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祜
王祐,又名王祜,字景叔,大名府莘縣(今山東莘縣)人,北宋政治人物。 生平 後晉天福年間,以文章聞名京師。後漢初年,曾經勸杜重威不要造反,杜重威不聽,被貶為遼州司戶參軍。在後周,歷任魏縣令、南樂縣令。北宋建立後,拜為監察御史。由魏縣改知光州,轉任殿中侍御史。乾德三年,知制誥。乾德六年,加集賢院修撰,轉戶部員外郎。宋太祖征太原,王祐知潞州,運輸軍餉沒有缺漏,路亦無塞,班師,召還。他取代符彥卿為魏博節度使,辯明符彥卿無罪。改知襄州,平定荊南、湖南後,改知潭州。入朝,攝判吏部銓。王祐判門下省,曾經力拒盧多遜害趙普之謀,盧多遜出王祐為鎮國軍行軍司馬。太平興國初年,改知河中府。入為左司員外郎,拜中書舍人,充史館修撰。歷任知開封府、兵部侍郎。去世時六十四歲。其子王懿、王旦、王旭。 參考資料 《宋史》卷二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十八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一
王祜
概述
王祐,又名王祜,字景叔,大名府莘縣(今山東莘縣)人,北宋政治人物。
生平
後晉天福年間,以文章聞名京師。後漢初年,曾經勸杜重威不要造反,杜重威不聽,被貶為遼州司戶參軍。在後周,歷任魏縣令、南樂縣令。北宋建立後,拜為監察御史。由魏縣改知光州,轉任殿中侍御史。乾德三年,知制誥。乾德六年,加集賢院修撰,轉戶部員外郎。宋太祖征太原,王祐知潞州,運輸軍餉沒有缺漏,路亦無塞,班師,召還。他取代符彥卿為魏博節度使,辯明符彥卿無罪。改知襄州,平定荊南、湖南後,改知潭州。入朝,攝判吏部銓。王祐判門下省,曾經力拒盧多遜害趙普之謀,盧多遜出王祐為鎮國軍行軍司馬。太平興國初年,改知河中府。入為左司員外郎,拜中書舍人,充史館修撰。歷任知開封府、兵部侍郎。去世時六十四歲。其子王懿、王旦、王旭。
參考資料 《宋史》卷二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十八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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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王祐,又名王祜”與條目標題“王祜”及宋代人物常見記載不符,明顯存在姓名混用問題;宋史相關人物通常作“王祐”,不是“王祜”。
- 2026-05-06 確認錯誤:“字景叔,大名府莘縣(今山東莘縣)人”中的地望表述有問題:大名府與今山東莘縣的對應關係不嚴謹,莘縣歷史上屬於今山東、但與“大名府”直連易造成錯置。 → 正確:「大名府莘縣(今山東莘縣)人」為可接受的歷史地望表述,屬於舊地名對今地名的對應寫法。
- 2026-05-06 確認錯誤:“杜重威不要造反,杜重威不聽,被貶為遼州司戶參軍”在時間與因果上有混亂:後漢初年勸阻杜重威後被貶,語意上像是王祐被貶,但前文未交代清楚,且“後漢初年”與杜重威事件的歷史敘述容易混淆,屬明顯可疑表述。 → 正確:該句是在說王祐勸杜重威勿反,杜重威不聽,王祐因此被貶為遼州司戶參軍;語意雖簡略,但因果可成立。
- 2026-05-06 確認錯誤:“平定荊南、湖南後,改知潭州”敘述可疑:荊南與湖南是不同區域/政區,將其並列為同一“平定”事件容易造成歷史事件歸屬不清,且王祐任潭州知州與該戰事後的職務銜接缺乏明確依據。 → 正確:「平定荊南、湖南後,改知潭州」屬於概括性戰後任命敘述,未必構成明顯錯誤。
- 2026-05-06 誤報排除:“去世時六十四歲”與前述生卒年份未提供,且本文未交代其出生年;若作為節點內容,這句無法核對但本身不是錯誤,只是資訊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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