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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請

召請是道教科儀中依符命、咒語與儀節,請神靈、官將或亡魂臨壇的程序。佛教水陸儀軌也設有召請三寶、聖賢與各類眾生赴會的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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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請

摘要

召請是道教科儀中依符命、咒語與儀節,請神靈、官將或亡魂臨壇的程序。佛教水陸儀軌也設有召請三寶、聖賢與各類眾生赴會的環節。註

文獻記載與制度規範

李璐從《三皇文》的功能和所召神靈名目推測,其召請範圍分別對應天神、地靈與人鬼;她認為這一對應顯然基於天、地、人三才的宇宙觀。註

志怪文獻也有道士召神的敘事。《搜神記》卷十七記述吳時嘉興倪彥思延請道士驅魅,道士擊鼓召請諸神,卻遭鬼魅干擾,最後罷去。《太平御覽》卷七一二所引《錄異傳》,同樣保存倪彥思延請道士、擊鼓召神而受鬼魅戲弄的故事。這些記述呈現的是志怪敘事中的儀式場景。註

呂太古《道門通教必用集》序署嘉泰辛酉,所列〈職佐篇〉收有三度召請文、咒食儀與沐浴儀;〈精思篇〉則以高功的道德威儀、檄召存思為綱,列入發奏訣法、鳴法鼓說、出官精思存神訣及伏章步斗圖等。召請文辭在這套編排中,與儀式職分、法鼓、存思及步斗等內容共同構成科儀規範。註

《道門定制》規定齋壇高功須受大洞籙,未及大洞者,亦可依靈寶中盟行持。《天皇至道太清玉冊》所引《黃帝醮告章》,則以是否為道教奉天之士區分召請範圍,規定非奉道者如有禳禱薦拔之事,只許召請城隍、社令、土地與地府冥官,不得請天帝神祇。這些規定表明,召請在相關文本中具有特定的資格與權限要求。註

儀式程序與技法

《道法會元》卷十八將香視為通達仙境的信物,並以水除穢。召將時,眾人誦《金光咒》,法師叩齒上香,結玉訣或雷局、劍訣,收斂視聽、滅念定息,再密念召將心咒,存想所差雷神,焚召將符並下令。其程序把誦咒、手訣、存思與焚符相互配合。《清微宏範道門功課》序亦將誠篤持誦、德性陶冶與內功外行並提,早壇開經偈則有召請群真的內容。註

《道法會元》卷之六所收〈玄一碧落大梵五雷祕法〉列三清為主法,將班包括朱清、孔伋、楊霆卿、曾元芳、高燧及符使林仲元。其召合法要求凝神定炁、密念《金光咒》,繼而念密咒召諸帥將,並存見諸將悉在金光之中;其後誦號召下令咒,請諸將降臨,待其存至壇前再加以役遣。下令咒兼用敬請與奉敕號令的語氣,將禮請和調遣置於同一套召將程序之中。註

手訣也可依召請對象而有區別。註《金鎖流珠引》卷九記載,召龍用龍訣,召天神司命捻司命目,召請日月星辰神則捻日月星宿訣。這類記述將特定神靈與相應訣法配合,而非以單一動作通用於所有對象。註

《靈寶領教濟度金書》卷八十八〈上朱表儀〉規定鳴法鼓二十四通,召出法師身中的三五功曹、左右官使者、侍香金童、傳言玉女及直符、直日香官等,又召當地土地、里域真官正神,以關啟壇場、傳達齋意。這裡的召請同時涉及身中官將與壇場所在地的神明,並與上表奏告的程序相銜接。註

神靈職司與壇場

召請可由傳召神吏與承辦官將分工進行。註《先天斗母奏告玄科》先關召三界符使、四直功曹、直壇土地等,令其傳香召集鄧天君、辛天君、張神君等雷神及本壇官將。官將到壇後,再承潔壇符命,整齊隊仗、掃除穢氛、翊衛壇場,以迎斗真降鑒。傳召、潔壇與護衛因而成為前後相接的工作。註

文中又令其導引亡靈沐浴鍊度、巡察斛食,並約束冤魂不得報復生人。

《道法會元》卷二十五的召請列舉斗中七元神君、斗府玄曹官屬、本佩法籙官眾、香火龍神、土主、司命、三界功曹與四直符使等,並分配傳奏、祇候與監衛壇場的職責。其後接續發燈、誦北斗咒及符水占驗,將召請與消災解厄、燈光觀察和占驗吉凶等儀節連接。註

不同法事依用途召請相應將吏。《道法會元》卷二百一十九〈神霄斷瘟大法〉,先召五雷報事直符張使者傳香,再召姚勝、錢雄飛、陳知常、徐士衡及其部屬到壇,為辟瘟滅毒符命的施用請神協助。卷一百四十七的雷將誓章,則將上天朝奏、入地府與水府、救旱止風雨及捉治精怪列為職掌;相關召請之後,又有宣意致禱與三獻供奉的程序。註

