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宜昌市,簡稱宜,又名欻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下轄的地級市。宜昌位於湖北省西南部,市境東南接荊州市,東北臨荊門市,北毗襄陽市、神農架林區,西界恩施州,南抵湖南省常德市。地處鄂西山地,江漢平原西緣,西北為大巴山,西部為巫山,南部為武陵山。長江自西往東橫貫中部,西陵峽為上游與中游的分界,有清江、黃柏河、香溪河等注入長江。全市總面積21,230平方公里,常住總人口約402萬人,市人民政府駐西陵區沿江大道102號。 行政規劃史 古代 秦漢時期,夷陵置縣,隸屬荊州的南郡。 三國的吳黃武元年(222年),改夷陵為西陵縣,隸屬西陵郡(又名宜都郡)。 晉太康年間(280-289年),改置為夷陵縣;最遲在305年,分夷陵西境(在長江南岸的黃牛岩至黑岩之間)另置一縣時命名「宜昌」(今宜昌市西北三斗坪鎮一帶),寓意在於祈福分境置縣宜於國運昌盛,「宜昌」之名便始見於史。 南北朝時宋、齊皆與晉同。梁改宜都郡為宜州,西魏改為拓州,北周改為硤州。 隋大業三年(607年)改硤州為夷陵郡,轄夷陵、夷道、長陽、遠安四縣,夷陵縣為郡治,隸屬荊州都督府。 唐初,改夷陵郡為硤州,領上述四縣,屬山南東道。天寶初又改為
宜昌市
概述
宜昌市,簡稱宜,又名欻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下轄的地級市。宜昌位於湖北省西南部,市境東南接荊州市,東北臨荊門市,北毗襄陽市、神農架林區,西界恩施州,南抵湖南省常德市。地處鄂西山地,江漢平原西緣,西北為大巴山,西部為巫山,南部為武陵山。長江自西往東橫貫中部,西陵峽為上游與中游的分界,有清江、黃柏河、香溪河等注入長江。全市總面積21,230平方公里,常住總人口約402萬人,市人民政府駐西陵區沿江大道102號。
行政規劃史 古代 秦漢時期,夷陵置縣,隸屬荊州的南郡。 三國的吳黃武元年(222年),改夷陵為西陵縣,隸屬西陵郡(又名宜都郡)。 晉太康年間(280-289年),改置為夷陵縣;最遲在305年,分夷陵西境(在長江南岸的黃牛岩至黑岩之間)另置一縣時命名「宜昌」(今宜昌市西北三斗坪鎮一帶),寓意在於祈福分境置縣宜於國運昌盛,「宜昌」之名便始見於史。 南北朝時宋、齊皆與晉同。梁改宜都郡為宜州,西魏改為拓州,北周改為硤州。 隋大業三年(607年)改硤州為夷陵郡,轄夷陵、夷道、長陽、遠安四縣,夷陵縣為郡治,隸屬荊州都督府。 唐初,改夷陵郡為硤州,領上述四縣,屬山南東道。天寶初又改為夷陵郡。乾元元年(758年)復改硤州,轄原四縣,仍屬山南東道。 五代時,硤州與荊州、歸州為南平國。 北宋復稱硤州,屬荊湖北路,仍轄原夷陵四縣。元豐年間(1078~1085年)改「硤」為「峽」。 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升峽州為峽州路,領原四縣,屬河南行省荊湖北道。 明宜昌屬於湖廣布政司荊州府(現荊州)。洪武九年(1376年),改峽州為夷陵州,領宜都、長陽、遠安三縣,治所夷陵,隸屬湖廣布政司荊州府上荊南道。 清順治四年(1647年),夷陵州隸屬荊州府。順治五年,改「夷陵」為「彝陵」。雍正十三年(1735年),升彝陵州為宜昌府,改彝陵縣為東湖縣,並為宜昌府治所,領東湖、興山、巴東、長陽、長樂5縣及歸州、鶴峰州2州,隸屬荊宜施道。宜都、枝江、當陽、遠安4縣屬荊州府(現荊州)。 近代 1876年,中英簽訂《煙臺條約》,宜昌開放為通商城市。次年,宜昌設立海關,正式對外開放。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在武昌起義。10月13日在宜昌的川漢鐵路工人發起繼義,成為武漢以外首個響應革命的地方。 民國初年廢府、州建制,實行省、道、縣三級制。1912年改東湖縣為宜昌縣,與興山、秭歸、巴東、長陽、五峰、鶴峯縣屬荊南道。當陽、遠安屬襄南道。 1922年,宜昌屬荊宜道。 1932年、1936年,宜昌、宜都、當陽、遠安、興山、秭歸、長陽、五峰8縣先後屬第九、第六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設於宜昌縣城。枝江縣先後隸屬於湖北省第七行政督察區、第四行政督察區。 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的 1928 年至 1932 年,宜昌地區湘鄂邊根據地、巴(東)興(山)歸(秭歸)根據地、荊(門)當(陽)遠(安)根據地是湘鄂西蘇區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革命武裝鬥爭在許多地方建立過革命政權。 1940年5月,侵華日軍發起棗宜會戰,於6月12日攻陷宜昌,雖15日由國民革命軍短暫收復,但旋即再度易手,宜昌被日軍佔領至1945年日本投降。 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1948年7月,中共江漢區委決定正式成立第四專員公署(亦稱襄西專署),1949年1月改為當陽專署。