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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

涿ㄓㄨㄛˊ鹿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北省張家口市下轄的一個縣。縣人民政府駐涿鹿鎮軒轅路2號。 歷史 涿鹿在舊石器時期就有人類繁衍。根據《歸藏》《山海經》《逸周書》《史記》記載,原始社會末期,涿鹿屬有熊部落方國。約在4700年前,涿鹿一帶發生「涿鹿之戰」和「阪泉之戰」。五帝時期定都在今涿鹿縣保岱鎮,堯依山川大勢將天下為九州,涿鹿屬冀州。舜將九州改為十二州,涿鹿屬幽州。禹恢復為九州,涿鹿仍屬冀州。夏朝時期,華夏部族大部向南遷移,桑於河流域只剩黃帝子宗的少數部族舜裔。 涿鹿縣在商朝屬代國,商朝末年屬令支國,周朝屬燕國,公元前300年屬趙國,公元前283年屬燕國上谷郡,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統一中國後屬上谷郡涿鹿縣、潘縣、雛瞀縣、下落縣、茹縣,漢朝仍屬上谷郡,王莽新朝屬朔調郡播陸縣、潘縣、樹武縣、下忠縣、觳武縣,東漢初期恢復原名,東漢光武帝時期屬上谷郡涿鹿縣、下洛縣、潘縣、雛瞀縣,西晉武帝泰始十年(公元274年)屬廣寧郡下洛縣、涿鹿縣、潘縣,南北朝北魏屬廣寧郡涿鹿縣、廣寧縣、潘縣,北魏孝明帝正光六年(公元525年)屬涿鹿縣、廣寧縣,東魏時期由於連年割據郡縣建制解體,北齊後主(高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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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

概述

涿ㄓㄨㄛˊ鹿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北省張家口市下轄的一個縣。縣人民政府駐涿鹿鎮軒轅路2號。

歷史

涿鹿在舊石器時期就有人類繁衍。根據《歸藏》《山海經》《逸周書》《史記》記載,原始社會末期,涿鹿屬有熊部落方國。約在4700年前,涿鹿一帶發生「涿鹿之戰」和「阪泉之戰」。五帝時期定都在今涿鹿縣保岱鎮,堯依山川大勢將天下為九州,涿鹿屬冀州。舜將九州改為十二州,涿鹿屬幽州。禹恢復為九州,涿鹿仍屬冀州。夏朝時期,華夏部族大部向南遷移,桑於河流域只剩黃帝子宗的少數部族舜裔。

涿鹿縣在商朝屬代國,商朝末年屬令支國,周朝屬燕國,公元前300年屬趙國,公元前283年屬燕國上谷郡,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統一中國後屬上谷郡涿鹿縣、潘縣、雛瞀縣、下落縣、茹縣,漢朝仍屬上谷郡,王莽新朝屬朔調郡播陸縣、潘縣、樹武縣、下忠縣、觳武縣,東漢初期恢復原名,東漢光武帝時期屬上谷郡涿鹿縣、下洛縣、潘縣、雛瞀縣,西晉武帝泰始十年(公元274年)屬廣寧郡下洛縣、涿鹿縣、潘縣,南北朝北魏屬廣寧郡涿鹿縣、廣寧縣、潘縣,北魏孝明帝正光六年(公元525年)屬涿鹿縣、廣寧縣,東魏時期由於連年割據郡縣建制解體,北齊後主(高緯)武平三年(公元572年)屬永豐郡懷戎縣,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屬燕王高開道懷戎縣,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屬北燕州懷戎縣,貞觀八年(公元634年)屬媯州懷戎縣,武則天聖曆元年(公元698年)八月屬突厥,穆宗長慶二年(公元822年)屬新州,遼朝太宗會同元年(公元938年)屬奉聖州,金大安元年(公元1209年)屬德興府,元朝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屬奉聖州,元順帝四年(公元1338年)屬保安州,明清時期仍屬保安州。清朝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保安州許多轄地被劃出,降為三級散州。

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保安州改為保安縣。民國三年(公元1914年),保安縣因為與陝西保安縣同名而改為涿鹿縣。民國十七年(公元1928年)直隸省改為河北省,涿鹿縣屬河北省。民國十八年(公元1929年),口北道10縣劃歸察哈爾省,涿鹿縣屬察哈爾省。民國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8月25日,日軍飛機轟炸涿鹿縣城,國民政府勢力離開涿鹿縣城。不久,日偽涿鹿縣公署建立,屬察南自治政府。同年10月,涿鹿縣屬蒙疆聯合自治政府察南政廳。民國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偽察南政廳改為宣化省,涿鹿縣屬宣化省。民國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三月,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八路軍和晉察冀邊區地方幹部前往平西開闢根據地,抗日戰爭期間,涿鹿共建立4個抗日聯合縣:1938年3月至1941年1月為宣涿懷聯合縣,屬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冀西專員公署;1944年3月至1945年8月為懷涿聯合縣,先後屬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第六專員公署、十一專員公署;1943年3月至1944年12月為蔚涿宣聯合縣,先後屬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第六專員公署、冀察區行政公署十一、十三專員公署;1944年12月至1945年8月為蔚涿聯合縣,屬冀察區行政公署十三專員公署。

