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
陽泉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山西省下轄的地級市,位於山西省東部。市境北連忻州市,西北界太原市,西南接晉中市,東鄰河北省石家莊市。地處黃土高原東緣,太行山脈西麓的山間盆地,地貌以山地丘陵為主。滹沱河流經市境北部,桃河貫穿城區,於市境東部與溫河匯合後出境。陽泉是近代因採煤冶鐵等工業而興起的城市,1906年正太鐵路(今石太鐵路)於陽泉設站,遂發展成晉東的煤炭基地和工業中心,市人民政府駐城區南大街32號。 歷史 舊石器時代,今陽泉市轄區境內已有人類在此居住。平定縣西北部的棗煙、大梁丁以及盂縣西煙鎮均曾發現過舊石器。 西周至春秋時期,陽泉屬於晉國。 戰國時期,陽泉屬於趙國。 秦統一中國後,陽泉歸太原郡管轄。 西漢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設上艾縣,縣治在今天的平定縣張莊鎮新城村,陽泉歸轄於上艾縣。 唐天寶元年(742年),上艾縣更名廣陽縣,縣治遷至今昔陽縣廣陽村。 五代歷屬後唐、後晉、後漢、北漢。 北宋太平興國四年(979年),廣陽縣更名為平定縣,縣治遷回平定縣。 金,平定縣改稱平定州。 元代,元好問《遺山集》卷第七〈陽泉棲雲道院〉即記載陽泉。 明,盂州降為縣。 清代,乾隆
陽泉
概述
陽泉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山西省下轄的地級市,位於山西省東部。市境北連忻州市,西北界太原市,西南接晉中市,東鄰河北省石家莊市。地處黃土高原東緣,太行山脈西麓的山間盆地,地貌以山地丘陵為主。滹沱河流經市境北部,桃河貫穿城區,於市境東部與溫河匯合後出境。陽泉是近代因採煤冶鐵等工業而興起的城市,1906年正太鐵路(今石太鐵路)於陽泉設站,遂發展成晉東的煤炭基地和工業中心,市人民政府駐城區南大街32號。
歷史
舊石器時代,今陽泉市轄區境內已有人類在此居住。平定縣西北部的棗煙、大梁丁以及盂縣西煙鎮均曾發現過舊石器。
西周至春秋時期,陽泉屬於晉國。
戰國時期,陽泉屬於趙國。
秦統一中國後,陽泉歸太原郡管轄。
西漢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設上艾縣,縣治在今天的平定縣張莊鎮新城村,陽泉歸轄於上艾縣。
唐天寶元年(742年),上艾縣更名廣陽縣,縣治遷至今昔陽縣廣陽村。
五代歷屬後唐、後晉、後漢、北漢。
北宋太平興國四年(979年),廣陽縣更名為平定縣,縣治遷回平定縣。
金,平定縣改稱平定州。
元代,元好問《遺山集》卷第七〈陽泉棲雲道院〉即記載陽泉。
明,盂州降為縣。
清代,乾隆版《平定州志》:將陽泉春色列入平定八景。
1900年前,現在的陽泉市區是平定州境內的一個名叫「漾泉」的小山村,也有人認為,這裡只是一片名為沙江口的荒灘。
1903年石太鐵路通車後,採礦業隨之興起。
民國初年,改平定州為平定縣,陽泉歸轄於平定縣。
1936年,陽泉附近形成了3萬餘人的小鎮。
1947年,中共設立陽泉市,但轄區不包括平定縣和盂縣。以後一度改稱陽泉工礦區。陽泉市(工礦區)先後歸華北聯合行政委員會、華北人民政府、山西省管轄。
1983年,實行市管轄縣體制,平定縣、盂縣歸轄於陽泉市。
地理 合併 陽泉市氣象數據(1971年至2000年)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歷史最高溫 °C(°F) 14.7 (58.5) 24.2 (75.6) 26.8 (80.2) 36.5 (97.7) 37.8 (100.0) 39.2 (102.6) 40.2 (104.4) 37.6 (99.7) 36.1 (97.0) 30.1 (86.2) 25.1 (77.2) 16.9 (62.4) 40.2 (104.4) 平均高溫 °C(°F) 2.3 (36.1) 5.1 (41.2) 11.0 (51.8) 19.6 (67.3) 25.4 (77.7) 29.0 (84.2) 29.4 (84.9) 27.7 (81.9) 23.9 (75.0) 18.3 (64.9) 10.3 (50.5) 4.2 (39.6) 17.2 (62.9) 日均氣溫 °C(°F) −3.4 (25.9) −1.0 (30.2) 4.8 (40.6) 13.1 (55.6) 19.0 (66.2) 22.9 (73.2) 24.0 (75.2) 22.4 (72.3) 17.9 (64.2) 12.0 (53.6) 4.6 (40.3) −1.2 (29.8) 11.3 (52.3) 平均低溫 °C(°F) −7.8 (18.0) −5.5 (22.1) −0.1 (31.8) 7.5 (45.5) 13.1 (55.6) 17.3 (63.1) 19.6 (67.3) 18.3 (64.9) 13.0 (55.4) 7.1 (44.8) 0.2 (32.4) −5.3 (22.5) 6.5 (43.6) 歷史最低溫 °C(°F) −16.2 (2.8) −15.4 (4.3) −12.6 (9.3) −2.5 (27.5) 3.0 (37.4) 8.2 (46.8) 13.6 (56.5) 9.8 (49.6) 3.8 (38.8) −4.3 (24.3) −12.3 (9.9) −15.2 (4.6) −16.2 (2.8) 平均降水量 mm(英寸) 4.1 (0.16) 6.5 (0.26) 14.5 (0.57) 20.9 (0.82) 43.6 (1.72) 71.7 (2.82) 130.9 (5.15) 119.7 (4.71) 61.6 (2.43) 26.2 (1.03) 12.3 (0.48) 3.9 (0.15) 515.9 (20.3) 平均降水天數(≥ 0.1 mm) 2.6 3.4 4.5 5.0 6.7 10.0 14.6 12.9 9.0 5.9 3.8 2.0 80.4 資料來源:中國天氣網 政治 現任領導 陽泉市四大機構現任領導人 機構 中國共產黨 陽泉市委員會 陽泉市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 陽泉市人民政府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陽泉市委員會 職務
歷史淵源
陽泉之名,見於道教地理與地方信仰脈絡,通常與泉水靈驗、山川神祇崇祀及地方宮觀的發展相互交織。據地方志與道教文獻所載,陽泉一帶早期即因湧泉甘洌、利於農耕與聚落形成,而被賦予靈異色彩;其後隨著道教在華北地區的傳播,泉源逐漸被詮釋為「陽氣」匯聚之所,並與祈雨、禳災、治病等民間儀式相連。唐宋以降,隨地方開發與交通往來頻仍,相關神祠、廟觀與香火活動漸趨穩定,形成兼具自然崇拜與道教科儀特色的信仰中心。元明清時期,地方士紳與道士多參與修葺碑記、醮祭與祭祀秩序的建構,使陽泉由單一水源景觀,轉化為具歷史層累的宗教地標。此次發展反映出道教對地方自然資源的神聖化過程,以及民間信仰與正一道教實踐之間的長期互動。
主要內容
陽泉在道教文獻與地方宗教文化中,常作為地名、靈境與道教信仰活動的承載空間而被提及,其意涵多與山川形勝、泉源靈異及仙真傳說相互交織。作為地理與宗教意象的結合體,陽泉一方面可指具體泉澤之地,另一方面亦可被道教詮釋為陰陽交感、真氣流行之所,象徵清淨、滋養與生生不息的宇宙秩序。歷代道士於此類靈泉之地往往建醮、祈雨、設壇或行齋,以泉水之潔淨性賦予儀式以感通天地之功能。若就地方志與道教傳說觀之,陽泉周邊常伴隨神跡、異人、洞天福地等敘述,反映民間信仰與道教宇宙觀的相互滲透。由此可見,陽泉不僅是自然地理名目,亦是道教理解人地關係、神聖空間與修持實踐的重要文化節點。
相關典籍
就道教文獻而言,「陽泉」一名並非僅見於單一典籍,而是分散出現於經傳、地志與神仙譜系相關材料之中。早期道經如《雲笈七籤》所輯錄之諸書,常以泉源、洞天與名山相互指涉,顯示「泉」在道教宇宙觀中兼具靈驗與通神之義;若與《真誥》《抱朴子》等神仙思想文獻對讀,則可見仙真降授、服食煉養與山川靈境之間的聯繫。至於方志與類書,則多保存地方性記載,將「陽泉」納入山川形勝、宮觀興廢或靈跡傳說之中,成為後世考辨地望與信仰流布的重要材料。整體而言,相關典籍所呈現者,不僅是地名本身,更是道教以地理空間建構神聖秩序的思想脈絡。
