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鞍山市,簡稱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下轄的地級市,國務院批准的具有地方立法權的較大的市,位於遼寧省中南部。市境東達遼陽市、丹東市,南界大連市,西鄰營口市、盤錦市,北接錦州市、瀋陽市。地處遼東半島主脊千山山脈和遼河平原之間,地勢東南高,西北低,境內大部分為低山丘陵。主要河流有遼河、渾河、海城河、大洋河等,市人民政府駐鐵東區勝利南路36號。鞍山是中國境內重要的鋼鐵基地,有「鋼都」之稱。 歷史 鞍山的老城門 鞍山地區自史前時代就出現了人類活動跡象。歷史上自春秋戰國時代開始,今鞍山市境便長期為遼陽所轄。遼陽曾長期作為東北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而鞍山扼守其南部交通要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鞍山地區鐵礦眾多,亦是重要的冶鐵、鑄兵之地。 鞍山在遼朝第一次作為地名出現。《奉天通志》卷一百七十載:「遼太祖神策年間(916-921年)曾於安(鞍)山之地方設置鐵榷,俱用土法冶鐵鼓鑄。」自遼朝後,「鞍山」之名頻見於史書及文學作品。如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遼陽清安寺塔碑碑文中出現「鞍山仁智院」,又如金朝詩人趙秉文所作《鬆糕》詩中「殷勤小方餅,裁以鞍山刀」;其所作《宿王佐寺》詩中「鞍山
鞍山市
概述
鞍山市,簡稱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下轄的地級市,國務院批准的具有地方立法權的較大的市,位於遼寧省中南部。市境東達遼陽市、丹東市,南界大連市,西鄰營口市、盤錦市,北接錦州市、瀋陽市。地處遼東半島主脊千山山脈和遼河平原之間,地勢東南高,西北低,境內大部分為低山丘陵。主要河流有遼河、渾河、海城河、大洋河等,市人民政府駐鐵東區勝利南路36號。鞍山是中國境內重要的鋼鐵基地,有「鋼都」之稱。
歷史 鞍山的老城門
鞍山地區自史前時代就出現了人類活動跡象。歷史上自春秋戰國時代開始,今鞍山市境便長期為遼陽所轄。遼陽曾長期作為東北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而鞍山扼守其南部交通要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鞍山地區鐵礦眾多,亦是重要的冶鐵、鑄兵之地。
鞍山在遼朝第一次作為地名出現。《奉天通志》卷一百七十載:「遼太祖神策年間(916-921年)曾於安(鞍)山之地方設置鐵榷,俱用土法冶鐵鼓鑄。」自遼朝後,「鞍山」之名頻見於史書及文學作品。如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遼陽清安寺塔碑碑文中出現「鞍山仁智院」,又如金朝詩人趙秉文所作《鬆糕》詩中「殷勤小方餅,裁以鞍山刀」;其所作《宿王佐寺》詩中「鞍山柘水事茫茫,猶記同游宿上方。」等句。元朝至順元年(1330年),鞍山作為地名出現在元代地圖之上。
1387年(明洪武二十年),明廷開闢驛路,在此修築鞍山驛堡。1578年(明萬曆六年)重修,改築為磚城。《遼東志》載:「鞍山驛,遼陽城南六十里,洪武二十年設驛,萬曆六年重修。設百戶一員,定遼中衛帶管。遞運所鞍山站內,定遼前衛帶管,有走馬二十匹、驢一十頭,專司文報。」
明末清初之際,鞍山成為明朝與後金爭奪的焦點之一,其中最激烈的一場戰鬥發生在後金天命十一年五月(明天啟六年,1626年),東江軍首領毛文龍曾偷襲鞍山驛堡,被鞍山守將、努爾哈赤第九子巴布泰大敗,死傷士卒4000餘名,游擊李良美被生擒。
清朝初年,鞍山驛堡仍為軍事要地。順治元年(1664年),鞍山城設有滿洲章京和漢軍章京各1員,率兵駐防。此後改名鞍山驛鋪,專司郵遞文報。在明、清兩朝,驛內車馬繁多,商賈極盛。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六月,立山郵政局成立;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七月,據《清實錄》載:「奉省設立文報局,原設驛站該行裁撤,以節經費。」至此,存在520年的鞍山驛始告結束。
1898年,沙皇俄國在中國東北地區修建的中東鐵路開工建設,在此設立鞍山火車站。1905年,日本在日俄戰爭中勝利,與沙皇俄國簽訂《樸茨茅斯和約》,作為戰勝國,取得對南滿的控制,並於1906年11月26日在東京正式成立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簡稱滿鐵)。
