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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註

《周易註》是三國曹魏時期玄學家王弼及其後東晉學者韓康伯為《周易》(又稱《[[易經》]])所作的注釋,是「十三經注疏」系統中《周易》經書的注本。該注本由兩部分構成:,王弼注《周易》的卦爻辭、《[[彖傳》]]、《[[象傳》]]、《[[文言傳》]];韓康伯補注《[[繫辭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唐初孔穎達等人據此注本進一步撰寫《周易正義》,遂合稱《周易註疏》,為歷代科举考試與儒家經學的重要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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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

概述

《周易註》是三國曹魏時期玄學王弼及其後東晉學者韓康伯為*《周易》(又稱《[[易經*》]])所作的注釋,是「十三經注疏」系統中《周易》經書的注本。該注本由兩部分構成:,王弼注《周易》的卦爻辭《[[彖傳》]]、《[[象傳》]]、《[[文言傳》]];韓康伯補注*《[[繫辭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唐初孔穎達等人據此注本進一步撰寫《周易正義》,遂合稱《周易註疏》,為歷代科举考試與儒家經學的重要文本。

歷史淵源

《周易》作為儒家重要經典,其注釋傳統源遠流長。東漢末期,鄭玄荀爽虞翻等人皆曾為《周易》作注,,形成象數易學傳統。然而,這些象數注釋繁瑣冗雜,義理不暢。

魏晉之際,王弼(226-249)以玄學思想重新詮釋《周易》,著《周易注》,專重義理,掃蕩象數。其注本簡潔精要,開創義理易學的新風氣。王弼英年早逝,未及完成全部注釋,其中《繫辭》以下的*《[[易傳*》]]部分,由東晉學者韓康伯(約335-385)補注完成。

唐代貞觀年間,太宗詔令孔穎達(574-648)主持編修《五經正義》,《周易正義》即其一。孔穎達以王弼、韓康伯的注本為底本,遵循「疏不破注」的原則,為舊注作進一步疏通闡發,此即後世所稱《易傳》義理派的主要文本。

主要內容

注(王弼、韓康伯)

王弼之注主要針對《周易》正文及《彖傳》、《象傳》、《文言傳》。王弼以老莊玄學解《易》,提出「得意忘象」的解易方法論,認為《易》之象數只是工具,終極目標在於把握義理。其注本特點包括:

  • 以義理為主:擺脫象數的拘泥,注重發掘卦爻辭背後的哲理
  • 註重乾坤:特別強調乾、坤兩卦為易學門戶,是理解全經的關鍵
  • 簡潔精煉:相較東漢象數易學的繁瑣注釋,王弼之注文字簡約而意涵深遠

韓康伯補注《繫辭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延續王弼的義理學風,進一步闡發《易傳》中的宇宙論與心性論。

疏(孔穎達等)

《周易正義》十卷,為孔穎達領銜編修的官方注疏。該疏在王弼、韓康伯注本的基礎上,逐句疏通文意,闡發義理。其編修特點包括:

  • 體例規範:採用注、疏分層的經學體例,先列經文與注,再出疏文
  • 兼採眾說:在維護王弼義理的前提下,亦吸收部分象數學
  • 官方欽定:作為《五經正義》之一,具有官方學術的權威地位

相關典籍

典籍作者性質
周易注王弼、韓康伯
周易正義孔穎達等
易傳(彖上下、象上下、繫辭上下、文言、說卦、序卦、雜卦)舊傳孔子所作翼經之作

文化影響

《周易註疏》在中國學術史上影響深遠:

  1. 確立義理易學主流:王弼以玄學解《易》,開創後世義理易學的傳統,宋代程頤伊川易傳》、朱熹周易本義》皆受其影響

  2. 經學典範:作為「十三經注疏」的重要組成部分,《周易註疏》成為歷代科舉考試的官方教材,流通時間逾千年

  3. 東亞儒學:隨著儒學傳入日本朝鮮半島,《周易註疏》成為漢字文化圈的重要典籍

  4. 哲學思維:王弼「得意忘象」的方法論,對中國古代哲學的抽象思維發展有重要啟發作用

來源

校對記錄

  • 2026-05-07 確認錯誤:《周易註》通常指王弼注、韓康伯補注合成的《周易注》,但文中多處把它寫成「王弼及其後東晉學者韓康伯為《周易》所作的注釋」且又稱「周易註」;韓康伯並非「其後」作同一部整體著作,而是補注《易傳》部分,表述不精確且易誤導。 → 正確:《周易註》通常指王弼注《周易》卦爻辭,並由東晉韓康伯補注《易傳》相關部分,較精確的說法應是王弼注、韓康伯補注合成的《周易注/註》,不宜簡化為韓康伯是「其後」對同一部整體著作所作注釋。
  • 2026-05-07 確認錯誤:「周易正義十卷」的卷數表述有誤或至少不完整。通行《周易正義》為十四卷(在十三經注疏系統中亦見如此),不是十卷。 → 正確:《周易正義》通行本一般為十四卷,相關文獻與十三經注疏系統多作十四卷;寫成「十卷」屬卷數不完整或有誤。
  • 2026-05-07 確認錯誤:把《易傳》整體直接標成「舊傳孔子所作」過於絕對,屬於傳統說法但不是可當作確定史實的表述。若作為知識庫敘述,應標明為傳統相傳,不能寫成定論。 → 正確:將《易傳》整體直接定為「舊傳孔子所作」屬傳統說法,不能作為確定史實表述;較妥當的寫法應標明「舊傳」或「相傳」孔子所作。
  • 2026-05-07 確認錯誤:「唐初貞觀年間,太宗詔令孔穎達(574-648)主持編修《五經正義》」基本可成立,但《周易正義》並非單獨在孔穎達一人領銜下完成;通常還有其他學者共同參與。若寫成孔穎達單獨領銜,會過度簡化。 → 正確:《五經正義》為唐初詔令下由多位學者共同參與編修的經學工程,孔穎達為主要主持者之一,但不宜簡化為由孔穎達單獨領銜完成《周易正義》。
  • 2026-05-07 確認錯誤:來源欄的維基百科連結文字與網址不一致,引用的是〈十三經注疏〉卻連到「周易註」頁面,屬明顯錯配。 → 正確:來源欄連結文字與實際網址不一致:文字指向〈十三經注疏〉,但網址卻連到「周易註」頁面,屬明顯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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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scripture:zhouyi_zhu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7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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