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國
鄭國是中國歷史上春秋戰國時代的一個諸侯國,國君為姬姓,伯爵。 歷史 早期 前806年,周厲王少子,周宣王弟王子友於鄭(今陝西華縣的東方)建國,成為鄭國第一代君主,是為鄭桓公。 鄭國初為周王朝的畿內諸侯,周室衰微,鄭桓公積極謀尋全身之策,不與周室共存亡。他問史伯:「王室多故,余懼及焉。與其何所(處)可以逃死?」史伯說:「王室將卑,戎狄必昌,不可偪也!」他接著仔細分析了當時形勢,只有「濟、洛、河、穎之間」(濟水、洛水、黃河、穎水)比較安全,那裡沒有大國,虢(指東虢,位於今河南鄭州。位於今河南陝縣的為西虢;另外還有位於今陝西的小虢,春秋初年為秦國所滅)、鄶國兩個小國國君,「皆有驕侈怠慢之心」,稍加武力或賄賂,就可以對付。 鄭桓公聽從史伯建議,利用自己王朝大臣的身份,通過向虢、鄶之君賄賂,取得十邑之地作為新鄭國之在東方的立足點。 當周室東遷,鄭國的鄭武公和鄭莊公亦相繼為王朝大臣,他們常借天子之名行兼併之實,兼併了周邊的一些小諸侯國,包括虢、鄶兩國。鄭國由畿內諸侯成為畿外諸侯。 鼎盛 鄭國的東面是魯、宋,西北是成周、晉,東北是衛,西南就是陳、蔡、許和楚,周圍還有許多姬姓、姜姓、偃姓
鄭國
概述
鄭國是中國歷史上春秋戰國時代的一個諸侯國,國君為姬姓,伯爵。
歷史 早期
前806年,周厲王少子,周宣王弟王子友於鄭(今陝西華縣的東方)建國,成為鄭國第一代君主,是為鄭桓公。
鄭國初為周王朝的畿內諸侯,周室衰微,鄭桓公積極謀尋全身之策,不與周室共存亡。他問史伯:「王室多故,余懼及焉。與其何所(處)可以逃死?」史伯說:「王室將卑,戎狄必昌,不可偪也!」他接著仔細分析了當時形勢,只有「濟、洛、河、穎之間」(濟水、洛水、黃河、穎水)比較安全,那裡沒有大國,虢(指東虢,位於今河南鄭州。位於今河南陝縣的為西虢;另外還有位於今陝西的小虢,春秋初年為秦國所滅)、鄶國兩個小國國君,「皆有驕侈怠慢之心」,稍加武力或賄賂,就可以對付。
鄭桓公聽從史伯建議,利用自己王朝大臣的身份,通過向虢、鄶之君賄賂,取得十邑之地作為新鄭國之在東方的立足點。
當周室東遷,鄭國的鄭武公和鄭莊公亦相繼為王朝大臣,他們常借天子之名行兼併之實,兼併了周邊的一些小諸侯國,包括虢、鄶兩國。鄭國由畿內諸侯成為畿外諸侯。
鼎盛
鄭國的東面是魯、宋,西北是成周、晉,東北是衛,西南就是陳、蔡、許和楚,周圍還有許多姬姓、姜姓、偃姓、嬴姓及其他姓的小國,正如《國語·鄭語》所說:「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則皆蠻荊戎狄之人也。」
周室東遷時,鄭、晉都盡了保衛的責任。由於晉國不久分裂為翼(晉)和曲沃兩部分,內戰頻仍,所以王室不得不依靠虢和鄭,其都曾以諸侯而兼王室的卿士。鄭武公、鄭莊公對周的態度都很驕橫無禮,平王很不滿意,想把權力分一半給虢。莊公知道後,責問平王,平王竭力否認,以致「周鄭交質」(即互相交換質子,鄭國以世子鄭昭公,周王室以太子王子狐),並進行戰爭。周天子的權威已掃地殆盡了。
鄭國充份利用王室大臣的身份,經常利用王室之名為自己謀私利。鄭國兼併了周邊的小國,侵奪許國,干涉宋、衛、魯等國,還助齊國趕走入侵的北狄。鄭莊公之時的鄭國,儼然是春秋初年第一大國。
衰落 「王子嬰次」青銅爐,新鄭用的燎爐(供烘烤或取暖用的爐子)。新鄭李家樓出土。
鄭莊公多寵子。在其死後,鄭國即陷入內亂。鄭昭公即位後不久,權臣祭仲入宋時為公子突岳父雍氏所迫,改立公子突為鄭國國君,公子突是為鄭厲公。鄭昭公逃到了衛國。不久,鄭厲公不滿祭仲專權,意圖謀殺祭仲卻東窗事發,祭仲先殺雍糾,迎鄭昭公復位。但鄭昭公與高渠彌有私怨,在一次狩獵時,高渠彌射殺昭公;而高渠彌與祭仲不敢迎鄭厲公復位,於是立公子亹為君,是為鄭子亹。齊襄公會諸侯於首止,鄭子亹去參加會盟,高渠彌相禮。結果齊襄公殺鄭子亹,高渠彌逃回。祭仲與高渠彌迎公子嬰於陳,立為國君,是為鄭子嬰。不久,齊國攻鄭,鄭子嬰被殺,鄭厲公由邊邑入鄭,復位。
