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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筮通變

《易筮通變》三卷,今本收入《正統道藏》太玄部,舊題「臨川道士雷思齊學」,通行多視為宋元之際道教學者雷思齊所撰。此書雖列於道藏,卻非齋醮科範、符籙科書,亦非內丹修持文獻,而是一部以《周易》占筮制度為中心、兼采經史互證的易學專著。其所關注者,並非純粹義理解經,而是上古卜筮之術、占例之實際操作,以及《易》學在史傳中的具體運用方式。 就道藏分類而論,《易筮通變》入太玄部,顯示其在道教文獻系統中被視為兼具玄理、象數與術數性質的著作。道藏七部,即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正一,各有收錄重心;其中太玄部尤多術數、易學、圖書、曆算與玄理之作。《易筮通變》置於此部,恰可見道教知識界對《易》學與占驗學的高度重視。雖然其內容不屬傳統修煉經典,卻是道教學術史中不可忽略的一環,反映道門士人能以經史考辨方法處理古代占筮制度。 從學術地位看,本書最重要的價值,在於提供一條介於經學、史學與道教知識之間的研究路徑。作者不以空泛義理為主,而以《左傳》《國語》及相關經史文獻為依據,討論卜、筮之別、卦變與占辭關係、今本《周易》與先秦筮書之差異,並由此推測古代可能存在多種《易》本並行的情形。此一見解未必可全數坐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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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筮通變

概述

《易筮通變》三卷,今本收入《正統道藏》太玄部,舊題「臨川道士雷思齊學」,通行多視為宋元之際道教學者雷思齊所撰。此書雖列於道藏,卻非齋醮科範、符籙科書,亦非內丹修持文獻,而是一部以《周易》占筮制度為中心、兼采經史互證的易學專著。其所關注者,並非純粹義理解經,而是上古卜筮之術、占例之實際操作,以及《易》學在史傳中的具體運用方式。

就道藏分類而論,《易筮通變》入太玄部,顯示其在道教文獻系統中被視為兼具玄理、象數與術數性質的著作。道藏七部,即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正一,各有收錄重心;其中太玄部尤多術數、易學、圖書、曆算與玄理之作。《易筮通變》置於此部,恰可見道教知識界對《易》學與占驗學的高度重視。雖然其內容不屬傳統修煉經典,卻是道教學術史中不可忽略的一環,反映道門士人能以經史考辨方法處理古代占筮制度。

從學術地位看,本書最重要的價值,在於提供一條介於經學、史學與道教知識之間的研究路徑。作者不以空泛義理為主,而以《左傳》《國語》及相關經史文獻為依據,討論卜、筮之別、卦變與占辭關係、今本《周易》與先秦筮書之差異,並由此推測古代可能存在多種《易》本並行的情形。此一見解未必可全數坐實,然在三《易》問題與古代占筮研究史上,確具啟發意義。

本書又有鮮明的「通變」立場:一方面嚴辨卜與筮,不許後世俗稱混同龜卜與蓍筮;另一方面亦不執著死法,而強調明其制度本義後,仍須於具體事例中通達變化、裁斷吉凶。故《易筮通變》既非單純卜卦入門書,亦非純粹經學筆記,而是一部兼具制度史意識、考據方法與道教學術氣質的專門著作。

成書背景

雷思齊,題為「臨川道士」,今可考之生平資料極少,主要繫於其著作傳世及後代書目著錄。一般認為其活動年代在宋末元初之際,籍貫或與江西臨川有關。其書中屢及民間「擲錢起卦」「泛稱卜卦」等俗法,顯示作者所處時代,卜筮混同之風已相當普遍;撰作此書,顯然有意正俗誤、辨古制,以經史文獻重建古代占筮原貌。

就學術背景而言,宋代以來《易》學研究已由義理之學與象數之學的分途,逐步轉向經史互證、制度考辨與古文獻詮釋。南宋諸家對《左傳》筮例、三《易》存佚、古占程序等問題多所措意;至金元之際,儒、道、術數知識交會,更形成不少兼具考據意識的《易》學著作。《易筮通變》即產生於此一知識環境之中,既承宋儒考辨風氣,又保存道教學者對術數、象數之關懷,具有明顯的過渡時代特徵。

版本流傳方面,今所見重要文本為《正統道藏》本,亦可參照《四庫全書》著錄及現代道藏目錄互校。書題作「雷思齊學」而非直署「撰」,符合宋元以來書題常見的學派式標識,未必表示非其親著;然其確切成書年代、是否經後人整理增修,尚有待考。學界一般可確定者,是此書不晚於《正統道藏》入藏之時,且其問題意識與宋元易學史脈絡密切相關。

從道教文獻流布看,《易筮通變》之所以能入《正統道藏》,並非因其屬於齋醮、符籙或內修法門,而是因其處理《易》與占驗之學,與道教傳統中的太玄部學術性文獻相契。此亦顯示,明代纂修道藏時,編者並未將道教文獻僅限於法術層面,而是把與玄學、象數、曆算相關的知識亦納入道藏體系。

