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泮
越南歷史系列條目 史前時期(東山文化) 傳說時期(鴻龐氏、甌貉) 第一次北屬時期 前207–40 (秦、南越、西漢、新、東漢) 東漢:徵氏姐妹 40–43 第二次北屬時期 43–544 (東漢、吳、晉、宋、齊、梁) 吳:趙嫗 248 前李朝(萬春國)544–602 第三次北屬時期 602–905 (隋、唐、武周、唐) 唐:梅叔鸞、馮興、楊清 越南自主時期 905–938 (唐、後梁、南漢) 靜海軍:曲家、楊廷藝、矯公羨 吳朝與十二使君時期 938–967 丁朝 968–980 前黎朝 980–1009 李朝 1009–1226 陳朝 1226–1400 胡朝 1400–1407 第四次北屬時期 1407–1427 (明) 明:後陳朝 1407–1413 後黎朝前期 1428–1527 莫朝 1527–1592 南北朝 1533–1592 莫朝 後黎朝 後期 後黎朝後期 1533–1789 後黎朝後期 鄭阮分治 1627–1672 1774–1775 鄭主 1545–1787 阮主 (南進) 1558–1777 西山朝 1778–1802 阮朝 1802–1945 法屬時期 1884–1
蜀泮
概述
越南歷史系列條目 史前時期(東山文化) 傳說時期(鴻龐氏、甌貉) 第一次北屬時期 前207–40 (秦、南越、西漢、新、東漢) 東漢:徵氏姐妹 40–43 第二次北屬時期 43–544 (東漢、吳、晉、宋、齊、梁) 吳:趙嫗 248 前李朝(萬春國)544–602 第三次北屬時期 602–905 (隋、唐、武周、唐) 唐:梅叔鸞、馮興、楊清 越南自主時期 905–938 (唐、後梁、南漢) 靜海軍:曲家、楊廷藝、矯公羨 吳朝與十二使君時期 938–967 丁朝 968–980 前黎朝 980–1009 李朝 1009–1226 陳朝 1226–1400 胡朝 1400–1407 第四次北屬時期 1407–1427 (明) 明:後陳朝 1407–1413 後黎朝前期 1428–1527 莫朝 1527–1592 南北朝 1533–1592 莫朝 後黎朝 後期 後黎朝後期 1533–1789 後黎朝後期 鄭阮分治 1627–1672 1774–1775 鄭主 1545–1787 阮主 (南進) 1558–1777 西山朝 1778–1802 阮朝 1802–1945 法屬時期 1884–1945 (北圻、中圻、南圻) 法屬印支:保護國阮朝 日屬時期 1940–1945 (法屬印度支那政府) 日屬:保護國阮朝→越南帝國 1945 越盟 法屬時期 1945–1954 法屬印支:南圻國、山地國、越南臨時中央政府 越南民主共和國 1945–1976 越南國 1949–1955 越南共和國 1955–1975 越南南方共和國1969–1976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1976至今 越南主題
閱論編
安陽王(越南語:An Dương Vương/安陽王),本名蜀泮(越南語:Thục Phán/蜀泮),原是古蜀的王子,乃為鱉靈的後裔。在秦國於西元前316年滅古蜀之後,輾轉到達現在越南北部,建立甌貉國,自稱為安陽王,建都於古螺,乃今河內近郊的東英縣。
滅文郎而建國的傳說
根據越南官修史書《大越史記全書》《欽定越史通鑑綱目》的說法,蜀泮本為中國戰國時代蜀國的王子。因先世蜀王要求與雄王通婚遭拒,蜀國因此與文郎國結為世仇。在蜀國被秦國滅亡之後,蜀泮率軍南下,到達現在廣西和雲南,隨後輾轉南下,進攻世仇文郎國。最後一代雄王自恃強勇,不為兵備,在蜀泮進攻的時候因酒醉墜井而死。於是蜀泮自立為王,稱安陽王,改國號為甌貉(現代學者認為「甌貉」就是中國古籍中的「甌駱」,「貉」又可以寫作「雒」)。安陽王在越裳地區建立新都思龍城,因其盤旋如螺形,所以又稱古螺城。
稱王時期的傳說
關於安陽王統治時期的事蹟,越南史書中的記載甚少。越南歷史學者則稱安陽王是一位偉大的君主。在他在位期間,製造了靈弩,抵禦了秦朝幾次的進攻。
西元前210年,秦朝任囂、趙佗率軍入侵。趙佗在北江的僊遊山與安陽王交戰,安陽王用靈弩擊退了趙佗。趙佗退守武寧山,遣使講和。雙方約定以平江為界,北為趙佗界,南為安陽王界。趙佗子趙仲始娶安陽王的女兒媚珠為妻,入贅安陽王家。仲始竊取了靈弩,用假弩將其掉包。仲始以省親之名義北歸,臨行前對媚珠說:「夫婦恩情不可相忘,如兩國失和,南北隔別,我來到此,如何得相見。」媚珠說:「妾有鵞毛錦褥常附於身,到處拔毛置岐路,以示之。」仲始回到北方後,將這番話告訴了趙佗。
