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 品質審核
謝成
謝成(?—1394年),濠州(安徽鳳陽)人,明朝初年軍事將領,永平侯。 其早年跟隨朱元璋攻陷滁州、和州、集慶、寧國、婺州、武昌,晉升指揮僉事。後跟隨大軍征討中原,並攻陷元大都、慶陽、定西,為都督僉事、晉王府丞相。後跟隨沐英征討朵甘,並招降乞失迦。洪武十二年,封永平侯。後洪武二十年,同張溫追討納哈出餘部。洪武二十七年,因為藍玉案連坐而死。 朱元璋第三子晉王朱棡娶謝成女。謝妃早逝,朱棡又娶謝妃的妹妹。後來謝成被捕正是女婿朱棡所執行。 參考文獻 這是一篇關於明朝官員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謝成
概述
謝成(?—1394年),濠州(安徽鳳陽)人,明朝初年軍事將領,永平侯。
其早年跟隨朱元璋攻陷滁州、和州、集慶、寧國、婺州、武昌,晉升指揮僉事。後跟隨大軍征討中原,並攻陷元大都、慶陽、定西,為都督僉事、晉王府丞相。後跟隨沐英征討朵甘,並招降乞失迦。洪武十二年,封永平侯。後洪武二十年,同張溫追討納哈出餘部。洪武二十七年,因為藍玉案連坐而死。
朱元璋第三子晉王朱棡娶謝成女。謝妃早逝,朱棡又娶謝妃的妹妹。後來謝成被捕正是女婿朱棡所執行。
參考文獻 這是一篇關於明朝官員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謝成被寫成『洪武二十七年,因為藍玉案連坐而死』有明顯年代錯置。藍玉案發生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且朱元璋第十六子、皇子女婿等相關連坐處置通常也在案後立即進行;若說謝成死於1394年,需有更明確史料支撐,現文內表述容易與事件時間不符。
- 2026-05-06 誤報排除:『朱元璋第三子晉王朱棡娶謝成女』與前文『後來謝成被捕正是女婿朱棡所執行』之間關係表述不合理。朱棡是晉王,並非執行逮捕的具體官員;『女婿朱棡所執行』把政治處置責任直接歸於女婿,語意上不成立,且容易造成歷史事件主體混淆。
- 2026-05-06 誤報排除:『永平侯』封號與人物生平中的官階敘述可能有混淆風險。文中先稱其為『明朝初年軍事將領,永平侯』,後又寫『洪武十二年,封永平侯』,兩處雖不必然矛盾,但若未交代此前是否已是其他爵位或官職,會讓人誤解為既已是永平侯又在同年才受封。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