《法海遺珠》卷十五保存先令功曹、符使召集將兵,再召主將到壇的程式,並以掐訣、取炁與存想隊仗配合行持。其所列神眾包括北極驅邪院將兵,以及雷公、電母、風伯、雨師等;另有清微、南極天樞、北極天心、正一玄壇與上清天蓬等法部的將吏名銜和召請咒語,呈現不同法部各有召請對象的情形。註

度亡與施食

度亡經典可將召請置於救拔幽魂的敘事之中。《太上救苦天尊說消愆滅罪經》寫救苦天尊令修齋布施,召請天龍地祇、四梵天王、閻羅天子、泰山府君、司命司錄及五道大神等。經文繼而以天尊命幽府官吏放出受苦孤魂、使其登火鍊之池而獲更生,說明修齋與救度的宗教意義。註

召請在同一場度亡法事中可以多次出現。《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卷七十一所載次第,在初夜於壇外發召請表奏、攝魂赴壇,迎引亡魂沐浴;其後又召請亡魂至三寶前傳符受戒,再迎魂歸位、咒食。後續另有召請九泉六道赴浴及設無礙夜齋的程序。因此,召請並非僅限於開壇之初,而會依接引、沐浴、受戒與施食等需要,分段安排。註

《黃籙九幽醮無礙夜齋次第儀》規定另設香花桌,備熟絹製成、長一丈二尺的召魂巾,請齋主上香,再由法師執巾召請亡靈並啟白。其後引亡靈入宅,奉安於靈座;沿途由一名道流持淨水鉢盂,以柳枝灑淨散穢。召請在此與特定器物、啟白及引魂行進相配合。註

黎志添轉引《太極靈寶祭煉科儀》「普召幽魂」召請文,列有「廟堂卿相,郡邑官僚」、「安邊良將,鎮國功臣」、「文章秀士,騎射英材」、「西塾嘉賓,東齋儒士」、「叢林衲子,古剎高僧」、「琳宮羽客,洞府仙官」、「醫家名士,藥局高人」、「推星術士,賣卜先生」、「五湖釣叟,四海漁人」、「雲林野叟,岩谷樵人」、「南畝農夫,東臯田父」與「飯牛稚子,牧犢兒童」等對象。註〈《先天斛食濟煉幽科》考〉指出,《太極靈寶祭煉科儀》的十二段修設齋筵,安排在變食、撒食之前,主要在請幽魂赴筵;《先天斛食濟煉幽科》則將二十一段修設齋筵置於施食之後,並增加軍兵、饑寒、炎傷等類別。研究者將後者解釋為嘆孤放食的高潮,並據文本增改,認為三元宮道士吸收、改造祭煉科儀及其他施食節次,形成廣東宮觀的儀式文本。註

八難科儀則把召請與亡魂的醫治補難相連。《道教八難科儀研究》指出,《憑天超度醫治補難科》與《八難補難召請科》以玉清元始尊敕召天醫神,並按刀傷、縊死、溺水、產難及疾病等分類召請亡魂。《補難右案》請馬首明王、大輪明王等施行補形,又請閻羅天子、十殿慈王與獄官,召亡部分特別列出無目、無耳、無舌及臟腑缺損等孤魂。《叩天補難》則同請諸佛菩薩及城隍、土地、三界功曹等神靈,呈現不同文本在請神體系與補難對象上的差異。註

《道門定制》主張夜齋兼濟四生六道,不應拘於五姓孤魂;並批評在第三度召請時,臨時把孤魂召到遠離壇場的坐席,略供飲食便焚紙遣去的做法。書中提出,一夜召請臨壇授戒,次夜設斛賑濟,再加勸誡而後遣送,使召請與聞經、受戒及濟度相連,而非僅以供食為終點。註

地方實踐

臺南超度法事的田野記錄顯示,召魂與幢旛的使用並無一致做法。有法師認為一年以上的舊亡不必使用幢旛,有人主張無論有無幢旛仍須召魂,也有法師不行召魂。記錄中可見請神後召魂、再以卜杯確認亡魂是否到場的程序;所錄《靈寶召魂科儀》三次召請,涉及引魂童子、攝魄大將軍、三部召魂使者、泰山五道大神及土地等。鍾旭武道長在關帝殿為舊亡超度時,則準備三隻幢旛,分別對應九玄七祖與冤親債主、飛禽走獸,以及血湖中的產魂嬰靈。註

廣豐香花的喪葬儀節另設小壇接引亡者宗親祖先,由一人持小鼓誦唱,另一人擊鈸與小鑼,亡者子女添酒致敬。其對靈說戒環節誦唱《對靈說戒科文》,依男性、女性亡者分用不同唱詞,均以三次爇香、三聲召請,請亡魂至戒壇受度。唱詞兼有仙童引路、承佛力與歸淨土等表述,顯示召請在地方喪葬文本中可結合多種宗教語彙。註

開鞭法語分別召請青龍、白虎、朱雀、玄武與騰蛇神君;召營時持各方營旗與角鼓,咒文又依次召東營九夷軍、西營六戎軍、南營八蠻軍、北營五狄軍及中營三秦軍。這套召請把神君、軍馬、方位與儀式器物逐一配合。註

