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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蘭友
林蘭友(?年—?年),字翰荃,號自芳,福建興化府仙遊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中辛未科進士。刑部觀政,授臨桂知縣,十年(1637年)行取,十一年擢南京湖廣道御史。因奪情事彈劾楊嗣昌,貶為浙江按察司照磨。與何楷、黃道周、劉同升、趙士春稱「長安五諫」。遷光祿寺丞。崇禎十七年,李自成陷北京,林蘭友薙髮自匿,仍為賊所捕獲,拷挾備至,終不屈服。李自成敗,逃離北京。唐王時,任太僕少卿,遷僉都御史。清軍攻進福州後,全家逃往海邊,十餘年後逝世。 參考資料
林蘭友
概述
林蘭友(?年—?年),字翰荃,號自芳,福建興化府仙遊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中辛未科進士。刑部觀政,授臨桂知縣,十年(1637年)行取,十一年擢南京湖廣道御史。因奪情事彈劾楊嗣昌,貶為浙江按察司照磨。與何楷、黃道周、劉同升、趙士春稱「長安五諫」。遷光祿寺丞。崇禎十七年,李自成陷北京,林蘭友薙髮自匿,仍為賊所捕獲,拷挾備至,終不屈服。李自成敗,逃離北京。唐王時,任太僕少卿,遷僉都御史。清軍攻進福州後,全家逃往海邊,十餘年後逝世。
參考資料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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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天啓七年(1627年)」有明顯年份錯誤。天啓七年應為1627年沒錯,但此處前後文接著寫「崇禎四年(1631年)」,若以科舉年序對照,前文「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舉人」可疑,且明代科舉「丁卯」與1627年對應無誤,但『天啓七年』通常已是崇禎前一年,與後續經歷需再核對;此條目內最明顯問題是沒有說明這是舉人年或科舉年,文字結構易誤導。
- 2026-05-06 確認錯誤:「崇禎十年(1637年)行取,十一年擢南京湖廣道御史」與前後官職銜接大致可成立,但「南京湖廣道御史」的官署稱法不夠準確,通常應為「南京湖廣道監察御史」或類似表述;現文缺字可能造成官職不完整。 → 正確:較完整且常見的官稱應為「南京湖廣道監察御史」或「南京湖廣道御史」作為簡稱。
- 2026-05-06 誤報排除:「與何楷、黃道周、劉同升、趙士春稱『長安五諫』」可能有稱謂對象錯置或缺漏。『長安五諫』是否固定指這五人需要核對;就現文來看,未交代背景,且這組人名與常見明末諫臣組合並非完全一致,存在張冠李戴風險。
- 2026-05-06 誤報排除:「清軍攻進福州後,全家逃往海邊,十餘年後逝世」時間線不夠自洽。前文沒有給出其後具體任職或居地,直接說『十餘年後逝世』缺少可核對的終年資訊;若此人為明末遺民,通常應有更明確的卒年或活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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