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崎鄉
竹崎鄉(臺羅:Tek-kiā-hiong),舊稱「竹頭崎」,位於臺灣嘉義縣東北近山地帶,全境可分為灣橋、鹿滿、竹崎、內埔等四個生活圈,由於地理位置鄰近嘉義市,居民對嘉義市的通勤、就學與購物比例較高。奮起湖是該鄉知名的觀光景點,以老街、鐵道與鐵路便當聞名。 歷史 竹崎鄉舊名竹頭崎,係由於當地均為山坡地形,且多竹林,經砍伐開墾後,遍處留存竹頭,故名。竹崎原屬於鄒族阿里山八社鹿麻產盧麻產社(今鹿滿村)的活動範圍,光華村也留有鄒族地名Yovana(柑仔宅)。清領初期則屬諸羅縣,但鄉境大多屬於生番地,並設有土牛界碑於今內埔村。康熙56年,盧麻產社遭瘴癘之災而徙離至阿拔泉社(今竹山鎮田子里,今竹崎鄉亦有阿拔泉地名聚落)。但在今竹崎鄉境的原居地,如內埔村一帶,直至光緒13年(1887年),原地之番大租仍是阿里山社收取。隨後漢人移墾,於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依保甲制將本鄉大多處,以大目根山之名,劃歸「大目根堡」管轄,為本鄉縣今轄地之雛形。其後在日治中期,置嘉義廳大目根堡。於1908年,阿里山森林鐵路由嘉義至竹頭崎(今竹崎)路段完工,本鄉始有鐵路運輸。1912年完工,本鄉成為阿里山之門戶,鐵道
竹崎鄉
概述
竹崎鄉(臺羅:Tek-kiā-hiong),舊稱「竹頭崎」,位於臺灣嘉義縣東北近山地帶,全境可分為灣橋、鹿滿、竹崎、內埔等四個生活圈,由於地理位置鄰近嘉義市,居民對嘉義市的通勤、就學與購物比例較高。奮起湖是該鄉知名的觀光景點,以老街、鐵道與鐵路便當聞名。
歷史
竹崎鄉舊名竹頭崎,係由於當地均為山坡地形,且多竹林,經砍伐開墾後,遍處留存竹頭,故名。竹崎原屬於鄒族阿里山八社鹿麻產盧麻產社(今鹿滿村)的活動範圍,光華村也留有鄒族地名Yovana(柑仔宅)。清領初期則屬諸羅縣,但鄉境大多屬於生番地,並設有土牛界碑於今內埔村。康熙56年,盧麻產社遭瘴癘之災而徙離至阿拔泉社(今竹山鎮田子里,今竹崎鄉亦有阿拔泉地名聚落)。但在今竹崎鄉境的原居地,如內埔村一帶,直至光緒13年(1887年),原地之番大租仍是阿里山社收取。隨後漢人移墾,於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依保甲制將本鄉大多處,以大目根山之名,劃歸「大目根堡」管轄,為本鄉縣今轄地之雛形。其後在日治中期,置嘉義廳大目根堡。於1908年,阿里山森林鐵路由嘉義至竹頭崎(今竹崎)路段完工,本鄉始有鐵路運輸。1912年完工,本鄉成為阿里山之門戶,鐵道全線共有自崎下車站至奮起湖車站間共13站。1918年(大正7年) ,阿里山鐵路正式開始辦理客運業務,有獨立之嘉義-竹崎間的通勤列車。除了林業發展外,每年製糖期間,南靖糖廠的採蔗列車也會透過此線鐵路至此採收甘蔗。大正9年(1920)10月1日地方行政區域改制,原屬打貓東下堡之山仔門莊、番仔潭莊、沙坑仔莊、獅仔頭莊、羗仔科莊,以及 嘉義東堡之糞箕湖莊,併入大目根保,改為竹崎庄,屬於臺南州嘉義郡管轄。戰後,改稱竹崎鄉,隸屬於臺南縣,1950年10月25日,臺南縣劃分為雲林、嘉義、臺南三縣,竹崎隸屬於嘉義縣。
地理 位置
竹崎鄉位於嘉義縣東北部,北鄰梅山鄉,東鄰阿里山鄉,西鄰民雄鄉、嘉義市東區,南接番路鄉。
人口 歷史人口 年份 人口 ±% 1946 21,135 — 1951 26,955 +27.5% 1956 33,506 +24.3% 1961 38,609 +15.2% 1966 42,303 +9.6% 1971 44,805 +5.9% 1976 43,251 −3.5% 1981 41,060 −5.1% 1986 42,379 +3.2% 1991 41,771 −1.4% 1996 41,991 +0.5% 2001 41,189 −1.9% 2006 39,721 −3.6% 2011 38,179 −3.9% 2016 36,226 −5.1% 2021 34,190 −5.6% 來源: 人口統計-歷年人口數-竹崎鄉歷年人口數. 嘉義縣竹崎戶政事務所. [2026-01-06] (中文(臺灣)). 內政部統計月報-各鄉鎮市區人口數. 內政部.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21).
