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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名

法名,又稱戒名、法諱,為佛教出家眾(僧人)使用的名字,類似於基督教的教名;魏晉南北朝時由釋道安首次使用「釋」(釋迦牟尼佛)作為僧人的姓氏,至今沿用。佛教出家眾在進行出家儀式時,由主持儀式的和尚賜與。在完成出家儀式後,佛教僧侶就會拋棄原來的俗家姓名,改用法名,象徵拋棄世俗的自我。佛教在家眾信徒,在參與三皈依、授戒儀式,或信徒過世的喪禮時,可以由主持和尚賜與一個法名,在家眾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會使用原有姓名,只有在參與佛教活動時,才會使用法名。 在漢傳佛教傳統中,在法名之外,依循漢人習慣,有時會由和尚取第二個姓名,對應於表字,稱法字。在法名與法字之外,依循取別號的習俗,僧侶通常可以自行取第三個姓名,稱法號。一般來說,法名終身不改,但是僧侶可以取數個不同的法號。對待長老,資淺的出家眾自稱其法名,但是一般俗人為表尊敬,亦會以法號來稱呼僧侶。法名與法號在民間常混同不分,但在漢傳佛教之外的地方只有法名沒有法號。 概述 法號是出家時由教授和尚所取,作為出家人特有的名稱,也是中華文化中特有的,只在漢字文化圈中見到;法名(英語:Dharma Name),不論是出家的道士、僧人,或者在家的居士,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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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名

概述

法名,又稱戒名、法諱,為佛教出家眾(僧人)使用的名字,類似於基督教的教名;魏晉南北朝時由釋道安首次使用「釋」(釋迦牟尼佛)作為僧人的姓氏,至今沿用。佛教出家眾在進行出家儀式時,由主持儀式的和尚賜與。在完成出家儀式後,佛教僧侶就會拋棄原來的俗家姓名,改用法名,象徵拋棄世俗的自我。佛教在家眾信徒,在參與三皈依、授戒儀式,或信徒過世的喪禮時,可以由主持和尚賜與一個法名,在家眾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會使用原有姓名,只有在參與佛教活動時,才會使用法名。

在漢傳佛教傳統中,在法名之外,依循漢人習慣,有時會由和尚取第二個姓名,對應於表字,稱法字。在法名與法字之外,依循取別號的習俗,僧侶通常可以自行取第三個姓名,稱法號。一般來說,法名終身不改,但是僧侶可以取數個不同的法號。對待長老,資淺的出家眾自稱其法名,但是一般俗人為表尊敬,亦會以法號來稱呼僧侶。法名與法號在民間常混同不分,但在漢傳佛教之外的地方只有法名沒有法號。

概述

法號是出家時由教授和尚所取,作為出家人特有的名稱,也是中華文化中特有的,只在漢字文化圈中見到;法名(英語:Dharma Name),不論是出家的道士、僧人,或者在家的居士,都可以有法名。

各地習俗 中國

中國最早出現的法名可能是從東晉的道安法師開始,他主張凡是出了家的人都姓「釋」,出家人在家時有在家的名字,出家以後便使用法名,法名多半與佛法相應,因為開始學佛法了,所以便給予一個法名。法名本來只有出家人才有,但是現在受三皈依的在家眾也有法名,在日常生活中,仍使用原有名字,在參與佛教活動時,則使用法名,比如劉德華法名是「慧果」(淨土宗),李連杰法名「成就金剛」(藏密)。如果在家眾正式出家,除了拋棄原有俗名外,也可能會拋棄在家時使用的法名,另取一個新的法名,或者一人在各宗派有不同的法名。如聖嚴法師在臨濟宗與曹洞宗有一個法名「聖嚴」,後來又得到臨濟宗新的一個法名「知剛」。

僧人捨壽圓寂後,寺廟可能會追尊謚號,也往往稱之為法號。

日本

在日本,通常死者都會有一個日本佛教式的法名,通常由僧侶授予法名並收取香火錢。例如日本大名織田信長,死後法名為「總見院殿贈大相國一品泰巖大居士」。豐臣秀吉法名為「國泰祐松院殿靈山俊龍大居士」。

