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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贡
《禹貢》出自《[[尚書]]》,為《尚書》中的重要篇章,記述夏禹治水成功後所訂立的貢賦制度。全篇以[[九州]]為框架,依次說明[[冀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等九州的疆界、山川與特產,並明確規定各州向中央政權繳納的[[貢賦]]標準。 內容先陳述九州的主要水系,如[[黃河]]與[[長江]],標示其流向與流域;而後列舉地方特產——絲綢、漆器、鹽鐵等,作為貢品來源;最後說明每年各州應繳納的
《禹貢》出自《尚書》,為《尚書》中的重要篇章,記述夏禹治水成功後所訂立的貢賦制度。全篇以九州為框架,依次說明冀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等九州的疆界、山川與特產,並明確規定各州向中央政權繳納的貢賦標準。
內容先陳述九州的主要水系,如黃河與長江,標示其流向與流域;而後列舉地方特產——絲綢、漆器、鹽鐵等,作為貢品來源;最後說明每年各州應繳納的貢額與輸納方式。
《禹貢》不僅是古代地理、行政與經濟制度的原始紀錄,也是研究早期中華國家組織與稅制的關鍵文獻。其簡潔的編排與系統化的分類,影響了後世的《史記》與《漢書》,被歷代史家與地方官制所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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