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邑
朔州市,簡稱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山西省下轄的地級市,位於山西省西北部。市境東界大同市,南連忻州市,西北達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地處黃土高原東北部,大同盆地西南部,北、西、南三面皆環山,西北為洪濤山,西南為管涔山,東南為恆山,中部和東部為桑乾河平原。桑乾河及其支流恢河自西向東流經境內,屬海河水系,西北有屬黃河水系的蒼頭河,市人民政府駐朔城區市府西街1號。朔州是以煤電為主導的能源城市,也是北方重要的奶牛基地和陶瓷生產基地。 歷史 史前時期 峙峪、邊耀、鵝毛口等古遺址表明,距今約28000年前朔州就有了古人類的活動。 先秦至秦漢 春秋以前,這裡為少數民族北狄所居,戰國時歸入趙國版圖。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年)邊帥蒙恬在此築城名馬邑,置馬邑縣,歸雁門郡管轄。西漢時置馬邑縣(今朔城區)、中陵縣(今平魯區)、劇陽縣(今應縣)、陰館縣(今朔城區東南)、汪陶縣(今山陰縣)、埒縣(今朔城區南)、樓煩縣(今朔城區西南)、善無縣(今右玉縣),歸雁門郡管轄。東漢末年縣廢。 兩晉至隋唐 西晉時將雁門關以北各縣民撤往關南,地歸代王拓跋猗盧。北魏時屬畿內地,置桑乾郡、繁峙郡、馬邑
馬邑
概述
朔州市,簡稱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山西省下轄的地級市,位於山西省西北部。市境東界大同市,南連忻州市,西北達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地處黃土高原東北部,大同盆地西南部,北、西、南三面皆環山,西北為洪濤山,西南為管涔山,東南為恆山,中部和東部為桑乾河平原。桑乾河及其支流恢河自西向東流經境內,屬海河水系,西北有屬黃河水系的蒼頭河,市人民政府駐朔城區市府西街1號。朔州是以煤電為主導的能源城市,也是北方重要的奶牛基地和陶瓷生產基地。
歷史 史前時期
峙峪、邊耀、鵝毛口等古遺址表明,距今約28000年前朔州就有了古人類的活動。
春秋以前,這裡為少數民族北狄所居,戰國時歸入趙國版圖。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年)邊帥蒙恬在此築城名馬邑,置馬邑縣,歸雁門郡管轄。西漢時置馬邑縣(今朔城區)、中陵縣(今平魯區)、劇陽縣(今應縣)、陰館縣(今朔城區東南)、汪陶縣(今山陰縣)、埒縣(今朔城區南)、樓煩縣(今朔城區西南)、善無縣(今右玉縣),歸雁門郡管轄。東漢末年縣廢。
西晉時將雁門關以北各縣民撤往關南,地歸代王拓跋猗盧。北魏時屬畿內地,置桑乾郡、繁峙郡、馬邑郡。北齊天保六年(555年),將治從盛樂(今內蒙古和林格爾縣)遷到馬邑西南;天保八年改馬邑縣為招遠縣,為朔州治。北周升朔州為總管府。隋時改為馬邑郡,轄鄯陽縣(又稱開陽,今朔城區南部)、神武(今山陰、應縣境)。唐武德四年(621年)改馬邑為朔州;天寶八年(742年)又改朔州為馬邑郡。
五代十國、遼、金、元皆稱鄯陽縣,後唐清泰三年(936年),石敬瑭將朔州、寰州、應州割讓給契丹,朔州入遼。宋為朔寧府治,金、元皆為朔州治。
明洪武二年,鄯陽縣併入朔州,屬大同府,嘉靖中為冀北道駐地。清仍為朔州,雍正三年(1725年)改屬朔平府。
現代
1912年(民國元年)改朔州為朔縣,隸雁門道。後雁門撤道,直隸山西省。
1946年朔縣被中國共產黨攻取,歸察哈爾省,1952年察哈爾省撤銷,重歸山西省。1989年1月5日正式設市。下轄朔城區(原朔縣)、平魯區(原平魯縣)和山陰縣。1993年7月原雁北地區撤銷,其所轄的應縣、右玉縣和懷仁縣劃歸朔州市。
朔州市地形以山地、丘陵為主,占到總面積的60%以上。境內海拔在1600米以上的山峰就有140多座。最高海拔位於山陰縣東南部的翠薇山,主峰饅頭山海拔2426米;河流分布較廣,主要河流共29條,基本分屬海河流域和黃河流域。
朔州市用「像北歐一樣美麗的地方」作城市宣傳。圖為大同至運城高速公路上朔州出口附近的標牌 資源
礦產以煤為主,兼鐵、石灰石、粘土、鋁礬土、高嶺土、石墨、雲母、明礬、石英、錳等等。
氣候
朔州市屬典型的大陸性溫帶季風氣候。冬季低溫乾燥,冬長夏短,多風少雨,日照長,降水集中,年平均氣溫6.4攝氏度,平均降水量428毫米,無霜期120天左右。