一般按字數和用字分等,字數愈長愈高級,不同佛教宗派的用字等級也不同。以安倍晉三之「紫雲院殿政譽清淨晉壽大居士」為例,「院殿」代表這是最高級的戒名,一般必定出自極高之門閥,「紫雲」來自於日本淨土宗開山祖師法然,據說法然曾在夢中見到西方升起一片紫雲,夢醒後決心開創淨土宗,一般來說,與開山祖師有關的字較少授予信眾;亦有安倍晉三位極人臣、德高如雲之意;「政譽」代表安倍晉三長時間擔任首相,有很高的政治榮耀;「清淨」是佛教中無欲無求的狀態,也代表涅槃;「晉壽」則是代表安倍本人的名字,與「晉三」日文發音音近;最後「大居士」則是最高級別位號。日本網民估計,此全長12個字之法名(不計「大」字)。

院殿號:紫雲院殿 譽號:政譽 戒名:清淨晉壽 位號:大居士 其他宗教

在道教中,出家道士也會使用另一個姓名,也被稱為法名,或是道號。道士羽化後的諡號,甚至一般的善信、檀越仙遊之後的稱號,或也稱法號。

參見 教名 經名 俗名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張, 雪松. 晚明以來僧人名號及譜系研究 (PDF). 玄奘佛學研究. 2011年三月, 十五: 247––271 [20 Dec 201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2-02). 佛教

基本教義

修行成就/果位

人物

宗派、國家和地區

歷史

經籍舉要

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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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論編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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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戒名」之制,源流可上溯至東漢以降天師道所建立的入道、受籙與盟誓規範。早期道教重視名號與宗教身分的區辨,弟子受法後往往取得與道籍、法脈相關的稱稱,此一作法既標示其脫離俗名之身份轉換,亦兼具內部教團管理之功能。魏晉南北朝之際,道教在吸收佛教受戒、法號等制度的同時,逐步強化授戒儀式中的命名意義,使「戒名」不僅是修道者的別稱,更成為與清規、誓戒及師承傳承相連結的正式名稱。隋唐以後,正一、上清、靈寶及後起全真諸系統日益成熟,宮觀與法派多以戒名標示輩分、傳承與神職分工。至宋[[元明清]],隨著齋醮科儀、宮觀僧團化與居士修持的發展,戒名制度遂更為普遍,並在道教組織生活中定型。

主要內容

戒名,乃道教受戒制度中賦予受戒者之法名,非僅世俗稱謂之更替,而是其修行身份與戒體成立的象徵。受戒之後,弟子往往依所受戒品、所屬法派及師承系統,由戒師傳戒師另授戒名,以表明其已由凡入道、由俗歸真,並在神真與師承見證下建立新的宗教身分。戒名的命名多含道德勸勉與修持指向,常取清、靜、真、玄、沖、和等字義,寓有去妄存真、返本歸根之意。其功能一方面在於區分道壇內之道位與次第,另一方面也作為受戒者日後行持、誦經、上表、簿籍登錄之名號。就制度史觀之,戒名不只是象徵性的稱呼,而是受戒儀式完成後,修行者進入戒律共同體的標誌,反映道教以名實相符、內外一致來確認戒行與道德身份的基本原則。

相關典籍

關於「戒名」之相關典籍,主要可參考道教戒律與授籙文獻中對受戒後法名、戒號、道號之規定。南北朝以降,陸修靜所整編的三洞經戒體系,奠定了道教戒法與名號授受的基本架構;《道藏》所收諸種戒經、戒牒、受戒儀範、齋醮科書,則保存了戒名命定、授受程序及其倫理意涵。唐宋以後的道教科儀文獻與宮觀清規,往往將戒名視為入道身份與修持次第的重要標誌,並與齋戒、受籙、傳度相互連結。此外,地方宮觀碑記、道士傳記、壇譜與戒牒實物,對於考察戒名在不同地域、教派與時代中的實際用法,亦極具參考價值。研究時宜結合經典、科儀與實證材料,以辨析戒名作為宗教身份標識與修真實踐名稱之雙重屬性。

