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本願寺
東本願寺(日語:東本願寺/ひがしほんがんじ,羅馬化:Higashi-honganji)是淨土真宗教派東本願寺派(大谷派)的本山,位於日本京都府京都市下京區,建於1602年,正式名稱為真宗本廟。淨土真宗本願寺派第11代法主顯如於1592年去世後發生對立紛爭。1602年顯如長子教如得到大名德川家康支持創立教團,脫離顯如三子、第12代門主准如主持的原本願寺教團,另建新教團,但教如仍堅持自己是本願寺正宗繼承者、本願寺第12代法主。由於新建寺院位於本願寺派本山東側,當地人習慣稱之為「東寺」(お東;注意與教王護國寺為不同寺院),久之通稱為東本願寺。 東本願寺在江戶時期曾四次遭到火災焚毀,現在寺院主體建築為明治時期重建。日本統治台灣時代,大谷派曾到台灣布教,並曾在現今的台北市萬華區建立東本願寺。中國東北三省在滿洲國時期,日本福昌公司在長春市修建了新京東本願寺作為下院,被列入長春市保護建築列表,大體保存完好,自2017年迄今仍在維護中。 東本願寺現任門主為第26代大谷暢裕(法號修如)。 文化財 國寶 教行信証(坂東本)全6冊 - 紙本墨書。正式名稱為《顯浄土真實教行証文類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
東本願寺
概述
東本願寺(日語:東本願寺/ひがしほんがんじ,羅馬化:Higashi-honganji)是淨土真宗教派東本願寺派(大谷派)的本山,位於日本京都府京都市下京區,建於1602年,正式名稱為真宗本廟。淨土真宗本願寺派第11代法主顯如於1592年去世後發生對立紛爭。1602年顯如長子教如得到大名德川家康支持創立教團,脫離顯如三子、第12代門主准如主持的原本願寺教團,另建新教團,但教如仍堅持自己是本願寺正宗繼承者、本願寺第12代法主。由於新建寺院位於本願寺派本山東側,當地人習慣稱之為「東寺」(お東;注意與教王護國寺為不同寺院),久之通稱為東本願寺。
東本願寺在江戶時期曾四次遭到火災焚毀,現在寺院主體建築為明治時期重建。日本統治台灣時代,大谷派曾到台灣布教,並曾在現今的台北市萬華區建立東本願寺。中國東北三省在滿洲國時期,日本福昌公司在長春市修建了新京東本願寺作為下院,被列入長春市保護建築列表,大體保存完好,自2017年迄今仍在維護中。
東本願寺現任門主為第26代大谷暢裕(法號修如)。
文化財 國寶 教行信証(坂東本)全6冊 - 紙本墨書。正式名稱為《顯浄土真實教行証文類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鎌倉時代筆。 重要文化財 絹本著色親鸞聖人像(安城御影〈あんじょうのごえい〉) - 鎌倉時代作。 紙本著色《本願寺聖人傳繪》(康永本)4巻 - 康永2年(1343年)作。 紙本著色《本願寺聖人親鸞傳繪》(弘願本)4巻 - 貞和2年(1346年)作。 紙本《一念多念文意》親鸞筆 - 鎌倉時代作。 登錄有形文化財 御影堂 阿彌陀堂 大寢殿 大玄關 鐘樓 造合廊下 二筋廊下 御影堂門 阿彌陀堂門 菊之門 玄關門 阿彌陀堂門南側築地塀 御影堂門南側築地塀 御影堂門北側築地塀 菊之門北側築地塀 玄關門北側築地塀 參見 教如 真宗大谷派 西本願寺 資料來源 外部連結 真宗大谷派(東本願寺)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日語)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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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東本願寺之歷史淵源,須置於日本淨土真宗東西分立的背景中理解。其法脈源出親鸞所開創之真宗教義,以阿彌陀佛本願救度為核心,重視「他力」與念佛往生。至鎌倉末、室町以降,真宗門徒在京都及畿內逐漸形成強大的教團基礎,並依寺院與門徒組織維繫宗派傳承。十七世紀初,德川家康為制衡佛教勢力,分立本願寺教團,於慶長年間確立東西兩系;其中東本願寺為真宗大谷派之本山,承自本願寺法脈而獨立成宗。其後歷經火災與重建,江戶期在幕府寺社制度之下持續擴展,明治維新後又面臨佛教政策轉變與近代宗教制度重整。東本願寺因此不僅是宗派中心,亦見證真宗由中世教團、近世寺院制度至近代宗教法人之演變。
主要內容
東本願寺原為日本淨土真宗本願寺派於青島所設之分寺,屬近代日本在華宗教活動與殖民建築遺緒之一。其設立背景與日本僑民社群的宗教需求、僧團佈教及青島租借地時期的城市空間配置密切相關,故不僅是宗教建築,亦為觀察近代東亞佛教傳播、日中關係與殖民都市史的重要個案。1945年日本投降後,該建築用途發生轉變,後逐漸被改作供奉呂洞賓的道教廟宇,並更名為呂祖廟。此一改名與改祀,反映戰後政治秩序更替下宗教空間的再地方化過程,也顯示近代外來宗教建築在中國城市中可能經歷由佛教寺院轉為道教宮觀的功能轉換。就道教史而言,東本願寺的案例並非典型教派宮觀,而是宗教建築在歷史變局中被重新詮釋與接納的實例。
