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崎鄉
竹崎鄉(臺羅:Tek-kiā-hiong),舊稱「竹頭崎」,位於臺灣嘉義縣東北近山地帶,全境可分為灣橋、鹿滿、竹崎、內埔等四個生活圈,由於地理位置鄰近嘉義市,居民對嘉義市的通勤、就學與購物比例較高。奮起湖是該鄉知名的觀光景點,以老街、鐵道與鐵路便當聞名。 歷史 竹崎鄉舊名竹頭崎,係由於當地均為山坡地形,且多竹林,經砍伐開墾後,遍處留存竹頭,故名。竹崎原屬於鄒族阿里山八社鹿麻產盧麻產社(今鹿滿村)的活動範圍,光華村也留有鄒族地名Yovana(柑仔宅)。清領初期則屬諸羅縣,但鄉境大多屬於生番地,並設有土牛界碑於今內埔村。康熙56年,盧麻產社遭瘴癘之災而徙離至阿拔泉社(今竹山鎮田子里,今竹崎鄉亦有阿拔泉地名聚落)。但在今竹崎鄉境的原居地,如內埔村一帶,直至光緒13年(1887年),原地之番大租仍是阿里山社收取。隨後漢人移墾,於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依保甲制將本鄉大多處,以大目根山之名,劃歸「大目根堡」管轄,為本鄉縣今轄地之雛形。其後在日治中期,置嘉義廳大目根堡。於1908年,阿里山森林鐵路由嘉義至竹頭崎(今竹崎)路段完工,本鄉始有鐵路運輸。1912年完工,本鄉成為阿里山之門戶,鐵道
竹崎鄉
概述
竹崎鄉(臺羅:Tek-kiā-hiong),舊稱「竹頭崎」,位於臺灣嘉義縣東北近山地帶,全境可分為灣橋、鹿滿、竹崎、內埔等四個生活圈,由於地理位置鄰近嘉義市,居民對嘉義市的通勤、就學與購物比例較高。奮起湖是該鄉知名的觀光景點,以老街、鐵道與鐵路便當聞名。
歷史
竹崎鄉舊名竹頭崎,係由於當地均為山坡地形,且多竹林,經砍伐開墾後,遍處留存竹頭,故名。竹崎原屬於鄒族阿里山八社鹿麻產盧麻產社(今鹿滿村)的活動範圍,光華村也留有鄒族地名Yovana(柑仔宅)。清領初期則屬諸羅縣,但鄉境大多屬於生番地,並設有土牛界碑於今內埔村。康熙56年,盧麻產社遭瘴癘之災而徙離至阿拔泉社(今竹山鎮田子里,今竹崎鄉亦有阿拔泉地名聚落)。但在今竹崎鄉境的原居地,如內埔村一帶,直至光緒13年(1887年),原地之番大租仍是阿里山社收取。隨後漢人移墾,於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依保甲制將本鄉大多處,以大目根山之名,劃歸「大目根堡」管轄,為本鄉縣今轄地之雛形。其後在日治中期,置嘉義廳大目根堡。於1908年,阿里山森林鐵路由嘉義至竹頭崎(今竹崎)路段完工,本鄉始有鐵路運輸。1912年完工,本鄉成為阿里山之門戶,鐵道全線共有自崎下車站至奮起湖車站間共13站。1918年(大正7年) ,阿里山鐵路正式開始辦理客運業務,有獨立之嘉義-竹崎間的通勤列車。除了林業發展外,每年製糖期間,南靖糖廠的採蔗列車也會透過此線鐵路至此採收甘蔗。大正9年(1920)10月1日地方行政區域改制,原屬打貓東下堡之山仔門莊、番仔潭莊、沙坑仔莊、獅仔頭莊、羗仔科莊,以及 嘉義東堡之糞箕湖莊,併入大目根保,改為竹崎庄,屬於臺南州嘉義郡管轄。戰後,改稱竹崎鄉,隸屬於臺南縣,1950年10月25日,臺南縣劃分為雲林、嘉義、臺南三縣,竹崎隸屬於嘉義縣。
地理 位置
竹崎鄉位於嘉義縣東北部,北鄰梅山鄉,東鄰阿里山鄉,西鄰民雄鄉、嘉義市東區,南接番路鄉。
人口 歷史人口 年份 人口 ±% 1946 21,135 — 1951 26,955 +27.5% 1956 33,506 +24.3% 1961 38,609 +15.2% 1966 42,303 +9.6% 1971 44,805 +5.9% 1976 43,251 −3.5% 1981 41,060 −5.1% 1986 42,379 +3.2% 1991 41,771 −1.4% 1996 41,991 +0.5% 2001 41,189 −1.9% 2006 39,721 −3.6% 2011 38,179 −3.9% 2016 36,226 −5.1% 2021 34,190 −5.6% 來源: 人口統計-歷年人口數-竹崎鄉歷年人口數. 嘉義縣竹崎戶政事務所. [2026-01-06] (中文(臺灣)). 內政部統計月報-各鄉鎮市區人口數. 內政部.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21).
