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豐縣
清豐縣在中國河南省東北部,是濮陽市下轄的一個縣,鄰接山東、河北兩省。面積869平方公里,總人口約60萬人。縣人民政府駐城關鎮。 清豐古稱頓丘,三國時曹操曾任頓丘令,因隋朝境內出大孝子張清豐,唐大曆年間,欽定更名為清豐縣。唐代至元代,先後屬河北路、澶州,行政區劃變動比較頻繁。明清兩代屬直隸省大名府。1928年,直隸省改河北省。1952年,改隸河南省濮陽專區,1954年,濮陽專區撤銷,併入安陽地區。1983年,安陽專區的清豐縣改屬濮陽市管轄,今仍因之。 行政區劃 清豐縣下轄8個鎮、9個鄉: 城關鎮、馬莊橋鎮、瓦屋頭鎮、柳格鎮、仙莊鎮、韓村鎮、固城鎮、陽邵鎮、六塔鎮、鞏營鄉、馬村鄉、高堡鄉、古城鄉、大流鄉、大屯鄉、雙廟鄉和紙房鄉。 人口 根據(河南省)濮陽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顯示:清豐縣常住人口為592425人,男性占比49.75%,女性占比50.25%,年齡結構中0-14歲占比25.58%,15-59歲占比53.91%,60歲以上占比20.51%,65歲以上占比14.98%。 清豐縣除漢族外,還有回族、蒙古族、滿族、維吾爾族等26個少數民族,
清豐縣
概述
清豐縣在中國河南省東北部,是濮陽市下轄的一個縣,鄰接山東、河北兩省。面積869平方公里,總人口約60萬人。縣人民政府駐城關鎮。
清豐古稱頓丘,三國時曹操曾任頓丘令,因隋朝境內出大孝子張清豐,唐大曆年間,欽定更名為清豐縣。唐代至元代,先後屬河北路、澶州,行政區劃變動比較頻繁。明清兩代屬直隸省大名府。1928年,直隸省改河北省。1952年,改隸河南省濮陽專區,1954年,濮陽專區撤銷,併入安陽地區。1983年,安陽專區的清豐縣改屬濮陽市管轄,今仍因之。
行政區劃
清豐縣下轄8個鎮、9個鄉:
城關鎮、馬莊橋鎮、瓦屋頭鎮、柳格鎮、仙莊鎮、韓村鎮、固城鎮、陽邵鎮、六塔鎮、鞏營鄉、馬村鄉、高堡鄉、古城鄉、大流鄉、大屯鄉、雙廟鄉和紙房鄉。
人口
根據(河南省)濮陽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顯示:清豐縣常住人口為592425人,男性占比49.75%,女性占比50.25%,年齡結構中0-14歲占比25.58%,15-59歲占比53.91%,60歲以上占比20.51%,65歲以上占比14.98%。 清豐縣除漢族外,還有回族、蒙古族、滿族、維吾爾族等26個少數民族,人口596人,其中回族399人,佔少數民族總人口的66%。全縣沒有少數民族聚居村。
交通 106國道過境。 名人 京房:西漢學者,易學家
清豐縣)
張清豐:隋代孝子,清豐縣以他命名 南霽雲(712-757)︰唐魏州頓丘(今清豐縣雙廟鄉)人。 吳雙戰,第六任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司令員,上將軍階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清豐縣人民政府入口網站 這是一篇與河南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歷史淵源
清豐縣位於今河南省東北部,地處冀魯豫交界,自古為黃河流域農耕文化與交通往來之要衝。據地方志及相關考證,其境內建置可上溯至先秦以來的諸侯封地與郡縣區劃演變,歷經漢魏隋唐以至元明清屢有隸屬變更。清豐之名,見於近世行政建置,與明清以降地方治名調整有關。由於地近中原腹地,歷代兵燹、移民與水患頻仍,民間社會在宗族聚居、廟祀信仰與地方神明崇拜等方面發展尤為顯著,道教宮觀及相關祭祀活動亦隨之生息流衍。其歷史淵源不僅反映了區域政區沿革與人口遷徙脈絡,亦折射出華北平原在道教地方化過程中的文化層積與信仰傳承。
主要內容
清豐縣位於今中國河南省東北部,隸屬濮陽市,地處黃河下游平原地帶,歷史上為華北平原交通與農耕重地。就道教研究而言,清豐縣雖非全國性道教重鎮,然其地方宗教文化與民間信仰、宮觀建置及道士活動,皆反映中原地區道教與地方社會互動之常態。清豐一帶自隋唐以降,受中原道教傳播影響,宮觀多與縣城及鄉村廟宇系統相互交織,除奉祀三清、真武、呂祖等常見道教神祇外,亦常與城隍、關帝、碧霞元君等民間神明共構地方祭祀網絡。明清以來,隨著地方志修纂與鄉里社會發展,相關宮觀、齋醮與節令祭儀的記載,成為觀察清豐道教地方化的重要材料。至近現代,隨社會變遷,傳統宮觀多有興替,惟道教科儀、民間信仰及歲時祭祀仍在部分鄉村延續,顯示其宗教文化具有持續的地方生命力。
相關典籍
清豐縣見於道教相關典籍者,主要散見於地方志、碑刻與宮觀志書之中。歷代縣誌多記其境內廟宇、祭祀與道士往來情形,可據以考見道教在地傳播與民間信仰互滲之狀。若及明清以降,諸如《河南通志》《直隸清豐縣志》一類文獻,常載玄帝、真武、玉皇等宮觀沿革,並錄醮儀、齋蘸與修建碑記,對研究地方道教制度、香火組織及其與官府、士紳之互動,尤具參考價值。此外,相關碑銘與善書、科儀抄本亦可補正史志之闕,呈現清豐縣道教由官方祀典、地方廟會至民間法事的多層次面貌。综合諸書,可知清豐縣雖非道教經籍所專指之名山重地,然其地方典籍足以反映中原縣域道教發展之歷史脈絡。
文化影響
清豐縣位於華北平原東部,歷來為中原民間信仰與道教文化交會之地。其文化影響主要表現在地方廟會、祈福儀式與民間神祇崇拜的持續傳承,尤其在節令祭祀、消災禳解與地方保境安民觀念中,常可見道教科儀與鄉土信仰相互滲透的痕跡。隨著歷代移民、商旅往來與鄉紳社會的形成,道教所強調的天人感應、善惡報應及修身積德等觀念,逐步融入當地倫理結構與日常生活,影響地方社會對孝道、鄉約與公共秩序的理解。近現代以來,清豐縣的地方文化遺產、廟宇空間與民俗活動,亦成為研究豫北地區道教地方化的重要材料,反映出道教在地化傳播與民間社會互構的歷史過程。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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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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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清豐縣」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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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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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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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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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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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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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清豐縣」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河南通志》。相關術語包括:碑刻、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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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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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清豐縣」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河南通志》。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宮觀、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清豐縣」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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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清豐縣」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直隸清豐縣志》。相關術語包括:宮觀、地方志、碑刻、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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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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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清豐縣」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直隸清豐縣志》。相關術語包括:碑刻、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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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清豐縣」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河南通志》。相關術語包括: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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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清豐縣」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直隸清豐縣志》。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宮觀、地方志、碑刻、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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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清豐縣」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河南通志》。相關術語包括:宮觀、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清豐縣」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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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清豐縣」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直隸清豐縣志》。相關術語包括:地方志、碑刻、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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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清豐縣」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河南通志》。相關術語包括: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清豐縣」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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