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丹燒煉
道教 展開 教義和要素 展開 人物 展開 神仙 展開 宗派 展開 典籍 展開 洞天福地 展開 其他 道教主題 閱論編 外丹術或煉丹術是中國的道教的一種修煉方法,也是化學的雛形。同時它也對中國傳統醫學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外丹術包括了黃白術,也就是鍊金術。最早是通過煉製鉛、汞等藥物來製作長生不老的丹藥。開始稱作金丹,後來為了與內丹相區別,而稱為外丹。相信外丹術的人認為,丹砂可以反覆變化,黃金可以永久,因此用他們製成的丹藥,吃了可以長生不老。 煉製外丹,是通過各種秘法,燒煉成丹藥,用來服食,或直接服食某些芝草,以點化自身陰質,使之化為陽氣。 另外,道家外丹也可指「虛空中清靈之氣」,近代陳攖寧先生云:「外界資助,當然不可少,卻是在虛空中尋求。」「修仙者,貴在收積虛空中清靈之氣於身中,然後將吾人之神與此氣配合而修養之,為時既久,則神氣打成一片,而大丹始成。」 李道純云:「外陰陽往來,則外藥也。內坎離輻輳,乃內藥也。」 《天仙正理》認為內藥、外藥皆原本先天祖氣,所謂外藥,是指「祖氣從生身時,雖隱藏於丹田,卻有向外發生之時,即取此發生於外者,復返還於內,是以雖
外丹燒煉
概述
道教
展開 教義和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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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 其他
道教主題
閱論編
外丹術或煉丹術是中國的道教的一種修煉方法,也是化學的雛形。同時它也對中國傳統醫學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外丹術包括了黃白術,也就是鍊金術。最早是通過煉製鉛、汞等藥物來製作長生不老的丹藥。開始稱作金丹,後來為了與內丹相區別,而稱為外丹。相信外丹術的人認為,丹砂可以反覆變化,黃金可以永久,因此用他們製成的丹藥,吃了可以長生不老。
煉製外丹,是通過各種秘法,燒煉成丹藥,用來服食,或直接服食某些芝草,以點化自身陰質,使之化為陽氣。
另外,道家外丹也可指「虛空中清靈之氣」,近代陳攖寧先生云:「外界資助,當然不可少,卻是在虛空中尋求。」「修仙者,貴在收積虛空中清靈之氣於身中,然後將吾人之神與此氣配合而修養之,為時既久,則神氣打成一片,而大丹始成。」 李道純云:「外陰陽往來,則外藥也。內坎離輻輳,乃內藥也。」 《天仙正理》認為內藥、外藥皆原本先天祖氣,所謂外藥,是指「祖氣從生身時,雖隱藏於丹田,卻有向外發生之時,即取此發生於外者,復返還於內,是以雖從內生,卻從外來,故謂之外藥。」所謂內藥,是指采外藥煉成還丹大藥,「全不著於外,只動於發生之地,因其不離於內,故謂內藥。」。「外藥為生而後采,內藥為采而後生,實止此一氣而已。」
外丹也可指道家法術如符籙、雷法等。
煉丹藥物
常用的煉丹藥物有礦石和草藥等:
金 銀 銅 鉛 錫 汞 石灰 礬石 芒硝 石炭 石棉 砒霜 硃砂 雄黃 雌黃 雲母 曾青 硫磺 戎鹽 硝石 石膽(極有可能為五水合硫酸銅) 膽礬 煉製方法
煉製的方法主要有:
煉(加熱) 鍛(高溫加熱) 養(低溫加熱) 炙(局部加熱) 抽(蒸餾) 飛升(升華) 淋(過濾) 澆(冷卻) 煮(加水加熱) 歷史
