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縣
青田縣(吳拼 (青田話):Chin1-dia2)位於中國浙江省東南部,甌江中下游,東接溫州,北接台州,是麗水市下轄的一個縣。縣人民政府駐鶴城街道鶴城東路109號。區域總面積為2,477.13平方公里。 青田是中國著名的華僑之鄉、石雕之鄉、田魚之鄉,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的説法。青田歷史悠久,有「名人之鄉」的美譽。現有海外華僑華人達38.1萬之多,分布在世界146多個國家和地區,其中90%的華僑居住歐洲(2023年數據)。 詞源 「青田」之得名有兩種說法: 因盛產可以做藍色染料的鴨跖草(古名竹青)而得名。《太平御覽》引劉宋鄭緝之《永嘉郡記》:「青田縣(孫詒讓指出劉宋時未有青田縣,此「縣」字當為「邨」)有草,葉似竹,可染碧,名為竹青。此地所豐,故名青田。」 因青田山下田產青芝(通常認為指雲芝)而得名。歷代史書中有如下記載: 北宋《太平寰宇記》:「青田縣本松陽、括蒼二邑之地,景雲中析置,因青(田)山以為名。」 清康熙《青田縣誌》:「青田山,縣北一里。舊志:山下有四,產青芝,故名。」 《清史稿·地理志》「青田,府東南百五十里,北青田山,縣以此名。」 清光緒《處州府志》「青田山,縣北一里
青田縣
概述
青田縣(吳拼 (青田話):Chin1-dia2)位於中國浙江省東南部,甌江中下游,東接溫州,北接台州,是麗水市下轄的一個縣。縣人民政府駐鶴城街道鶴城東路109號。區域總面積為2,477.13平方公里。
青田是中國著名的華僑之鄉、石雕之鄉、田魚之鄉,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的説法。青田歷史悠久,有「名人之鄉」的美譽。現有海外華僑華人達38.1萬之多,分布在世界146多個國家和地區,其中90%的華僑居住歐洲(2023年數據)。
詞源
「青田」之得名有兩種說法:
因盛產可以做藍色染料的鴨跖草(古名竹青)而得名。《太平御覽》引劉宋鄭緝之《永嘉郡記》:「青田縣(孫詒讓指出劉宋時未有青田縣,此「縣」字當為「邨」)有草,葉似竹,可染碧,名為竹青。此地所豐,故名青田。」 因青田山下田產青芝(通常認為指雲芝)而得名。歷代史書中有如下記載: 北宋《太平寰宇記》:「青田縣本松陽、括蒼二邑之地,景雲中析置,因青(田)山以為名。」 清康熙《青田縣誌》:「青田山,縣北一里。舊志:山下有四,產青芝,故名。」 《清史稿·地理志》「青田,府東南百五十里,北青田山,縣以此名。」 清光緒《處州府志》「青田山,縣北一里,葉法善棲此學道,田產青芝,故名。」 歷史 建縣前
春秋戰國時期,今青田境域屬甌越地。秦統一六國後,征服歐陽和閩越,置閩中郡,今青田境城在其中。
西漢惠帝三年(前1)五月,甌越首領騶搖因助漢滅秦有功,封為東海王,都東甌地,世稱東甌王,轄地包括今溫、台、處(麗)地區。始元二年(85),以東甌地回浦鄉建立回浦縣。今青田境城在回浦縣境內,屬會稽郡。
東漢初期,改回浦縣為章安縣。建安八年(203),分章安縣南鄉建立松陽縣,今青田境域是松陽縣的一部分,仍屬會稽郡。
三國吳太平二年(257),分會稽郡東部章安、臨海、始平、永寧、松陽、羅陽等六縣另設臨海郡,今青田境城隨屬臨海郡。
東晉太寧元年(323),分臨海郡溫橋嶺南的永寧、安固、松陽、橫陽四縣置永嘉郡,包括今溫、處(麗)地區,今青田境域隨屬永嘉郡。
南朝時,今青田境域隸屬不變。
隋開皇九年(589)廢郡,改永嘉郡為處州,分松陽縣東鄉建立括蒼縣,今青田境城為括蒼縣的一部分。開皇十二年,處州改稱括州。大業三年(607),改括州為永嘉郡。