中華民國時期,涿鹿縣屬察哈爾省管轄

日本投降後,民國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8月,涿鹿縣歸屬共產黨政權,建立涿鹿縣民主政府。民國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十月,國民革命軍逼近涿鹿縣,涿鹿縣民主政府10月12日撤離縣城,轉移到南部山區,原在「北平難民收容所」的國民政府涿鹿縣政府入駐涿鹿縣城。在1948年前,共產黨建立2個涿鹿的聯合縣:1947年1月至1948年12月為蔚涿宣聯合縣;1947年1月至1947年12月為宣涿懷聯合縣,先後屬冀察行署第十一和第十五專員公署、察哈爾省民主政府第十五和第十六專員公署、華北民主政府下設的北嶽區行政公署和察哈爾省民主政府。民國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十二月,涿鹿縣歸屬共產黨政權,涿鹿縣民主政府入駐縣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涿鹿縣人民政府建立,屬察哈爾省察南專區行政公署。1952年,察哈爾省撤銷,涿鹿縣屬河北省張家口地區。1958年11月,涿鹿縣併入懷來縣。1961年5月,涿鹿縣重新設立,仍屬張家口地區。1962年1月,原屬易縣的大河南、蟒石口人民公社與原屬蔚縣的三里棚人民公社劃歸涿鹿縣。1993年,張家口地區、張家口市合併為張家口市,涿鹿縣屬河北省張家口市。

地理

涿鹿縣位於河北省西北部永定河上游,涿鹿-懷來盆地西部,地理坐標東經115°13』、北緯40°23』,北邊與下花園區相鄰,西邊隔黃羊山與宣化區相鄰,西南邊與蔚縣相鄰,東南邊與北京市和保定市淶水縣相鄰,東北邊與懷來縣相鄰,總面積2802平方公里。涿鹿縣境內有高山、中山、低山和丘陵、盆地、河灘、濕地等多種類型,海拔高度460至2882公尺,總的地勢為南北低,中間高,東低西高:北部洋河、桑乾河海拔460到500公尺;中部靈山、小五台山海拔2240公尺以上;南部大河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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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涿鹿為今河北省張家口一帶的古地名,因上古「涿鹿之戰」而見於《史記》《山海經》等文獻,傳為黃帝與蚩尤爭雄之所,遂在中國早期神話與歷史記憶中具有關鍵地位。道教語境中,涿鹿並非僅作戰場地理名詞,而是被後世視為華夏正統肇啟、神人交會與文明秩序建立的象徵空間。魏晉以降,隨著上古帝王、九天、雷法與地方靈山信仰的互動,涿鹿逐漸被納入道教敘事體系,成為追述黃帝功業、演繹降魔平亂與護國安民觀念的重要歷史場域。元明以來,地方志、道觀碑刻及民間傳說多有附會,進一步強化其作為神聖歷史地標的意涵。今日所稱涿鹿之道教歷史淵源,實係古代戰爭記憶、帝王神話與地方宗教化過程層層累積之結果。

主要內容

涿鹿,古稱涿鹿之野,為中國上古傳說與歷史記憶交會之地,尤以黃帝與蚩尤逐鹿之戰見於《史記》《山海經》等典籍而著稱。道教語境中,涿鹿不僅是遠古戰爭的地理標識,亦逐漸被賦予神話敘事與宇宙秩序重建的象徵意義,與黃帝受命、定鼎中原的文明起源觀相連。後世道書、筆記與地方志常將其視為上古聖王制禦群神、平定四方之地,使之成為祖先崇拜、帝王正統與神聖空間觀念的交會點。其文化內涵並不限於戰事傳說,亦涉及對人神關係、部族整合與天地秩序的道教化詮釋。涿鹿因而在道教地理與神話地圖中,兼具歷史記憶與宗教象徵雙重意義。

相關典籍

《山海經·大荒北經》與《淮南子·兵略訓》皆載涿鹿之戰,前者以神話地理書寫黃帝與蚩尤交兵於此,後者則將之置於古代兵爭脈絡,為後世理解涿鹿的主要文獻基礎。至晉唐以降,道教經籍如《雲笈七籤》及《太平御覽》所引緯書、類書材料,往往將涿鹿納入黃帝受道、治世與征伐的敘事系統,使其不僅是上古戰場,更成為道教歷史觀中「軒轅正統」與神人交通的重要象徵。宋元以後,道藏相關文獻與地方志又多援引前代典籍,將涿鹿山川與黃帝遺跡、蚩尤傳說相互勾連,強化其作為聖跡空間的宗教意義。此類記載雖兼具神話、史傳與地理書寫性質,然其共同作用在於將涿鹿塑造成道教宇宙論與歷史記憶交會之關鍵地點。