根據嘉義縣竹崎戶政事務所統計,2025年底竹崎鄉戶數約1.2萬戶,人口約3.2萬人,鄉內人口最多與最少的村分別是灣橋村與仁壽村,2025年底兩村人口分別為5,542人與238人;人口密度最高與最低的村分別是竹崎村與仁壽村,2025年底兩村人口密度分別為每平方公里2,318人與25人。
人口數 年份 20,000 25,000 30,000 35,000 40,000 45,000 1940 1960 1980 2000 2020 2040 人口數 竹崎鄉歷年人口變化(1946年~) 查看原始資料。 政治 歷任首長 任次 姓名 任職期間 備註 1 林順 2 林類 3 林類 4 林茂榮 5 何獅 6 林茂榮 7 黃永欣 8 許法三 9 邱金龍 10 邱金龍 11 游吉森 12 游吉森 13 陳吉焜 14 王焜弘 2001年12月20日-2005年12月20日 15 王焜弘 2005年12月25日-2010年12月25日 16 溫良恭 2010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25日 17 王焜弘 2014年12月25日-2016年4月15日 因殺警察案遭解職。由游瑞明、郭良江接續代理。 18 曾亮哲 2018年12月25日-2022年12月25日 19 曾亮哲 2022年12月25日- 現任 鄉政組織
竹崎鄉公所是竹崎鄉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鄉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縣政府及中央機關委辦事項,竹崎鄉的自治監督機關為嘉義縣政府。鄉長由全體鄉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為四年,可連選連任一次。竹崎鄉公所並置鄉政會議,為鄉政最高決策機構,在鄉長之下,設有5課4室等9個內部單位及3個附屬機關。
竹崎鄉民代表會是竹崎鄉的最高民意機關,代表竹崎鄉全體鄉民立法和監察鄉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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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竹崎鄉位於嘉義縣東部,地處阿里山山麓與嘉南平原過渡地帶,其聚落形成與漢人拓墾及山區開發密切相關。清代中葉以來,隨著閩、客移民陸續入墾,沿溪谷與交通孔道建立庄社,並逐步形成以農業、林業為基礎的地方社會。日治時期,因隘勇線推進、森林資源開發與鐵道、公路交通建設,竹崎地區的行政區劃與聚落機能進一步定型,亦促成市街發展與人口集散。戰後改隸嘉義縣後,鄉內各村落在地方自治、灌溉水利與交通改善下持續擴展。就宗教與民間信仰而言,竹崎鄉的發展亦反映移民社會常見的祖先崇拜、地方公廟與神明會組織之建立,與庄頭共同體的形成相互交織,成為地方歷史的重要文化脈絡。
主要內容
竹崎鄉位於臺灣嘉義縣東部,地處阿里山山麓與嘉南平原過渡地帶,地勢由西向東逐漸升高,因山林資源豐富、聚落分散,形成兼具農業、林業與山區交通節點的地方特色。就道教信仰而言,竹崎鄉的宮廟文化深受閩南移民拓墾歷史影響,地方民間普遍奉祀保生大帝、媽祖、關聖帝君、土地公及王爺等神祇,並與農業社會的祈安、驅邪、謝土及歲時祭儀密切相關。鄉內宮廟不僅是宗教活動中心,亦承擔聚落整合、族群聯繫與地方認同的功能,透過進香、遶境、醮典與建醮等儀式,延續道教科儀與民間信仰交融的在地傳統。部分廟宇亦保存具有歷史價值之匾額、神像與儀式文獻,反映竹崎鄉在臺灣鄉鎮社會中,道教信仰作為地方文化核心之一的持續影響。
相關典籍
竹崎鄉之相關典籍,主要見於地方志、寺廟沿革記錄與交通開發史料之中。清代及日治時期所修《諸羅縣志》《嘉義廳志》等,對竹崎一帶之聚落分布、山區水路、拓墾狀況多有載述,可供考察其早期地理環境與移民開發脈絡。至於寺廟與地方信仰,則常見於各宮廟沿革志書、碑記、香火簿與重修捐題錄,記錄地方居民奉祀神祇、歲時祭儀及庄社組織,反映山區漢人社會之形成。另如《嘉義縣志》及相關鄉鎮志,對竹崎之產業變遷、鐵路與公路開通、觀光發展亦有詳述,乃研究其由山地聚落轉向交通樞紐的重要材料。此類文獻共同構成竹崎鄉歷史地理、宗教文化與社會變遷之基礎史料。
