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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振宗

范振宗(1942年11月20日—),臺灣政治人物,也是台灣地方派系在桃竹苗的重要人物之一,現為人民最大黨創黨黨員及榮譽主席。 新竹縣縣長 范振宗出生於新竹州新竹郡湖口莊(今新竹縣湖口鄉),早年以無黨籍身分結合勢力及范氏宗親力量擔任新竹縣議員。1989年加入民主進步黨並當選新竹縣縣長,曾任第11、12屆新竹縣縣長,任內開始發放老人年金。 農委會主委 2000年台灣首度政黨輪替,被新任總統的陳水扁延攬為總統府國策顧問,後於2001年授以擔任台灣省諮議會諮議長一職,由於民進黨立委傾向刪除台灣省諮議會的預算讓台灣省虛級化更加徹底,然而范振宗在桃竹苗客家地區仍深具影響力,因此總統陳水扁再提名范振宗為農委會主委、後任台肥董事長。 台肥董座 2006年4月28日,陳水扁家族的律師兼台肥監察人林志豪說,范振宗在台肥董事長任內年薪新台幣9百萬元,享受比政務官更好的待遇,卻「有東西就一把抓」還把受台肥總經理黃清晏嘉許的台肥員工打入「黑名單」,台肥員工個個噤若寒蟬;同日,行政院長蘇貞昌下令將范振宗與黃清晏解職,改派總統府國策顧問李金龍擔任台肥董事長並暫兼總經理。同日晚間,范振宗在TVBS頻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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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振宗

概述

范振宗(1942年11月20日—),臺灣政治人物,也是台灣地方派系在桃竹苗的重要人物之一,現為人民最大黨創黨黨員及榮譽主席。

新竹縣縣長

范振宗出生於新竹州新竹郡湖口莊(今新竹縣湖口鄉),早年以無黨籍身分結合勢力及范氏宗親力量擔任新竹縣議員。1989年加入民主進步黨並當選新竹縣縣長,曾任第11、12屆新竹縣縣長,任內開始發放老人年金。

農委會主委

2000年台灣首度政黨輪替,被新任總統的陳水扁延攬為總統府國策顧問,後於2001年授以擔任台灣省諮議會諮議長一職,由於民進黨立委傾向刪除台灣省諮議會的預算讓台灣省虛級化更加徹底,然而范振宗在桃竹苗客家地區仍深具影響力,因此總統陳水扁再提名范振宗為農委會主委、後任台肥董事長。

台肥董座

2006年4月28日,陳水扁家族的律師兼台肥監察人林志豪說,范振宗在台肥董事長任內年薪新台幣9百萬元,享受比政務官更好的待遇,卻「有東西就一把抓」還把受台肥總經理黃清晏嘉許的台肥員工打入「黑名單」,台肥員工個個噤若寒蟬;同日,行政院長蘇貞昌下令將范振宗與黃清晏解職,改派總統府國策顧問李金龍擔任台肥董事長並暫兼總經理。同日晚間,范振宗在TVBS頻道《2100全民開講》的電話連線中說:東元電機董事長黃茂雄旗下一家建設公司想以新台幣27億元承租台肥位於台北市南港區一塊九千兩百多坪的土地,但他認為價格太低而拒絕;高層人士曾來關切過,要他們趕快協調,但來關切的高層不是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他向蘇貞昌要求與黃清晏一起解職,蘇貞昌同意;他已把黃清晏的不法資料交給法務部調查局,黃清晏的女兒還在黃茂雄的公司上班。

2006年5月2日,范振宗從中國大陸返回台灣,說:「我在大陸聽台商傳遍了『一妻、二秘、三師』的說法」,陳水扁身邊有「一妻、二秘、三師」,「一妻」是吳淑珍,「二秘」是總統府前任副秘書長陳哲男及現任副秘書長馬永成,「三師」是律師林志豪、會計師張兆順與醫師黃芳彥,「其中『律師』最可惡,林志豪就是律師」、「阿扁會給這些人害死!」范振宗證實,2005年陳水扁曾找他與黃茂雄進總統府吃飯,黃茂雄當時希望他簽南港軟體園區土地出租意願書,但他沒有簽;他強調,陳水扁只希望他與黃茂雄儘快協調,「總統沒有給我壓力,他壓不到我」。他也赴台北地檢署控告林志豪與黃清晏涉嫌公然侮辱和誹謗,並將附帶民事求償。他透露黃清晏在2003年10月底本來不在陳水扁政府規劃的台肥董事名單,黃清晏卻在一夜之間擠掉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郭年雄的董事位子;而在2005年10月當時行政院長謝長廷已經批示撤換黃清晏的公文,又另有「比院長更大的人」壓下公文,在在令他見識到黃清晏的通天本領。