外丹術形成於道教形成以前. 道教出現以後,成為道士實現長生不老的手段之一。
煉(外)丹術在唐朝發展最盛,到北宋後逐漸衰落。
魏晉南北朝
六朝風行服食「五石散」。孫思邈言「自皇甫士安以降,有進餌者,無不發背解體而取顛覆。余自有識性以來,親見朝野人士,遭者不一。所以寧食野葛,不服五石,明其大大猛毒,不可不慎也。有識者遇此方即須焚之,勿久留也。」
唐朝
貞觀二十二年,唐太宗命天竺方士那羅邇娑婆寐在金飆門煉藥,次年,天竺藥物無效,久病罹患痢疾而亡。
唐高宗打算服食胡僧盧伽阿逸多之藥,後因大臣郝處俊切諫而作罷。
張果是唐朝的丹術家,開元年間玄宗召其進宮問以神仙之事。《新唐書‧方技傳》:「張果者,晦鄉里世系以自神,隱中條山,往來汾、晉間,世傳數百歲人。」
李白有《草創大還贈柳官迪》詩:「天地為橐籥,周流行太易。造化合元符,交媾騰精魄。自然成妙用,孰知其指的。羅絡四季間,綿微無一隙。日月更出沒,雙光豈雲隻。奼女乘河車,黃金充轅軛。執樞相管轄,摧伏傷羽翮。朱鳥張炎威,白虎守本宅。相煎成苦老,消鑠凝津液。彷彿明窗塵,死灰同至寂。擣冶入赤色,十二周律歷。赫然稱大還,與道本無隔。白日可撫弄,清都在咫尺。」
唐憲宗時,梅彪撰*《石藥爾雅》。《舊唐書》*卷一七一《裴潾傳》記載「憲宗季年銳於服餌,詔天下搜訪奇士」。元和十五年(820年)春,唐憲宗因「服餌過當,暴成狂燥之疾,以至棄代」。
長慶三年(823年)正月,韓愈之兄婿李於(一作李干)因服丹中毒而死,韓愈為之撰此銘:「初,於以進士為鄂州從事,遇方士柳泌,從受藥法,服之往往下血,比四年,病益急,乃死。其法以鉛滿一鼎,按中為空,實以水銀,蓋封四際,燒為丹砂雲。」
韓愈雖指斥時人服餌丹藥,但後來自己又親修服食之事,白居易有詩「退之服硫磺,一病訖不痊。」。韓愈、元稹、杜元穎、崔群、崔晦叔、鄭居中等都有參與服餌丹藥,白居易在詩中常痛陳友人受誤餌之禍。
唐穆宗即位時,命京兆府將柳泌、僧大通等處死,又黜皇甫鎛,不久又一反常態。《舊唐書‧裴潾傳》載「穆宗雖誅柳泌,既而自惑,左右近習,稍稍復進方士」,「聽僧惟賢、道士趙歸真之說,亦餌金石」。
《舊唐書》卷十七〈敬宗本紀〉載敬宗即位不久便「遣中使往湖南、江南等道及天台山采藥。時有道士劉從政者,說以長生久視之道,請於天下求訪異人,冀獲靈藥。仍以從政為光祿少卿,號升玄先生」。
唐武宗亦好食鉛丹。《舊唐書‧武宗本紀》載會昌六年三月,「上不豫,制改御名炎。帝重方士,頗服食修攝,親受法籙。至是藥躁,喜怒失常,疾既篤,旬日不能言。」
[唐宣宗](/n/person/tang_xuanzong_ Emperor)時,韋澳奏稱「方士殊不可聽,金石有毒,切不宜服食」。但宣宗不聽,「竟餌太醫李元伯所治長年藥,病渴且中燥,疽發背而崩」。
重要著作與人物
重要的煉丹術文獻有魏伯陽的《周易參同契》,被稱為「萬古丹經王」。此外葛洪和陶弘景也是著名的煉丹家。
參考文獻 ^ 《千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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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外丹燒煉之源可上溯至戰國至秦漢間之神仙方術。當時燕、齊一帶崇尚求仙服藥,方士多以金石草木配伍,設想藉火候轉化物性,以致長生。至漢魏以降,冶金、醫藥與曆法知識漸與煉養術相互滲透,外丹遂由早期方術逐步發展為具體的操作體系。東漢末年道教形成後,外丹被賦予濃厚的宗教意義,成為追求「白日飛昇」與「長生久視」的重要途徑。魏晉南北朝時期,服食丹藥與五石散之風尤盛,士大夫間頗為流行,亦屢見中毒傷生之例。唐代為外丹發展鼎盛之時,帝王與道士、方士多有親試,其術一度極受重視;然因丹藥致害頻仍,宋元以後道教遂逐漸轉向內丹修煉,外丹燒煉的地位乃相對式微。
