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稔道學館
📜 經文✓ 品質審核

臺灣文獻叢刊

《臺灣文獻叢刊》是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主任周憲文主導彙集的臺灣文獻叢書,出版期間為民國46年(1957年)8月至民國61年(1972年)12月,收錄309種臺灣相關文獻史料,共595冊,近五千萬字,為數十年來最重要的臺灣史料彙編。 背景 周憲文(1908-1989年)為浙江省黃巖縣人,曾至日本京都帝國大學專攻經濟學。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出身浙江的臺灣行政長官陳儀延攬留日浙人任職金融及教育機構,民國34年(1945年)周憲文即來臺擔任臺灣省立法商學院院長,臺灣大學校長羅宗洛又加聘其為兼任臺大教授、法學院院長。周憲文曾建議政府在臺灣銀行內成立經濟研究機構,並期望以客觀學術研究主導銀行實務運作。民國35年(1946年)11月臺灣銀行金融研究室成立後,周便辭去院長職務、轉任研究室主任。民國40年(1951年)7月金融研究室改名為經濟研究室。 經濟研究室早期重心為整理日治時期金融經濟史料、翻譯日本經濟學家對臺研究,其後逐漸擴展視野到臺灣產業史、社會史;又周憲文在寫作《清代臺灣經濟史》期間,曾請臺灣史學者曹永和核對大量清代史料,故成書後周憲文開始彙編明鄭、清治兩代所有關於臺灣經濟的文獻,希望方

⬇ Markdown / Obsidian🔗 v20260522

臺灣文獻叢刊

概述

《臺灣文獻叢刊》是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主任周憲文主導彙集的臺灣文獻叢書,出版期間為民國46年(1957年)8月至民國61年(1972年)12月,收錄309種臺灣相關文獻史料,共595冊,近五千萬字,為數十年來最重要的臺灣史料彙編。

背景

周憲文(1908-1989年)為浙江省黃巖縣人,曾至日本京都帝國大學專攻經濟學。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出身浙江的臺灣行政長官陳儀延攬留日浙人任職金融及教育機構,民國34年(1945年)周憲文即來臺擔任臺灣省立法商學院院長,臺灣大學校長羅宗洛又加聘其為兼任臺大教授、法學院院長。周憲文曾建議政府在臺灣銀行內成立經濟研究機構,並期望以客觀學術研究主導銀行實務運作。民國35年(1946年)11月臺灣銀行金融研究室成立後,周便辭去院長職務、轉任研究室主任。民國40年(1951年)7月金融研究室改名為經濟研究室。

經濟研究室早期重心為整理日治時期金融經濟史料、翻譯日本經濟學家對臺研究,其後逐漸擴展視野到臺灣產業史、社會史;又周憲文在寫作《清代臺灣經濟史》期間,曾請臺灣史學者曹永和核對大量清代史料,故成書後周憲文開始彙編明鄭、清治兩代所有關於臺灣經濟的文獻,希望方便後人查考。

出版內容及格式

《臺灣文獻叢刊》出版最初以清治私人著述(特別是未印行抄本)為主,重心為漢人來臺墾殖、經濟型態、建立社會組織過程等,後來則擴及官修史料、明鄭及乙未割臺文獻等,但不收作者尚在世的著作,按時代可分為三大類:

晚明南明政治及明鄭崛起、入臺史料,甚至包含未提及臺灣、僅與明鄭相關的《靖海紀略》。 清治史料:包含私人詩文著述與宗教民俗文獻、地方志、實錄與官方奏疏檔案、清法戰爭史料。 乙未割臺與日治史料:乙未割臺史料收入周憲文認為重要相關,且提及臺灣、澎湖基隆者;日治史料含清末遺民詩文、日人對台研究記錄、親日傳統仕紳為日本政府所做采風記錄、國民政府人員至日治臺灣考察資料等。

學者蕭敏如認為選刊角度上已盡可能納入各種觀點,如南明明鄭包含私家著述、遺民文本、清政府對明鄭之評論,清治史料包含本地仕紳及渡臺官員文人作品等。但蕭敏如也指出周憲文對南明史料收集標準較寬、甲午戰爭及割臺史料標準較嚴;原樣保留同時出現南明、清朝年號的文獻,但標舉「去日本化、解放殖民地、再中國化」,刪除日治史料中的親日文字段落,也改寫他認為失去「國家民族立場」的史料及國號、年號,《臺灣私法商事編》、《苑裏志》皆為案例,《臺灣文獻叢刊》其他編者也按此原則行事。

出版格式為32開本、道林紙,文字皆加上新式標點符號,每本發行1000冊。

出版迴響及後續

雖周憲文的史觀與戰後「去日本化」、「再中國化」的文化政策方向符合,但他與研究室仍受到輿論與官方批評。一方面曾有社論批評周憲文的學術研究不符動員戡亂體制下的軍事優先政策,未以抵抗共產主義侵略為第一要務、「瓦解戰鬥情緒」;二方面發行《臺灣文獻叢刊》也被省政高層認為不符研究室成立宗旨、浪費公帑,民國56年(1967年)時雖已受到國際矚目、學者及社會支持,但民國59年(1970年)時仍被停刊,民國60年(1971年)發行處更被貼封條,經楊亮功協調才能繼續發行。民國61年(1972年)周憲文退休當年,臺灣銀行宣告停刊,隔年周憲文仍感到不滿。

