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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相氏

東漢方相俑 北齊徐顯秀墓壁畫中的鎮墓獸,據說為方相 方相氏是中國古代民間信仰中的驅魔師,為儺儀及喪禮中的重要角色。方相氏在周朝成為職官,關於方相氏的最早記述便出自《周禮·夏官》。其形象為身披熊皮,頭部裝飾四隻金黃的眼睛,身著黑衣紅裙,兩手持盾戈舞動;職能則是在宮中及喪禮時率百隸及童子逐疫驅鬼。 從漢朝到唐朝,方相氏是統治者官方信仰的巫師。隨著其地位在歷代宮廷儺儀中逐步降低,方相氏幾近消失。唐朝後只在民間信仰中存留下來,並逐步演化為葬禮中的兩個民間神祇,即開路神與顯道神,為葬禮之前驅。方相氏在奈良時代以前隨儺傳入日本,因其形象駭怖,被誤傳成疫鬼。 名稱 《軒轅黃帝傳》載,黃帝週遊時,元妃嫘祖死於道,令次妃姆嫫監護,以為方相。前蜀馮鑒在《續事始》中稱,「方相,亦曰防喪」。這是由聲訓導致的語訛,暗示「方相」故事由「防喪」衍出。東漢學者鄭玄注《周禮》時稱:「方相,猶言『放想』,可畏怖之貌」;唐人賈公彥則疏:「鄭雲『方相』猶言『放想』,漢時有此語,是可畏怖之貌,故云方相也」。這說明至少在漢朝時期,漢語口語中普遍存在「放想」一詞,意為「令人害怕,讓人恐懼」。這一詞彙很可能經過方相驅儺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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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相氏

概述

東漢方相俑 北齊徐顯秀墓壁畫中的鎮墓獸,據說為方相

方相氏是中國古代民間信仰中的驅魔師,為儺儀及喪禮中的重要角色。方相氏在周朝成為職官,關於方相氏的最早記述便出自《周禮·夏官》。其形象為身披熊皮,頭部裝飾四隻金黃的眼睛,身著黑衣紅裙,兩手持盾戈舞動;職能則是在宮中及喪禮時率百隸及童子逐疫驅鬼。

從漢朝到唐朝,方相氏是統治者官方信仰的巫師。隨著其地位在歷代宮廷儺儀中逐步降低,方相氏幾近消失。唐朝後只在民間信仰中存留下來,並逐步演化為葬禮中的兩個民間神祇,即開路神與顯道神,為葬禮之前驅。方相氏在奈良時代以前隨儺傳入日本,因其形象駭怖,被誤傳成疫鬼。

名稱

《軒轅黃帝傳》載,黃帝週遊時,元妃嫘祖死於道,令次妃姆嫫監護,以為方相。前蜀馮鑒在《續事始》中稱,「方相,亦曰防喪」。這是由聲訓導致的語訛,暗示「方相」故事由「防喪」衍出。東漢學者鄭玄注《周禮》時稱:「方相,猶言『放想』,可畏怖之貌」;唐人賈公彥則疏:「鄭雲『方相』猶言『放想』,漢時有此語,是可畏怖之貌,故云方相也」。這說明至少在漢朝時期,漢語口語中普遍存在「放想」一詞,意為「令人害怕,讓人恐懼」。這一詞彙很可能經過方相驅儺活動的傳播而在江淮地區方言中得以保留。

唐人陸德明在《經典釋文》中解釋「放相」一詞時說:「放,本或作瓬。」*《說文解字》*云:「瓬, 周家搏埴之工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搏作摶者誤。今正。考工記曰,搏埴之工陶瓬。」清人孫詒讓在《周禮正義》按語:「放想言仿佛想像也……方與放仿瓬,相與想聲類相同。」這說明「放想」或「方相」可能都與摶埴粘土的匠人的想像有關。

