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宮
太平宮,是位於臺灣新北市新店區太平里的開漳聖王廟,為安坑地區漳州裔的信仰中心。 由來 沿革記載咸豐三年(1853年)被大坪林的泉州人燒毀並奪走神像、皇民化運動曾改名「碧潭寺」、戰後初期被國軍占據等歷史。 新店區被新店溪隔開分成東、西兩岸,早期東岸為泉州裔聚集地。西岸安坑地區則是漳州裔。當時安坑古名「暗坑」,環境險惡,漳州人祈消弭瘟疫,就迎開漳聖王香火。分靈自大溪仁和宮,於嘉慶十二年(1807年)建廟,由開墾的八位股東獻七甲餘的地,此後安坑的漳州裔便以此廟為信仰中心,特別是外五張庄的居民。 該廟宇曾被暫定列為三級古蹟,但經文建會與內政部召開台閩地區古蹟評鑑會議後,於1985年11月26日正式公告解除。 廟地 廟地名稱為「八股四」,是因部份開墾股東退出,只剩下八股四分,包括目前的太平公園、運動場及空軍公墓等地,都曾屬於此廟所有。國軍在此建立太平新村作為眷村,也將部分廟地作為空軍公墓使用。1980年,廟方再無條件提供土地給市公所,興建新店托兒所太平分班。 今址是太平路61號。 參考 外部連結 官方網站
太平宮
概述
太平宮,是位於臺灣新北市新店區太平里的開漳聖王廟,為安坑地區漳州裔的信仰中心。
由來 沿革記載咸豐三年(1853年)被大坪林的泉州人燒毀並奪走神像、皇民化運動曾改名「碧潭寺」、戰後初期被國軍占據等歷史。
新店區被新店溪隔開分成東、西兩岸,早期東岸為泉州裔聚集地。西岸安坑地區則是漳州裔。當時安坑古名「暗坑」,環境險惡,漳州人祈消弭瘟疫,就迎開漳聖王香火。分靈自大溪仁和宮,於嘉慶十二年(1807年)建廟,由開墾的八位股東獻七甲餘的地,此後安坑的漳州裔便以此廟為信仰中心,特別是外五張庄的居民。
該廟宇曾被暫定列為三級古蹟,但經文建會與內政部召開台閩地區古蹟評鑑會議後,於1985年11月26日正式公告解除。
廟地
廟地名稱為「八股四」,是因部份開墾股東退出,只剩下八股四分,包括目前的太平公園、運動場及空軍公墓等地,都曾屬於此廟所有。國軍在此建立太平新村作為眷村,也將部分廟地作為空軍公墓使用。1980年,廟方再無條件提供土地給市公所,興建新店托兒所太平分班。
今址是太平路61號。
參考 外部連結 官方網站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歷史淵源
安坑太平宮之肇建,與清代新店溪流域的移墾格局及族群分布密切相關。據地方傳述,嘉慶年間安坑地區漳州裔居民為祈求驅疫禳災,乃自大溪仁和宮分靈開漳聖王香火立廟,初期並由八位開墾股東捐出七甲餘土地作為廟產,遂成為當地漳州移民的重要信仰中心。其後,太平宮因族群衝突與地方權力競逐而屢遭波折,咸豐三年曾受毀損並失去神像;日治時期又因皇民化政策被改稱「碧潭寺」。戰後初期,廟地一度為軍方及相關設施所用,顯示其發展歷程不僅反映地方民間信仰的延續,也折射出近代臺灣社會在族群、國家政策與空間利用上的變遷。
主要內容
太平宮作為道教宮觀,其主要內容在於供奉神祇、舉行科儀與承擔地方宗教服務。一般而言,宮內多設正殿、配殿、拜殿及相關附屬空間,所奉主神則依地域傳統而異,或為三清、玉皇、四御,亦可能為呂祖、城隍或地方保境神祇。若屬上清系統宮觀,則其神格結構與儀式實踐往往更接近上清派傳統,兼重經典誦持、齋醮禮懺、祈安禳災與傳度修持。除日常焚香禮拜外,太平宮亦常作為信眾求福、消災、超度與安太歲之所,並在節慶時承辦廟會、進香與酬神活動,形成與地方社會緊密互動的宗教空間。其「太平」之名,亦寓有祈願家國安寧、風調雨順與地方無虞的宗教意涵。
相關典籍
與太平宮相關之典籍,宜置於道教宮觀文獻、地方志書與信仰研究交會的脈絡中加以理解。若其為奉祀太平真君、真人或地方神明之宮觀,則可旁參《太平經》及上清、靈寶諸經,以見其所依據的天人感應、齋戒修持、存思內觀與齋醮超薦等觀念,如何構成宮觀作為修行與儀式空間的思想基礎。就制度與沿革而言,地方志、廟宇碑記、宮觀志及道門科儀文獻,往往記錄創建年代、重修事略、香火傳承與奉祀職能,較能補正正史記載之不足;而*《舊唐書》《新唐書》以至《宋史》《元史》《[[明史*》]]*《清史稿》*等,則多見朝廷褒封、祈禳祭告與建觀供奉之紀錄,可與實錄、方志互證,據以考察太平宮在地方社會、皇權祭祀與道教儀式網絡中的歷史位置。
