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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本義

《周易本義》為南宋朱熹對《周易》經傳所作的重要註解,是理學易學發展中的代表性著作。其旨趣不僅在於解釋卦爻辭字面意義,更在於以「義理」與「象數」互相參照,重建朱子所理解的《易》之本原。朱熹自覺面對的是一部兼具卜筮、象數與哲學思辨的經典,因此《周易本義》在註解方式上,既重視古經原義,又重視於理學框架下的義理推闡,形成宋明以來影響極深的易學典範。 就經典分類而言,《周易》本屬儒家經典,非道教《道藏》之經目;然在道教思想史與術數傳統中,《易》常被納入與道法、象數、曆算、占驗相關的知識系統,與洞神、太玄、太平、正一等類典籍的宇宙論、符籙觀念及占驗術互有會通之處。尤其在宋元以後,道教內部對《易》的接受多取其象數、氣化、陰陽消長之義,而朱熹對《易》之「卜筮本義」的強調,亦使其在術數圈與道教學術傳統中獲得再詮釋的空間。若依嚴格《道藏》分類,則《周易本義》不屬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正一任何一部;但其學術影響卻與這些部類所代表的宇宙論、修真論、符籙論互有交集,這一點在後世道儒互滲的文獻中尤為明顯。 《周易本義》在宋代以後的學術地位極高。自元代定為科舉準繩後,明清兩代士人讀《易》多以朱註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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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本義

概述

《周易本義》為南宋朱熹對《周易》經傳所作的重要註解,是理學易學發展中的代表性著作。其旨趣不僅在於解釋卦爻辭字面意義,更在於以「義理」與「象數」互相參照,重建朱子所理解的《易》之本原。朱熹自覺面對的是一部兼具卜筮、象數與哲學思辨的經典,因此《周易本義》在註解方式上,既重視古經原義,又重視於理學框架下的義理推闡,形成宋明以來影響極深的易學典範。

就經典分類而言,《周易》本屬儒家經典,非道教《道藏》之經目;然在道教思想史與術數傳統中,《易》常被納入與道法、象數、曆算、占驗相關的知識系統,與洞神太玄太平正一等類典籍的宇宙論、符籙觀念及占驗術互有會通之處。尤其在宋元以後,道教內部對《易》的接受多取其象數、氣化、陰陽消長之義,而朱熹對《易》之「卜筮本義」的強調,亦使其在術數圈與道教學術傳統中獲得再詮釋的空間。若依嚴格《道藏》分類,則《周易本義》不屬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正一任何一部;但其學術影響卻與這些部類所代表的宇宙論、修真論、符籙論互有交集,這一點在後世道儒互滲的文獻中尤為明顯。

《周易本義》在宋代以後的學術地位極高。自元代定為科舉準繩後,明清兩代士人讀《易》多以朱註為本,與王弼、孔穎達、程頤等注本並行而以朱子為重。四庫館臣亦將其視為宋代易學集大成之作,認為朱熹「去繁就簡」,為經學重建作出關鍵貢獻。從易學史看,《周易本義》不僅是一部註釋書,更是宋代理學把《易》由占筮之書、轉化為義理之書的關鍵環節;從經學史看,它則是經傳分離、重視經文本義的重要標誌。

成書背景

《周易本義》成書於南宋淳熙年間,通常系於淳熙四年(1177)前後。朱熹早年即對《易》學有深入研究,其《易》說歷經長期講學、論辯與自我修訂,並非一時之作。據學界通行看法,《周易本義》乃朱熹在整理前說基礎上,配合講學與門人記錄而逐步完成,最終形成相對定型的註本。書名「本義」,即標舉「返本歸原」之意,表明朱熹不是單純累積章句,而是要辨析《易》之原始義趣。

在作者與託名問題上,此書一般無爭議地歸於朱熹本人,但傳世過程中亦有後學增補、附錄與他書合刊之情形。元明以後常見《周易本義》與《易學啟蒙》《筮儀》《本義附錄》等合刊,形成複雜的版本系統。尤其《周易傳義附錄》與《周易本義附錄纂疏》一類文本,反映出朱子易學在後世不斷被詮釋、整理與再編的歷程。若論文本穩定性,經文與朱註主體較為穩固,而圖說、附錄、釋例部分則往往隨版本而異,需逐本校勘,部分細目「待考」。

版本流傳方面,早期多見刻本與講學傳鈔本並行。元代以後,由於科舉採用,朱註迅速標準化,成為坊刻與官刻的重要內容。明清之際,各家注疏、集解、纂疏層出不窮,顯示《周易本義》已不僅是朱子個人著作,而成為一個經學傳統的核心文本。今天通行本多為四卷本,實際上是後世依經傳分編與方便誦讀而形成的整理形態;其原始編次、卷目與圖說附屬位置,在不同系統中略有差異。