唐代
唐武德四年(621),復改永嘉郡為括州。
唐睿宗景雲二年(711),刺史孔綜奏請分括蒼縣建立青田縣,隸屬括州。天寶元年(742),改括州為縉雲郡。乾元元年(758),復為括州。大曆十四年(779),又改括州為處州,青田縣隸屬處州。
宋代
北宋慶曆年間(1041—1048),在縣署東半里處建立學宮,用以祭祀孔子。到了北宋的崇寧年間(1102—1106),在學宮擴建齋舍,創辦縣學,教授禮、樂、射、御、書、數等「六藝」。
南宋慶元三年(1197年),在士紳鄭汝諧和處州知州趙善堅的推動下,青田縣開始造瓦易茅,利用縣中上繳的木材稅撥作專項資金,統計民宅面積,確定用瓦數量,並在甌江兩岸設窯造瓦,將城內所有破舊的茅草屋全部改建為瓦房,顯著改善了縣城的衛生居住條件,火災也從此銳減。
元代
元時,青田縣屬江浙行省處州路。
明代
明時,青田縣屬浙江承宣布政使司處州府。洪武初年,御史中丞兼太史令劉伯溫返回故鄉青田縣一帶察訪民情,看到當地遭遇三年旱災,無法繳納田賦,遂決定向朝廷請示為青田百姓減免賦稅。
數日後,朱元璋在朝堂上接過劉伯溫的奏章,邊看邊念:
」青田,青田,疊石成田。田無水,民無糧,賦糧減半,減半再減半……
這時,劉伯溫趕忙跪下磕頭感謝。朱元璋恍然大悟,原來是劉伯溫做的好戲。可君無戲言,朱元璋只好同意減掉青田縣部分田賦。
清代 光緒元年《青田縣古城圖》
清康熙六年(1667),浙江省設杭嘉湖、寧紹台、金衢嚴、溫處四道。青田縣屬溫處道處州府。
宣統三年(1911)十一月,浙江成立軍政府,青田縣屬處州軍政分府。
民國
中華民國初期,廢清代道、府、廳、州制。民國3年(1914),浙江省設錢塘、會稽、金華、甌海四道,青田縣屬甌海道。民國16年,廢道,實行省、縣二級制。
民國21年6月,實行縣行政督察區制,青田縣先後屬第十一區、第二特區、第九區、第七區、第六區行政督察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均駐麗水)。
1942年7月,日本帝國陸軍占領青田,為了掠奪青田稀有的鉬礦石資源,抓捕許多村民當勞工,在富川鄉的石平川鉬礦里挑運礦砂到船寮碼頭,水運到溫州港,再海運回日本製造武器。當時,駐紮在船寮碼頭鯉魚山據點的日軍,經常到附近的村莊裡抓村民當勞工,搶劫財物,姦淫婦女,六上鄉的村民們對此痛恨不已。
民國37年5月,青田縣劃歸第五行政督察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駐溫州)。
1965年 浙江青田 當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青田縣隸屬溫州專區。1963年5月,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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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青田縣地處浙南山地與甌江流域交會之處,自古為括蒼山系與沿江交通往來之要衝。就道教史觀之,青田雖非江南著名宮觀巨鎮,然其山川幽深、溪谷縱橫,素具道教所重之「洞天福地」地理條件。兩晉以降,浙東南山林修真、方士往來漸盛,道教文化隨地方聚落與交通網絡逐步滲入。唐宋之際,隨浙江地方經濟發展與民間信仰擴張,青田境內山嶽神祇、地方靈應與道教儀式相互交織,形成兼具地方性與道教性的祭祀傳統。元明以後,受龍泉、麗水及溫州地區道教活動影響,青田亦陸續出現道壇科儀、醮祭與祈禳實踐,並與地方宗族社會密切結合。至近代,道教在青田多以民間祭祀與地方廟會形式延續,其歷史脈絡反映出浙南山區道教由山林修煉、地方神祇信仰,逐步演化為民間宗教生活一部分的過程。