相關典籍
就「東本願寺」之相關典籍而言,宜置於日本淨土真宗的經論與宗史文獻脈絡中觀察。其根本所依,首重《佛說無量壽經》《佛說觀無量壽經》《佛說阿彌陀經》等淨土三部經,並以親鸞《教行信證》、蓮如上人《御文書》及本願寺派歷代法語、講義為核心詮釋資源。若就東本願寺之制度與歷史而言,與其分立、復歸、寺院營運相關者,則見於本願寺宗史、院政記錄、門跡文書、法會次第與寺格沿革資料。近世以降,江戶幕府寺社制度、教團法規與近代宗教行政檔案,亦為理解東本願寺作為教團中心之關鍵材料。若論其東亞傳播與臺灣、華南等地之接觸,則地方傳教記錄、殖民地宗教調查、報章雜誌與寺院年鑑,皆可補足其漢文佛典之外的歷史面向。
文化影響
東本願寺作為淨土真宗在東亞近代傳播的重要據點,其文化影響主要體現在宗教建築、教育活動與都市公共文化三方面。就宗教史而言,東本願寺以本願念佛為核心,將阿彌陀信仰與近代組織化的寺院制度相結合,促使佛教由傳統法會型態轉向兼具講學、出版與社會服務的現代宗教形態,對臺灣及周邊華人社會的佛教現代化具有示範意義。就文化層面觀之,該寺以日本傳統木構寺院營造、庭園配置與儀式空間美學,成為東亞宗教建築交流的具體範例,亦使其在都市景觀中承擔文化地標功能。另一方面,東本願寺所衍生的布教、慈善與教育實踐,常與殖民地及戰後社會的地方知識生產相互交織,參與形塑近代東亞對佛教、身份與公共倫理的理解。
學術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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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2df4d9d8a26
- 中國中古地藏信仰的起源與流變
校對記錄
- 2026-04-21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21 補強:歷史淵源 +279字
- 2026-04-21 補強:主要內容 +288字
- 2026-04-21 補強:相關典籍 +290字
- 2026-04-21 補強:文化影響 +287字
- 2026-04-21 論文:+5篇
- 2026-05-05 確認錯誤:內容把兩個不同的「東本願寺」混為一談:前半段是京都的真宗大谷派本山「東本願寺(真宗本廟)」;後半段卻改寫成青島的日式寺院,並說戰後改為供奉呂洞賓的道教廟宇「呂祖廟」。這是明顯的錯置,與主題節點不符。 → 正確:此處確有將不同對象混寫的問題:京都的東本願寺(真宗大谷派本山、真宗本廟)與青島的日式寺院/後來的呂祖廟並非同一歷史對象,若主條目為京都東本願寺,這段敘述屬於明顯錯置。
- 2026-05-05 確認錯誤:「新京東本願寺」與前文京都東本願寺、台北東本願寺並列時,語境混亂;若指的是長春的日式寺院,也不應直接放在「東本願寺」主條目下作同一寺院沿革。這屬於歷史對象歸屬錯誤。 → 正確:「新京東本願寺」若指滿洲國時期長春的新京東本願寺,應作為另一地點的寺院分條或歷史分支處理,不宜直接與京都東本願寺、台北東本願寺混為同一寺院沿革。此項問題成立。
- 2026-05-05 確認錯誤:「東本願寺在江戶時期曾四次遭到火災焚毀」與京都本山的常見歷史敘述不符,表述過於具體且疑似錯誤;至少缺乏可靠對應,且與後文「現在寺院主體建築為明治時期重建」並未構成已知固定史實。 → 正確:「江戶時期曾四次遭火災焚毀」屬於具體史實陳述,但此說法與京都東本願寺的常見沿革記載不符或至少缺乏可靠對應,屬疑似錯誤/待證。
- 2026-05-05 確認錯誤:「教如於1602年得到德川家康支持創立教團,脫離准如主持的原本寺教團」這段基本方向可接受,但把教如寫成「本願寺第12代法主」的說法容易與本願寺本山的正統代次混淆;前文又說准如是「第12代門主」,整段對代數與繼承關係的表述不夠嚴整,易造成張冠李戴。 → 正確:此項指向的是代數與繼承關係表述混亂:教如、准如的法主/門主稱謂與本願寺系譜在不同分派、不同本山的語境中容易混淆;原文寫法不夠嚴整,會造成張冠李戴。
- 2026-05-05 確認錯誤:「東本願寺現任門主為第26代大谷暢裕(法號修如)」這一敘述有時間敏感性,若非即時更新資料,容易失真;且「門主/法主」用語在真宗大谷派體系中需更精確區分,現文未交代清楚。 → 正確:「現任門主為第26代大谷暢裕(法號修如)」具有時間敏感性,若未標明資料時間點確實可能失真;且門主/法主的用語需依真宗大谷派的正式稱呼精確區分,原文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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