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尸
趕屍,也稱作移靈,俗稱吆死人,是中國湘西地區和印尼南蘇拉威西省托拉雅地區的一種習俗,運送在他鄉死去的本地人遺體回鄉,是殭屍傳說的來源之一。在中國認為該技法和苗族巫術有聯繫,屬於茅山術祝由科。有時也用祝由科指代趕屍。隨著交通的便利,這種運屍方法已經越來越少見。 表像 湘西地區施行趕屍多在天明之前。施術的趕屍匠敲小銅鑼,執攝魂鈴使人避開,順便讓有狗人家關起家犬,以防它們來咬壞屍身。趕屍匠很少提燈籠一類照明,身後幾具屍體排成一排,一行在山路行走。屍體多以黑色屍布遮住,行走時多似蹦跳前進狀,另頭戴高筒毯帽,臉上貼幾張黃符紙。天明後趕屍匠和屍體在不住活人的死屍客棧停歇,夜晚再出發。還有傳聞部份趕屍匠亦有「招魂」的本領,讓屍體做一些和活人一樣的事情。 托拉雅的趕屍更注重引導死者回家見過親友,從而走向來世。屍體回鄉後舉行類似超度的儀式。 趕屍過程 一般因為其他事情過世但不能回家鄉落葉歸根的人,會前往通知當地同鄉或親屬,大家會湊出一些銀子,請來一名趕屍匠及一名助手。身穿紅衣的趕屍人在人死後會立即開始法事及念咒語,(如是死刑犯,大家會在刑場外等候,到午時三刻行刑後,穿青衣助手會先將囚犯的屍體縫
赶尸
概述
趕屍,也稱作移靈,俗稱吆死人,是中國湘西地區和印尼南蘇拉威西省托拉雅地區的一種習俗,運送在他鄉死去的本地人遺體回鄉,是殭屍傳說的來源之一。在中國認為該技法和苗族巫術有聯繫,屬於茅山術祝由科。有時也用祝由科指代趕屍。隨著交通的便利,這種運屍方法已經越來越少見。
表像
湘西地區施行趕屍多在天明之前。施術的趕屍匠敲小銅鑼,執攝魂鈴使人避開,順便讓有狗人家關起家犬,以防它們來咬壞屍身。趕屍匠很少提燈籠一類照明,身後幾具屍體排成一排,一行在山路行走。屍體多以黑色屍布遮住,行走時多似蹦跳前進狀,另頭戴高筒毯帽,臉上貼幾張黃符紙。天明後趕屍匠和屍體在不住活人的死屍客棧停歇,夜晚再出發。還有傳聞部份趕屍匠亦有「招魂」的本領,讓屍體做一些和活人一樣的事情。
托拉雅的趕屍更注重引導死者回家見過親友,從而走向來世。屍體回鄉後舉行類似超度的儀式。
趕屍過程
一般因為其他事情過世但不能回家鄉落葉歸根的人,會前往通知當地同鄉或親屬,大家會湊出一些銀子,請來一名趕屍匠及一名助手。身穿紅衣的趕屍人在人死後會立即開始法事及念咒語,(如是死刑犯,大家會在刑場外等候,到午時三刻行刑後,穿青衣助手會先將囚犯的屍體縫合。)將辰砂置於囚犯腦門心,背膛心,胸膛心窩,左右手板心,腳掌心等七處,每處都以一道辰州符壓住,然後用五色布條將死者綁緊,而之所以是封住這些地方,是因為相傳這些地方為人體仁德七竅出入之處,以辰砂符封住從而保留死者七魄,之後在將一些硃砂,放入死者的耳,鼻,口中 ,再用神符堵緊,在耳鼻口三處,是三魂出入之處,就能把其魂魄留在體內中,為死者到家鄉時候魂魄不散去,紅衣趕屍匠會開始念咒語,最後大喝一聲「起!」,屍體都會突然「起立」跟兩位趕屍人一起趕路,及會用蹦跳的方法行走,
由來
湘西地區沅江上遊(沅陵、瀘溪、辰溪、漵浦)一帶較貧瘠,本地很多人赴川東、黔東等地區採藥、狩獵或做小生意為生。而這些地區都瘴氣較重,流行惡性瘧疾,屢有死者。民眾中死者屍體要帶回老家的「落葉歸根」的傳統觀念很深,但由於當地山路崎嶇,不能用車、擔架等運輸屍體,因此有趕屍這一方式出現。
傳說
中國傳說上古時代蚩尤與黃帝交戰,廝殺慘烈。蚩尤爲了運回戰死兵士的遺體,便命手下軍師設法運屍。相傳趕屍便由此而來。
在印尼,傳說趕屍源自數百年前塔納托拉雅(Tana Toraja)地區的西托拉雅和東托拉雅內戰,戰後雙方都把死去的親人遺體帶回家,採用特殊的方式讓屍體自己回去。
揭秘 運屍
湘西趕屍的屍體大多經過苗醫等防腐處理後搬運,死者身上大多塗抹辰砂,施以辰州符。有關具體過程台灣和中國大陸媒體各自對趕屍進行分析解釋,兩方的看法有區別。
