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識
英國17世紀帕拉塞爾蘇斯主義醫師羅伯特·弗拉德對於意識的描繪。 意識(consciousness)的最基本理解或闡釋,是個體對其內部和外部存在的感知或認識。進一步的解釋,意識是機體對周圍環境及自身的認知能力和覺察能力,也是大腦高級神經中樞功能活動的綜合表現或狀況,具有「感覺體驗」(視、聽、體感覺等)和「非感覺體驗」(意志、情緒、記憶和思維等)等多種要素。一般說來,意識包含知覺(意識包括了知覺、記憶、思考、情感等多個方面),但在某些特定條件下,知覺過程可能以「無意識知覺」的形式發生,即不伴隨明確的意識體驗。 儘管哲學家、神學家、語言學家和科學家對意識這一概念進行了數千年的分析、界定、詮釋和辯論,但意識的本質仍然令人費解、留有爭議,是「我們生活中最熟悉卻也最神秘的方面」。關於這個話題,也許唯一被廣泛認同的概念是對於它存在的直覺。關於意識究竟需要研究和解釋什麼,人們有不同意見。有時,意識被視為是心智的同義詞,有時又被認為是心智的一個方面。 過去,意識被認為是一個人的「內在生活」,一個由內省、個人思想、想像和意志組成的世界。如今,意識的定義往往包括某種體驗、認知、感覺或知覺。它可能是後設
心識
概述
英國17世紀帕拉塞爾蘇斯主義醫師羅伯特·弗拉德對於意識的描繪。
意識(consciousness)的最基本理解或闡釋,是個體對其內部和外部存在的感知或認識。進一步的解釋,意識是機體對周圍環境及自身的認知能力和覺察能力,也是大腦高級神經中樞功能活動的綜合表現或狀況,具有「感覺體驗」(視、聽、體感覺等)和「非感覺體驗」(意志、情緒、記憶和思維等)等多種要素。一般說來,意識包含知覺(意識包括了知覺、記憶、思考、情感等多個方面),但在某些特定條件下,知覺過程可能以「無意識知覺」的形式發生,即不伴隨明確的意識體驗。
儘管哲學家、神學家、語言學家和科學家對意識這一概念進行了數千年的分析、界定、詮釋和辯論,但意識的本質仍然令人費解、留有爭議,是「我們生活中最熟悉卻也最神秘的方面」。關於這個話題,也許唯一被廣泛認同的概念是對於它存在的直覺。關於意識究竟需要研究和解釋什麼,人們有不同意見。有時,意識被視為是心智的同義詞,有時又被認為是心智的一個方面。
過去,意識被認為是一個人的「內在生活」,一個由內省、個人思想、想像和意志組成的世界。如今,意識的定義往往包括某種體驗、認知、感覺或知覺。它可能是後設認知、自我意識等,並可能隨時間變化。
有關意識的描述、定義或解釋範圍包括:簡單的清醒狀態、透過「內省」探索自我與靈魂、比喻性的「內容流」,或是產生於大腦的一種精神狀態、精神事件或精神過程。意識研究範圍、觀點與猜想的多樣性也令人們懷疑:關於意識,我們是否提出了正確的問題。
跨學科觀點 在我看來,意識是思考所必需的:一個人若沒有知覺到他在知覺,就不可能有知覺。當我們看到、聽到、聞到、嘗到、感到、想到或意欲到任何東西時,我們知道我們在這樣做。因此,意識總是對我們當下感覺和知覺的意識,而且,正是據此意識,每一個人才對他自己是所謂的自我。 「 」 約翰·洛克《論個人的同一性》
自笛卡爾和約翰·洛克以來,西方哲學一直努力尋求對意識的理解,並希望闡明如何將個人的意識放入更大的世界圖景。有關意識的問題至今仍是分析哲學和大陸哲學的核心關注,此為分析哲學發展出了心靈哲學,而大陸哲學則發展出了現象學。
意識是認知科學跨學科研究的重點,相關領域包括心理學、語言學、人類學、神經心理學和神經科學。其中首要的問題是,信息在轉化為意識的過程中,生物學和心理學層面上所涉及的過程,即探索意識與神經和心理學之間的關聯。
在醫學中,人們透過患者的喚醒和響應狀態評估其意識。研究發現意識狀態為連續體,範圍從高度的警覺與理解,至意識混亂(disorientation)、譫妄、失去有意義的交流,直至失去對疼痛刺激的反應能力。對於意識的實踐研究關注評估重症、昏迷或麻醉患者的意識存在,並探索治療意識受損或混亂的方法。意識水平可以透過觀察標準行為加以確定,比如使用拉斯哥昏迷指數等評估指標。
定義
多個世紀以來,對於意識這一概念始終存在著不同的定義,缺乏統一的認可。各種定義都展示出看似相關的含義,但不同定義之間亦可能引發爭議。舉例來說,人們就內在認知和對外部物理世界的感知之間的差異,有意識與無意識的界定,以及非物質的精神實體或精神活動的概念等問題存在不同觀點。
有關意識的常用定義包括來自《韋伯第三版詞典》(1966年版,卷一,第482頁)的:
內在心理或精神的知覺或感知;個體對內在自我的直觀感知知識。 關於外部物體、狀態或事實的內在知覺。 知覺的關注;興趣、關注——常與形容詞連用(例如:階級意識)。 以感知、情緒、意志或思考為特徵的狀態或活動;心智的廣義概念;與物質有本質上的不同的事物。 個體或集體在某時間段內心理感知、觀點、態度、感受的總和——與意識流相比較。 清醒狀態(例如從睡眠、恍惚、發熱中恢復過來),心智能力的回覆。 在精神分析中,指代自我可立即獲得的心理內容——與前意識、潛意識相比較。
《劍橋詞典》將意識定義為「理解或意識到某物的狀態」。《牛津活詞典》定義意識為「感知到周圍環境並作出反應的狀態」,「個體對某物的認知或感知」,以及「心智對自身和外部事件認知的事實」。
為了更加準確的定義意識,哲學家也創造了自己的行話。1998年出版的《勞特利奇哲學百科全書》如此解釋意識:
意識—哲學家主要以四種方式使用「意識」:普遍的知識、意向性、內省(以及由此產生的知識)和現象經驗……心智中的某個事物只有在進行內省(或準備內省)時才會被「內省意識」察覺。內省常被認為是用作獲取個體心靈狀態的主要手段。經驗或其他精神實體只在可被經驗時才稱為「現象意識」。一些明確的例子包括:感知經驗,例如味覺和視覺感知;身體知覺經驗,例如癢和疼痛;想像經驗,例如經驗自己的行為或感知;思維流,例如以語言或圖像進行思考的體驗。內省和現象意識似乎是相互獨立或無關聯的,不過尚有爭論。
許多哲學家和科學家對於意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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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誤報排除:節點標題是「心識」,但內容幾乎全部在介紹哲學/心理學上的「意識(consciousness)」,與道教常用的「心識」概念不符,主題明顯錯置。
- 2026-05-05 誤報排除:「英國17世紀帕拉塞爾蘇斯主義醫師羅伯特·弗拉德」這句把羅伯特·弗拉德直接說成是在描繪意識,且與後文整段通篇引用現代「意識」定義的內容不相銜接,屬於明顯的歸屬錯置。
- 2026-05-05 誤報排除:「《劍橋詞典》將意識定義為……」「《牛津活詞典》定義意識為……」這裡的中文書名/譯名可疑,且「牛津活詞典」並非常見的正式詞典名稱,容易造成來源指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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