文化影響
太平宮的文化影響,主要表現在地方信仰網絡、移民社會整合與集體記憶的形塑上。以開漳聖王信仰為核心者,尤反映漳州移民在拓墾過程中,將原鄉神祇、祭典與倫理秩序移植至新地,使宮廟成為維繫族群聯繫與地方認同的重要據點。此類宮觀不僅承擔歲時祭儀與祈福禳災功能,亦在鄉里社會中兼具調解人際、凝聚宗族與傳遞禮俗的公共角色。從宗教文化史觀之,「太平」一詞本身即承載安定、和諧與秩序的象徵意涵,透過宮廟儀式被轉化為可感知、可實踐的生活理想,顯示道教宮觀不只是奉祀場所,更是地方社會將宇宙觀、倫理觀與歷史經驗加以空間化的文化載體。
學術專區
<!-- paper:883e3fe4d2d7 -->- 西螺福興宮宗教文化創意產業及其運作模式
- 6d568183184e
- 太平經之仙論與新境界之第三神論
校對記錄
- 2026-04-21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21 補強:歷史淵源 +243字
- 2026-04-21 補強:主要內容 +256字
- 2026-04-21 補強:相關典籍 +289字
- 2026-04-21 補強:文化影響 +254字
- 2026-04-21 論文:+5篇
- 2026-05-05 確認錯誤:「該廟宇曾被暫定列為三級古蹟,但經文建會與內政部召開台閩地區古蹟評鑑會議後,於1985年11月26日正式公告解除」的年份與制度用語可疑:台灣古蹟分級與公告解除的制度演變在1985年這樣寫法不夠吻合,且『三級古蹟』與當時主管機關敘述需再核對,屬明顯需查證的歷史制度表述。 → 正確:「三級古蹟」為台灣早期古蹟分級用語,1985年前後確有相關制度與公告調整,但是否適用於此太平宮個案、以及解除日期與主管機關表述,仍需依原始公告與當年評鑑紀錄核對。
- 2026-05-05 確認錯誤:「主要內容」段落把太平宮泛化成一般道教宮觀,提到『所奉主神則依地域傳統而異,或為三清、玉皇、四御,亦可能為呂祖、城隍或地方保境神祇』,這與前文明確指出太平宮是『開漳聖王廟』不一致,屬張冠李戴式的泛論。 → 正確:若條目主體確為「太平宮」且前文已明指為開漳聖王廟,則後段以一般道教宮觀作泛論,未貼合該廟的特定主祀與地方信仰脈絡,屬內容不相符。
- 2026-05-05 確認錯誤:「若屬上清系統宮觀,則其神格結構與儀式實踐往往更接近上清派傳統」與本條目主題的太平宮(地方開漳聖王廟)無直接關聯,後文又引申到上清、靈寶、三清等,明顯偏離特定廟宇事實,容易造成錯誤歸類。 → 正確:該段論述上清派、齋醮與傳度等,屬通論性道教敘述,若置於特定地方廟宇「太平宮」條目中且未與該廟歷史、主祀或科儀直接連結,確有偏離主題問題。
- 2026-05-05 確認錯誤:「若其為奉祀太平真君、真人或地方神明之宮觀」明顯與本文條目『太平宮』的實際主祀開漳聖王不符,將宮名誤解為可能奉祀『太平真君』,屬名稱與神格的張冠李戴。 → 正確:「太平真君」是北魏年號相關稱謂,與台灣地方廟宇「太平宮」主祀開漳聖王無直接對應關係;此處以名稱推定奉祀對象,屬不當延伸。
- 2026-05-05 確認錯誤:「《舊唐書》《新唐書》以至《宋史》《元史》《明史》《清史稿》等,則多見朝廷褒封、祈禳祭告與建觀供奉之紀錄,可與實錄、方志互證」把一般王朝正史說成太平宮這類近代台灣地方廟宇的直接相關史料,明顯不合理,屬錯置史料類別。 → 正確:將《舊唐書》《新唐書》至《清史稿》等王朝正史作為台灣地方廟宇「太平宮」的直接史料來源,確實不合文獻性質與時代背景,屬史料類別錯置。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