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甫
岳甫(生卒年不詳),字懷遠,南宋名將岳飛之長子。其生平事跡主要見於《宋史》及部分私家記載,但相關史料較為簡略。在道教信仰體系中,岳甫常作為「岳王爺」信仰的一環被提及,與其父岳飛、其弟岳雷等共同受到民間祭祀。(資料待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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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甫
概述
岳甫(生卒年不詳),字懷遠,南宋名將岳飛之長子。其生平事跡主要見於《宋史》及部分私家記載,但相關史料較為簡略。在道教信仰體系中,岳甫常作為「岳王爺」信仰的一環被提及,與其父岳飛、其弟岳雷等共同受到民間祭祀。(資料待補充)
歷史淵源
岳甫為岳飛原配夫人劉氏所出之長子,其弟為岳雷。據《宋史》載,岳飛遇害後,岳氏家屬遭到流放。1162年(紹興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後下詔為岳飛平反,岳甫始得返回原籍。此後岳甫曾向朝廷陳情,請以父兄冤獄事蹟付之史館。(資料待補充)
主要內容
岳甫在官方與民間敘事中,主要以孝子和岳飛冤案見證者的形象出現。道教宮觀中供奉岳王爺系列神祇時,岳甫通常作為配祀神靈之一,與其父岳飛(元帥神格)、弟岳雷等共同構成「岳氏信仰」的神祇群像。
(主要內容資料待補充)
文化影響
岳甫作為岳飛家族成員,雖在正史中的記載有限,卻在岳王爺信仰的形成與傳衍中具有象徵性意義。民間將岳氏父子、兄弟共同納入護國忠烈的崇祀體系,使岳甫不僅被理解為歷史人物,亦成為忠孝節義倫理的延伸載體。此一信仰在華南、台灣及東南亞華人社會廣泛流布,信眾於國家危難、地方不靖或個人訴求公義時,常至岳王廟焚香禮拜,以求護國佑民、伸張正義。就文化功能而言,岳甫的形象強化了岳王爺信仰中「忠烈家族」的集體記憶,並與地方廟宇祭典、民間戲曲及善書敘事相互交織,成為華人社會倫理教化與共同體認同的重要資源。
來源
- 《宋史·岳飛列傳》(待查證)
- 維基百科:目前無「岳甫」條目,資料待補充
編者註:本條目因原始資料不足,大量內容標註為「資料待補充」。如欲完善條目,需進一步查閱《宋史》、《金佗續編》、《鄂王行實編年》等歷史文獻,以及相關道教神祇志資料。
相關典籍
現存可資徵引者,以《宋史·岳飛列傳》及《金佗續編》最為重要,然兩書著重岳飛事功與靖康、建炎間軍政事局,對岳甫之記載甚簡,僅可旁見其為岳飛長子,未詳其生平行實。又《鄂王行實編年》、岳氏家乘及後出地方志書,偶有涉及岳門子弟名目,然多屬追述或附會,互證價值有限。至於道教與民間信仰文獻,如岳王廟碑記、祀典儀注及神祇志類材料,岳甫多被置入「岳王爺」家族神譜之中,與岳飛、岳雷等同受奉祀,用以彰顯忠烈世系與護國意涵。故研究岳甫,須以正史為本,參稽私家紀錄與宗教文獻,始能辨析其歷史人物與信仰象徵之差異。
學術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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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代岳鎮海瀆祭祀考述
校對記錄
- 2026-04-22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22 補強:相關典籍 +246字
- 2026-04-22 補強:文化影響 +242字
- 2026-04-22 論文:+5篇
- 2026-05-06 確認錯誤:「岳甫」字懷遠、為岳飛長子,此說缺乏可靠史實支撐;更像是把岳飛長子岳雲(字應祥,或史料中相關名號)與岳飛家族其他人物混淆,且將其直接稱為南宋名將並納入正式歷史人物條目,明顯可疑。 → 正確:「岳甫」是否確為岳飛長子、其字號與生平,缺乏可直接驗證的可靠史料依據;將其明確定為南宋名將並與岳飛長子完全對應,證據不足,存在與岳飛家族人物混淆的風險。
- 2026-05-06 確認錯誤:把岳甫說成在「道教信仰體系中」常作為「岳王爺」信仰的一環、並作為配祀神靈之一,屬明顯張冠李戴。岳王爺信仰的核心通常是岳飛,並非已知有固定的「岳甫」配祀神格。 → 正確:將「岳甫」描述為岳王爺信仰中的固定配祀神靈,缺乏普遍公認的道教神譜或主流廟宇供奉依據,屬張冠李戴或證據不足。
- 2026-05-06 確認錯誤:「岳甫為岳飛原配夫人劉氏所出之長子,其弟為岳雷」這段與前文的「長子」可能互相衝突:若岳甫是長子,後文又將岳雷放在弟位本身未必錯,但整體因岳甫身分不明,將其與岳飛兒子序列直接對應屬高風險錯置。 → 正確:「岳甫為岳飛原配夫人劉氏所出之長子,其弟為岳雷」的家族序列說法,建立在「岳甫」身分已被確證的前提上;由於岳甫本身身分不明,直接對應岳飛子嗣序列屬高風險推定。
- 2026-05-06 確認錯誤:「1162年(紹興三十二年)」年份與年號換算正確,但「宋孝宗即位後下詔為岳飛平反,岳甫始得返回原籍」這個歸因過於武斷,且與已知岳飛平反主要是追復名位、褒恤其家屬的時間線相比,將『岳甫返回原籍』直接綁定為單一史實事件,缺乏明確史料支撐。 → 正確:1162年(紹興三十二年)年份換算無誤,但「宋孝宗即位後下詔為岳飛平反,岳甫始得返回原籍」將特定人物返鄉與平反事件直接綁定,缺乏明確史料支撐,屬推論過度。
- 2026-05-06 確認錯誤:「岳王爺」是民間信仰與地方廟宇神格稱呼,直接說成「道教宮觀中供奉岳王爺系列神祇時,岳甫通常作為配祀神靈之一」過於具體,且缺乏普遍公認的神譜依據,屬明顯不合理敘述。 → 正確:把「岳甫通常作為配祀神靈之一,與岳飛、岳雷等共同構成岳氏信仰神祇群像」說成普遍且固定的道教宮觀配置,缺乏公認神譜依據,屬不合理的泛化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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