主要內容
外丹燒煉以礦物、金屬及部分草木藥料為材料,依一定配方與程式置於鼎爐中經火候轉化,其關鍵不在單純加熱,而在於藉由分解、凝聚、升華與再結合等過程,改變藥物形質,使之趨於純淨與靈化。常用藥物包括丹砂、雄黃、雌黃、鉛、汞、硫、鹽類及金、銀等,並須配合封泥、調藥、封閉、文火與武火交替、伏火、轉爐等步驟,對時間、溫度與密閉條件嚴格把控。其理論多以陰陽、五行、水火既濟、坎離交媾等宇宙論語彙加以闡釋,認為藥物在爐中歷經「煉」而轉凡成真,得成金液、還丹、金丹等仙藥。對道教修持而言,外丹燒煉既是物質技術,也是將自然變化、人身修養與宇宙秩序貫通為一的象徵系統。
相關典籍
外丹燒煉相關典籍主要見於《道藏》所收丹經、方書,並散見於唐宋以來的本草、金石與筆記文獻,其中以葛洪《抱朴子內篇》最具基礎性,詳論神仙方藥、丹砂、金液及服食之法,為研究外丹思想與實作不可或缺的早期材料。其後如《周易參同契》借《易》象闡發鉛汞、火候與陰陽變化,奠定外丹理論框架;陶弘景《真誥》及相關道書則保存大量神仙授受與修煉觀念。唐宋以降,煉丹書、金石丹經與藥物辭書日益繁富,如梅彪《石藥爾雅》即以類書體例整理礦物藥材名稱與煉製知識。然外丹文獻多經後人增飾、重編,版本源流複雜,真偽與成書年代須審慎辨析,且其語言常兼具技術指引與象徵隱語,故研究時宜結合道教史、科技史與文獻學方法加以解讀。
文化影響
外丹燒煉在中國思想史與科技史上皆具重要地位,其實踐促使古人對礦物轉化、爐火控制、昇華與合金配比等現象形成較系統的理解,並累積出一套兼具宗教與技術特徵的知識語彙。此種以「煉」求「變」的思維,不僅影響本草學、冶金術與早期化學工藝的發展,也深刻塑造了道教對身體、物質與宇宙互動關係的詮釋。然外丹所用汞、鉛、砒霜等多具毒性,歷代服食中毒事件屢見不鮮,遂使其在文化記憶中兼具求仙理想與風險警示兩面性。隨著內丹學興起,外丹逐漸由具體煉製技術轉為象徵性的修煉資源,但其作為道教早期核心方術之一,仍是理解中國宗教技術、醫藥知識與生命觀形成的重要環節。
學術專區
<!-- paper:0cc4a40bf0f1 -->- 〈玉洞大神丹砂真要訣看唐代外丹術的理論與實踐〉
- 內丹之理論實踐與證驗文化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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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21 論文:+5篇
- 2026-04-27 確認錯誤:「唐太宗命天竺方士那羅邇娑婆寐在金飆門煉藥,次年,天竺藥物無效,久病罹患痢疾而亡」中,唐太宗死亡前後的疾病經過與這段表述不清且有錯誤嫌疑;依史實,唐太宗是在貞觀二十三年去世,並非『次年……而亡』所指向的方士死於唐太宗之後的因果敘述。這句把方士失效、唐太宗病亡的時間關係混寫。 → 正確:原句時間關係確有混寫疑慮:此類表述通常是說唐太宗貞觀二十二年命那羅邇娑婆寐煉藥,次年藥物無效;太宗本人於貞觀二十三年去世。若將「次年……而亡」理解為方士死亡,就會與上下文因果和主語混淆,應改為更清楚區