1981–2010年間朔州市的平均氣象數據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平均高溫 °C(°F) −1.4 (29.5) 2.8 (37.0) 9.1 (48.4) 17.7 (63.9) 23.7 (74.7) 27.4 (81.3) 28.2 (82.8) 26.4 (79.5) 22.5 (72.5) 15.9 (60.6) 7.4 (45.3) 0.4 (32.7) 15.0 (59.0) 日均氣溫 °C(°F) −9.8 (14.4) −5.7 (21.7) 1.3 (34.3) 9.8 (49.6) 16.6 (61.9) 20.5 (68.9) 21.9 (71.4) 19.8 (67.6) 14.7 (58.5) 8.0 (46.4) −0.6 (30.9) −7.5 (18.5) 7.4 (45.3) 平均低溫 °C(°F) −16.8 (1.8) −12.9 (8.8) −5.9 (21.4) 1.7 (35.1) 8.4 (47.1) 13.0 (55.4) 15.7 (60.3) 13.8 (56.8) 7.8 (46.0) 1.3 (34.3) −7.0 (19.4) −14.0 (6.8) 0.4 (32.8) 平均降水量 mm(英寸) 1.6 (0.06) 2.6 (0.10) 10.2 (0.40) 17.8 (0.70) 33.4 (1.31) 57.0 (2.24) 101.0 (3.98) 90.0 (3.54) 56.0 (2.20) 21.1 (0.83) 6.1 (0.24) 1.7 (0.07) 398.5 (15.67) 平均相對濕度(%) 52 47 44 39 42 52 68 73 66 58 53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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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條目標題為「馬邑」,但內文主體幾乎全部在介紹「朔州市」的行政沿革與地理,與馬邑(古地名/縣名)不一致,屬明顯張冠李戴。
- 2026-05-06 確認錯誤:「唐武德四年(621年)改馬邑為朔州」與前文「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年)邊帥蒙恬在此築城名馬邑,置馬邑縣」同一條目下直接以「馬邑」作主詞,後文又長期以「朔州」作主詞,名稱沿革未交代清楚,容易造成歷史實體混淆。 → 正確:此段主要是描述同一地區從「馬邑」到「朔州/馬邑郡」的名稱沿革;雖然表述可再整理,但不構成明顯錯誤。
- 2026-05-06 誤報排除:「清泰三年(936年),石敬瑭將朔州、寰州、應州割讓給契丹」年份與人物存在明顯錯誤:石敬瑭在936年即後晉天福元年即位並割讓燕雲十六州,非「清泰三年」;清泰三年是後唐末年,與石敬瑭不符。
- 2026-05-06 確認錯誤:「後雁門撤道,直隸山西省」表述不完整且「直隸」用法有誤,應為隸屬山西省,不能說成「直隸山西省」這種行政表述。 → 正確:「直隸山西省」屬近代行政表述,意指由中央直隸管理山西省(或直屬於山西省相關體制),雖可再精確化,但不宜直接判定為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1946年朔縣被中國共產黨攻取,歸察哈爾省,1952年察哈爾省撤銷,重歸山西省」的行政歸屬有明顯疑點:朔縣在察哈爾省的隸屬關係及1946年即歸察哈爾省的說法不符合常見行政區劃沿革記載。 → 正確:此說法屬地方行政沿革敘述,雖可疑但需要更完整的史料比對才能判定錯誤,僅憑現有片段不足以證明不成立。
- 2026-05-06 確認錯誤:地理段落中「最高海拔位於山陰縣東南部的翠薇山,主峰饅頭山海拔2426米」與朔州市通行地理資料不符,朔州境內最高峰常見記載並非此說法,數值與山名可能有誤。 → 正確:關於朔州市境內最高海拔與翠薇山、饅頭山及2426米的數據,現有資訊不足以直接判定錯誤,需查證地理權威資料後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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