1913年,時任滿鐵總裁的中村是公向日本政府提出在鞍山地區建設煉鋼廠的提議。1916年10月4日,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大隈重信正式向滿鐵頒發了經營製鐵許可證。為建設製鐵所,在奉系軍閥首領張作霖的允許下,滿鐵將相關土地劃入滿鐵附屬地,因而擁有一部分行政權力。1917年3月,滿鐵「鞍山工場準備系」在立山設立,著手建立鞍山製鐵所,同時管理鞍山附屬地的市街建設。1918年5月,鞍山製鐵所正式成立。鐵礦石則由合資的「振興鐵礦無限公司」提供。製鐵所成立後,設置「地方系」,管理鞍山附屬地地方行政事宜。滿鐵「地方系」編制了鞍山規劃史上第一個都市計畫,即「滿鐵附屬市街計劃」,計劃把鞍山建成人口15萬人、年產鐵100萬噸的工業城市。
九一八事變後,日本全面控制中國東北,鋼鐵廠變成日本國有公司。1933年,擴建後的鋼鐵廠能夠生產鋼鐵,並且更名昭和制鋼所(日語:昭和製鋼所/しょうわ せいこうしょ,羅馬化:Shōwa Seikōsho) 。鞍山也成為了滿洲國的一部分,也圍繞著鋼鐵廠開展了其他的產業。鞍山的城市規模也圍繞著新的工業區顯著增長。鞍山成為全亞洲最大的鋼鐵生產地。因此,鞍山在太平洋戰爭中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並經常受到來自美國空軍(USAAF)的B-29戰略堡壘戰略轟炸機的轟炸。大日本帝國皇軍在鞍山派遣了第104戰隊(日語:戦隊/せんたい,羅馬化:sentai)第一中隊(日語:中隊/ちゅうたい,羅馬化:chuutai),與其他的空中部隊一樣用於工業和防務用途。
蘇聯在1945年8月9日出兵中國東北、內蒙古和朝鮮北部。8月26日,蘇聯紅軍到達鞍山,並於9月1日開始搶劫昭和制鋼所設備,裝車運走。從1945年9月中旬到11月上旬,僅僅40多天時間,鞍鋼的主要設備被蘇軍搶走五分之四以上,尤其是一些關鍵設備被運走之後,工業生產能力下降為零,造成極其嚴重的破壞。
1946年4月2日,國民黨軍隊進占鞍山。國民黨政府接收鞍鋼後,由於其主要財力、物力都用於發動中國內戰,鞍鋼的修復成為空文。5月25日被東北民主聯軍占領,但5月31日又撤出。1948年2月19日,解放軍再次占領鞍山。戰鬥至深夜12時結束,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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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6 確認錯誤:「順治元年(1664年)」年份與年號不符;順治元年應為1644年,不是1664年。 → 正確:順治元年應為1644年,原文「順治元年(1664年)」年份與年號不符,屬明顯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日本在日俄戰爭中勝利,與沙皇俄國簽訂《樸茨茅斯和約》,作為戰勝國,取得對南滿的控制」表述過度簡化且不精確;1905年後日本確實在南滿取得重要權益,但不是整個「控制」南滿。 → 正確:1905年《朴茨茅斯和約》後,日本取得南滿鐵路及相關權益,對南滿形成重要影響與控制力,但表述為「取得對南滿的控制」過於簡化,宜改為「取得在南滿的特殊權益/控制權」。
- 2026-05-06 確認錯誤:「1945年8月9日出兵中國東北、內蒙古和朝鮮北部」中的『出兵』用法不當,實際是蘇聯對日宣戰並進攻/進軍滿洲、朝鮮北部。 → 正確:1945年8月9日蘇聯對日本宣戰,隨即對滿洲(中國東北)、朝鮮北部等地發動進攻;「出兵」一詞不夠精確,宜改為「進軍」「進攻」或「發動對日作戰」。
- 2026-05-06 確認錯誤:「1948年2月19日,解放軍再次占領鞍山。戰鬥至深夜12時結束,全」句子未完成,屬明顯文本殘缺。 → 正確:原句「戰鬥至深夜12時結束,全」句子明顯未完結,屬文本殘缺。
- 2026-05-06 確認錯誤:「鞍山市」作為現代地級市的行政區劃表述中,『國務院批准的具有地方立法權的較大的市』這句容易混淆概念;鞍山是地級市,是否屬『較大的市』需非常嚴格依據法定名單,這裡表述不夠準確。 → 正確:「國務院批准的具有地方立法權的較大的市」屬特定法定類別,與一般所稱地級市不完全等同;若文中直接將鞍山表述為該類城市,容易造成概念混淆,需依具體法定名單與當時行政區劃表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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