主要結構

《易筮通變》今本三卷,不以章節細目顯然分標,然就內容推進,可約略析為三層。

卷上:辨卜與筮之分

卷上以破除後世混稱為主。作者先由經典中「卜筮並稱」切入,說明並稱不等於混用;其後廣引《左傳》《國語》諸例,區分專卜、專筮、先卜後筮、先筮後卜,以及卜筮並行而辭例各異等情形。卷上是全書立論根本,目的在澄清龜卜與蓍筮在制度、程序與判辭上的差異。

卷中:考《左傳》筮例與古《易》繫辭

卷中集中分析《左傳》所載筮例,如畢萬筮仕、晉獻公卜立驪姬等,占問程序、卦變關係、判語方式皆成為考察重點。作者尤注意《左傳》所引繇辭與今本《周易》文字不盡相同之處,由此推進其古《易》多本並行的推論。此卷可視為全書學術含量最高之處。

卷下:申明通變之旨

卷下則由前述辨析回到方法論層面,將「通變」提升為讀《易》、用《易》的準則:既要知其常、明其制,不可亂卜筮之別;又要通其變,於卦象、爻變、時位與事勢之中做出綜合判斷。此卷使全書由制度考辨轉入實踐原理,形成完整論述。

核心思想

第一,本書最根本的命題,是卜與筮必須分辨。卜為灼龜取兆,筮為操蓍求卦,所依材料、操作程序與解讀方式皆不同。作者認為後世將二者統稱為「卜卦」,屬制度失考;若不先澄清此點,便無從理解《左傳》《國語》中的大量占例。此一立場是全書的出發點。

第二,經史互證是還原古制的正途。作者不取空泛談玄之路,而以史證經,認為要理解《周易》如何被使用,必須細讀《左傳》《國語》等史傳中保存的實際占問情境。經文提供卦爻辭,史傳呈現占筮實況,二者相互發明,方能見古人用《易》之本義。此法亦代表宋元考據易學的重要方向。

第三,今本《周易》未必等於先秦全部筮書。作者由《左傳》多處異文、異辭,推測古代可能並非僅流通今本《周易》一種文本。若某些占辭與今本不合,未必即為傳抄訛誤,也可能反映當時另有他本,或不同系統的《易》書並行。此說屬推論性質,今人未必全同,但足見作者有意追索先秦《易》學之多元面貌。

第四,「通變」並非任意附會,而是辨常達變。作者所謂通,基於對古制的洞察;所謂變,則是對時勢、事態與卦象互動關係的把握。先明制度,再求權變;先立規矩,再談變通,這使《易筮通變》不流於玄虛,而保有明確的實踐理性。此種思路,也正是其道教學術風格所在。

重要段落

1. 自述起意:由俗占而生辨惑

「愚自童丱,習見世之常占,擲錢以畫卦爻,云自京房始。又見今人凡言吉凶者,皆曰卜卦。故亦隨俗,等視蓍龜卜筮為一,未嘗致疑。及觀古書,然後知卜自卜,筮自筮,不可亂也。」

白話翻譯:作者說自己年少時常見世俗占法,用擲錢畫爻起卦,還以為這是自京房以來的做法。民間凡談吉凶也都叫「卜卦」,所以他起初也把蓍筮與龜卜看成一回事。直到後來細讀古書,才知道卜就是卜、筮就是筮,二者不可混亂。此段是全書立意的起點。

2. 經文並稱,不等於制度混用

「《洪範》曰:『擇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詩》曰:『爾卜爾筮,體無咎言。』是卜筮之名,古固並稱。然並稱者,謂其同為決疑之官;非謂灼龜、操蓍可以一法混施也。」

白話翻譯:《尚書.洪範》和《詩經》都把卜筮並列稱呼,這表示它們同屬決疑制度中的兩類職能;但並稱不等於混用。灼龜與操蓍是兩種不同方法,不能當成同一套程序。這是作者用經文澄清概念的關鍵句。

3. 史例證成:卜筮分行

「考之《左氏》《國語》,有專卜而不筮者,有專筮而不卜者,有先卜而後筮者,有先筮而後卜者,有卜筮並舉而其辭各別者。未嘗有卜而用《易》辭者,亦未嘗有筮而用龜兆之辭者。」

白話翻譯:作者總結《左傳》《國語》中的各種情形:有些事只卜不筮,有些只筮不卜,有些先卜後筮,有些先筮後卜,也有卜筮同時進行但占辭不同的。重點在於:從未見過卜卻借用《易》辭,或筮卻借用龜兆辭。這是本書最重要的制度辨析。

4. 畢萬筮仕,示筮法之實

「畢萬筮仕於晉,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

白話翻譯:畢萬到晉國求仕,占筮得《屯》變《比》,占者辛廖認為此卦很好,因為「屯」有艱難而後定、「比」有親附而得入,所以預示將來必然興盛。此例用來說明,古代筮法是依卦象及變卦關係來判讀,而非隨意附會。

