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圳福德宮
頂圳福德宮,是位於臺灣基隆市七堵區六堵里、基隆河畔的土地祠,與當地的水圳有關,並陪祀一對夫妻樹。 土地公 嘉慶廿二年(1817年)前後,安溪余氏家族入墾六堵,隨著拓墾面積增加,用水需求劇增,遂決定闢建灌溉系統。六堵雖靠基隆河,卻因基隆河床比六堵還低,河水無法灌溉六堵。於是農民引拔西猴溪作頂圳的水源,又在白匏湖築壩作下圳的引水。其中頂圳乃沿六堵山腳由北面流向南面,於道光十四年(1834年)完成,全長四點五公里,竣工後地方人士在水圳建造一座稱為「頂圳福德宮」的石頭小廟,刻寫「道光拾肆年」。廟內原無供奉土地公神像,石板塊上只刻著「福德正神」四字。鄉民也在下圳興建下圳福德宮。 1960年,頂圳福德宮改建為磚造小廟,1971年間又擴建新廟包圍小廟,當地人稱此為「三代廟」,意指經過三次建成的廟。廟因還設有兩間廟,因而又稱此土地祠為「內三廟」。不到十公尺處還有一間慈鳳宮和三山國王廟,因而又合稱為「外三廟」。又因內三廟和外三廟位在六堵里的六合橋旁小路內,人將內外三廟配六合橋,稱為「六合廟」。 樹仔公 頂圳福德宮樹仔公 當地六堵里長蘇財發表示,當地在日治時期交通不便,只有一條寬約五十公分、沿路
頂圳福德宮
概述
頂圳福德宮,是位於臺灣基隆市七堵區六堵里、基隆河畔的土地祠,與當地的水圳有關,並陪祀一對夫妻樹。
土地公
嘉慶廿二年(1817年)前後,安溪余氏家族入墾六堵,隨著拓墾面積增加,用水需求劇增,遂決定闢建灌溉系統。六堵雖靠基隆河,卻因基隆河床比六堵還低,河水無法灌溉六堵。於是農民引拔西猴溪作頂圳的水源,又在白匏湖築壩作下圳的引水。其中頂圳乃沿六堵山腳由北面流向南面,於道光十四年(1834年)完成,全長四點五公里,竣工後地方人士在水圳建造一座稱為「頂圳福德宮」的石頭小廟,刻寫「道光拾肆年」。廟內原無供奉土地公神像,石板塊上只刻著「福德正神」四字。鄉民也在下圳興建下圳福德宮。
1960年,頂圳福德宮改建為磚造小廟,1971年間又擴建新廟包圍小廟,當地人稱此為「三代廟」,意指經過三次建成的廟。廟因還設有兩間廟,因而又稱此土地祠為「內三廟」。不到十公尺處還有一間慈鳳宮和三山國王廟,因而又合稱為「外三廟」。又因內三廟和外三廟位在六堵里的六合橋旁小路內,人將內外三廟配六合橋,稱為「六合廟」。
樹仔公 頂圳福德宮樹仔公
當地六堵里長蘇財發表示,當地在日治時期交通不便,只有一條寬約五十公分、沿路為懸崖峭壁的小徑可達草濫溪,農民引水時必需經過兩棵榕樹,方能到草濫溪引水。其中一棵挺直,受另一棵緩緩傾倚,受當地民眾所祭拜,遂分稱為「樹伯」、「樹婆」,還將「樹婆」樹幹外的新枝視為兩樹的兒子,樹幹內的新枝為其孫子。兩榕樹的下方是一處大水埤,農民稱為「險圳」。戰後時期,政府舖設道路,將險圳填平,農民不需再經這兩棵榕樹,但為紀念及緬懷拜樹頭的習俗,民眾特蓋一座涼亭及豎一石碑,並在涼亭附近造一碑牌,上寫「榕公賜財功德厚」及「榕婆啟示豐社稷」。
註釋 ^ 參見廟宇門殿照片。 ^ 指內部的小廟與鄰旁的樹仔公廟。 ^ 今稱為「拔西猴景觀步道」。 參考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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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確認錯誤:「1960年,頂圳福德宮改建為磚造小廟,1971年間又擴建新廟包圍小廟,當地人稱此為『三代廟』,意指經過三次建成的廟」這段自我矛盾:文中實際只明示兩次改建/建成(1960、1971),卻說是「三次建成」;若要成立需補第三次建成來源。 → 正確:「三代廟」屬地方稱呼,文中雖明示1960年改建、1971年擴建兩次工程,但並不必然與「三次建成」完全矛盾;可能將原始建廟、1960改建與1971擴建一併計為三代/三次沿革,需補原始建廟或命名來源才可完
- 2026-05-06 確認錯誤:「廟因還設有兩間廟,因而又稱此土地祠為『內三廟』」語意與稱呼不符:『內三廟』通常是指內部三座廟的合稱,但此處前文只說『擴建新廟包圍小廟』與旁有兩間廟,未清楚構成『內三廟』的命名依據,敘述不完整且易造成張冠李戴。 → 正確:「內三廟」應是地方既有名稱或俗稱,不一定表示嚴格的「內部三座廟」結構;原句在語意上可理解為該土地祠與附近另兩間廟形成合稱,但確實缺乏命名來源說明,屬資訊不足而非明確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兩榕樹的下方是一處大水埤,農民稱為『險圳』」與前文「引水時必需經過兩棵榕樹,方能到草濫溪引水」的動線關係不清,『險圳』是水埤還是圳道不明,敘述上有明顯不合理/混用名詞的問題。 → 正確:原句是在描述地景位置與地方俗稱,『險圳』可能是農民對該處水圳/水埤一帶的稱呼,不一定是名詞混用;雖然前後關係寫得不夠清楚,但尚不足以判定為明顯不合理或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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