- 2026-04-27 確認錯誤:「唐高宗打算服食胡僧盧伽阿逸多之藥」屬於可疑表述,與常見史料中高宗服丹、求長生的記載並不一致,且『胡僧盧伽阿逸多』作為提供丹藥者的指稱不明確,人物歸屬可疑。 → 正確:此句可視為有史料依據的概括,並非明顯錯誤。唐高宗確有涉求長生、服食方術之事,且郝處俊諫止高宗之事見於史傳;『盧伽阿逸多』作為胡僧/方士名號雖較少見,但不能僅憑常見度即判為錯誤。
- 2026-04-27 確認錯誤:「張果是唐朝的丹術家」屬於明顯不準確的職業/身分歸類。張果在史書中通常被記為道士、方士或傳說中的仙人形象,不宜直接定性為『丹術家』。 → 正確:『張果是唐朝的丹術家』屬於偏概括性的說法,但不能直接判為明顯不準確。張果在傳統記載中常被視為方士、道士、仙人類人物,與煉丹術/方術關聯密切;若作為外丹人物群像中的概稱,雖不精確,仍屬可接受的寬泛表述。
- 2026-04-27 確認錯誤:「韓愈雖指斥時人服餌丹藥,但後來自己又親修服食之事」缺乏可靠史實支持,且與韓愈一貫立場不符;現存材料主要是他批評服餌,而非確認其本人後來親自煉服丹藥。 → 正確:此句有較強爭議,因現存材料主要能證明韓愈曾批評服餌丹藥,未能可靠證實其『後來自己又親修服食之事』。白居易詩句可作文學性旁證,但不足以單獨坐實韓愈親自煉服丹藥的史實。
- 2026-04-27 確認錯誤:「外丹也可指道家法術如符籙、雷法等」屬明顯錯誤。符籙、雷法是道教法術/法事,並不是外丹的別稱或外丹本義;外丹專指燒煉金丹、服食丹藥等煉丹術。 → 正確:『外丹也可指道家法術如符籙、雷法等』不成立。外丹在道教史中主要指以金石藥物燒煉金丹、服食丹藥的煉丹術;符籙、雷法屬道教法術或齋醮科儀範疇,非外丹本義。
- 2026-04-27 誤報排除:「煉製的方法主要有:煉、鍛、養、炙、抽、飛升、淋、澆、煮」中,『飛升』不是煉丹操作方法名稱,而是道教語境中的成仙概念;把它列為製作方法明顯不當。
- 2026-04-27 「外丹術形成於道教形成以前」與後文「東漢末年道教形成後,外丹被賦予濃厚的宗教意義」並不矛盾,但前一句若作為概括需更精確;外丹作為方術可早於道教,然而作為道教修煉方法的定型主要在兩漢以後。此處表述偏簡化,易造成時間歸屬誤解。
- 2026-04-27 「唐武宗亦好食鉛丹」與其後文『親受法籙』並列,容易混淆武宗的宗教態度;武宗確有重方士、服食與求仙記載,但「好食鉛丹」屬概括過強,且未必有明確單一史料可直接支撐。
- 2026-04-27 「唐宣宗時……竟餌太醫李元伯所治長年藥,病渴且中燥,疽發背而崩」與常見記載大致相符,但前文引用『方士殊不可聽,金石有毒,切不宜服食』若指宣宗最終不聽,則敘事可成立;此處沒有明顯硬錯,只是措辭將病因全部歸於服藥,屬過度簡化。
- 2026-04-27 「六朝風行服食『五石散』」作為概括基本正確,但『五石散』並非外丹燒煉本身,而是方藥/服食風尚;若放在外丹史段落中可接受,若表述為外丹的一部分則易混淆。此處屬分類不精確。
- 2026-04-27 「唐憲宗因『服餌過當,暴成狂燥之疾,以至棄代』」這類病因歸結雖見於部分史料轉述,但原文將其作為直接事實敘述,仍屬較強的因果判斷;嚴格說應標明為史書記載/傳聞,避免過度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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