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
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簡稱臺大人類學系或臺大人類系,是臺灣歷史最悠久的人類學研究兼教育單位,也是唯一同時培訓人類學學士、碩士和博士的教育單位。該系隸屬於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其淵源可追溯至日治時期1929年設立的「臺北帝國大學土俗人種學講座」,歷經多次更名與體制變革,現今以人類學系之名運作,對臺灣考古學與文化人類學的發展影響深遠。 1929年日本人創立臺北帝國大學時,設置「土俗人種學講座」,以培訓臺灣史前考古與民族學研究人才,並整理、收藏考古成果與民族藝品。在日本學者移川子之藏等人主持下,該講座收藏大量民族學與考古學標本與照片,為日後臺灣人類學研究奠定重要基礎。 1945年第二次中日戰爭結束,國民政府接收原帝國大學並改名為臺灣大學,原「土俗人種學講座」更名為民族學研究室,附屬於臺灣大學歷史學系。 1949年政府遷臺後,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李濟根據日治時期的收藏,結合史語所在中國大陸的考古學與民族學研究成果,於臺灣大學文學院下創立「考古人類學系」。該系成立後持續從事以殷墟為首的中國考古學研究,同時承襲日治時代以來的臺灣考古學傳統,並開展文化人類學研究與田野調查。1956年,增設碩
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
概述
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簡稱臺大人類學系或臺大人類系,是臺灣歷史最悠久的人類學研究兼教育單位,也是唯一同時培訓人類學學士、碩士和博士的教育單位。該系隸屬於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其淵源可追溯至日治時期1929年設立的「臺北帝國大學土俗人種學講座」,歷經多次更名與體制變革,現今以人類學系之名運作,對臺灣考古學與文化人類學的發展影響深遠。
帝大講座時期(1929年-1945年)
1929年日本人創立臺北帝國大學時,設置「土俗人種學講座」,以培訓臺灣史前考古與民族學研究人才,並整理、收藏考古成果與民族藝品。在日本學者移川子之藏等人主持下,該講座收藏大量民族學與考古學標本與照片,為日後臺灣人類學研究奠定重要基礎。
民族研究室時期(1945年-1949年)
1945年第二次中日戰爭結束,國民政府接收原帝國大學並改名為臺灣大學,原「土俗人種學講座」更名為民族學研究室,附屬於臺灣大學歷史學系。
考古人類學系時期(1949年-1982年)
1949年政府遷臺後,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李濟根據日治時期的收藏,結合史語所在中國大陸的考古學與民族學研究成果,於臺灣大學文學院下創立「考古人類學系」。該系成立後持續從事以殷墟為首的中國考古學研究,同時承襲日治時代以來的臺灣考古學傳統,並開展文化人類學研究與田野調查。1956年,增設碩士研究所。1970年代投入「濁大計畫」等重要學術工程。
人類學系時期(1982年至今)
隨著新考古學等理論引進臺灣,時任系主任李光周認同美國新考古學提倡者路易斯·賓福德(Lewis Binford)「考古學作為人類學」的觀點,將考古學視為人類學的一種實踐,於1982年將系所更名為「人類學系」並沿用至今。
教學與研究
臺大人類學系為臺灣唯一同時培訓人類學學士、碩士和博士的教育單位,長期與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及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緊密結合,主導臺灣人類學與考古學的發展方向,並培育出眾多相關領域學者與專業人員。
館藏與設施
該系系館曾遷移多處:原址為已遭拆除的「洞洞館」,後遷址至臺大水源校區行政大樓,2025年人文大樓完工啟用後遷回校總區。館內設有貯藏室與標本室,分別存有與展示民族學與考古學標本。圖錄室原收藏大量圖書與手稿,於1997年移交至臺灣大學總圖書館,分別存放在一般圖書區與「人類系圖錄室舊藏」專區。
學術期刊
該系自1953年起發行學術期刊《考古人類學刊》,延續至今,為臺灣人類學界重要學術發表園地。
歷屆系主任
| 時期 | 系主任 |
|---|---|
| 近期 | 黃應貴、陳瑪玲、林瑋嬪、林開世、陳瑪玲 |
其他重要系主任包括:李光周(推動更名之關鍵人物)、崔伊蘭、連照美、謝繼昌、謝世忠、童元昭等。
著名系友
臺大人類學系培育出眾多傑出學者,對華人學術界影響深遠:
- 宋文薰:中央研究院院士、考古學家
- 李亦園: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創院院長
- 張光直:已故考古學者,前哈佛大學人類系主任,曾任中央研究院院士兼副院長
- 臧振華:臺灣水下考古學家,中央研究院院士,現任國立清華大學侯金堆特聘研究講座教授
- 喬健:文化人類學家,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
- 謝繼昌:文化人類學家,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名譽教授
- 黃樹民: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前所長,現任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所長
- 黃應貴:已故人類學家,前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所長,以推動臺灣文化人類學新研究典範著稱
- 陳其南:人類學家,曾任文化建設委員會主委
- 張珣:文化人類學家,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研究員
- 劉益昌:考古學者,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所研究員,現任國立成功大學考古研究所所長
- 李光周:考古學家,李濟之養子,新考古學提倡者
此外,知名歌手齊豫、漫畫家AKRU、臺北市議員呱吉(邱威傑)等人亦為該系校友。
文化影響
臺大人類學系在臺灣人類學與考古學發展史上扮演關鍵角色,不僅建立本土考古學與民族學研究傳統,更透過田野調查與考古發掘,深入研究臺灣原住民各族文化與生活方式。其與中央研究院的長期合作模式,更成為臺灣學術發展的重要典範,對於理解臺灣社會與文化變遷具有不可替代的學術價值。
來源
- 維基百科:〈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https://zh.wikipedia.org/wiki/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
相關典籍
相關典籍以本系所承續之考古學與民族學傳統為核心,主要可分為日治時期調查報告、戰後研究專書與系所整理之館藏目錄三類。前者如臺北帝國大學「土俗人種學講座」所遺之田野記錄、標本圖錄與地方民族誌,為臺灣早期人類學與考古學研究的重要原始文獻;戰後則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及臺灣大學相關研究者之發掘報告、聚落與器物研究為主,構成臺灣史前文化分期與區域研究的基礎。另有《考古人類學刊》自1953年創刊以來刊載之論文,持續反映本系學術脈絡與方法論演變。其後由系內圖錄室、貯藏室及標本室所保存之手稿、照片、器物與編目資料,亦屬理解本系學術傳承與研究史不可或缺之參考典籍。
學術專區
- 2016 年臺南震災的宗教活動
- 從身體感論中國古代君子之「威」
- 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supported_citation_follow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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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據與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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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後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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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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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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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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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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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考古人類學刊》。相關術語包括: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考古人類學刊》。相關術語包括: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考古人類學刊》。相關術語包括: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考古人類學刊》。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宮觀、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考古人類學刊》。相關術語包括:宮觀、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考古人類學刊》。相關術語包括: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考古人類學刊》。相關術語包括: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考古人類學刊》。相關術語包括: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考古人類學刊》。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宮觀、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考古人類學刊》。相關術語包括:宮觀、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考古人類學刊》。相關術語包括: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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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緣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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