經過幾次君位爭奪,鄭國國勢大不如前,而周邊列強則紛紛而起。南方的楚國早已不尊周王室號令,求加爵位不成之後自立為王,並大肆兼併漢水諸姬,直接面對鄭國。而北方的晉國,曲沃一族對晉國公室的鬥爭取得了絕對優勢。齊國則實行了改革,齊桓公開始稱霸。鄭國位置處於四戰之地,無險可守,且夾於大國之間。因此列強爭霸,常把鄭國作為戰場。在對外政策中,鄭時而親楚,時而親晉,但大多數時期親楚。
鄭國自鄭襄公開始,七穆輪流執政,掌控國家大權,而鄭國國君則勢力大衰。七穆執政時期,只有子產(鄭穆公之孫,又稱國僑或公孫僑,子產是他的字)當國時採取靈活的外交策略,鄭國得以取得喘息之機,國力稍稍有所恢復。但子產之後,鄭國仍復如舊,國家已勢不可為。
前712年,鄭、秦、晉三國伐許,許國戰敗,退居原許國東偏。前697年,東偏的許國趁鄭國內亂,奪回故地。但是不久鄭國於前665年和627年,鄭國兩次伐許。之後前588年、前577年和前576年,鄭國三次伐許,許都以割地請和。前576年,許國長期為鄭國所逼,只好遠離舊許,遷至楚方城外的葉,尋求楚的保護。之後許雖然在其他各國幫助下復國,但是最終於前504年為鄭國所滅。
滅亡
進入戰國,鄭國仍然得以苟延殘喘。此時鄭國最大之敵人已經是新興的韓國。然鄭國仍內亂內鬥不止。鄭哀公為國人所殺,共公、幽公相繼而立。韓國攻鄭,殺幽公。於是國人立幽公之弟公子駘為君,是為鄭繻公。韓非則稱鄭國發生了太宰欣取鄭事件,此事詳情已難以考證。鄭繻公在位時,與韓國的戰爭互有勝負,而且形勢曾一度好轉。繻公十五年,韓伐鄭,取鄭之雍丘;繻公十六年,敗韓於負黍;繻公二十三年,圍韓陽翟。
鄭繻公二十五年(前398年),鄭國再次內亂。鄭繻公殺其相子陽,而子陽之黨又殺繻公。鄭國這時根本不需要外國來滅也會自己滅亡。子陽之時,鄭國已經一分為三。鄭君乙二年,鄭負黍反,歸韓,十一年,取陽城,二十一年(前376年)韓滅鄭。
鄭國七穆
鄭國「七穆」,是指鄭穆公蘭的子孫,其中包括良氏、游氏、國氏、罕氏、駟氏、印氏、豐氏。由於同出自鄭穆公,因此把這七家統稱為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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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6 確認錯誤:鄭國建國年份與立國者描述不準確:原文稱「前806年,周厲王少子,周宣王弟王子友於鄭建國,成為鄭國第一代君主,是為鄭桓公」。但鄭國受封/建國的傳統說法是周宣王時期封王子友於鄭,且「周厲王少子、周宣王弟」的表述容易造成世系與年代混亂;前806年也與周宣王在位年代不符。 → 正確:鄭國受封於周宣王時期,傳統說法為宣王封王子友於鄭,後為鄭桓公;「前806年」與周宣王在位年代不符,且「周厲王少子、周宣王弟」的說法確有年代與世系表述混亂問題。
- 2026-05-06 確認錯誤:地理與史實敘述明顯錯置:文中將史伯建議的區域寫成「濟、洛、河、穎之間」,但鄭桓公遷居立足點的經典表述是「洛、汭、伊、瀍之間」或相關洛陽附近地帶,不是「濟水、洛水、黃河、穎水」這種組合;同段還把「鄭國之在東方的立足點」表述得過於簡化且不精確。 → 正確:史伯所言多見於「濟、洛、河、潁之間」及相關表述,但文中同時把鄭桓公立足新鄭的敘述與「十邑之地」混寫,且容易把洛陽周邊與東方立足點的關係說得過於簡化;該段確有表述不精確與混雜之處。
- 2026-05-06 確認錯誤:虢國地理歸屬明顯混淆:原文把東虢說成「位於今河南鄭州」,又把西虢說成「位於今河南陝縣」,這與先秦虢國分支的常見考證不符,且「東虢/西虢/小虢」的地理對應在此處混雜不清。 → 正確:東虢、西虢、小虢的地理對應在先秦地理考證中較複雜,原文將東虢直接對應今河南鄭州、將西虢對應今河南陝縣的寫法過於簡略,且易造成分支與地望混淆,需修正。