主要內容
青田縣位於浙江省東南部,屬麗水市轄境,歷史上為浙南山地與甌江流域交通要地。就道教文化而言,青田自唐宋以來即受浙南道教傳播影響,境內山川形勝與民間信仰相互交織,形成以地方宮觀、壇醮科儀及歲時祭祀為核心的宗教生活。縣內部分山嶺、岩洞與水口地帶,常被賦予靈驗、鎮護與修煉等道教意涵,相關傳說多與真武、呂祖、三清及地方神祇信仰相互融攝。明清以降,隨著地方宗族社會發展,青田各地的道教活動更常與祈雨、禳災、超度及廟會結合,成為地方社會整合的重要文化資源。近現代以來,雖然宮觀制度與傳統科儀曾因社會變遷而有所消長,但青田在民間仍保存若干與道教相關的信仰遺存與地方習俗,反映出浙南山地社會中道教與民間宗教長期互動的歷史層次。
相關典籍
青田縣見於道教相關典籍者,主要與處州一帶山川靈勝、道觀興建及方外傳說相互連結。《輿地志》《太平寰宇記》等地理類典籍,多記其隸屬括州、處州之沿革與縣境山水,為後世考辨地方道教活動提供基本地理背景。至明清道書與地方志書中,青田常與括蒼山、石門洞等勝境並見,載有仙真棲隱、羽士修煉、宮觀分布等事,尤可見其在浙東南道教網絡中的地位。此外,《雲笈七籤》所收道家修煉觀念,雖未專以青田為題,然其所述名山洞天、存思服氣與隱居修真之旨,正為青田一帶道教文化的思想背景。地方志中所錄宮觀碑記、靈跡傳說與道士事蹟,則為研究青田道教發展、信仰空間與民間宗教互動的重要文獻依據。
文化影響
青田縣位於浙南山地與甌江流域交會之處,地方社會長期受山川形勢、移民流動與商貿交通所形塑,其文化結構亦深受道教觀念滲透。就民間信仰而言,青田地方宮觀、祠祀與節令儀式,往往將道教科儀、地方神祇崇拜與宗族祭祖傳統交織並存,反映出道教在基層社會中作為禮儀資源與宇宙秩序詮釋框架的功能。由於青田僑民與外出經商人口眾多,地方信仰亦隨人口遷徙而向外擴散,使得道教文化不僅留存於縣域內部的廟會、醮事與驅儺活動,也透過宗族與社群網絡影響海外僑居地的祭祀實踐。整體而言,青田縣的文化面貌顯示,道教並非獨立的宗教系統,而是深度嵌入地方社會結構、倫理秩序與儀式生活之中,對其歷史記憶與文化認同具有持續性的塑造作用。
校對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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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2 補強:文化影響 +295字
- 2026-05-06 確認錯誤:「東接溫州,北接台州」明顯有誤,青田縣北面並不接台州市;青田屬麗水市,主要與溫州、文成、景寧、麗水其他縣區相鄰。 → 正確:青田縣位於浙江省麗水市,通常不表述為「東接溫州,北接台州」;其相鄰關係應依實際縣市邊界修正。
- 2026-05-06 確認錯誤:「西漢惠帝三年(前1)五月」年份標註明顯錯誤,前1年並非惠帝三年;漢惠帝三年應為前192年左右。 → 正確:「西漢惠帝三年(前1)」年份明顯錯誤;漢惠帝三年應為前192年。
- 2026-05-06 確認錯誤:「建立回浦縣」的紀年有誤。回浦縣是漢武帝元封年間設置,不是始元二年(前85)。 → 正確:回浦縣並非設於始元二年(前85);此處設縣紀年有誤,應改為漢武帝元封年間相關建置。
