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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釋之

張釋之(生卒年不詳),字季,南陽堵陽(今河南方城東)人,西漢初期著名政治人物與司法官員。他歷事漢文帝、漢景帝二朝,曾任廷尉,以執法公正不阿、維護法律尊嚴聞名於世。張釋之在中國法律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其依法辦事、對抗皇權的司法理念對後世產生深遠影響。司馬遷將其與馮唐合立《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班固《[[漢書》]]則將其列入《張馮汲鄭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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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釋之

概述

張釋之(生卒年不詳),字季,南陽堵陽(今河南方城東)人,西漢初期著名政治人物與司法官員。他歷事漢文帝、漢景帝二朝,曾任廷尉,以執法公正不阿、維護法律尊嚴聞名於世。張釋之在中國法律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其依法辦事、對抗皇權的司法理念對後世產生深遠影響。司馬遷將其與馮唐合立《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班固《[[漢書》]]則將其列入《張馮汲鄭傳》。

歷史淵源

出身與早年

張釋之出身南陽堵陽的官宦之家,其父姓名不詳。家中尚有一兄張仲。關於張釋之的早年經歷及入仕途徑,史料記載較為有限。據現存文獻可知,他應是通過察舉或蔭庇等傳統途徑進入仕途,逐步升遷至廷尉一職。

廷尉生涯

廷尉為西漢中央最高司法官員,掌刑辟,是維護司法公正的關鍵職位。張釋之在任期間,不畏權貴,秉公執法,尤其以敢於對抗皇帝不當要求而著稱。據*《史記》*與《漢書》記載,他曾在多起案件中堅持依法裁決,即使面對漢文帝的壓力亦不退讓,展現出卓越的法治精神與道德勇氣。

仕途沉浮

張釋之在漢文帝朝初期頗受重用,但因其曾彈劾太子劉啟「過司馬門不下車」,得罪了日後即位的漢景帝。景帝即位後,張釋之被謫為淮南國相國,此後不久便過世。其子張摯亦曾任大夫之職。

主要事蹟

縣人犯蹕案

此案為張釋之執法理念的典型體現。漢文帝出巡時,一人因躲避不及從橋下跑出,驚動御馬。犯人被捕後,如實供述自己是縣裡百姓,因聽聞皇帝出巡禁止通行,故躲在橋下,久候不出,以為隊伍已過,見車隊經過便奔跑離開。張釋之依法判處罰金,而非更重之罪。

漢文帝對此判决大為不悅,認為判罰過輕。張釋之則援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原則進諫:「法律者,天子天下人所共同遵守也。今法如是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文帝最終認可其判决。此案充分體現張釋之「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的法治思想。

高廟玉環竊案

有人盜竊漢高祖廟中的玉環,文帝怒不可遏,命張釋之從重判處滅族之罪。張釋之依據法律按盜竊宗廟器物罪奏報,判處死刑而非滅族。文帝再次不悅,質問其不從重判决。張釋之摘帽謝罪,闡述法律適用之原則:「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立誅之則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又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意謂若盜宗廟器物即滅族,則將來若有更嚴重之罪行,將無法可加。

此案後,山都侯王恬啟與條侯周亞夫欣賞張釋之執法公正,與其結為好友,張釋之因而譽滿天下。

司法理念與影響

法治思想

張釋之的核心司法理念可歸納為「法者,天子與天下公共」——法律是天子與天下人共同遵守的準則,而非君主個人意志的工具。他強調法律的一致性與公正性,認為司法官員應嚴格依法辦事,即使面對皇權亦當堅守法律底線。此種思想在君主專制時代極為難得,對後世司法制度與法治觀念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歷史評價

歷代史家對張釋之評價甚高。司馬遷將其事蹟與馮唐合傳,班固將其列入《漢書·張馮汲鄭傳》,皆肯定其執法公正、敢于直諫的品格。後世法家人物及改革家常以張釋之為榜樣,提倡依法治国、刑罰公正。

文化影響

道教文化中的地位

張釋之並非道教神仙或教內人物,其主要身份為西漢歷史人物與司法官員。然而,在中國傳統文化語境下,他的法治精神與公正品格對道教倫理思想的形成具有一定影響。道教重視因[[果報應]]與天網恢恢的觀念,在某種程度上與張釋之所代表的公正司法理念相呼應。此外,道教勸善書如*《[[太上*感應篇》]]等強調「善惡報應」思想,間接體現了法律公正的精神。

資料待補充:關於張釋之在道教神仙體系經典文獻或宗教實踐中的具體記載,目前缺乏可靠史料,有待進一步研究。

家族與後代

關係姓名備註
姓名闕載
姓氏闕載
張仲
姓氏闕載
張摯曾任大夫
兒媳姓氏闕載

來源

  1. 司馬遷《史記·卷102·張釋之馮唐列傳》
  2. 班固《漢書·卷五十·張馮汲鄭傳》
  3. 維基百科「張釋之」條目(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C%A0%E9%87%8B%E4%B9%8B)

校對記錄

  • 2026-05-06 確認錯誤:『其父姓名不詳。家中尚有一兄張仲』與『漢景帝即位後,張釋之被謫為淮南國相國,此後不久便過世。其子張摯亦曾任大夫之職』這段有明顯人物關係/事實錯誤:史籍中張釋之的子孫記載並非如此簡單,且『張摯』是另一位歷史人物名,將其說成張釋之之子缺乏可靠依據,屬張冠李戴。 → 正確:張釋之為西漢廷尉,史書可見其子名為張摯(張釋之子張摯,亦有仕進記載),並非明顯張冠李戴;此處若有問題,主要在表述簡略或需更精確引據,而非一定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山都侯王恬啟與條侯周亞夫欣賞張釋之執法公正,與其結為好友』疑有明顯人名誤植或張冠李戴。與張釋之相關的知名交往對象在史書中並非此組合,『王恬啟』也不像可對應的西漢史人物常見記載。 → 正確:史書中張釋之因執法公正而受賞識,與之往來者確有周亞夫等人;但『山都侯王恬啟』此人名是否為傳抄/轉寫誤差,需回到原文核對,不能直接判定為無依據。若依現存通行史料,此段人名組合確有疑點。
  • 2026-05-06 確認錯誤:『景帝即位後,張釋之被謫為淮南國相國』用詞與官職制度不符。西漢諸侯國通常稱『相』而非『相國』,此處屬明顯不合理/可能錯誤。 → 正確:西漢諸侯國官職一般稱『相』,但史籍中亦可見『相國』作為對諸侯國相的稱呼或後世轉寫用語;此句屬用詞可議,但不足以單憑此判定明顯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法者,天子與天下公共』作為引文表述不精確,史書常見的是『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一類語句;此處雖屬改寫,但若作為直接引語,存在引文不準確問題。 → 正確:此處為意譯或改寫,對應的經典表述常見為『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若標示為直接引文則不精確,但若作概述性文字,不能算錯誤。
  • 2026-05-06 誤報排除:『據現存文獻可知,他應是通過察舉或蔭庇等傳統途徑進入仕途』屬推測性敘述,缺乏史料支持;張釋之早年入仕途徑在史書中並無明確記載,不能確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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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zhang_shizhi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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