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
淮北與淮南,指淮河南北地區。淮北地區即淮河以北至黃河沿岸,淮南地區即淮河以南到長江沿岸的廣大地區。因時間及地理變遷,歷代以來,淮南、淮北所指範圍不盡相同。基於現行行政區劃,所指淮南與淮北地區,皆屬河南、安徽、山東、江蘇四省。 自然地理中,當代地理學通常以1952年完工的蘇北灌溉總渠作為秦嶺-淮河線的最東段,視為中國南北,以及在江蘇省境內的淮南、淮北地區分界線。又或是,以分隔淮河流域的廢黃河(古淮河)為淮南、淮北地區分界線。 淮北地區 今狹義上的淮北地區由山東南部,河南、安徽和江蘇的淮河以北部分組成。或將山東排除在外,在自然地理上,定義為淮北低平原(安徽省的皖北平原及河南省南部的淮北低平原部分)和蘇北平原(包括江蘇省洪澤湖- 廢黃河(淮河故道)以北的地區)。 淮南地區 今狹義上的淮南地區由河南、安徽、江蘇的淮河以南部分組成。特別的是,在江蘇省境內,與淮北地區對應的用詞是江淮之間,近似於蘇中地區的定義。 歷史上的淮南 《爾雅·釋地篇第九》寫道:「江南曰揚州。」「江南」在成書於秦、漢以前的古籍之中即特指淮南之地,直至東漢時期起江南的概念才被其南方的江東所代替。揚州開始泛指大約今
淮南
概述
淮北與淮南,指淮河南北地區。淮北地區即淮河以北至黃河沿岸,淮南地區即淮河以南到長江沿岸的廣大地區。因時間及地理變遷,歷代以來,淮南、淮北所指範圍不盡相同。基於現行行政區劃,所指淮南與淮北地區,皆屬河南、安徽、山東、江蘇四省。
自然地理中,當代地理學通常以1952年完工的蘇北灌溉總渠作為秦嶺-淮河線的最東段,視為中國南北,以及在江蘇省境內的淮南、淮北地區分界線。又或是,以分隔淮河流域的廢黃河(古淮河)為淮南、淮北地區分界線。
淮北地區
今狹義上的淮北地區由山東南部,河南、安徽和江蘇的淮河以北部分組成。或將山東排除在外,在自然地理上,定義為淮北低平原(安徽省的皖北平原及河南省南部的淮北低平原部分)和蘇北平原(包括江蘇省洪澤湖- 廢黃河(淮河故道)以北的地區)。
淮南地區
今狹義上的淮南地區由河南、安徽、江蘇的淮河以南部分組成。特別的是,在江蘇省境內,與淮北地區對應的用詞是江淮之間,近似於蘇中地區的定義。
歷史上的淮南
《爾雅·釋地篇第九》寫道:「江南曰揚州。」「江南」在成書於秦、漢以前的古籍之中即特指淮南之地,直至東漢時期起江南的概念才被其南方的江東所代替。揚州開始泛指大約今江蘇、安徽淮河以南部分,上海、浙江、福建全部,江西、廣東的一部分。
歷史上以淮南命名的行政區:
淮南國,西漢封國之一,存在時間為前203年-前122年。淮南國轄境為九江郡、衡山郡、廬江郡、豫章郡四郡。淮南國共歷3王。 淮南郡,中國三國曹魏至唐朝的一個郡,曾名九江郡、南梁郡。 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年)設立淮南道,江南道的範圍處於淮河與長江中間,分揚州、楚州、濠州、和州、滁州、廬州、壽州、舒州、蘄州、黃州、沔州、安州、申州和光州。 北宋置淮南路,熙寧五年(1071年)分淮南路為東西兩路,淮南西路(今安徽大部、河南省和湖北省的東部)、淮南東路(蘇北、蘇中和安徽天長一帶)。 明朝設立南直隸,清初改稱江南省,1667年分為江蘇省、安徽省。從南直隸到今天的江蘇省和安徽省包括了淮河流域以南的區域。 1949年1月18日國民政府從安徽省撤出,同年3月,中共中央華東局決定在淮南三鎮的基礎上設立淮南煤礦特別行政區;4月,淮南煤礦特別行政區改設為淮南礦區。1950年9月,建縣級淮南市,屬於皖北行署區。1952年皖北、皖南合併恢復安徽省後,6月建立省轄淮南市,併入安徽省。 參考文獻 備註 ^ 廢黃河即黃河奪淮前的古淮河,現將淮河流域分割成淮河與沂沭泗河兩個水系。 ^ 在江蘇省境內,淮北地區和江淮之間即蘇北地區,它們與蘇南地區組成了江蘇省。 引用 來源 周振鶴:《釋江南》. 