文化影響

戒名作為道教授戒制度中的命名形式,不僅標示受戒者在法統中的新身份,也體現由外在儀式轉向內在修持的文化趨勢。其命名往往結合戒義、願行與德目,使名稱本身成為倫理訓示與修道方向的凝縮表達,因而強化了「名實相應」在宗教實踐中的意義。從歷史發展看,戒名的運用有助於將受戒、持戒與日常生活規範連結起來,使宗教身分轉化成持續的自我約束與生命重塑。此種制度亦與中國傳統重視名分、修身慎獨的思想相呼應,並對道教齋戒、法名、道號等命名傳統產生延伸影響。在華人宗教文化中,戒名不僅是內部傳承的標記,也反映道教將倫理、儀式與人格養成整合為一體的文化特質。

學術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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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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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4-28 確認錯誤:將「戒名」說成道教受戒制度中賦予受戒者之法名,但前文大量內容其實是佛教「法名/戒名」的說明,且來源連結也指向「戒名」的維基條目,整體主題混雜,屬於明顯歸屬錯置。 → 正確:該條目內容確實將「戒名」同時混入佛教的法名/戒名與道教受戒、法名等說明,主題歸屬不一致,且來源連結指向的也是「戒名」維基條目,存在明顯混雜與錯置問題。
  • 2026-04-28 確認錯誤:「法名、戒名、法諱、法號」的概念在文中互相混用,且把佛教僧人使用的法名說成道教的戒名來源,前後段落定義不一致。 → 正確:文中把法名、戒名、法諱、法號等概念混用,又先述佛教僧人法名,再改稱道教受戒制度中的戒名,前後定義不一致,屬於概念混雜。
  • 2026-04-28 確認錯誤:把「法名本來只有出家人才有,但是現在受三皈依的在家眾也有法名」與後文「出家道士也會使用另一個姓名,也被稱為法名,或是道號」並列,卻未區分佛教與道教系統,容易造成張冠李戴;道教的「道號/法名」與佛教戒名不是同一制度。 → 正確:該描述把佛教的法名/戒名與道教出家道士所用的道號、法名並列而未加區分,容易造成不同宗教制度的混淆;就字面內容看,問題成立。
  • 2026-04-28 確認錯誤:「魏晉南北朝時由釋道安首次使用『釋』作為僧人的姓氏」說法過於絕對,且與學界常見表述不符;通常是東晉道安提倡僧人姓釋,屬推行/提倡而非可確證的『首次使用』。 → 正確:「釋道安首次使用『釋』作為僧人的姓氏」表述過於絕對,較常見的學術說法是東晉道安提倡僧人姓釋,而非可確證的首次使用;此處屬可被指出的表述不嚴謹。
  • 2026-04-28 確認錯誤:「日本大名織田信長,死後法名為『總見院殿贈大相國一品泰巖大居士』」與「豐臣秀吉法名為『國泰祐松院殿靈山俊龍大居士』」屬於戒名例子,但文中未說明這是日本佛教的戒名/法名,且前面把戒名定義成道教概念,整體歸屬錯亂。 → 正確:例子本身屬日本佛教的戒名/法名用法,但文本前文將戒名定義為道教受戒制度中的法名,造成前後歸屬錯亂;該問題成立。
  • 2026-04-28 確認錯誤:「院殿號:紫雲院殿/譽號:政譽/戒名:清淨晉壽/位號:大居士」這種切分方式未必符合日本戒名的常見分類說法,且把『戒名』只切到『清淨晉壽』與前文整體例子不一致,屬明顯不合理的拆解。 → 正確:日本戒名的分解方式在不同資料中確有差異,但此處將「戒名」直接切為「清淨晉壽」並與院殿號、譽號、位號分列,和前文例子及常見解讀不一致,屬於可成立的拆解不合理問題。
  • 2026-04-28 「安倍晉三之『紫雲院殿政譽清淨晉壽大居士』...日本網民估計,此全長12個字之法名」中的字數說法明顯不準確,因中文數法與日文戒名字數算法不同,且此處表述混亂,不宜直接斷言『12個字』。
  • 2026-04-28 「至宋元明清」一段出現排版錯誤,並非史實錯誤,但可能造成朝代連寫誤讀;若按內容看是指宋、元、明、清,應分開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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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concept:戒名 · 最後更新:2026/4/29· 版本:20260429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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