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條
夏縣是中國山西省運城市所轄的一個縣,位於山西省西南部,東臨垣曲縣、西接鹽湖區、北靠聞喜縣、南依平陸縣。面積1352.6平方公里,縣治在瑤峰鎮。縣名來自夏朝。 歷史 根據歴史典籍《史記》《括地誌》的記載,夏縣曾經是夏朝的國都,及東周時魏國都城,故址在今山西夏縣西北禹王城。 《史記·秦本紀》記載:「衛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集解·地理志》曰:「河東有安邑縣。」《正義·括地誌》曰:「安邑故城在絳州夏縣東北十五里,本夏之都。」 《讀史方輿紀要》:「安邑故城,在解州安邑縣西二里。春秋時,魏絳徙安邑。史記:秦孝公八年(前354),衛鞅將兵圍安邑,降之。」 北魏太和十八年(494年)改北安邑縣置,治今縣西北禹王城。屬河北郡。後為安邑郡治。北周建德七年(578年)移治今縣地。 隋朝時隸屬於河東郡。唐初隸屬虞州,貞觀十七年改屬絳州。金真佑三年隸屬解州。明朝時夏縣屬山西平陽府解州 ,清初因之。雍正二年隸屬解州,清朝考評:沖繁中缺。。 1958年11月21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82次會議決定撤銷夏縣,夏縣行政區劃分別劃歸聞喜、垣曲,1961年7月9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11次會議決定復置夏縣
鳴條
概述
夏縣是中國山西省運城市所轄的一個縣,位於山西省西南部,東臨垣曲縣、西接鹽湖區、北靠聞喜縣、南依平陸縣。面積1352.6平方公里,縣治在瑤峰鎮。縣名來自夏朝。
歷史
根據歴史典籍《史記》《括地誌》的記載,夏縣曾經是夏朝的國都,及東周時魏國都城,故址在今山西夏縣西北禹王城。
《史記·秦本紀》記載:「衛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集解·地理志》曰:「河東有安邑縣。」《正義·括地誌》曰:「安邑故城在絳州夏縣東北十五里,本夏之都。」
《讀史方輿紀要》:「安邑故城,在解州安邑縣西二里。春秋時,魏絳徙安邑。史記:秦孝公八年(前354),衛鞅將兵圍安邑,降之。」
北魏太和十八年(494年)改北安邑縣置,治今縣西北禹王城。屬河北郡。後為安邑郡治。北周建德七年(578年)移治今縣地。
隋朝時隸屬於河東郡。唐初隸屬虞州,貞觀十七年改屬絳州。金真佑三年隸屬解州。明朝時夏縣屬山西平陽府解州 ,清初因之。雍正二年隸屬解州,清朝考評:沖繁中缺。。
1958年11月21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82次會議決定撤銷夏縣,夏縣行政區劃分別劃歸聞喜、垣曲,1961年7月9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11次會議決定復置夏縣,縣治城關鎮。
夏縣位於山西省南部,運城市中偏東南部。夏縣南接平陸,北鄰聞喜、垣曲,西連運城,東隔黃河與河南澠池縣相望。
全縣國土總面積為1352.6平方公里,平均海拔為510米—650米,最高處是祁家河鄉蘆山山峰,海拔1566.6米,最低處是祁家河鄉楊家山村下巴灘,海拔230米。
河流主要有黃河支流水系,注入黃河;姚暹渠水系和涑水河水系注入永濟市伍姓湖。
行政區劃
2001年城關鎮、郭道鄉、大廟鄉合併為瑤峰鎮。
夏縣下轄6個鎮、5個鄉:
瑤峰鎮、廟前鎮、裴介鎮、水頭鎮、埝掌鎮、泗交鎮、禹王鎮、尉郭鄉、胡張鄉、南大里鄉和祁家河鄉。
交通 作為鹽臨夏協同發展的一部分,夏縣有通往運城市區鹽湖區的公交線路,分別是101路、102路。 同蒲鐵路 209國道、 342國道、大運高速公路 人口 歷史人口 年份 人口 ±% 1706 130,269 — 1764 173,894 +33.5% 1880 76,205 −56.2% 1949 141,356 +85.5% 1953 150,807 +6.7% 1964 196,766 +30.5% 1982 268,877 +36.6% 1990 308,618 +14.8% 2000 342,870 +11.1% 2010 352,821 +2.9% 2020 287,938 −18.4% 來源:夏縣人民政府、歷次人口普查
截至2022年末,夏縣常住人口27.5312萬人。
根據2020人口普查和戶政數據,全縣戶籍人口36.4739萬人,常住人口28.7938萬人。根據2010人口普查全縣人口35.2821萬人。截至2018年底常住人口367,724人,戶籍人口364506人,總戶數111048戶,人口自然增長率4.8‰。男性人口50.5%,女性49.5%。城鎮人口36%鄉村人口64%。
經濟
2014年,全縣地區生產總值完成44.9477億元。2017年,全縣生產總值50.8507億元,人均GDP13920元。2021年,全縣生產總值76.9594億元,人均GDP27590元。
教育
2017年全縣有普通中學19所,小學89所,幼兒園90所。2021年經撤併調整,全縣有中學15所,小學54所,幼兒園89所,職業高中1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
風景名勝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禹王城遺址、司馬光墓、西陰村遺址、東下馮遺址、崔家河墓群、大洋泰山廟、薛嵩墓、上馮聖母廟、夏縣文廟 山西省文物保護單位:河東特委革命活動舊址裴介遺址 夏縣文物保護單位 名人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夏縣人民政府入口網站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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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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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鳴條」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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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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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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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鳴條」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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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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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鳴條」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史記》。相關術語包括:河東、絳州、東北、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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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鳴條」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括地誌》。相關術語包括:絳州、東北、解州。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鳴條」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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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鳴條」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史記·秦本紀》。相關術語包括:東北、解州。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鳴條」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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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鳴條」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集解·地理志》。相關術語包括: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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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鳴條」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正義·括地誌》。相關術語包括:中國、山西、運城、山西省、南部。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鳴條」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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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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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鳴條」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史記》。相關術語包括:運城、山西省、南部、夏朝、史記。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鳴條」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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