5. 晉獻公立驪姬,卜筮各有其辭

「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從筮。』卜人曰:『筮短龜長,不如從長。』且其繇曰:『專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必不可。弗聽,卒立之。」

白話翻譯:晉獻公想立驪姬為夫人,先卜得不吉,再筮得吉。國君說要依筮法;卜人卻勸他說,筮法較短暫,龜卜較長久,且龜卜的繇辭已明言此事不利。可惜晉獻公不聽,最後果然釀成晉國大亂。此段最能顯示卜與筮辭例不同、不可互代。

6. 《左傳》與今本《周易》不盡相同

「《左氏》所載《屯》《復》《蠱》諸卦之繫,往往不與今《周易》同。其《歸妹》之《睽》,辭雖近之,而亦非盡合。然則古之筮書,未必止今《周易》一種也。」

白話翻譯:作者指出,《左傳》裡《屯》《復》《蠱》等卦的繫辭,常常和今天通行的《周易》不同;即便像《歸妹》變《睽》的例子,文字相近,也並不完全一致。因此他推論:古代流通的筮書,未必只有今本《周易》一種。此處已帶出三《易》觀念。

7. 以多本並行解釋異文

「前之三卦,其繫固皆非《周易》之辭;後之《歸妹》之《睽》,辭近《周易》而亦非也。蓋可想見《連山》《歸藏》之《易》,其筮法同,而繫辭異耳。」

白話翻譯:前面幾個卦的繫辭明顯不是今本《周易》文字;後面的例子雖接近《周易》,但也不能完全對上。因此作者推測,古代可能存在《連山》《歸藏》等不同《易》本,它們的筮法大致相同,但繫辭內容有所不同。這是本書最具史料推想性的部分。

8. 通變之義:知常而達變

「知卜筮之分,則古制可明;明古制,則占筮有據。據其常而不泥其常,通其變而不失其常,斯為《易》之道。」

白話翻譯:知道卜與筮的分別,古代制度就能明白;明白制度,占筮就有依據。依循常法卻不拘泥常法,通達變化卻不失去常法,這才是《易》的真正道路。此段可見作者對「通變」的總結性理解。

相關神靈/宗派/儀式

本書並非以神靈崇拜為中心,但其文脈仍與道教知識傳統相連,牽涉若干概念與制度:

  • 太玄部:<PRIVATE_PERSON>所屬《道藏》分類,收術數、易學、圖書、玄理之作。
  • 卜筮:古代決疑制度中灼龜與操蓍兩類方法。
  • 蓍草占:以蓍草演算成卦之法,屬筮術核心。
  • 龜卜:以灼龜取兆之法,屬卜術核心。
  • 三《易》:即《連山》《歸藏》《周易》之說,書中以此解釋《左傳》異文。
  • 正一:道藏七部之一,雖非本書所屬,然可見其整體道教文獻分類背景。
  • 洞真洞玄洞神太平太清:皆為道藏部類名稱,與太玄部共同構成道教經典總體分類。

學術評價

《易筮通變》的第一層價值,在於其經史互證的方法論。作者並不滿足於傳統注疏的義理解釋,而是把《左傳》《國語》中的筮例當作理解《周易》原始用途的第一手材料。此一做法,與後世清代考據學雖各有不同,但已具備明顯的實證意識。尤其對卜筮之別的辨析,對古代禮制與決疑文化研究頗有助益。

第二層價值,在於其對《周易》文本史的敏感。作者注意到《左傳》筮辭與今本《周易》不盡相同,遂提出古代可能有多種《易》本並行的看法。此論未必能完全成立,卻提示研究者:今本《周易》不宜簡單視作先秦占筮實踐的唯一文本。此一問題意識,在三《易》、古書流傳與經典形成研究中,仍具持續影響。

第三層價值,則在道教學術史上。《易筮通變》並不屬於法術性經卷,卻能被納入《正統道藏》太玄部,說明道教知識體系並非只重科儀與修煉,也重經史考辨與術數理論。就此而論,本書是道門士人「以經入道、以史明易」的代表性文本之一。其學術地位,正在於跨越了儒家經學、道教術數與史學考證的界限。

版本與引用說明

今本通行文本多據《正統道藏》整理,書中若干引文在不同傳本間可能存在異文。上文所引個別句式,已盡量採用通行本可見文字;若與他本有差異,應以校勘本進一步核對,相關處已以「待考」處理。此書屬文獻考辨性質強烈之作,後續研究宜結合《左傳》、今本《周易》與道藏本作系統比對。

若需,我也可以進一步把這篇條目改寫成更接近百科條目格式的定稿版,或補上更完整的卷上、卷中、卷下逐條目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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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scripture:易筮通變 · 最後更新:2026/4/22· 版本:20260422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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