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經
《水經》是中國第一部記述水系的專著,約一萬餘字,作者晉代郭璞撰,另說是東漢桑欽撰。在四庫全書中為史部地理類。 《水經》的作者和成書年代歷來說法不一,爭議頗多。《[[隋書·經籍志》]]載「《水經》三卷郭璞注」,《[[舊唐書·經籍志》]]改《隋志》之郭「注」字為「撰」,郭璞為作者。但《[[新唐書·藝文志》]]稱為桑欽撰,《通志·藝文略》亦著錄:「《水經》三卷,漢桑欽撰,郭璞注。」王禕《水經》序:「水經至新唐志始謂為桑欽作,又言一云郭璞作,蓋疑之也。」宋以後人的著作大多稱為桑欽。《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觀其《涪水》條中,稱廣漢巳為廣魏,則決非漢時;《鍾水》條中,稱晉寧仍曰魏寧,則未及晉代。推文尋句,大概三國時。」 現代酈學家陳橋驛認為《水經》與《[[水經注》]]各有兩套;桑欽所撰《水經》,或者郭璞作注之《水經注》都已失傳。酈道元所注的《水經》應是另外一部與桑、郭二人無關之「作者佚名」的地理書。 《水經》簡要記述了137條全國主要河流的水道情況。原文僅1萬多字,記載相當簡略,缺乏系統性,對水道的來龍去脈及流經地區的地理情況記載不夠詳細、具體。 《水經注》則是酈道元在《水經》基礎上擴充
水經
概述
《水經》是中國第一部記述水系的專著,約一萬餘字,作者晉代郭璞撰,另說是東漢桑欽撰。在四庫全書中為史部地理類。
《水經》的作者和成書年代歷來說法不一,爭議頗多。《[[隋書·經籍志》]]載「《水經》三卷郭璞注」,《[[舊唐書·經籍志》]]改《隋志》之郭「注」字為「撰」,郭璞為作者。但*《[[新唐書·藝文志*》]]稱為桑欽撰,《通志·藝文略》亦著錄:「《水經》三卷,漢桑欽撰,郭璞注。」王禕《水經》序:「水經至新唐志始謂為桑欽作,又言一云郭璞作,蓋疑之也。」宋以後人的著作大多稱為桑欽。《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觀其《涪水》條中,稱廣漢巳為廣魏,則決非漢時;《鍾水》條中,稱晉寧仍曰魏寧,則未及晉代。推文尋句,大概三國時。」
現代酈學家陳橋驛認為《水經》與*《[[水經注*》]]各有兩套;桑欽所撰《水經》,或者郭璞作注之《水經注》都已失傳。酈道元所注的《水經》應是另外一部與桑、郭二人無關之「作者佚名」的地理書。
《水經》簡要記述了137條全國主要河流的水道情況。原文僅1萬多字,記載相當簡略,缺乏系統性,對水道的來龍去脈及流經地區的地理情況記載不夠詳細、具體。
《水經注》則是酈道元在《水經》基礎上擴充撰成,記載的河流水道1252條,達三十萬餘字,共40卷。全文超過《水經》20餘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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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7 誤報排除:《水經》的作者與成書年代表述前後不一致:前文說「作者晉代郭璞撰,另說是東漢桑欽撰」,但後文又引《隋書》《舊唐書》稱郭璞/郭注、《新唐書》稱桑欽撰,未釐清「《水經》」與「《水經注》」的關係,容易造成作者歸屬混亂。
- 2026-05-07 確認錯誤:「《隋書》·經籍志」所引「《水經》三卷郭璞注」與後文解讀為「郭璞為作者」之間存在明顯張冠李戴的風險;原文形式更像是書名與注者並列,不能直接等同於郭璞撰作《水經》。 → 正確:《隋書·經籍志》所載「《水經》三卷郭璞注」中的郭璞是注者,不宜直接等同為《水經》原作者;後文若將《舊唐書》改「注」為「撰」即解讀為郭璞為作者,屬於容易混淆原書與注文的表述。
- 2026-05-07 確認錯誤:「《水經》簡要記述了137條全國主要河流的水道情況」這一數字與通行說法不符,通常認為《水經》所記河流條目約在137條,但它不是「全國主要河流」的完整、嚴格分類表述,說法過於武斷。 → 正確:《水經》所記河流條目常被概括為約137條,但「全國主要河流」屬於過度延伸的概括,不是嚴格的古籍原始表述;此處問題成立,應改為較中性的「記述當時已知的主要水系」之類。
- 2026-05-07 確認錯誤:「《水經注》...記載的河流水道1252條」這個數字明顯可疑,通行對《水經注》內容的描述通常不是以1252條河流水道作為標準數值,屬於很可能的數據錯誤。 → 正確:《水經注》為酈道元在《水經》基礎上擴充而成,全文約三十萬字,四十卷;至於「記載河流水道1252條」並非常見通行定數,屬可疑或至少需註明出處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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