根據嘉義縣竹崎戶政事務所統計,2025年底竹崎鄉戶數約1.2萬戶,人口約3.2萬人,鄉內人口最多與最少的村分別是灣橋村與仁壽村,2025年底兩村人口分別為5,542人與238人;人口密度最高與最低的村分別是竹崎村與仁壽村,2025年底兩村人口密度分別為每平方公里2,318人與25人。
人口數 年份 20,000 25,000 30,000 35,000 40,000 45,000 1940 1960 1980 2000 2020 2040 人口數 竹崎鄉歷年人口變化(1946年~) 查看原始資料。 政治 歷任首長 任次 姓名 任職期間 備註 1 林順 2 林類 3 林類 4 林茂榮 5 何獅 6 林茂榮 7 黃永欣 8 許法三 9 邱金龍 10 邱金龍 11 游吉森 12 游吉森 13 陳吉焜 14 王焜弘 2001年12月20日-2005年12月20日 15 王焜弘 2005年12月25日-2010年12月25日 16 溫良恭 2010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25日 17 王焜弘 2014年12月25日-2016年4月15日 因殺警察案遭解職。由游瑞明、郭良江接續代理。 18 曾亮哲 2018年12月25日-2022年12月25日 19 曾亮哲 2022年12月25日- 現任 鄉政組織
竹崎鄉公所是竹崎鄉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鄉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縣政府及中央機關委辦事項,竹崎鄉的自治監督機關為嘉義縣政府。鄉長由全體鄉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為四年,可連選連任一次。竹崎鄉公所並置鄉政會議,為鄉政最高決策機構,在鄉長之下,設有5課4室等9個內部單位及3個附屬機關。
竹崎鄉民代表會是竹崎鄉的最高民意機關,代表竹崎鄉全體鄉民立法和監察鄉
歷史淵源
竹崎鄉位於嘉義縣東部,地處阿里山山麓與嘉南平原過渡地帶,其聚落形成與漢人拓墾及山區開發密切相關。清代中葉以來,隨著閩、客移民陸續入墾,沿溪谷與交通孔道建立庄社,並逐步形成以農業、林業為基礎的地方社會。日治時期,因隘勇線推進、森林資源開發與鐵道、公路交通建設,竹崎地區的行政區劃與聚落機能進一步定型,亦促成市街發展與人口集散。戰後改隸嘉義縣後,鄉內各村落在地方自治、灌溉水利與交通改善下持續擴展。就宗教與民間信仰而言,竹崎鄉的發展亦反映移民社會常見的祖先崇拜、地方公廟與神明會組織之建立,與庄頭共同體的形成相互交織,成為地方歷史的重要文化脈絡。
主要內容
竹崎鄉位於臺灣嘉義縣東部,地處阿里山山麓與嘉南平原過渡地帶,地勢由西向東逐漸升高,因山林資源豐富、聚落分散,形成兼具農業、林業與山區交通節點的地方特色。就道教信仰而言,竹崎鄉的宮廟文化深受閩南移民拓墾歷史影響,地方民間普遍奉祀保生大帝、媽祖、關聖帝君、土地公及王爺等神祇,並與農業社會的祈安、驅邪、謝土及歲時祭儀密切相關。鄉內宮廟不僅是宗教活動中心,亦承擔聚落整合、族群聯繫與地方認同的功能,透過進香、遶境、醮典與建醮等儀式,延續道教科儀與民間信仰交融的在地傳統。部分廟宇亦保存具有歷史價值之匾額、神像與儀式文獻,反映竹崎鄉在臺灣鄉鎮社會中,道教信仰作為地方文化核心之一的持續影響。
相關典籍
竹崎鄉之相關典籍,主要見於地方志、寺廟沿革記錄與交通開發史料之中。清代及日治時期所修《諸羅縣志》《嘉義廳志》等,對竹崎一帶之聚落分布、山區水路、拓墾狀況多有載述,可供考察其早期地理環境與移民開發脈絡。至於寺廟與地方信仰,則常見於各宮廟沿革志書、碑記、香火簿與重修捐題錄,記錄地方居民奉祀神祇、歲時祭儀及庄社組織,反映山區漢人社會之形成。另如《嘉義縣志》及相關鄉鎮志,對竹崎之產業變遷、鐵路與公路開通、觀光發展亦有詳述,乃研究其由山地聚落轉向交通樞紐的重要材料。此類文獻共同構成竹崎鄉歷史地理、宗教文化與社會變遷之基礎史料。
文化影響
竹崎鄉位於嘉義縣山區與平原交界,歷來為漢人移墾、客家聚落與原住民族活動的接觸帶,因而形成多元交織的地方信仰文化。道教在此地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廟宇作為聚落核心、歲時祭儀與地方社會組織的運作之中。各庄頭常以奉祀三官大帝、關聖帝君、王爺、媽祖與土地公等神明為信仰中心,透過遶境、醮典、普度與進香等儀式,強化村落認同與跨庄聯繫。由於竹崎鄉地處山區交通節點,道教宮廟亦兼具集會、調解與公益功能,對地方教育、救濟及公共事務常有實質參與。其文化影響不僅保存了傳統禮俗與方言傳承,也使道教科儀與民間信仰、佛教及地方族群習俗相互滲透,構成竹崎鄉具有山地特色的宗教景觀與地方文化記憶。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paper_supported
- 節點類型:地理/宮觀節點
- LIUS-ID:LIUS-NODE-A23082D178D4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43602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 陳筱涵,〈榮民對家的想像與重建〉,2013。關聯說明:論文所述的地理位置,為台灣嘉義縣地名。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諸羅縣志》、《嘉義廳志》、《嘉義縣志》。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道教、宮觀、地方志、碑刻、香火。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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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後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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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竹崎鄉」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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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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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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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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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竹崎鄉」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榮民對家的想像與重建〉。相關術語包括:碑刻、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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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竹崎鄉」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榮民對家的想像與重建〉。相關術語包括: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竹崎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竹崎鄉」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榮民對家的想像與重建〉。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宮觀、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竹崎鄉」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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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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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竹崎鄉」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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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竹崎鄉」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榮民對家的想像與重建〉。相關術語包括: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竹崎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竹崎鄉」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榮民對家的想像與重建〉。相關術語包括: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竹崎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竹崎鄉」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榮民對家的想像與重建〉。相關術語包括: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竹崎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竹崎鄉」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榮民對家的想像與重建〉。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宮觀、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竹崎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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