退出民進黨

2008年馬英九擔任總統後,曾聘范振宗為總統府國策顧問。

2009年7月27日,民進黨中評會以范振宗出席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為由將其開除黨籍,而范振宗於稍早宣布退黨。同年9月26日,加入人民最大黨。

2010年9月,被控訴在新竹縣長任內圖利業者,遭新竹地方法院判刑5年6個月;范振宗向總統府請辭國策顧問一職獲准。2011年5月,二審宣判依貪污圖利罪判五年半徒刑、褫奪公權四年。2014年7月14日,高院更一番改判兩年八月徒刑、褫奪公權兩年,全案於2015年8月定讞。

選舉紀錄 年度 選舉屆數 選舉區 所屬政黨 得票數 得票率 當選標記 備註 1977 第九屆新竹縣議員選舉 無黨籍 1981 第九屆新竹縣長選舉 新竹縣 88,500 33.61% 1982 第十屆新竹縣議員選舉 1985 第十屆新竹縣長選舉 新竹縣 75,707 43.38% 1986 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第三次增額選舉 1989 第十一屆新竹縣縣長選舉  民主進步黨 98,569 51.08% 1993 第十二屆新竹縣縣長選舉 97,688 50.04% 1998 第三屆立法委員補選 新竹縣選舉區 96,302 53.34% 參考文獻 ^ 臺灣省諮議會議員簡介:范振宗. [2009-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26). ^ 民進黨開除許榮淑、范振宗. 2009-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06). ^ 民進黨中評委重議 許榮淑、范振宗除名. 2009-07-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6-03-27). ^ 台灣人民最大黨成立 許榮淑任黨主席. 中評社. 2009-09-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6-03-27). ^ 范振宗辭國策顧問 馬英九批准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大紀元時報》,2010年9月2日 ^ 縣長任內涉圖利 范振宗二審判刑五年半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自由時報》,2011年5月6日 ^ 范振宗圖利案 更一審刑期減半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 LIUS-ID:LIUS-NODE-5597C447DE24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234952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本批次尚未找到可直接連結的站內論文關聯;補證以既有正文、站內典籍標記與來源訊號為主,並標為「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站內互讀:臺灣台灣新竹縣新竹老人陳水扁台灣省客家律師清晏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2100全民開講》、《大紀元時報》、《自由時報》。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臺灣、台灣、新竹縣、新竹、老人、陳水扁、台灣省、客家。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范振宗」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范振宗」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范振宗」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2100全民開講》。相關術語包括:臺灣、台灣、新竹縣、新竹、老人。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范振宗」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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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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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范振宗」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2100全民開講》。相關術語包括:新竹、老人、陳水扁、台灣省、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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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范振宗」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大紀元時報》。相關術語包括:老人、陳水扁、台灣省、客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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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范振宗」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自由時報》。相關術語包括:陳水扁、台灣省、客家、律師、清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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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范振宗」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2100全民開講》。相關術語包括:台灣省、客家、律師、清晏、金龍。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范振宗」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范振宗」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大紀元時報》。相關術語包括:客家、律師、清晏、金龍、台北市南港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范振宗」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范振宗」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自由時報》。相關術語包括:律師、清晏、金龍、台北市南港區、秘書長。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范振宗」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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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范振宗」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范振宗」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大紀元時報》。相關術語包括:金龍、台北市南港區、秘書長、中國、馬英九。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范振宗」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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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范振宗」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自由時報》。相關術語包括:台北市南港區、秘書長、中國、馬英九、臺灣省。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范振宗」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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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范振宗」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范振宗」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大紀元時報》。相關術語包括:中國、馬英九、臺灣省。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范振宗」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范振宗」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自由時報》。相關術語包括:馬英九、臺灣省。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范振宗」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范振宗」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2100全民開講》。相關術語包括:臺灣省。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范振宗」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范振宗」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大紀元時報》。相關術語包括:臺灣、台灣、新竹縣、新竹、老人。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范振宗」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范振宗」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自由時報》。相關術語包括:台灣、新竹縣、新竹、老人、陳水扁。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范振宗」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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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范振宗 · 最後更新:2026/7/4· 版本:20260704 · 版本歷史

其他資料:學術論文(個別著作權)、本派傳承(CC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