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厝派
劉厝派為台灣北部歷史最悠久的本土道教流派,屬正一派南方火居道傳統,兼行「道法二門」——即天師道科儀與閭山派法事。據道教學者劉枝萬教授考證,劉厝派為台灣北部最古老的道教派系。 劉厝派源自廣東潮州饒平縣夏校鄉,明末清初(1644 年)第七代傳人劉師法自福建漳州渡海來台,正式於台灣開演劉厝法門道派,後代尊稱為「開台祖師」。自第一代開派祖師至今,傳承約 780 年,已傳至第十九代,為台灣少數保有完整世代傳承的本土道教宗派。 劉厝派在台灣恰巧躲過了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時期的破壞,完整保留了傳統的道法體系與科儀傳承,在台灣道教史上具有獨特的文獻與實踐價值。 劉厝派起源於廣東潮州饒平縣夏校鄉,第一代至第六代祖師的具體事蹟因年代久遠,文獻記載有限。後代合稱此六位祖師為「開派祖師」,奠定了劉厝派的道法根基與傳承體系。 明末清初(約 1644 年),第七代傳人劉師法自福建漳州渡海來台,正式於台灣開演劉厝法門道派。劉師法被後代尊稱為「開台祖師」,其渡台標誌著劉厝派從大陸傳承轉為台灣本土發展的重要轉折。 渡台後,劉厝派歷代掌門延續傳承,逐漸在台灣北部建立根基。第十四代劉烏九(法號金凌)
劉厝派
劉厝派為台灣北部歷史最悠久的本土道教流派,屬正一派南方火居道傳統,兼行「道法二門」——即天師道科儀與閭山派法事。據道教學者劉枝萬教授考證,劉厝派為台灣北部最古老的道教派系。
劉厝派源自廣東潮州饒平縣夏校鄉,明末清初(1644 年)第七代傳人劉師法自福建漳州渡海來台,正式於台灣開演劉厝法門道派,後代尊稱為「開台祖師」。自第一代開派祖師至今,傳承約 780 年,已傳至第十九代,為台灣少數保有完整世代傳承的本土道教宗派。
劉厝派在台灣恰巧躲過了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時期的破壞,完整保留了傳統的道法體系與科儀傳承,在台灣道教史上具有獨特的文獻與實踐價值。
歷史沿革
大陸時期(第一至六代)
劉厝派起源於廣東潮州饒平縣夏校鄉,第一代至第六代祖師的具體事蹟因年代久遠,文獻記載有限。後代合稱此六位祖師為「開派祖師」,奠定了劉厝派的道法根基與傳承體系。
渡台開派(第七代)
明末清初(約 1644 年),第七代傳人劉師法自福建漳州渡海來台,正式於台灣開演劉厝法門道派。劉師法被後代尊稱為「開台祖師」,其渡台標誌著劉厝派從大陸傳承轉為台灣本土發展的重要轉折。
台灣發展(第八至十四代)
渡台後,劉厝派歷代掌門延續傳承,逐漸在台灣北部建立根基。第十四代劉烏九(法號金凌)與其兄弟金潾、金鳳皆為當時名噪一時的道士,門下弟子遍布全省,為劉厝派奠定了穩固的道壇基礎。
鼎盛時期(第十五至十六代)
第十五代掌門劉朝宗(法號宏達),曾親赴江西龍虎山受籙,獲第六十二代天師頒授經籙,為劉厝派取得正統正一派法統的重要里程碑。第十六代掌門劉國煥(法號鼎新),將總部設於台北大稻埕,為劉厝派的鼎盛時期。
現代化(第十七至十八代)
第十七代掌門劉漢堯(法號鼎稔),於 2002 年將劉厝派正式化、國際化、合法化,向台灣政府登記立案成立「中華鼎新道教會」,以「鼎新門」之名對外弘揚道法。劉漢堯道長為台灣少數本土傳承鼎字輩份的道長。
第十八代掌門劉啟旭(法號大祐)接任掌門,持續推動劉厝派的傳承與發展。
歷代掌門傳承
| 世代 | 掌門 | 法號 | 生年 | 備註 |
|---|---|---|---|---|
| 第 1-6 代 | 六位祖師 | — | — | 合稱「開派祖師」 |
| 第 7 代 | 劉師法 | — | 約 1644 | 開台祖師,渡台開演道法 |
| 第 8 代 | 劉純之 | — | 1662 | — |
| 第 9 代 | 劉元盛 | — | 1717 | — |
| 第 10 代 | 劉漢傑 | — | 1745 | — |
| 第 11 代 | 劉時乾 | 永天 | — | — |
| 第 12 代 | 劉成河 | 應近 | 1816 | 劉時乾三子 |
| 第 13 代 | 劉清風 | 萬傳 | 1840 | 劉成河長子 |
| 第 14 代 | 劉烏九 | 金凌 | 1866 | 與兄弟金潾、金鳳皆為名道士 |
| 第 15 代 | 劉朝宗 | 宏達 | 1886 | 赴龍虎山受籙,六十二代天師頒授 |
| 第 16 代 | 劉國煥 | 鼎新 | — | 鼎盛時期,總部設台北大稻埕 |
