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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博物院

故宮博物院,又稱北京故宮,是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紫禁城內的博物館。民國元年(1912年)清帝溥儀退位後仍居於宮內。至民國十三年(1924年)十一月五日,黃郛攝政內閣公布修正清室優待條件第五條,廢除皇帝尊號,並將溥儀驅逐出宮。政府代表李煜瀛、京師警衛司令鹿鍾麟、警察總監張璧,於六日接管皇宮,封存文物。後經攝政內閣核准,經一年之整理,故宮博物院於民國十四年國慶節(1925年10月10日)正式成立開幕。它位於北京中軸線的中心,佔地面積72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約15萬平方米;始建於明成祖朱棣永樂四年(1406年),永樂十八年(1420年)落成;藏品也主要是以明、清兩代皇宮及其收藏為基礎。2012年單日最高客流量突破18萬人次,全年客流量突破1500萬人次,可以說是世界上接待遊客最繁忙的博物館。 歷史 夕陽下的北京故宮角樓 1924年10月,西北系軍閥馮玉祥率部下胡景翼、孫岳在北京發動甲子政變(又稱北京政變),推翻曹錕,11月5日廢溥儀的皇帝頭銜,並將其逐出紫禁城。李石曾先生當即建議設立清室古物保管委員會,及清室善後委員會,並於1925年10月10日正式成立故宮博物院。故宮博物院成立之前,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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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博物院

概述

故宮博物院,又稱北京故宮,是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紫禁城內的博物館。民國元年(1912年)清帝溥儀退位後仍居於宮內。至民國十三年(1924年)十一月五日,黃郛攝政內閣公布修正清室優待條件第五條,廢除皇帝尊號,並將溥儀驅逐出宮。政府代表李煜瀛、京師警衛司令鹿鍾麟、警察總監張璧,於六日接管皇宮,封存文物。後經攝政內閣核准,經一年之整理,故宮博物院於民國十四年國慶節(1925年10月10日)正式成立開幕。它位於北京中軸線的中心,佔地面積72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約15萬平方米;始建於明成祖朱棣永樂四年(1406年),永樂十八年(1420年)落成;藏品也主要是以明、清兩代皇宮及其收藏為基礎。2012年單日最高客流量突破18萬人次,全年客流量突破1500萬人次,可以說是世界上接待遊客最繁忙的博物館。

歷史 夕陽下的北京故宮角樓

1924年10月,西北系軍閥馮玉祥率部下胡景翼、孫岳在北京發動甲子政變(又稱北京政變),推翻曹錕,11月5日廢溥儀的皇帝頭銜,並將其逐出紫禁城。李石曾先生當即建議設立清室古物保管委員會,及清室善後委員會,並於1925年10月10日正式成立故宮博物院。故宮博物院成立之前,遜帝溥儀早已將1200餘件書畫精品、古籍善本和大量珍寶運出宮。

1933年華北形勢突變,於是國民政府命令:故宮南遷文物。當時共計13491箱,部分文物南遷後,北平故宮本院也留有相當多的珍品。後來又因八年抗戰,日本入侵南京,故宮文物再向西遷,分為北、中、南三路經火車和水運。經三年多至四川。後抗戰勝利,故宮文物又再度運回南京。1948年到1949年,國民政府將文物運往台灣本島保存,因戰爭形勢突變只運了三次,其中第三次擬搬運1700箱,由於運輸艦艙位餘地有限,加之僅有24小時裝船時間,結果只運出972箱,另728箱也留在了大陸;但運至臺灣的文物皆為精挑細選的文物,所以意義仍十分重大。1萬多箱南遷文物中總共運臺2972箱,占南遷箱件數的22%。期間南京中央政府曾下令故宮博物院院長馬衡選擇留平文物菁華裝箱,分批經火車運至南京,馬院長以各種理由推延裝箱,後來一箱也未運走。四散中國各地的古物已在1970年代以後陸續運回故宮博物院,但仍有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瀋陽故宮博物院、南京博物院、重慶博物館等機構收藏保存清代故宮文物。

1965年11月12日,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臺北市士林區外雙溪恢復設置國立故宮博物院,以存放在臺灣的2972箱文物。為與北京故宮博物院區分,通稱為「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簡稱「台北故宮」。