文化影響
竹崎鄉位於嘉義縣山區與平原交界,歷來為漢人移墾、客家聚落與原住民族活動的接觸帶,因而形成多元交織的地方信仰文化。道教在此地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廟宇作為聚落核心、歲時祭儀與地方社會組織的運作之中。各庄頭常以奉祀三官大帝、關聖帝君、王爺、媽祖與土地公等神明為信仰中心,透過遶境、醮典、普度與進香等儀式,強化村落認同與跨庄聯繫。由於竹崎鄉地處山區交通節點,道教宮廟亦兼具集會、調解與公益功能,對地方教育、救濟及公共事務常有實質參與。其文化影響不僅保存了傳統禮俗與方言傳承,也使道教科儀與民間信仰、佛教及地方族群習俗相互滲透,構成竹崎鄉具有山地特色的宗教景觀與地方文化記憶。
校對記錄
- 2026-05-01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5-01 補強:歷史淵源 +271字
- 2026-05-01 補強:主要內容 +291字
- 2026-05-01 補強:相關典籍 +261字
- 2026-05-01 補強:文化影響 +282字
- 2026-05-06 確認錯誤:「1934」前後的行政區劃敘述有明顯錯誤:文中寫「大正9年(1920)10月1日地方行政區域改制,原屬打貓東下堡之…以及嘉義東堡之糞箕湖莊,併入大目根保,改為竹崎庄,屬於臺南州嘉義郡管轄」;但1920年臺灣地方改制後應是改為「竹崎庄」,不會再寫成「併入大目根保」這種前後不一致的表述,且「大目根保」與日本統治時期的區制用語混用。 → 正確:1920年臺灣地方改制後,竹崎一帶改設為「竹崎庄」,隸屬臺南州嘉義郡;原敘述中「併入大目根保」與前後文的改制說法不一致,屬可疑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戰後隸屬關係敘述明顯矛盾:文中寫「戰後,改稱竹崎鄉,隸屬於臺南縣,1950年10月25日,臺南縣劃分為雲林、嘉義、臺南三縣,竹崎隸屬於嘉義縣。」但1945年戰後臺灣的行政區並非先整體歸臺南縣再於1950年切分成三縣的寫法,這段時間與隸屬變化敘述不準確。 → 正確:戰後初期臺灣先由臺灣省接管,後於1950年調整行政區劃;竹崎鄉改隸嘉義縣的表述若寫成「先隸屬臺南縣,再於1950年分為雲林、嘉義、臺南三縣」確有明顯錯置,屬可疑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鄉長任期與任次明顯不合理,且前後缺漏:第17任寫到2016年4月15日解職後,下一筆直接跳到2018年12月25日,缺少2016年到2018年的代理或補選首長,且第19任「曾亮哲 2022年12月25日- 現任」與第18任同名重複,任次編排不一致。 → 正確:鄉長任次列表存在明顯缺漏與重複:2016年解職後應有代理或補選銜接,且第18、19任同名「曾亮哲」卻任期連續,編排不一致,屬可疑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2025年底」的人口數據與來源年份明顯對不上:文中引用的來源顯示到2021年,卻直接下結論到2025年底的戶數、人口與各村統計,沒有對應資料支撐,屬於明顯時間錯置。 → 正確:若來源僅更新至2021年,卻直接寫成2025年底的戶數、人口與村里統計,屬於來源年份與敘述時間不符,證據不足以支持該時間點數據。
- 2026-05-06 確認錯誤:「竹崎鄉民代表會」段落未完整收尾,且內容斷在「立法和監察鄉」後,屬明顯殘缺,不是完整可用的節點內容。 → 正確:該段文字在「立法和監察鄉」處中斷,屬內容未完整收尾的殘缺句,不能視為完整可用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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