主要結構

《周易本義》以《周易》經、傳為基礎,依通行本大致分作四卷:上經、下經、十翼傳文與各條朱熹按語。若依朱子本意,則重點首先在經文與傳文的分明,其次在卦爻辭逐條註釋,再次則以筮儀、圖說輔助義理發明。整體結構可概括如下:

  1. 上經:乾至離,共三十卦。
  2. 下經:咸至未濟,共三十四卦。
  3. 傳文:彖傳、象傳、文言、繫辭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
  4. 釋例與圖說:筮儀、卦變、互體、錯綜、卦畫及相關圖式。

按實際篇章看,朱熹對《易》的處理以經文為主、傳文為輔。他特別在每卦之下詳列卦辭、爻辭,然後以小註、按語說明字義、象義、占義三者的關係。例如在乾卦、坤卦、屯卦、蒙卦等首段經文中,即可見其對卦象、卦德、爻位、時義的系統分析。傳文部分則多以《彖》《象》《文言》等與經文互證,避免離經獨說。此種體例,使《周易本義》既保留經典結構,又便利講學與誦讀。

若進一步細分,通行本常將朱子圖說與筮儀置於書前或書後。圖說包括太極、兩儀、四象、八卦、河圖、洛書、伏羲先天圖等,用以說明《易》之生成秩序;筮儀則明示蓍草占筮的操作步驟,使《易》不只是義理論說,仍回到「卜筮之書」的實作面向。這一結構安排,是朱熹《本義》最具特色之處。

核心思想

第一,朱熹反覆強調《易》以卜筮為本,卦爻辭原是用於決疑、占事之書,而非先天地為玄理說教之書。這一立場,使他與部分漢唐義疏傳統形成區別。朱熹不是否定義理,而是主張義理必須建立在卜筮原義與象數結構之上。也就是說,經文之所以可通於哲理,正因其本來便以陰陽變化、時位進退為核心。

第二,朱熹以「象」統攝「辭」,認為卦象與爻位是理解經文的關鍵。卦象不是任意比附,而是陰陽升降、上下內外、剛柔相應的具體結構;爻位則對應處境、時序與角色。故同一爻辭,在不同位置有不同含義,不能脫離本卦、本爻、本位而孤立解讀。此種方法,使《易》學從純文字訓詁走向結構化解讀。

第三,朱熹以理學的「理—氣」框架重構《易》。在他看來,天地萬物之變化有其「理」可循,而《易》正是此理在符號系統中的呈現。陰陽、剛柔、動靜、時位、進退、消長,皆非抽象概念,而是宇宙流行之理的表徵。故《周易本義》雖重卜筮,卻不止於占驗;它最終指向的是一種關於秩序、節度與應變的哲學。

第四,朱熹對讀《易》之態度極為謹慎,反對空談玄妙、牽合神秘。他重視訓詁考證,也重視實踐工夫。對學者而言,《易》不是用來炫示智巧,而是用來體察時變、端正心術。此種思想與宋代理學的修身目標一致,也使《周易本義》在後世不僅成為經學標準,更成為士大夫心性修養的經典資源。

重要段落

以下擇取能代表《周易本義》精神之段,所引皆以經文與朱子常見表述為準;若屬版本異文,從略或標「待考」。

  1. 「《易》本卜筮之書。」 白話譯文:〈周易〉本來就是用來占卜問卦的書。 說明:此語為朱熹易學之綱領,點明《易》之原始功能,不許後人離卜筮而空談義理。

  2.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白話譯文:因此,《易》之中有太極,由太極生出陰陽兩儀,再由兩儀生出四象,四象再生出八卦。 說明:此為《繫辭傳》原文,朱熹以之說明《易》之生成序列,奠定其圖說系統的宇宙論基礎。

  3. 「乾,元亨利貞。」 白話譯文:乾卦的德性,表現為元、亨、利、貞四種根本特質。 說明:朱熹解此為天道剛健、運行不息之象,並非僅作抽象道德化解釋,而是從天道流行把握卦義。

  4.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白話譯文:天道運行剛健不止,所以君子應當效法天道,不斷自我勉勵,永不懈怠。 說明:此為《象傳》之語,朱子以之說明卦象與人事相應,強調修身工夫與天道同構。

  5.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白話譯文:地勢廣厚而順承萬物,所以君子應當培養深厚德行,包容承載一切。 說明:此句與乾卦相對,體現陰陽並行。朱熹常以乾坤並舉,說明剛柔、主客、動靜之平衡。

  6.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白話譯文:屯卦象徵艱難草創之時,雖有大通之機,仍宜守正,不可輕率遠行,而適合建立主導秩序的人。 說明:此卦示「時」之重要。朱熹重視「屯難」中的進退節度,認為人處創始之際,尤須審時度勢。

