眭夸
眭夸,又名眭昶,北魏趙郡高邑人。 眭夸祖父眭邁,曾任晉東海王司馬越軍的謀掾,後來被俘歸屬石勒,任徐州刺史。父親眭邃,字懷道,任後燕慕容寶的中書令。眭夸年少時氣度寬宏,不拘小節,潛心研讀書籍傳記,從不把世俗事務放在心上。喜好飲酒,超然物外。二十歲時父親去世,他的鬍鬚鬢角都變白了,每次悲哭,聽到的人都為之流淚。他不願出仕,寄情於山水之間。同郡的李順想要和他結交,眭夸拒絕。他年少時和崔浩是莫逆之交。崔浩擔任司徒,上奏徵召他為中郎,眭夸以生病為由推辭不赴任。州郡逼迫遣送,他不得已來到京城。和崔浩相見,停留幾天,只飲酒暢談平生往事,不涉及世俗利益。崔浩每次想要勸說他出仕,最終都沒能開口。後來崔浩把詔書放到眭夸懷中,也沒有開口說話。眭誇說:「桃簡,你已經擔任司徒,何必用這種事煩勞國士呢?我現在就要告辭了。」桃簡是崔浩的小名。崔浩擔心眭夸立刻返回,當時眭夸只騎了一頭騾子,沒有其他坐騎,崔浩就把眭夸的騾子牽進馬廄,希望能留住他。眭夸於是託付同鄉送租的人,謊稱是駕車的,才得以出關。崔浩知道後嘆息說:「眭夸是孤高獨立的士人,本不應該用小官職羞辱他。又讓他拄著拐杖趕路,我該用什麼言辭道歉呢。」當時朝廷法令
眭夸
概述
眭夸,又名眭昶,北魏趙郡高邑人。
眭夸祖父眭邁,曾任晉東海王司馬越軍的謀掾,後來被俘歸屬石勒,任徐州刺史。父親眭邃,字懷道,任後燕慕容寶的中書令。眭夸年少時氣度寬宏,不拘小節,潛心研讀書籍傳記,從不把世俗事務放在心上。喜好飲酒,超然物外。二十歲時父親去世,他的鬍鬚鬢角都變白了,每次悲哭,聽到的人都為之流淚。他不願出仕,寄情於山水之間。同郡的李順想要和他結交,眭夸拒絕。他年少時和崔浩是莫逆之交。崔浩擔任司徒,上奏徵召他為中郎,眭夸以生病為由推辭不赴任。州郡逼迫遣送,他不得已來到京城。和崔浩相見,停留幾天,只飲酒暢談平生往事,不涉及世俗利益。崔浩每次想要勸說他出仕,最終都沒能開口。後來崔浩把詔書放到眭夸懷中,也沒有開口說話。眭誇說:「桃簡,你已經擔任司徒,何必用這種事煩勞國士呢?我現在就要告辭了。」桃簡是崔浩的小名。崔浩擔心眭夸立刻返回,當時眭夸只騎了一頭騾子,沒有其他坐騎,崔浩就把眭夸的騾子牽進馬廄,希望能留住他。眭夸於是託付同鄉送租的人,謊稱是駕車的,才得以出關。崔浩知道後嘆息說:「眭夸是孤高獨立的士人,本不應該用小官職羞辱他。又讓他拄著拐杖趕路,我該用什麼言辭道歉呢。」當時朝廷法令嚴苛,眭夸私自返回,將要獲罪。崔浩始終為他周旋,才得以沒有獲罪。過了一年,崔浩送還眭夸原來的騾子,同時贈送自己乘坐的馬,寫信向他道歉。眭夸不再接受騾子和馬匹,也不再回信。等到崔浩被誅殺,眭夸為他穿素服,接受同鄉的弔唁,過了一段時間才停止。他嘆息說:「崔公已經死了,誰還能容納眭夸!」於是撰寫《朋友篇》,文辭義理被當時的人稱讚。眭夸的岳父是鉅鹿人魏攀,是當時的知名人士。眭夸從未用女婿的禮節侍奉他,情誼如同朋友。有人對眭誇說:「我聽說有大才幹的人必定擔任顯貴的官職,你為什麼偏偏隱居鄉野呢?」他於是撰寫《知命論》來解釋。七十五歲時去世。安葬那天,前來參加葬禮的人多得像趕集一樣。他沒有兒子。
參考文獻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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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眭夸的父親名為「眭邃」與後文「眭誇說」同屬可疑;依通行史料中此人物應作「眭夸」,而非文中交替出現的異體造成混亂,但此處較大的明顯問題是「眭夸,又名眭昶」可能張冠李戴,與該人物常見史料記載不符,需核對原始出處。
- 2026-05-06 確認錯誤:「崔浩擔任司徒」有明顯年代/官職疑點。崔浩是北魏權臣,通常不以司徒身份著稱;此處把其官職寫成司徒,且前文又說「上奏徵召他為中郎」,整段敘述需要核實,疑似官職誤置。 → 正確:崔浩曾任司徒,史載其確有以司徒身份舉薦眭夸之事。
- 2026-05-06 確認錯誤:「桃簡是崔浩的小名」缺乏常見史實依據,且與崔浩的通行小字不符,疑似張冠李戴。 → 正確:崔浩小名為「桃簡」見於史料記載,此處說法成立。
- 2026-05-06 誤報排除:「後來崔浩被誅殺,眭夸為他穿素服」與前文的時間線可以成立,但「接受同鄉的弔唁」表述不合常理,應是眭夸接受弔唁或同鄉來弔唁,語意疑似錯置。
- 2026-05-06 確認錯誤:「他於是撰寫《知命論》來解釋」這句所指作品歸屬需核實。眭夸確有文章見稱,但《知命論》是否確為此人所作,現文中沒有可靠來源支撐,屬可疑歸屬。 → 正確:《知命論》作為眭夸作品的歸屬在相關史料中可見,此處並非明確誤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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