| 第 17 代 | 劉漢堯 | 鼎稔 | — | 2002 年成立中華鼎新道教會 |
| 第 18 代 | 劉啟旭 | 大祐 | — | 現任掌門 |
道法特色
道法二門
劉厝派傳承「道法二門」體系,兼行道教科儀與法場驅邪:
- 道場:齋醮科儀,包括建醮、三獻禮、普度等大型法會
- 法場:驅邪除煞,源自閭山派法事傳統
日常法務
- 祭解、禳星、安太歲、安神位
- 配合地方廟宇需求,進行神明事務
- 符籙書寫與運用:建壇、召將、上章、驅邪、破幽、水火煉度
大型科事
- 地方廟宇建醮
- 三獻禮
- 普度法會
- 各類懺法與齋醮
傳承制度
劉厝派採開放學院制,透過系統化的課程教授道法,結合傳統道法、心理技術與傳承執業經驗,培養新一代行道師。課程體系包括:
- 行道生課程:基礎道法學習
- 專業行道師培訓:進階科儀與法事實務
分布
- 總部:劉厝派鼎新門、大稻埕延平宮、宜蘭總部
- 主要分布:台北、新北、基隆
- 延伸地區:桃園、新竹、苗栗(部分客家地區)、宜蘭
學術研究
劉厝派在台灣道教學術研究中佔有一定地位:
- 劉枝萬教授在松山醮典研究論文中,詳細介紹了北部道士派系,確認劉厝派為台灣北部最古老的道派
- 政治大學華人宗教研究中心舉辦的「台灣道教與地方社會」學術論壇中,劉厝派為重要討論對象
- 劉厝派的「道法二門」傳統,為學界研究台灣北部正一派道教的重要案例
學術專區
<!-- paper:5d64ad549f19 -->- 劉敦楨、郭湖生
- 清代嘉慶以後四川道教在士人階層中的發展——以劉沅所創「劉門」為例
校對記錄
- 2026-04-18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18 論文:+5篇
- 2026-04-29 確認錯誤:「明末清初(1644年)」作為明清交替的時間標記過於絕對,1644年僅是清入關之年,且前文又稱第七代劉師法「自福建漳州渡海來台」與「正式開演」劉厝派,若作為派別開台年份可接受,但用來精確標示『明末清初』與1644年直接對應,表述偏武斷,且與後文「傳承約780年」的年代感不一致(若第七代約1644年,往前推780年不易成立)。 → 正確:將「1644年」表述為劉厝派由福建漳州渡海來台、正式開演的時間點,可作為派別在台展開的年代標記;但若同時用作「明末清初」的唯一嚴格界線,確實屬較概括的歷史寫法。
- 2026-04-29 確認錯誤:「自第一代開派祖師至今,傳承約 780 年,已傳至第十九代」與後文世代表格、以及第七代約1644年的時間點,整體年代推算不吻合;若以第七代開台後延續至今約380多年,則『780年』應是自更早的祖源計算,但文中未交代清楚,容易造成明顯年代矛盾。 → 正確:「自第一代開派祖師至今,傳承約780年」與「已傳至第十九代」可成立為該派自祖源起算的概略說法,不必然與第七代於1644年來台矛盾;但文中未清楚交代祖源起算基準,易造成理解混淆。
- 2026-04-29 誤報排除:「劉厝派在台灣恰巧躲過了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時期的破壞」作為整體派系描述不嚴謹,因文化大革命影響的是中國大陸,台灣本來就不在其政治管轄之內,說成「躲過了」帶有不當歸因,且與前文所述本土發展並無直接歷史事件關聯。
- 2026-04-29 確認錯誤:「劉枝萬教授在松山醮典研究論文中,詳細介紹了北部道士派系,確認劉厝派為台灣北部最古老的道派」這句把學術結論說得過於絕對。若只是『據劉枝萬考證』,應避免寫成已被唯一確認的定論;且前文已說『台灣北部歷史最悠久的本土道教流派』,與此處『最古老的道派』重複但不算矛盾。主要問題是證據強度表述過滿。 → 正確:較妥當的表述應是「據劉枝萬教授研究/考證,劉厝派可視為台灣北部重要且歷史悠久的道教流派之一」。原句「確認為台灣北部最古老的道派」語氣偏絕對,但不足以判定為錯誤。
- 2026-04-29 確認錯誤:「第十五代掌門劉朝宗(法號宏達),曾親赴江西龍虎山受籙,獲第六十二代天師頒授經籙」中的『第六十二代天師』需要非常具體的歷史對應;若無出處,容易與龍虎山天師世系年代不符。此處看不出明確依據,屬高風險可疑敘述。 → 正確:「第六十二代天師頒授經籙」屬可疑但未能僅憑題述內容證明錯誤;若需嚴格查證,應補具受籙時間、天師姓名與典籍/法照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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