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家
神仙家是中國古代以養生、長生與求仙之術為主要內容的方技類別。《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卷三十九所引文字稱,神仙之說由來已久;劉歆《七略》將道家與神仙分別著錄,其後學神仙者稍稍自附於黃老,葛洪、寇謙、陶弘景之徒相望而出。
神仙家
摘要
神仙家是中國古代以養生、長生與求仙之術為主要內容的方技類別。《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卷三十九所引文字稱,神仙之說由來已久;劉歆《七略》將道家與神仙分別著錄,其後學神仙者稍稍自附於黃老,葛洪、寇謙、陶弘景之徒相望而出。註
名稱與分類
《初學記》卷二十引劉歆《七略》,將方技分為醫經家、方家、房中家、神仙家四類。《漢書·藝文志》亦將神仙列於方技之中,與道家分開著錄。神仙家在這一體系中是方技之下的分類名稱。註
後世書目對道家與神仙家的分合並不一致。《欽定續文獻通考》卷一百八十五說明,馬端臨《通考》在道家之外另列神仙家,《明史》則將兩者合為一類;《欽定續文獻通考》自身仍採分列體例。註
內容與方術
後世所稱的神仙之學,兼含身體修煉與宗教實踐。《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卷三十九所引晁氏之說,列出服餌、存想、導引、烹煉變化與符祝等方法,並涉及授籙、拜章等儀式,將這些實踐與長生、昇仙的追求相聯繫。註
《欽定續文獻通考》以術業差異區分相關人物,將赤松子、魏伯陽列為言煉養者,盧生、李少君列為言服食者,張道陵、寇謙之列為言符籙者,並稱杜光庭以經典科教為事。註
神仙家的用語亦見於本草文獻。《本草綱目》鉛條記載,神仙家拆字稱鉛為金公,並以水中金隱其名。註
與道家的關係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百四十六的道家類序,認為後世道家與神仙家的長生之說結合,服餌、導引、部分房中術與燒煉等內容因而進入道家文獻。該序又把符籙與齋醮章咒的加入,分別聯繫於張魯及北魏寇謙之等人。註
方維甸在嘉慶十七年所作《抱朴子》序中,強調漢代仙術與黃老之學原本分途,認為秦漢方士即使依託黃帝,也不能因此將其學說歸為道家。他以《漢書·藝文志》將黃帝名下著述分屬道家、神仙,以及方技獨立於諸子之外的分類,說明兩者的區別。註
對宋元時期的變化,方維甸認為,學仙者援引《參同契》的爐火之說而談內丹,強調煉養陰陽、混合元氣與性命交修,並旁涉禪宗與《易》理,已與漢晉相傳的神仙之說有所不同。他將《抱朴子》內篇視為古代神仙家之言,認為其旨趣既有別於老、莊等道家著述,也不同於後世內丹論述。註
文獻與流傳
神仙家相關道書的編藏情形,見於歷代經籍記錄。《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卷三十七引《通考·經籍考》所載《宋三朝國史志》,記述唐開元年間將相關道書編為藏目《三洞瓊綱》,宋代再由徐鉉等校定,大中祥符年間由王欽若等刊補,另撰篇目上獻,賜名《寶文統錄》。註
神仙家之名在書目中也涉及神異敘事。《直齋書錄解題》將《洞冥記》列在小說家類,又註明《唐志》曾將其收入神仙家;《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東方類語》時,也以神仙家言形容其外篇。註
神仙家一名亦見於地方文獻對養生著作的評述。《民國新脩合川縣志》卷三十四著錄清代劉正德《延生集》一卷,稱其主要內容是在飲食起居、情欲思慮之際養攝身心,屬於神仙家言;書中又兼及倫常道德與空虛寂滅,因而參雜儒、釋、道三家思想。縣志並記載,此書由其子文樞錄存。註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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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緗業、黃以周、馮一梅、濮子潼、陳謨、張大昌、王崇鼎、王詒壽、倪鍾祥,《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
秦緗業、黃以周、馮一梅、濮子潼、陳謨、張大昌、王崇鼎、王詒壽、倪鍾祥,《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卷三十九 維基文庫原文
秦緗業、黃以周、馮一梅、濮子潼、陳謨、張大昌、王崇鼎、王詒壽、倪鍾祥,《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卷三十七 維基文庫原文
徐堅,《初學記》,卷第二十 維基文庫原文
高宗弘曆(敕撰),《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高宗弘曆(敕撰),《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147 維基文庫原文
高宗弘曆(敕撰),《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146 維基文庫原文
高宗弘曆(敕撰),《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060 維基文庫原文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185
李時珍,《本草綱目》,金石之一 維基文庫原文
葛洪,《抱朴子》,附錄 維基文庫原文
葛洪,《抱朴子》,附錄 維基文庫原文
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十一 維基文庫原文
張森楷,《民國新脩合川縣志》,卷34 維基文庫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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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與引用資訊
ID: sect:神仙家 · 最後更新:2026/7/16· 版本:2026071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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