台灣的分析認為運屍的主要工具是竹子。運屍匠用竹子穿過死者大袖壽衣的腋下,將數具屍體排在一起,前後兩名運屍匠便可抬竹子運屍。屍體的雙臂被綁在竹子上,大袖使得竹子可以被遮住;而竹子的韌性使得前進時會上下晃動,帶動屍體同樣上下晃動,遠觀便有如屍體蹦跳狀前進了。這種解釋沒有說明僅憑前後兩名運屍匠的氣力如何可能同時運送多具重量各有數十公斤的屍體,也沒有解釋以竹子的強度如何能長時間承受總重兩、三百公斤、甚至更重的屍體上下晃動而不斷裂,更別提這一切都得在長達數十、甚至上百公里的崎嶇的山路上進行根本不可能。
中央電視臺《走近科學》等中國大陸媒體則報導說有運屍匠會只留下屍體的頭和四肢而拋棄軀幹,而另用稻草等扎一個新軀幹。而搬運時一名運屍匠會把屍體背上,然後一起套上黑屍布。為防止死者家屬看穿,趕屍匠會獨辦收殮,只讓家屬粗看屍體。這種解釋沒有說明如何同時運多具屍體,也沒有解釋屍體如何蹦跳狀前進。
另外尚無對印尼趕屍方法的具體分析。
趕屍匠人選
湘西趕屍匠傳承靠師徒關係。趕屍匠需16歲以上,相貌醜一些,身高1.70米以上。入門要經過三項考核:
望著太陽轉圈,停下後指出東南西北。因為工作多在夜晚,分清方向很重要。 進行扛重物的訓練。 深夜去墳山尋找一片師父放置的梧桐葉,鍛煉膽量。
入門後師父會教弟子畫符、「三十六功」等手藝。
相關文化
趕屍成為香港殭屍片的靈感來源之一。如林正英趕屍等場面。殭屍片中屍體蹦跳前進的動作也來源於蹦跳的趕屍屍體。
參考文獻 參見 起屍鬼 殭屍 屍鬼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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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趕屍」之說,源流頗雜,難以考定其單一起源。就民間傳說而言,多與湘西、黔東等地的巫覡、方士及道教符籙術相互交纏,形成以「使屍歸葬」為核心的敘事。其歷史背景,與古代中國對「客死異鄉者歸葬故土」的倫理觀念密切相關,尤其在山嶺阻隔、交通艱險的西南地區,更易催生代運遺骸返鄉的想像。至晚清以來,地方志、筆記小說與行旅見聞逐漸將其神秘化,並常以鈴鐸、符咒、夜行等元素增添奇觀色彩。然從學術角度觀之,所謂「趕屍」更可能是屍體搬運、殯葬習俗與民間宗教儀式的混合體,而非可獨立成立且普遍存在的法術制度。相關敘事之流布,亦受近代民俗學、殖民旅行書寫與通俗媒體影響,遂使其由地方性殯葬想像,轉化為具有濃厚傳奇色彩的文化符號。
主要內容
趕屍是中國民間傳說與巫俗敘事中的特殊喪葬現象,常見於湖南、貴州、四川等西南地區的地方傳說。其主要內容多描述術士或「趕屍匠」以符咒、法器與特定儀式,將客死異鄉者之遺體送返故里安葬。相關敘事通常強調夜行、避人、以銅鈴引導或令屍身成列前進等情節,具有濃厚的神秘色彩。從民俗學角度觀之,趕屍傳說可能與古代運屍、客死歸葬及地方巫術觀念相互交織,並非必然對應可證實的歷史實踐;部分研究亦指出,其形成與近代地方社會、商旅路徑及文學影像的建構密切相關。道教文化在此類傳說中多以符籙、禁制與驅邪概念作為想像資源,但趕屍本身並非道教正統教義中具系統性記載的科儀。
相關典籍
關於「趕屍」之相關典籍,傳世文獻多見於筆記、地方志與類志怪記述,而少有道教經籍以此為專門題目。清代以降,諸如紀昀《閱微草堂筆記》、袁枚《子不語》等書,屢有湘黔間「趕屍」傳聞,內容多著重其夜行、鈴鐸引導與避人而過之情狀,反映士大夫對邊地喪葬習俗與巫術想像的理解。地方志如《湖南通志》及部分府縣志,亦偶錄相關民俗,然多屬採風性質,未必能證其實。至於道教典籍中,與屍解、招魂、鎮煞、安靈等法術相關者,如《太上洞玄靈寶救苦妙經》及各類科儀本,雖可提供觀念背景,卻不能直接等同於趕屍實踐。學界一般認為,現今所見趕屍文本,多為民間傳說與文人記錄的交會產物,需結合宗教儀式、地域社會與近代民族誌材料綜合考察。
文化影響