《中華文史論叢》第49輯. 顧榮軍:《紙上江南》. 山東畫報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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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確認錯誤:「淮南國」存在時間寫為前203年-前122年不符史實;西漢淮南國主要為劉長死後分封所得,並非自前203年起一直存在至前122年。 → 正確:淮南國並非自前203年起持續存在至前122年;西漢淮南國歷經多次封建與改封,存在時間與沿革需依具體封王分段表述。
- 2026-05-05 確認錯誤:「淮南國轄境為九江郡、衡山郡、廬江郡、豫章郡四郡」明顯不準確;豫章郡並非淮南國固定轄境,且淮南國歷次封地範圍有變。 → 正確:淮南國的轄境歷次變動,不能概括為固定包含九江、衡山、廬江、豫章四郡;豫章郡並非其穩定或普遍固定轄區。
- 2026-05-05 確認錯誤:將「淮南郡」說成是「曹魏至唐朝」的一個郡不合理;淮南郡作為郡名在漢代即已出現,且後世沿革複雜,不是自曹魏開始。 → 正確:淮南郡作為郡名並非始於曹魏;其名在漢代已見,後世沿革複雜,不能簡化為『中國三國曹魏至唐朝的一個郡』。
- 2026-05-05 確認錯誤:「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年)設立淮南道」有明顯朝代與行政區劃表述錯誤:貞觀元年確為627年,但此處把「江南道的範圍處於淮河與長江中間,分揚州、楚州...」混寫成淮南道內容,且所列諸州跨越多個不同時期行政區,歸屬混亂。 → 正確:原句將淮南道與江南道內容混雜,且所列州郡跨越不同時期與不同區劃層級,表述不正確;唐代淮南道、江南道的設置與所轄州治需分時期核對。
- 2026-05-05 確認錯誤:「北宋置淮南路,熙寧五年(1071年)分淮南路為東西兩路」的表述可能有誤;淮南路的設置與分東西路的時間需更精確,且「淮南西路/東路」所涵蓋區域表述過於簡化,容易與實際路制不符。 → 正確:北宋淮南路分東西路的時間與區域需更精確表述;僅以『熙寧五年(1071年)分淮南路為東西兩路』與簡化區域概括,容易失真。
- 2026-05-05 確認錯誤:「從南直隸到今天的江蘇省和安徽省包括了淮河流域以南的區域」明顯不準確;江蘇、安徽兩省並不只是淮河流域以南,且其疆域也包含大量淮河以北地區。 → 正確:江蘇、安徽並不僅是『淮河流域以南的區域』,兩省均包含大量淮河以北地區,該概括不準確。
- 2026-05-05 誤報排除:「1949年1月18日國民政府從安徽省撤出」與後文淮南市設置沿革銜接不清,且表述本身容易誤導;國民政府撤離安徽與淮南煤礦特別行政區的建立並非同一直接行政事件。
- 2026-05-05 確認錯誤:「1950年9月,建縣級淮南市,屬於皖北行署區。1952年...6月建立省轄淮南市」中的月份與建制沿革可能不準確,且「建縣級淮南市」這一說法不常見,需核對史料。 → 正確:淮南市早期建制沿革的月份與名稱需核對史料;『建縣級淮南市』表述亦不常見,不能直接視為準確無誤。
- 2026-05-05 確認錯誤:「江蘇省境內,淮北地區和江淮之間即蘇北地區,它們與蘇南地區組成了江蘇省」屬明顯不合理表述;江蘇省由蘇北、蘇中、蘇南等地理分區構成,不是僅由這兩部分與蘇南組成。 → 正確:江蘇省的區域構成不能表述為『淮北地區和江淮之間即蘇北地區,它們與蘇南地區組成了江蘇省』;蘇北、蘇中、蘇南為常見地理分區,原句分類與組成關係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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