文化影響
陽泉作為山西東部的重要城市,其文化影響可由道教信仰、地方社會與區域歷史互動中加以理解。自傳統社會以來,當地民間祭祀、廟會與地方神祇崇奉,與道教儀式及觀念密切交錯,形成兼具宗教性與地方性的文化景觀。陽泉所處太行山地帶,歷來為交通與軍事要衝,亦促成道教宮觀、香會及民間法事在山區聚落中的流布,使道教不僅作為信仰體系存在,也深度參與地方節令、禳災祈福與社群凝聚。近現代以來,隨著工礦城市發展,傳統宗教空間雖有所縮減,但相關廟會記憶、民間傳說與祭儀習俗仍持續影響地方文化認同,並成為研究晉東地區宗教史、民俗史與地方文化變遷的重要素材。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地理/宮觀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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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後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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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陽泉」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遺山集》。相關術語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道教、宮觀、地方志、碑刻。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陽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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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陽泉」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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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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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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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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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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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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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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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陽泉」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真誥》。相關術語包括:宮觀、地方志、碑刻、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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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陽泉」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抱朴子》。相關術語包括: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陽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陽泉」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遺山集》。相關術語包括: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陽泉」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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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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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陽泉」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雲笈七籤》。相關術語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道教、宮觀、地方志、碑刻。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陽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陽泉」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真誥》。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宮觀、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陽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陽泉」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抱朴子》。相關術語包括:宮觀、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陽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陽泉」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遺山集》。相關術語包括:地方志、碑刻、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陽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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