「趕屍」作為中國民間傳說與道教相關喪葬想像中的特殊題材,長期以來在湘西地方傳說、通俗小說、戲曲與近現代影視作品中反覆出現,逐漸成為外界理解道教與中國西南巫術文化的重要符號之一。其文化影響不僅在於塑造了「湘西神秘」的地域意象,也促使學界關注民間信仰、喪葬禮俗、屍體運送方式及道教符籙術語在地方社會中的實際功能。另一方面,趕屍傳說常被文學與影像藝術加以奇觀化、恐怖化,容易將其簡化為獵奇敘事,忽略其背後可能存在的遺體歸鄉、交通不便與地方社會互助等歷史情境。故而,趕屍在文化層面既是民間想像的產物,也是研究道教民俗化、地方化與現代媒介再現的重要案例。
校對記錄
- 2026-04-30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30 補強:歷史淵源 +302字
- 2026-04-30 補強:主要內容 +271字
- 2026-04-30 補強:相關典籍 +297字
- 2026-04-30 補強:文化影響 +272字
- 2026-05-04 確認錯誤:文中將趕屍明確歸為「中國湘西地區和印尼南蘇拉威西省托拉雅地區的一種習俗」,但托拉雅地區所謂「屍體自己回家」更接近近代民俗傳說與遺體運送/保存儀式的再詮釋,將其與湘西趕屍並列為同一種已知習俗,表述過於確定,屬明顯不嚴謹且可能誤導。 → 正確:趕屍(湘西趕屍)通常被視為中國西南、尤其湘西一帶的民間傳說或地方習俗敘事;將印尼托拉雅地區的遺體運送/保存儀式與湘西趕屍直接並列為同一種已知習俗,表述確實過於武斷,容易混淆不同文化脈絡。
- 2026-05-04 確認錯誤:「有時也用祝由科指代趕屍」不準確。祝由科是道教/民間醫療或禳解法術門類,不能直接等同於趕屍;最多只能說部分傳說把趕屍與祝由術相聯。 → 正確:祝由科通常指道教或民間的祝由醫療、禳解法術門類,不能與趕屍直接等同;較妥當的說法是部分地方傳說或研究會把趕屍與祝由術、符咒法術聯繫起來,但不是同義。
- 2026-05-04 確認錯誤:文中稱趕屍匠「讓有狗人家關起家犬,以防它們來咬壞屍身」以及大量細節(紅衣、黑屍布、天明前行走等)混雜了傳聞與小說化描寫,作為知識條目卻沒有區分史實與傳說,屬明顯不合理的敘述方式。 → 正確:關於趕屍的細節,如敲銅鑼、攝魂鈴、避狗、紅衣、黑布、天明前行走等,多屬民間傳說、地方敘事或後來的文藝化描述;若作知識條目,應區分傳說與可考史實,原句未加區分,表述不夠嚴謹。
- 2026-05-04 確認錯誤:「七魄」與人體「仁德七竅出入之處」的說法不對。傳統觀念常見的是三魂七魄、七竅等概念,但「仁德七竅出入之處」並非通行說法,且把七魄與七處辰砂封印一一對應的敘述缺乏可靠出處,屬明顯錯置。 → 正確:「三魂七魄」「七竅」是常見傳統觀念,但「人體仁德七竅出入之處」並非常見、通行的固定說法;將其與辰砂封穴、保留七魄作為確定性解釋,缺少可靠依據。
- 2026-05-04 確認錯誤:「人死後會立即開始法事及念咒語」若指普遍規則不正確。趕屍相關傳說與地方敘述並無一致且可證實的標準流程,這種寫法把傳聞說成固定做法。 → 正確:把「人死後會立即開始法事及念咒語」寫成趕屍的普遍流程不正確。趕屍相關說法在不同地方傳說中差異很大,並不存在一致且可證實的標準程序。
- 2026-05-04 確認錯誤:「中央電視臺《走近科學》等中國大陸媒體則報導說有運屍匠會只留下屍體的頭和四肢而拋棄軀幹」這種說法非常可疑,與常見對趕屍的解釋(穿竹竿、衣物遮掩、夜間運送)不符,且「只留下頭和四肢」在搬運屍體上缺乏合理性,屬明顯不合理敘述。 → 正確:「只留下屍體的頭和四肢而拋棄軀幹」與一般對趕屍的描述不符,也缺乏合理性與常見史料支持,屬可疑或不當引述。
- 2026-05-04 確認錯誤:文中把趕屍匠入門條件寫成「需16歲以上,相貌醜一些,身高1.70米以上」,這種具體數值缺乏通行史料依據,像是臆測或編造,不能當作事實條目。 → 正確:趕屍匠的入門條件如年齡、相貌、身高被寫成具體數值,缺乏通行史料依據,較像地方傳聞或後人附會,不宜當作確定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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