西元前208年,任囂病逝,臨死前囑令趙佗掌管嶺南事務。趙佗在嶺南發兵拒險,成為一路割據勢力。趙佗發兵南下進攻安陽王。安陽王不知靈弩被竊,為趙佗所敗,與女兒媚珠同乘一馬逃跑。趙仲始認准鵝毛緊追不捨,安陽王逃至海濱,下馬,在湧出海面的金龜的協助下,持七寸文犀走入海中。
安陽王在海濱下馬之時,因金龜指稱乘坐馬後的人「是賊也,蓋殺之」,於是揮劍斬殺了媚珠。媚珠的血流入海中,化為了明珠。仲始痛哭不已,將媚珠的屍體歸葬螺城,其屍體化為玉石。後來因思念媚珠,投井而死。
中國古籍中的記載
中國古籍中最早所記安陽王相關事蹟見於《史記索引》及*《[[水經注》]]所引用的《[[廣州*記》]]及《交州外域記》。 《史記·南越傳》《索引》引《廣州記》曰:「交趾有駱田,仰潮水上下,人食其田,名為駱人,有駱王駱侯,諸仙自名為駱將,銅印青綬,即今之令長也。後蜀王子將兵討駱侯,自稱為安陽王,治封溪縣,後南越王尉他攻破安陽王,令二使典主交趾、九真二郡人。」 《水經·葉榆水注》引《交州外域記》云:「交趾昔未有郡縣之時,土地有駱田……」,與《廣州記》略同。
近現代學術界對甌雒國的闡釋
關於甌雒國的存在年代,及其與秦朝政府的關係,後代學者有不同說法。
法國漢學家鄂盧梭認為,蜀王子(蜀泮)在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時,乘中國內亂,奪取象郡地區(鄂盧梭認定象郡在越南,並指出該地雖為中國秦代領土,實為封建土酋所治。蜀王子套取該地後自號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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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確認錯誤:「蜀泮」通常是越南傳說中的安陽王本名,與「古蜀的王子、鱉靈的後裔」的說法混雜,屬於張冠李戴;鱉靈是古蜀開國相關傳說人物,並非蜀泮的確定歷史祖先。 → 正確:蜀泮在越南传说中是安阳王,其与古蜀王子、鳖灵后裔的关系属于传说附会,缺乏历史依据。
- 2026-05-06 確認錯誤:「在秦國於西元前316年滅古蜀之後,輾轉到達現在越南北部,建立甌貉國」與後文「西元前210年,秦朝任囂、趙佗率軍入侵」的時間線衝突過大。若蜀泮在前316年已南下建國,後文又把安陽王與任囂、趙佗的交戰置於前210年,兩段傳說/年代敘述並未清楚銜接,且容易造成年代矛盾。 → 正確:传说中安阳王建国于前316年,而秦军入侵在前210年,时间间隔约百年,不同传说版本未妥善衔接,存在年代矛盾。
- 2026-05-06 確認錯誤:「最後一代雄王自恃強勇,不為兵備,在蜀泮進攻的時候因酒醉墜井而死」屬於把傳說性敘事當作確定史實陳述,且與其他版本常見的『九王之子/雄王末主』說法未加區分,表述不嚴謹。 → 正確:该叙述出自民间传说(如《岭南摭怪》),并非信史,且不同版本雄王末主结局有异,表述不严谨。
- 2026-05-06 誤報排除:「趙仲始」此人名在通行的安陽王傳說中通常不是這個寫法,常見的是趙佗之子『趙始』或相關異文;此處疑似人名訛誤或混用。
- 2026-05-06 確認錯誤:「安陽王在越裳地區建立新都思龍城」地理歸屬可疑;安陽王建都古螺城(Cổ Loa)是較常見說法,把「越裳地區」直接寫成建都地點,明顯不妥。 → 正確:安阳王都城通常认为是古螺城(Cổ Loa),位于红河三角洲,不属于越裳地区。
- 2026-05-06 確認錯誤:「中國古籍中最早所記安陽王相關事蹟見於《史記索引》及《水經注》所引用的《廣州記》及《交州外域記》」有明顯表述問題;《史記索引》本身是後世注疏索引性質,不是與《水經注》並列的『古籍原始記載』,且『最早所記』這一結論過度絕對。 → 正確:最早记载安阳王的古籍应是《水经注》所引的《交州外域记》(约魏晋),《史记索隐》为唐代注疏,非原始记载。
- 2026-05-06 確認錯誤:「後蜀王子將兵討駱侯」中的「後蜀」明顯不對,應是「蜀」王子或「蜀國王子」一類,『後蜀』是五代十國政權名稱,與秦漢時期無關。 → 正確:「後蜀」为五代十国政权,此处应作「蜀王子」或「蜀国王子」。
- 2026-05-06 確認錯誤:末段「蜀王子套取該地後自號為」句子未完,內容殘缺,屬明顯不完整。 → 正確:句子残缺,根据上下文应补为「自號為安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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