發展與演變

何根海教授認為,中國儺源起於自然崇拜。而方相氏的初始原型為「𦰩」,是禳星祈福的女巫。方相氏在驅「𩴓」儀式中以巫的角色擔負著驅疫惡鬼禳解邪祟的使命。

周漢時期

在周代,儺舞被納入了禮制的範疇,賦予了方相氏作為驅儺人這一身份的合法性和正統性。《禮記·月令》載,周王朝一般一年舉行三次儺舞:一在仲秋專為周王舉行,稱「天子儺」;二在季春由周王與諸侯共同舉行,稱「國儺」;三為季冬時的全民儺舞,稱「大儺」。而方相氏作為禮官身份只能出現在有周天子參與的儺祭儀式之中,承載羼糅於祭祀活動中的宗法等級關係。

秦代的宮廷儺未有史載,但方相氏用於填土埋儒的事實,證明秦仍沿革周禮。到了東漢,由於疫災嚴重而人們對疫病的認識有限,人們藉助儺儀來祈福祛疫,儺舞在此時空前隆盛。漢制儺儀的方相氏不再是一個掌管儺儀的職官,宮中的儀式都由宦官操持;而在葬禮仍屬於最高等級的應用,漢墓也常出現用以守衛魂靈的方相俑。

唐宋時期

隨著佛教影響的日漸擴大,方相氏與和平溫雅的主流相悖,從此不再受到重視。唐代時期,宮廷儺日趨世俗化,從原先只有諸侯才能舉行,演變為百官官府,甚至民間也能舉行的儺禮。皇權特質的逐漸弱化,使得行儺的娛樂目的增加。另一方面,太祝、齋郎等職務的設立和新儺神鍾馗的出現,使得方相氏地位逐漸下降,職能也相對削弱。唐代宮廷儺儀中,方相氏作用僅僅是唱儺辭以及作儺舞,最後逐漸淡出宮廷儺,進入民間雉儀。

宋代宮廷儺儀中,「方相氏」之名已不復見,而僅以「上人」、 「儺者」稱之。

日本文化中的方相氏 《今昔百鬼拾遺》(約1781年)中的方相氏形象 吉田神社追儺圖(中島荘陽,1928年),領頭為方相氏 平安神宮追儺戲中的方相氏(2010年)

方相氏自8世紀從中國傳入日本,而後開始出現在宮廷祭和帝王葬禮中,並逐漸成為日本驅疫祭禮中的重要神靈。然而隨著平安日本對中國律令文化吸收方式的轉變,傳入日本的方相氏也開始發生變化。9世紀中葉以後方相氏逐漸消失在日本天皇的葬禮中;10世紀之後,在宮廷祭中扮演驅逐疫鬼角色的方相氏逐漸演變為被驅逐的疫鬼,成為日本宮廷祭的獨特特點。

參見 鍾馗 蚩尤 注釋 ^ 「方相氏」之名在《軒轅黃帝傳》中亦有出現,但學界多考認該傳系唐人所撰。 參考資料 來源 江靜; 關雅泉. 风月同天:中日人物与文化交流. 浙江工商大學出版社. 2021-06. ISBN 9787517844631. 延伸閱讀 蕭兵. 傩蜡之风——长江流域宗教戏剧文化. 江蘇人民出版社. 1992-06. ISBN 7-214-00879-3. 外部連結 方相氏. rub.ihp.sinica.edu.tw.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2006 [2023-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09). 方相. 紀妖. 2020-11-29 [2023-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28).

歷史淵源

方相氏之名,最早見於《周禮》,為周代國家禮制中掌行儺逐疫之職官,典型形象為「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率眾索室毆疫,以除歲末不祥。此一制度與《禮記·月令》所載歲終大傩相互印證,顯示其原初乃以禮儀方式處理疫癘與厭勝的官方程序。漢代以後,儺禮益趨完備,並逐步由宮廷禮制向地方社會擴散,與歲時節令、巫覡活動及民間驅邪觀念相結合。至東漢及魏晉南北朝之際,儺儀元素又被道教吸收,納入齋醮、解除與禳災科儀之中,使方相氏由制度性職官轉化為具有象徵意義的驅疫神格。宋元以降,驅儺、打鬼、跳鍾馗等民俗雖仍延續其遺緒,但其國家禮制本義已漸淡化,並在地方信仰與戲曲化表演中持續演變。