民國62年(1973年)周憲文、楊亮功、連震東、洪炎秋、吳幅員等人於臺灣開明書店出版《臺灣文獻叢刊外編》兩種,後迅速停刊。

民間書局及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曾重新印行《臺灣文獻叢刊》,民國92年(2003年)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籌備處則為其建置資料庫,可免費於線上使用。

與臺灣叢書的比較

約與《臺灣文獻叢刊》同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也出版一系列臺灣文獻,稱為《臺灣叢書》,兩者差異如下:

刊印目的:《臺灣文獻叢刊》目的為便利參考閱讀;《臺灣叢書》目的為保存珍貴史料,不強調實用和普及。 刊印形式:《臺灣文獻叢刊》重新標點排版原始文獻、不追求用紙及印刷品質;《臺灣叢書》則照相、影印原始文獻。 刊印內容:臺灣省文獻會主業務為編纂《臺灣通志稿》,刊印史料數較少。《臺灣文獻叢刊》中收錄30種清代臺灣方志,《臺灣叢書》僅3種;《臺灣文獻叢刊》也收錄了較多的古典漢詩、官方檔案、中國大陸來臺遊記、外國人來臺著作。

由於《臺灣文獻叢刊》的便利、實用,使其成為數十年來最重要的臺灣史料彙編。

註解 ^ 如臺灣大學校長羅宗洛、陸志鴻,臺灣師範學院院長李季谷、臺灣省編譯館館長許壽裳等。 ^ 省立法商學院是由日治臺北高等商業學校改制,設置商業專科及十種專修科,後因省方經費不夠而併入臺大法學院,校舍、圖書、留用日籍教師均一同,即今臺大徐州路校區。 ^ 如刪除「清國」字樣或改為「清廷」,「帝國」改成「日本」,「明治」、「大正」、「昭和」改成「光緒」、「宣統」、「民國」等。 ^ 支持、關心者尚有許大川、張其昀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校對記錄

  • 2026-05-07 確認錯誤:「周憲文」稱曾於1945年擔任「臺灣大學校長羅宗洛又加聘其為兼任臺大教授、法學院院長」有明顯張冠李戴/時序問題:羅宗洛當時並非臺大校長;且周憲文與臺大法學院院長任職敘述需再核實,現文表述不可靠。 → 正確:周憲文於1945年後受聘於臺灣大學任教,並與法學院相關職務有對應記載;但「羅宗洛」與臺大校長、以及兼任法學院院長的表述需依具體時點與職銜再核實,現句有時間與職稱混用疑慮。
  • 2026-05-07 確認錯誤:「省立法商學院」的校名與沿革敘述可疑。1945年後臺北的省立法商學院/省立臺北法商學院與後來臺大法學院的關係,文中簡化得過頭,且「臺大徐州路校區」作為整體校舍承接的說法不精確。 → 正確:省立法商學院與臺大法學院之間確有戰後校產、師資與部分空間承接關係,但將其簡化為「併入臺大法學院,校舍、圖書、留用日籍教師均一同,即今臺大徐州路校區」過於粗略,且校名沿革與校區承接說法不精確。
  • 2026-05-07 確認錯誤:「民國59年(1970年)時仍被停刊,民國60年(1971年)發行處更被貼封條,經楊亮功協調才能繼續發行」與後文「民國61年(1972年)周憲文退休當年,臺灣銀行宣告停刊」之間有時間線矛盾:前文說1971年協調後能繼續發行,後文又說1972年正式停刊,需釐清是暫停、復刊或永久停刊。 → 正確:1971年被貼封條後經協調仍可續行發行,與1972年正式停刊並不必然矛盾;較可能是先暫停或受限制後續辦,翌年再正式停刊。原文需補充「暫停/復刊/正式停刊」的層次,不能直接視為必然矛盾。
  • 2026-05-07 確認錯誤:「周憲文...曾請臺灣史學者曹永和核對大量清代史料」這句本身可成立,但後面推論「故成書後周憲文開始彙編明鄭、清治兩代所有關於臺灣經濟的文獻」過度推演,且與《臺灣文獻叢刊》實際收錄範圍(不僅限經濟文獻)不符。 → 正確:「曾請曹永和核對大量清代史料」與「開始彙編明鄭、清治兩代臺灣文獻」之間可作因果連結,但若寫成「所有關於臺灣經濟的文獻」則確有過度推演疑慮;《臺灣文獻叢刊》收錄範圍也不限於經濟文獻,因此原句表述不精確。

法緣留言(

載入中…

ID: scripture:臺灣文獻叢刊 · 最後更新:2026/5/22· 版本:20260522 · 版本歷史

Wikipedia 來源聲明:本條目部分內容取材自中文維基百科(zh.wikipedia.org)相應條目, 原內容採用 CC BY-SA 3.0 授權。本條目對其進行了重組、補充與校註,仍承襲 CC BY-SA 3.0 授權。

其他資料:學術論文(個別著作權)、本派傳承(CC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