- 2026-05-06 確認錯誤:「周鄭交質」的人質對象寫錯:通常是周、鄭雙方互換王子作為人質,與文中所寫「鄭國以世子鄭昭公,周王室以太子王子狐」不符;鄭莊公時期的歷史事件中,人質名稱並非如此。 → 正確:「周鄭交質」通常指周、鄭雙方互以王子為質,並非文中所述的人質對象組合;原文將鄭昭公、王子狐等對應寫入此事件,與通行史實不符。
- 2026-05-06 確認錯誤:鄭昭公與鄭厲公的復位順序與事件連接過度簡化且有誤導:文中寫「祭仲先殺雍糾,迎鄭昭公復位。但鄭昭公與高渠彌有私怨,在一次狩獵時,高渠彌射殺昭公;而高渠彌與祭仲不敢迎鄭厲公復位,於是立公子亹為君」,這裡把多次政變串接得過於跳躍,且祭仲是否「迎鄭昭公復位」的措辭與史實表述不精確。 → 正確:此處把祭仲、雍糾、鄭昭公、高渠彌、鄭厲公、公子亹等多次政變事件串接得過於跳躍,且「迎鄭昭公復位」的措辭不夠精確,會誤導事件先後與人物關係;屬表述不嚴謹且有史實失真風險。
- 2026-05-06 確認錯誤:「周鄭交質」與鄭國/周王室關係的描述前後不夠一致,且將鄭武公、鄭莊公說成「都曾以諸侯而兼王室的卿士」容易混淆周王室官職與鄭國對周的實際控制程度,屬明顯史實表述不嚴謹。 → 正確:鄭武公、鄭莊公確曾長期參與周王室政務,但原文以「諸侯而兼王室的卿士」概括,容易混淆周王室官職與鄭國對王室的實際影響力;屬不夠精確的史實表述。
- 2026-05-06 確認錯誤:許國滅亡年份與表述有明顯矛盾:前文說「前576年,許國...遷至楚方城外的葉,尋求楚的保護。之後許雖然在其他各國幫助下復國,但是最終於前504年為鄭國所滅。」但許國的最終滅亡時間通常不是前504年被鄭國所滅,且前後多次被鄭、楚、別國干預的脈絡在此處混淆。 → 正確:許國後期確有多次遷徙、受楚與諸侯干預,但最終滅亡時間與歸屬表述不能簡化為「前504年為鄭國所滅」;該說法與通行年表不符,且脈絡混亂。
- 2026-05-06 確認錯誤:鄭國滅亡年份明顯錯誤:原文寫「二十一年(前376年)韓滅鄭」,但鄭國在戰國早期即已亡於韓,通常記為前375年或前376年前後的韓滅鄭;此處與前文「鄭繻公二十五年(前398年)」到「鄭君乙二年」的年序也有潛在混亂,但『二十一年(前376年)』這個對應本身就不一致。 → 正確:鄭國滅亡的年份與戰國年序在學界常以前376年前後表述,原文「鄭君乙二年……二十一年(前376年)韓滅鄭」存在年序與對應上的問題,至少屬明顯需要校對的錯置。
- 2026-05-06 確認錯誤:「鄭君乙」的稱呼可疑:戰國時期鄭國末代君主通常稱鄭幽公、鄭哀公、鄭繻公等,文中「鄭君乙」作為君主稱號不常見,容易與無名年份記錄混淆,需核對。 → 正確:「鄭君乙」作為鄭國末代君主稱號不常見,與通行的鄭國末君稱謂(如鄭幽公、鄭哀公、鄭繻公等)不一致;此處很可能是年表或註記體例混用,需核對。
- 2026-05-06 確認錯誤:七穆名單疑有錯漏或張冠李戴:原文列「良氏、游氏、國氏、罕氏、駟氏、印氏、豐氏」,但鄭國七穆的常見名單通常不含「國氏」,而多為罕、駟、豐、游、國、良、印中的不同傳世寫法需核對;此處至少存在需要校對的明顯風險。 → 正確:鄭國七穆的通行說法確有不同傳本與排序差異,但原文列出的「良氏、游氏、國氏、罕氏、駟氏、印氏、豐氏」至少在表述上需要核對,且「國氏」是否應作其他姓氏/氏族寫法存在校勘風險。
- 2026-05-06 確認錯誤:段落截斷且句子未完成,屬內容缺失:最後一段「由於同出自鄭穆公,因此把這七家統稱為七」明顯未完句,節點內容不完整。 → 正確:原文末句截斷,句子未完成,屬內容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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