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興縣
天興縣為1661年(明永曆十五年)南明延平郡王鄭成功攻打臺灣後,於東都明京設立的縣級行政區,隸屬於承天府管轄,與萬年縣並列為明鄭時期兩個縣級行政區之一。1664年鄭經改東都為東寧,將兩縣升格為州,天興縣遂改稱天興州。1683年清軍攻臺,明鄭行政區劃廢除,天興縣原有疆域被分割為清朝諸羅縣與臺灣縣兩縣。關於天興縣縣治所在,學界有數種說法,至今尚無定論。
天興縣
概述
天興縣為1661年(明永曆十五年)南明延平郡王鄭成功攻打臺灣後,於東都明京設立的縣級行政區,隸屬於承天府管轄,與萬年縣並列為明鄭時期兩個縣級行政區之一。1664年鄭經改東都為東寧,將兩縣升格為州,天興縣遂改稱天興州。1683年清軍攻臺,明鄭行政區劃廢除,天興縣原有疆域被分割為清朝諸羅縣與臺灣縣兩縣。關於天興縣縣治所在,學界有數種說法,至今尚無定論。
歷史淵源
明鄭時期的設立
1661年4月,鄭成功率軍攻打荷蘭東印度公司,攻下「普羅民遮城」(今臺南市赤崁樓)後,將其改名為東都明京,設立承天府,下轄天興縣與萬年縣。此舉標誌著漢人政權正式在臺灣建立縣級行政區劃,天興縣遂成為臺灣最早設置的縣級行政單位之一。首任知縣由莊文烈擔任,為天興縣行政制度之濫觴。
改制與變遷
1664年,明鄭繼承者鄭經放棄福建部分領土,調整治策略,將東都改為東寧,並將承天府下屬兩縣升格為州。天興縣因此改稱天興州,同時增設澎湖、南路、北路三個安撫司,其中北路安撫司即設於天興州境內。此番改制反映了鄭氏政權對臺灣治理的強化,以及將臺灣作為長久根據地的战略轉向。
清朝接管與廢除
1683年,清朝將領施琅率軍攻臺,明鄭政權覆滅。清朝廢除明鄭時期的行政區編制。1684年,清廷正式設立臺灣府,隸屬福建省,下轄諸羅縣、臺灣縣、鳳山縣三縣。天興縣原有的廣大疆域被一分為二:北部區域歸入諸羅縣,南部區域則歸入臺灣縣,天興縣之名就此走入歷史。
次級行政區劃
天興縣底下共設有十三個里,分布於今臺南市中南部地區:
| 里名 | 隸屬調整 |
|---|---|
| 武定里、永康里、長興里、保大里、歸仁里、永豐里、新豐里、廣儲里、感化里 | 歸入清朝臺灣縣 |
| 善化里、新化里、永定里、開化里 | 歸入清朝諸羅縣 |
其中善化里、新化里、永定里、開化里四里後來被納入清朝諸羅縣管轄範圍,其餘九里則歸入臺灣縣。此一劃分奠定了爾後數百年間臺南地區行政版圖的基本格局。
縣治所在之爭論
關於天興縣縣治的具體位置,學界長期存在爭議,主要有以下五種說法:
一、府治鎮北坊說
連橫《臺灣通史》(1921年)及陳世慶編纂《臺灣省通志·卷三政事志·建置篇》(1972年)皆主張天興縣治位於「鎮北坊米市」,即今臺南市中西區一帶。
二、原在東安坊,後遷新港社說
學者石萬壽在〈臺灣府署建置始末及遺址碑自註〉(1983年)、〈二層行溪流域行政區劃的變遷〉(1988年)及《永康鄉志》(1988年)中提出此說法。該說綜合了陳文達《臺灣縣志》(1720年)稱「臺灣府公署」為「偽天興州舊署」的記載,以及〈永曆十八年臺灣軍備圖〉將天興縣註記在「新港半番民」聚落附近的資料。此外,清朝《臺灣府圖志》(1795年前)、《臺灣府方輿考證》(1836年)、《清一統志臺灣府(嘉慶重修一統志)》(1842年)均記載「天興廢州」位於「新港」。
三、大目降與新港之間說
王世慶在〈臺灣之名稱與行政區域之建置〉(1976年)中提出此說,主要依據為〈永曆十八年臺灣軍備圖〉的標註。
四、大目降說
黃典權在〈鄭延平臺灣世業〉(1980年)中主張天興縣治在大目降,即今臺南市新化區。
五、佳里興說
盛清沂〈明鄭內政考略〉(1976年)僅記載「相傳天興設治於佳里興」;葉振輝《臺灣開發史》(1995年,2003年再版)則稱「天興縣治在開化里(今佳里),一說在大目降(今新化)」,皆未斷定佳里興為確切縣治所在。1983年9月,臺南縣政府於佳里鎮佳里興(今佳里區佳里興)設立「古天興縣治紀念碑」,但此舉僅具紀念意義,並非學術定論。
綜上所述,天興縣治所在迄今仍無定論,各家說法皆有所本,唯缺乏直接確鑿之考古或文獻證據。
文化影響
天興縣作為明鄭時期臺灣最早設置的縣級行政區之一,在臺灣歷史與文化發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 行政制度奠基:天興縣的設立標誌著漢式行政制度正式移植臺灣,為爾後數百年治理奠定基礎。
- 疆域划分影響:天興縣被分割為諸羅縣與臺灣縣的格局,深刻影響了後續數百年間南部地區的行政歸屬與文化發展。