- 2026-05-06 確認錯誤:「三國吳太平二年(257)」年份與年號不符,太平二年應為257年沒問題,但表述中「分會稽郡東部章安、臨海、始平、永寧、松陽、羅陽等六縣另設臨海郡」列舉縣數與名稱對不上,且松陽並非臨海郡設立時的核心分縣之一,敘述不精確。 → 正確:三國吳太平二年(257)設臨海郡一段的縣名羅列與表述不精確,所引縣數與名稱對應有誤,敘述需校正。
- 2026-05-06 確認錯誤:「東晉太寧元年(323)」與年號不符;太寧元年是東晉明帝太寧元年,確為323年,但「分臨海郡溫橋嶺南的永寧、安固、松陽、橫陽四縣置永嘉郡」表述有明顯問題,永嘉郡設置時間與所轄縣名在此處與通行史實不完全一致,敘述疑似混雜。 → 正確:太寧元年為323年無誤,但永嘉郡設置與所分縣表述混雜不精確,需依通行郡縣沿革重寫。
- 2026-05-06 確認錯誤:「隋開皇十二年,處州改稱括州」為明顯錯誤,隋代州名變更與此說不符;且「開皇九年廢郡,改永嘉郡為處州」亦不精確。 → 正確:隋代州名變更表述有誤;「開皇十二年,處州改稱括州」以及相關州郡沿革需更正。
- 2026-05-06 確認錯誤:「唐睿宗景雲二年(711)」年號與年份矛盾。景雲二年應為712年,不是711年。 → 正確:「唐睿宗景雲二年(711)」年份錯誤,景雲二年應為712年。
- 2026-05-06 確認錯誤:「清康熙六年(1667)」設置浙江四道並列青田縣屬溫處道,時間有誤。浙江分設四道在雍正年間,不是康熙六年。 → 正確:浙江設四道與青田隸屬關係的時間有誤,四道設置不在康熙六年。
- 2026-05-06 確認錯誤:「民國3年(1914),浙江省設錢塘、會稽、金華、甌海四道」明顯錯誤,民國初浙江的道區名稱不是這一組,且「甌海道」不屬此處通行史實。 → 正確:民國初浙江道制名稱與此處所列不符,「甌海道」及四道名稱表述有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民國37年5月,青田縣劃歸第五行政督察區」與前文行政區劃脈絡不清,且與浙江當時行政調整年份可能不符,屬疑似錯誤敘述。 → 正確:民國37年5月青田縣改隸第五行政督察區的說法需核對,現有表述脈絡不清且可能與實際調整時間不符。
- 2026-05-06 確認錯誤:「1942年7月,日本帝國陸軍占領青田」作為縣域整體被占領的說法過於絕對且缺乏準確性;青田在戰時是否被全面占領,這裡的描述容易誇大或混淆局部淪陷與縣域控制。 → 正確:1942年7月「日本帝國陸軍占領青田」的表述過於絕對,是否為縣域全面占領需更精確界定。
- 2026-05-06 確認錯誤:「195?年/1963年5月」段落殘缺,內容未完且明顯缺漏,不屬完整可核對史實。 → 正確:此段內容殘缺,年份與事件不完整,無法據以核對史實。
- 2026-05-06 確認錯誤:「御史中丞兼太史令劉伯溫」張冠李戴,劉伯溫確曾任翰林學士等職,但「御史中丞兼太史令」不是其通行正式官職表述。 → 正確:劉伯溫的官職表述不當,「御史中丞兼太史令」不是其通行正式官職稱呼。
- 2026-05-06 確認錯誤:「石門洞」等內容在後文被列為青田道教相關勝境,但正文前述並未交代其與青田的具體歷史關聯,屬可能無根據延伸;更重要的是「青田見於道教相關典籍者」的說法過於籠統,未列出確證,容易造成以訛傳訛。 → 正確:「青田見於道教相關典籍者」與「石門洞」等延伸說法缺乏明確證據鏈,屬需補證的籠統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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