1949年5月20日在當陽成立宜昌專員公署,並在當陽組建宜昌市黨政領導班子。6月11日,在當陽蘆家灣正式成立中共宜昌市委員會、宜昌市人民政府。 現代 1949年7月16日,宜昌城區解放。宜昌專署機關和宜昌市黨政機關隨即從當陽遷駐宜昌城。 1949年11月15日,今宜昌市全境解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湖北省分設8個行政區,宜昌行政區專員公署轄宜昌、宜都、枝江、當陽、遠安、興山、秭歸、長陽、五峰9個縣。同時劃出原宜昌縣城區和近郊農村置宜昌市,直屬湖北省人民政府管轄。 1951年,改湖北宜昌行政區專員公署為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區專員公署。 1954年11月,宜昌市改屬宜昌區專員公署領導。 1955年,宜昌區專員公署改為宜昌專員公署。此時,宜昌專員公署轄9縣1市。 1955年2月撤枝江縣,將其轄區併入宜都縣,此時宜昌專員公署轄8縣1市。 1958年12月,撤銷宜昌專員公署,建立宜都工業區行政公署。 1961年5月,撤銷宜都工業區行政公署,重設宜昌專員公署。 1962年10月,復置枝江縣,仍為宜昌專員公署所轄。至此,宜昌專員公署轄9縣1市。 1968年1月成立宜昌地區革命委員會。 1971年1月,神農架林區劃歸宜昌地區領導,1972年3月復為省屬。 1978年8月,撤銷宜昌地區革命委員會,設立宜昌地區行政公署。 1979年6月,宜昌市恢復為省轄市。 1984年7月13日,國務院批准撤銷長陽縣和五峯縣,分別成立長陽和五峰兩個土家族自治縣,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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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誤報排除:“又名欻昌”明顯不實,宜昌的別稱通常為“夷陵”“峽州”“彝陵”等,未見“欻昌”作為通行或歷史別名。
- 2026-05-05 確認錯誤:“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一詞中間夾入錯誤標記,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但這屬排版問題;更明顯的是該段寫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有不規範連結標記導致內容失真。 → 正確:該句中的連結標記明顯錯亂,應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下轄的地級市”。
- 2026-05-05 誤報排除:“市人民政府駐西陵區沿江大道102號”可能不是明顯史實錯誤,但屬易變動資訊,若作為百科節點需核對現行行政地址。
- 2026-05-05 誤報排除:“清順治五年,改「夷陵」為「彝陵」”與前文“順治四年(1647年),夷陵州隸屬荊州府”並不矛盾,但“順治五年”對應公曆1648年,若未說明具體月份,敘述仍可成立。
- 2026-05-05 確認錯誤:“1911年10月13日在宜昌的川漢鐵路工人發起繼義”用詞明顯錯誤,應為“起義”而非“繼義”。 → 正確:“繼義”應為“起義”。
- 2026-05-05 誤報排除:“1940年5月,侵華日軍發起棗宜會戰,於6月12日攻陷宜昌,雖15日由國民革命軍短暫收復,但旋即再度易手,宜昌被日軍佔領至1945年日本投降。”中的“6月12日攻陷宜昌”與棗宜會戰的常見戰史時間點不符,宜昌失守時間通常記為1940年6月12日前後不算明顯矛盾,但“6月12日”作為攻陷日需再核對。
- 2026-05-05 誤報排除:“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1948年7月,中共江漢區委決定正式成立第四專員公署(亦稱襄西專署),1949年1月改為當陽專署。”中“江漢區委”“專署”歷史稱謂可能需要核對,且“第四專員公署”與“襄西專署”並列容易造成機構歸屬混亂。
- 2026-05-05 確認錯誤:“1949年5月20日在當陽成立宜昌專員公署,並在當陽組建宜昌市黨政領導班子。6月11日,在當陽蘆家灣正式成立中共宜昌市委員會、宜昌市人民政府。”這裡將“宜昌市”機關設於當陽,若無特定歷史背景說明,表述容易引起地理與行政隸屬上的疑義,需核對。 → 正確:1949年成立相關機關於當陽,是因當時宜昌尚未完全恢復作為現代市政中心,屬歷史背景性表述,不必然構成錯誤。
- 2026-05-05 誤報排除:“1955年2月撤枝江縣,將其轄區併入宜都縣”這一行政區劃變動需要核對,但從常識上看枝江縣後來恢復建制,該句若無精確沿革來源,容易出現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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