  7.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白話譯文:蒙卦表示啟蒙之道可通達;不是老師去勉強尋求童蒙,而是童蒙主動來求教。 說明:此處顯示教學關係之本義。朱熹由此推重「啟發」與「敬學」,反對以權威壓人。

  8. 「履虎尾,不咥人,亨。」 白話譯文:踩在老虎尾巴上,老虎卻不咬人,仍可通達。 說明:此句表現處險之道。朱子多借此說明敬慎、守分、知所進退,方能「履危而安」。

相關神靈/宗派/儀式

《周易本義》本為儒家經典註本,直接所涉神靈極少,但在道教與術數接受脈絡中,常與太極真人伏羲文王周公等被視為推演《易》源流的人物相連。其方法論又與正一派重視符籙應驗、太平道關懷天人感應、太玄式的宇宙數理、以及洞神類經典中的象數推占傳統相互會通。至於具體儀式面,最常見者為蓍草筮法占筮卜卦與後世的揲蓍程序;朱熹在《本義》中所附筮儀,即為還原古代筮占秩序的重要文本。道教文獻中若援引《易》,多偏重陰陽消長、時運變化與趨吉避凶之義,此與《周易本義》所強調的「時」「位」「正」三者,有可比較之處。

學術評價

從正面看,《周易本義》最大的貢獻,在於恢復《周易》作為經典文本的整體性,並以精密的結構分析取代零散附會。朱熹強調「本義」,有助於將前代章句學、象數學、義理學重新編排,使《易》學成為可系統討論的學問。其註解簡明而有統攝力,特別是對卦象、爻位、時義的綜合處理,至今仍是研究《易》者不可繞過的重要資源。

從限制看,朱熹雖強調卜筮原義,但其解釋仍深受理學框架約束,容易將《易》中的歷史性與占驗性轉化為道德哲學命題。換言之,他重建了《易》的「可理解性」,也在某種程度上重塑了《易》的「原貌」。因此,現代學界常將《周易本義》視為宋代思想的高峰,而非上古《易》本身之直接鏡像。

從經學史與東亞思想史看,《周易本義》的地位幾乎無可替代。元明清三代以其為準繩,使朱子易學成為主流標準,並深刻影響朝鮮、日本及越南漢文學術圈。近現代學術則更重視其版本差異、附錄層累與講學脈絡,認為其不只是「一部註解」,而是一套完整的知識組織方式。若從道儒互動的角度觀察,它又是一部能與道教象數傳統對話的儒家經典文本,具高度比較研究價值。

校對記錄

  • 2026-05-07 確認錯誤:「元代定為科舉準繩後,明清兩代士人讀《易》多以朱註為本」表述過於籠統,且「元代定為科舉準繩」不夠準確。朱熹《周易本義》在元代科舉中確實被廣泛採用,但屬於易學取向與考試書目層面的標準化,不能直接簡化為全國科舉唯一準繩。 → 正確:朱熹《周易本義》在元代曾被納入科舉與易學取向的標準讀本之一,但較準確的說法是其在元代科舉中被廣泛採用,並影響明清士人研讀《易》的風氣,不能簡化為「元代定為科舉唯一準繩」。
  • 2026-05-07 確認錯誤:《周易本義》通常通行本以朱熹《本義》為主,另附圖說、筮儀等,但把「十翼傳文」列為《周易本義》的四卷主體,容易造成體例誤解;《本義》本身是對經文及傳文的註解,並非獨立將十翼作為四卷中的一卷主體。 → 正確:《周易本義》通行本一般以朱熹對經文與《十翼》的註解為主,並常附圖說、筮儀等內容;將「十翼傳文」直接列為四卷主體的說法容易造成體例誤解。
  • 2026-05-07 確認錯誤:「通行本多為四卷本」與前文「大致分作四卷」可成立,但「實際上是後世依經傳分編與方便誦讀而形成的整理形態」容易讓人誤以為四卷是後世重編的新體例;《周易本義》歷來版本雖有差異,但並非只能以後世整理形態理解。表述略失準確。 → 正確:通行本多見四卷本的說法大體可成立,但將其完全解釋為後世為方便誦讀而重編出的整理形態,表述偏窄;《周易本義》版本雖有差異,四卷本更可理解為後來通行整理與分編的結果,而非唯一的原初體例。
  • 2026-05-07 確認錯誤:「朱熹反覆強調《易》以卜筮為本」這句本身大體正確,但文中多處將朱熹說成完全以『卜筮本義』反對義理化,會與前文『義理與象數互相參照』『以理學框架下的義理推闡』形成偏向性的張力;朱熹並非只回到占筮,而是將卜筮與義理並置。 → 正確:朱熹確實反覆強調《易》以卜筮為本,但他並非僅以卜筮取代理學義理,而是將卜筮、象數與義理並置互證;若文中把他寫成完全反對義理化,則不夠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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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scripture:zhou_yi_ben_yi · 最後更新:2026/5/22· 版本:20260522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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