主要內容

方相氏在先秦兩漢以來的儺禮中,主要職責為逐疫辟邪,屬兼具巫覡、禮制與象徵權威的儀式角色。其典型形象為蒙熊皮、戴四目面具,或著黑衣朱裳,手執戈、盾等兵器,以異於常人的怪異裝束形成威懾力量。儀式進行時,方相氏多在鼓樂、唱導與侲子呼喝的配合下巡行宮室、門戶與牆隅,擊逐疫鬼,象徵以強勢的禮儀行動迫使災厄退出人居空間。此種「以怪制怪」的觀念,不僅將不可見的病疫具象化,也使驅邪行動成為可操作的公共儀式。進入道教科儀後,方相氏逐漸被納入開路、鎮壇與護法的功能系統,並與符咒、步罡、存思等法術相結合,使逐疫之義由單純的驅鬼表演,擴展為兼具安撫人心、重申秩序與淨化空間的宗教實踐。

相關典籍

有關方相氏之相關典籍,最早且最具權威者當推《周禮》與《禮記》。前者載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以逐疫之職,並與大喪、大儺等禮制相連;後者則保存歲終儺儀、逐疫與國家禮俗的脈絡,使方相氏由單純的驅疫官而成為上古禮制的重要象徵。兩漢以降,《後漢書》及歷代《禮志》《禮儀志》續有大儺、驅邪、禳疫之記述,顯示其制度在王朝禮學中的延續與變形。至唐宋類書、筆記及《荊楚歲時記》*《東京夢華錄》**《夢粱錄》*等歲時文獻,則多保留方相氏由宮廷儀式轉入地方節俗的實況。道教典籍雖未必直接詳論方相氏,然《道法會元》《上清靈寶大法》《太上洞淵神咒經》等科儀、符籙與禳災文書,所見蕩穢、解厄、鎮煞之法,與方相氏逐疫功能相互映照,為理解其後世宗教化與民俗化進程之重要材料。

文化影響

方相氏逐疫所形塑的驅邪模式,對中國傳統宗教與民俗文化影響深遠。其核心在於以具體儀式處置疫病與不祥,因而奠定了後世「以禮禳災」的觀念基礎,並延伸為歲時驅儺、祭門、貼符、懸桃符等辟疫習俗。其蒙皮戴面、執戈率眾巡行的表演形式,則進一步發展為儺舞、儺戲與各類面具藝術的原型,成為中國儀式美學中「以形制鬼」的重要典範。至宋元以後,相關傳統又與道教齋醮科儀相互吸納,形成驅邪院、逐疫壇、解除科等實踐,使疫癘不僅被視為醫療問題,也被納入宗教秩序之中,成為可經由法事加以淨化與鎮攝的對象。即使其原初神職功能已漸式微,方相氏仍是研究中國古代儺儀、道教驅邪術與民間表演文化的重要關鍵形象。

學術專區

  • 論明代宮廷大儺儀式鍾馗戲 兼論鍾馗形象的轉變
  • 〈如意丹方〉與淨明道醫藥傳統的生成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A-
  • 補證狀態:paper_supported
  •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 LIUS-ID:LIUS-NODE-8029E029DB32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03522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林智莉,〈論明代宮廷大儺儀式鍾馗戲──兼論鍾馗形象的轉變〉,2007。關聯說明:摘要中提及的古儺系統神祇,用以對比明代宮廷儺的來源與轉變。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周禮·夏官》、《軒轅黃帝傳》、《續事始》、《周禮》、《經典釋文》、《說文解字》、《說文解字注》、《周禮正義》、《禮記·月令》、《今昔百鬼拾遺》、《禮記》、《後漢書》。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中國、周朝、日本、嫘祖、前蜀、《說文解字》、孫詒讓、儀式。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方相氏」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方相氏」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方相氏」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明代宮廷大儺儀式鍾馗戲──兼論鍾馗形象的轉變〉。相關術語包括:中國、周朝、日本、嫘祖、前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方相氏」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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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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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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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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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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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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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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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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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方相氏」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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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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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方相氏」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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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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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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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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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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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方相氏」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方相氏」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明代宮廷大儺儀式鍾馗戲──兼論鍾馗形象的轉變〉。相關術語包括:典籍、後漢書、《東京夢華錄》。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方相氏」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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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方相氏 · 最後更新:2026/7/4· 版本:20260704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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