文化影響

涿鹿在道教文化中的影響,主要源於其被納入黃帝與蚩尤戰爭的敘事系統之中,成為上古聖王定鼎華夏秩序的重要空間記憶。後世道教與民間信仰常借涿鹿之戰,強調黃帝以德制武、以正伐逆的神聖化歷史,並將其轉化為護國安民、鎮煞辟邪的象徵資源。相關傳說在宮觀祭祀、地方廟會與符籙科儀中,往往與黃帝崇拜相互交織,使涿鹿不僅是歷史地名,更成為承載「正統」與「宇宙秩序」意涵的文化節點。此外,隨著歷代文獻、碑刻與地方志的反覆書寫,涿鹿逐漸被塑造成兼具歷史性與神聖性的地景,反映道教將遠古戰場轉譯為教化與信仰資源的能力。

校對記錄

  • 2026-05-01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5-01 補強:歷史淵源 +281字
  • 2026-05-01 補強:主要內容 +247字
  • 2026-05-01 補強:相關典籍 +279字
  • 2026-05-01 補強:文化影響 +246字
  • 2026-05-05 確認錯誤:《山海經·大荒北經》並非載有『涿鹿之戰』的主要篇章;較常見於《山海經》相關敘述的是黃帝與蚩尤等上古傳說,但直接寫成該篇載涿鹿之戰屬明顯誤引。 → 正確:《山海經·大荒北經》主要載有黃帝、蚩尤等上古神話敘述,並非通行所引的『涿鹿之戰』主要篇章;將其與《淮南子·兵略訓》並列為直接載有涿鹿之戰,表述不當。
  • 2026-05-05 確認錯誤:《淮南子》中談兵事較常見的是《兵略訓》,但將涿鹿之戰明確列為《兵略訓》所載,表述過於武斷,容易造成典籍歸屬錯誤;至少不是通行、明確的對應引文。 → 正確:《淮南子》雖有論兵內容,但把『涿鹿之戰』明確歸屬為《兵略訓》所載,並非通行且明確的標準引文,表述過於武斷。
  • 2026-05-05 確認錯誤:文中稱『舜將九州改為十二州,涿鹿屬幽州』,此說法與傳統先秦/兩漢州域演變記載不符;『十二州』與『幽州』的對應在此處明顯可疑,屬混亂敘述。 → 正確:『舜將九州改為十二州,涿鹿屬幽州;禹恢復為九州,涿鹿仍屬冀州』這段州域沿革說法可疑,『十二州』與『幽州』在此處的對應關係不符常見先秦兩漢州制敘述。
  • 2026-05-05 確認錯誤:『武則天聖曆元年(公元698年)八月屬突厥』不合歷史常識;698年涿鹿地區不可能「屬突厥」作為行政隸屬,屬明顯錯誤。 → 正確:『武則天聖曆元年(698年)八月屬突厥』作為涿鹿地區行政隸屬明顯不合歷史常識,屬錯誤表述。
  • 2026-05-05 確認錯誤:『穆宗長慶二年(公元822年)屬新州』與前後唐代州郡沿革銜接可疑,且唐代中期在此區域用『屬新州』作為此縣直接隸屬表述不夠合理,疑有誤植或錯置。 → 正確:『穆宗長慶二年(822年)屬新州』作為涿鹿縣沿革敘述可疑,與唐代中期該區域州郡隸屬的常見記載不易吻合,疑有誤植或錯置。
  • 2026-05-05 確認錯誤:『中華民國時期,涿鹿縣屬察哈爾省管轄』與前文『民國十七年直隸省改為河北省,涿鹿縣屬河北省;民國十八年口北道10縣劃歸察哈爾省,涿鹿縣屬察哈爾省』形成概括性矛盾;若不加時間限定,會與前述分段敘述衝突。 → 正確:『中華民國時期,涿鹿縣屬察哈爾省管轄』若未限定時間,會與前述民國十七至十八年間先後隸屬河北省、察哈爾省的分段敘述產生概括性衝突。
  • 2026-05-05 確認錯誤:『東北邊與懷來縣相鄰』與前文地理方位可能不一致,涿鹿縣與懷來縣更常見的相對方位是東或東北偏東,但此處是否準確需核對,屬可疑方位敘述。 → 正確:『東北邊與懷來縣相鄰』的方位表述有可疑之處,涿鹿與懷來的相對方位更常見為東或東北偏東,該句需再核對。
  • 2026-05-05 確認錯誤:地理段落最後一句『南部大河』明顯未完,屬殘缺句,內容不完整。 → 正確:『南部大河』為殘缺句,語意未完,屬內容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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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location:涿鹿 · 最後更新:2026/5/6·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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