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鳳
黃鳳為中國清朝武官官員,本籍廣東潮陽縣招收都青藍(今汕頭市濠江區達濠青籃)人。黃鳳於1770年(乾隆35年)奉旨接替龔宣,於台灣地區擔任台灣水師協副將。而隸屬台灣鎮之下的此官職是台灣清治時期的這階段,全台灣的海防軍事層級最高武將,其統帥三標水營,數千名水師兵勇。 家族塋墓 曾祖黃衍球 贈 武翼大夫 ,墓在東湖鄉後。 祖父黃俊秀 贈 武功大夫,墓在澳頭鄉光湖。 父黃天申 封 武功大夫,其墓在赤港鄉後。 黃鳳墓在 澳頭鄉豎旗石。 子遊擊 黃錫侯 墓在東湖。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清光緒《潮陽[[縣志》]] 前任: 龔宣 台灣水師協副將 1770年上任 繼任: 金蟾桂
黃鳳
概述
黃鳳為中國清朝武官官員,本籍廣東潮陽縣招收都青藍(今汕頭市濠江區達濠青籃)人。黃鳳於1770年(乾隆35年)奉旨接替龔宣,於台灣地區擔任台灣水師協副將。而隸屬台灣鎮之下的此官職是台灣清治時期的這階段,全台灣的海防軍事層級最高武將,其統帥三標水營,數千名水師兵勇。
家族塋墓
曾祖黃衍球 贈 武翼大夫 ,墓在東湖鄉後。 祖父黃俊秀 贈 武功大夫,墓在澳頭鄉光湖。 父黃天申 封 武功大夫,其墓在赤港鄉後。 黃鳳墓在 澳頭鄉豎旗石。 子遊擊 黃錫侯 墓在東湖。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清光緒*《潮陽[[縣志*》]] 前任: 龔宣 台灣水師協副將 1770年上任 繼任: 金蟾桂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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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3 誤報排除:「黃鳳墓在澳頭鄉豎旗石」與前文自稱本籍「廣東潮陽縣招收都青藍(今汕頭市濠江區達濠青籃)人」並不矛盾,但「家族塋墓」段落中列出多處墓址,卻沒有交代這些地名皆屬同一地區,且與其任職台灣清代武官的主題關聯性很弱;不過這屬於內容關聯性問題,不算明確事實錯誤。整體未見可直接判定的明顯事實錯誤。
編目定位
黃鳳目前作為道教知識庫中的神祇節點保留。本次補足以資料結構化為主:保留既有摘要,補入查核方向、使用邊界與相關線索,使讀者能判斷此節點是完整條目、待考索引、別名線索,或應與其他節點合併。
道教語境
判讀黃鳳時,應先確認它在道教、道藏、宗教史或地方材料中的實際用法,再判定其屬於神祇、一般詞彙、異名、地名、人名或文獻題名。可優先比對道教、道藏、宗教史、地方志、神譜、寶誥、祭祀等線索,並避免把未經互證的自動摘要直接作為定論。
校核流程
後續校核建議分三層:第一,尋找原始出處,包括經文、碑刻、方志、宮觀文書、科儀本或學術論文;第二,標出年代、地域、版本、作者、法派與傳承系統;第三,判斷是否需要併入更準確節點。若暫無直接證據,黃鳳應維持待考狀態,只作檢索入口。
補強欄位
下一輪人工或自動校讀可補入五類資料:一是直接文獻出處,二是同名異義與別名,三是相關人物、地點、神祇或經卷,四是可引用的現代研究,五是與站內既有節點的合併或分流建議。這些欄位能把黃鳳從短摘要提升為可追溯條目,也能避免重複建立相近節點。
使用邊界
本節點不作最終定義,也不作可引用定本。若內容涉及神格、儀式、人物生平、經典卷次、地方宮觀或研究論文,應以可靠來源重校後再提升為正式條目。若後續確認主題離開道教語境,應改列備註、別名或移出主圖譜。
相關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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