大事記 文革期間被紅衛兵改名為「血淚宮」的故宮博物院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清帝退位後,建立中華民國。但按照與中華民國簽訂的《清室優待條件》,仍然居住於紫禁城內。後,於外廷成立「古物陳列所」。 1924年10月,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11月5日,驅逐清帝溥儀。溥儀在離開紫禁城之前已經開始有計劃的偷運故宮文物,截至他離開紫禁城,共計將1300餘件書畫精品和大量古籍善本及珍寶盜運出宮。迄今為止,散佚書畫有三分之二歸藏大陸各博物館,其中約370件回到北京故宮。 1924年底至1930年,進行第一次文物清點工作,清室善後委員會逐宮逐殿地清點清宮藏品,出版《故宮物品點查報告》28冊,當時據統計文物數是117萬餘件套。 1925年6月29日,國民政府委員會委員經亨頤提議籌組逆產處理委員會,計畫變賣故宮。後於1928年7月25日成立,但因輿論反彈於12月5日正式裁撤。 1925年9月,李石曾建議政府設立清室古物保管委員會及清室善後委員會。均由他任委員長。「清室善後委員會」制定了「故宮博物院臨時組織大綱」及「故宮博物院臨時董事會組織章程」。於中華民國十四年國慶日(1925年10月10日)正式成立「故宮博物院」。 1928年,日本留學派經亨頤又提案廢除故宮博物院,並提議改名為「廢宮奢侈品陳列所」,將所藏文物全數變賣,並在南京另建「國立中央博物院」,後來在古物保管委員會委員長張繼的反對下,使前兩項計畫無法成功。 1933年,故宮博物院文物南遷,以躲避日本侵略。之後經過多次遷移,到過上海,南京,安順、重慶、樂山、峨眉等地。 1948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南遷文物運抵南京。 1948年3月,古物陳列所歸併入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實現易培基提出的「完整故宮保管計劃」。 1948年,中華民國政府將2972箱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南運文物轉運臺灣,占故宮南遷文物總箱數的五分之一,最後於台北復院。剩餘11178箱故宮文物除2422箱留在南京外,其餘都在五十年代重返北京故宮。 1949年1月31日,解放軍擊敗留守國軍攻入北平。同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不久,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原址更名為「故宮博物院」。 1950年代到1960年代,陸續有人提出故宮改建計劃,後因種種原因擱置。 1954年

歷史淵源

故宮博物院之淵源,可追溯至明清宮城體系之形成。明成祖永樂年間,於北京營建紫禁城,作為皇權中心與宮廷禁地,宮中即設置若干收藏、供奉與典籍庋藏之空間,並逐步積累大量皇家文物、法器與制度性器物。清代入關後,沿襲明代宮殿格局,並因朝廷典藏、祭祀與內務管理需要,持續充實宮中收藏,形成兼具禮制、宗教與藝術價值之宮廷文物系統。辛亥革命後,清帝退位,紫禁城自帝制宮廷轉為近代國家接管之歷史空間;1925年,依北洋政府與國民政府相關整理,始正式成立故宮博物院,開放昔日禁中之珍藏供社會參觀與研究。其後因時局動盪,院藏一度南遷以避戰火,抗戰結束後陸續遷回。1949年後,故宮博物院在新政權文物保護政策下獲得系統整編,逐漸由宮廷遺存轉化為以收藏、研究、展示與教育為核心之國家級博物館。

主要內容

故宮博物院以北京紫禁城為核心,為中國現存規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宮殿建築群之一,亦為研究明清宮廷禮制、空間秩序與宗教文化的重要場所。其建築格局承襲傳統都城營建理念,強調中軸對稱、前朝後寢與等級分明的空間配置,而宮殿命名、祭祀制度及歲時禮儀亦與道教宇宙觀密切相關。清代宮廷在歲時節令、祈福禳災及帝后誕辰等場合,常行齋醮與祝禳之儀,並於宮中設壇舉行相關科儀,使道教成為皇室禮制的一環。今故宮博物院不僅保存大量宮廷文物與典籍,也透過建築、器物與圖像資料,呈現道教在帝國政治、禮儀實踐與象徵秩序中的歷史位置,具有顯著的文物保存與學術研究價值。