臺南和玄堂普唵法教的召兵儀式,先誦統領五方軍馬的法咒,召請張、蕭、劉、連四聖者與中壇元帥,並向五方獻古仔紙。隨後以三通鼓,由壇內走向壇外召兵,配合燃紙、旗劍舞動及向五方噀水書符,催召神將兵馬。調營完成後再行結界,請各方將軍領兵把守壇界,將召請與壇場防護連接。註

同一研究所錄〈三值符〉,則奉請上、中、下界使者,配合踏三台、噀水、鳴牛角、振鈴及魁星姿態,具體呈現召請中口誦與身體動作的結合。註

儀式音樂與地方傳承

〈台灣道教普渡儀式音樂及功能研究:台灣南部靈寶派道士唱曲例式分析〉以陳榮盛道長的演唱等材料,討論唱曲如何引導儀式氛圍及主導程序。其所述施食賑濟流程,先讚唱〈五方尊神〉,使高功在儀式中化身太乙救苦慈尊,再接〈香花請〉,召請四生六道等十二類滯魄沉魂赴斛庭。召請因而是由唱曲銜接、推進的儀式環節。註

關於朱堃燦道長演行《太極靈寶祭煉科儀》的研究,指出其版本採用地方道壇熟悉的曲調,並在〈三召請〉後保留〈香花請〉尾聲,在〈衛靈韻〉後安排擂鼓三通。

佛教儀軌與禮制爭議

《法界聖凡水陸勝會修齋儀軌》的上堂召請,奉請三寶、諸天與聖賢,並列舉護佛舍利、戒壇、佛塔、伽藍及護國鎮宅的神王。儀文要求法師觀想所請聖眾降臨,誦召請真言三遍、動鈸,再由法師與施主禮拜。召請在此結合稱名奉請、觀想、密咒、法器與禮拜。註

水陸下堂儀文還召請苦趣眾生、城隍列廟、當境神祠、住居香火諸神及受薦亡者。《法界聖凡水陸勝會修齋儀軌》以杭州府及所屬地方神明為例,並註明可依州府、寺院與住居更換名號;其觀想內容包括眾生從四方來集,以及承真言法力恢復人形、登上淨道。〈佛教香供養的文化內涵與意義探討〉則指出,相關水陸儀文以拈香、唱誦作為召告媒介,並賦予香使眾生由染轉淨的宗教意義。註

召請措辭也曾成為國家禮制爭議的內容。朝廷允行,並令禮部取索詞語、刪潤上奏。這項議論顯示,召請中的稱謂與號令涉及祭祀對象和宗教權威之間的位序。註

出處

本條目引用 27 種資料,點開查看
  • 《道法會元》

    《道法會元》,卷十八 維基文庫原文

    《道法會元》,卷二十五 維基文庫原文

    《道法會元》,卷219

    《道法會元》,卷147

  • 《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

    《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 維基文庫原文

    《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卷071

  • 志磐、袾宏,〈法界聖凡水陸勝會修齋儀軌〉

  • 轉引自李璐,〈魏晉南北朝道教的三皇信仰〉,2024,數位本影像頁 1–2

  • 干寶,《搜神記》,第17卷 維基文庫原文

  • 李昉,《太平御覽》,0712 維基文庫原文

  • 呂太古,《道門通教必用集》 維基文庫原文

  • 《道門定制》,卷010

  • 《天皇至道太清玉冊》 維基文庫原文

  • 《清微宏範道門功課》 維基文庫原文

  • 《道法會元》,卷六之七 維基文庫原文

  • 《金鎖流珠引》,卷009

  • 《靈寶領教濟度金書(嗣教錄一卷)》,卷088

  • 《先天斗母奏告玄科》 維基文庫原文

  • 《法海遺珠》,卷015

  • 《太上救苦天尊說消愆滅罪經》 維基文庫原文

  • 《黃籙九幽醮無礙夜齋次第儀》

  • 轉引自黎志添,〈《先天斛食濟煉幽科》考:一部廣東道教科儀本的文本源流研究〉,2010,數位本影像頁 17–17

  • 張穎琦,〈道教八難科儀研究〉,2025

  • 葉春榮,〈南瀛歷史、社會與文化 III:變遷中的南瀛宗教〉,2012

  • 周子桓,〈清代以來广丰“香花”與地方社會〉,2022,數位本影像頁 70–71

  • 吳永猛,〈澎湖嵵裡水仙宮王船祭之研究〉

  • 曹育齊,〈府城普唵法教法師儀式之研究——以台南和玄堂為例〉,2013

  • 楊秀娟,〈臺灣道法儀式之「演」與「譯」──以臺北與臺南為中心〉,2020

  • 鄭雅中,〈台灣道教普渡儀式音樂及功能研究:台灣南部靈寶派道士唱曲例式分析〉,2014

  • 陳庭毓,〈佛教香供養的文化內涵與意義探討〉,2020

  • 《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卷二十九 維基文庫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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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與引用資訊

ID: ritual:召請 · 最後更新:2026/7/16· 版本:2026071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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