- 地名與記憶保存:儘管縣治所在存在爭議,「古天興縣治紀念碑」的設立反映了地方對此段歷史的重視與記憶保存,成為臺南地區歷史文化觀光的重要據點之一。
- 宗教文化背景:明鄭時期的行政區劃與當時的宗教信仰體系相互依存,儒、釋、道信仰隨漢人移墾而傳入臺灣,天興縣的設立可視為宗教文化傳播與制度化的一段重要歷史背景。
相關條目
- 承天府
- 萬年縣
- 天興縣知縣
- 明鄭時期
來源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天興縣
- 連橫《臺灣通史》
- 陳文達《臺灣縣志》(1720年)
- 石萬壽〈臺灣府署建置始末及遺址碑自註〉(1983年)
- 石萬壽〈二層行溪流域行政區劃的變遷〉(1988年)
- 王世慶〈臺灣之名稱與行政區域之建置〉(1976年)
主要內容
天興縣為鄭氏政權於臺灣所設行政區之一,其沿革與東寧國家體制的建立密切相關。永曆十八年(1664年),鄭經將原東都改稱東寧,並升天興、萬年二縣為天興、萬年二州,以強化地方治理與軍政統合。天興縣作為升格前的縣級建置,主要承接漢式官制在臺灣的實施,與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及各地安撫司共同構成鄭氏政權的行政網絡。其設置不僅反映鄭經延續明朝制度、以中原法制治理臺灣的政策取向,亦標誌臺灣由軍事據點逐步轉向具備常態行政秩序的殖民治理階段。天興縣的存在,對後續臺灣地方行政區劃與漢人社會組織之形成,具有承前啟後的歷史意義。
相關典籍
關於天興縣的相關典籍,主要見於明清以來的臺灣方志、府縣志與寺廟碑記之中。由於天興縣為鄭氏治臺及清初地方行政建置脈絡下的重要地名,相關記述多散見於《臺灣府志》《臺灣縣志》及後出各類地方志,內容涵蓋疆域沿革、行政分隸、聚落設置與軍民治理情形,足以追溯其建置背景與名稱沿革。另如碑文、重修記與寺廟沿革資料,常可見天興縣與地方開發、移民拓墾及官署遷置的關聯,對考察其作為歷史行政單位的實態尤具價值。近代研究則多援引檔案與地方志互證,以辨析天興縣在不同時期的稱謂差異及其與臺灣早期治理體系之關係。
學術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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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4-22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22 補強:主要內容 +257字
- 2026-04-22 補強:相關典籍 +243字
- 2026-04-22 論文:+5篇
- 2026-05-05 誤報排除:「永曆十八年(1664年)」年份對應錯誤。永曆十八年應為1664年沒錯,但文中前段又寫「1664年鄭經改東都為東寧」,後段卻將同一改制直接寫成「永曆十八年(1664年)」。這裡本身不矛盾,但需注意前文多處將「1664年」寫成改州、設安撫司,屬明鄭改制時間大致正確,無明顯錯誤。
- 2026-05-05 誤報排除:「清朝將領施琅率軍攻臺,明鄭政權覆滅」表述過於簡化,但未達明顯事實錯誤。真正的台灣納清與鄭克塽降清是1683年,施琅攻台後明鄭政權結束,基本可接受。
- 2026-05-05 誤報排除:「東都明京」作為鄭成功對台南據點的名稱,常見史料多稱「東都」或「東寧」,「明京」並非通行固定稱法,可能有混用或不精確問題。
- 2026-05-05 誤報排除:「天興縣底下共設有十三個里」與後文分列九里、四里共十三里,數量本身一致,但文中稱這些里『分布於今臺南市中南部地區』,其中『善化里、新化里、永定里、開化里』對應到今日地名範圍較廣,且清代里制與現代行政區對照易有過度簡化,屬表述不夠嚴謹,不算明顯錯誤。
- 2026-05-05 誤報排除:「與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及各地安撫司共同構成鄭氏政權的行政網絡」中的『六部』屬鄭氏政權沿用明制的通稱,方向大致正確,但把其與天興縣直接並列為『共同構成行政網絡』略顯誇大,屬解讀性敘述,不是明確事實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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