相關典籍

就故宮博物院所藏與道教相關文物而言,其「相關典籍」主要可從道藏經籍、宮廷圖像文獻與後世著錄三方面考察。院藏道教書畫與法器之神格、科儀配置,多可互證於《道藏》系統中上清、靈寶及正一派經典,尤以籙牒、齋醮儀式與神譜類文獻最具詮釋價值;例如仙真像、朝元圖與帝君信仰圖像,往往對應《無上秘要》、相關度人經與歷代道法文書所建構之神聖秩序。另一方面,清宮內府收藏與編目,亦見於《石渠寶笈》及內廷檔冊,為辨識道教藝術之傳承、流轉與鑑藏提供重要依據。故宮博物院近年展覽與研究所引用之典籍,則多承續此一文獻脈絡,以闡明院藏道教文物在經典、儀式與宮廷信仰三者間的歷史位置。

文化影響

故宮博物院以原紫禁城為基礎而建,將明清皇宮轉化為公共文化機構,具有由帝王私有空間走向國族共享遺產的關鍵意義。其建築格局所蘊含的中軸對稱、等級秩序與陰陽五行觀念,長期成為中國宮殿制度與都城規劃的重要參照,也使「禮制」與「天人合一」的傳統宇宙觀得以具體可見。故宮院藏以宮廷舊藏為核心,涵蓋書畫、器物、典籍與與道教文化相關文物,因而不僅保存了皇權物質文化,亦提供研究道教禮儀、符籙法器、宮廷祭祀與帝國政治神學的珍貴實證。作為世界文化遺產,故宮博物院在學術研究、文化展示與公共教育層面均具有深遠影響,並持續塑造當代社會對中華文明、傳統建築藝術及其宗教宇宙論的理解。

學術專區

  • 故宮博物院
  • 故宮博物院 (dpm.org.cn)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地理/宮觀節點
  • LIUS-ID:LIUS-NODE-5613ABB6BD46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52140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本批次尚未找到可直接連結的 站內論文關聯;補證以既有正文、站內典籍標記與來源訊號為主,並標為「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站內互讀:中華人民共和國京師成祖形勢北平日本南京中央國立故宮博物院中華民國政府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清室優待條件》、《故宮物品點查報告》、《道藏》、《無上秘要》、《石渠寶笈》。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京師、成祖、形勢、北平、日本、南京、中央。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故宮博物院」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故宮博物院」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故宮博物院」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清室優待條件》。相關術語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京師、成祖、形勢、北平。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故宮博物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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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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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故宮博物院」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無上秘要》。相關術語包括:形勢、北平、日本、南京、中央。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故宮博物院」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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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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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故宮博物院」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清室優待條件》。相關術語包括:日本、南京、中央、國立故宮博物院、中華民國政府。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故宮博物院」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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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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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故宮博物院」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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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故宮博物院」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道藏》。相關術語包括:中央、國立故宮博物院、中華民國政府、士林區、外雙溪。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故宮博物院」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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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故宮博物院」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無上秘要》。相關術語包括:國立故宮博物院、中華民國政府、士林區、外雙溪、張繼。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故宮博物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故宮博物院」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石渠寶笈》。相關術語包括:中華民國政府、士林區、外雙溪、張繼、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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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故宮博物院」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清室優待條件》。相關術語包括:士林區、外雙溪、張繼、上海、典籍。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故宮博物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故宮博物院」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故宮物品點查報告》。相關術語包括:外雙溪、張繼、上海、典籍、儀式。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故宮博物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故宮博物院」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道藏》。相關術語包括:張繼、上海、典籍、儀式。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故宮博物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故宮博物院」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無上秘要》。相關術語包括:上海、典籍、儀式。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故宮博物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故宮博物院」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石渠寶笈》。相關術語包括:典籍、儀式。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故宮博物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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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location:故宮博物院 · 最後更新:2026/7/4· 版本:20260704 · 版本歷史

其他資料:學術論文(個別著作權)、本派傳承(CC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