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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戲

布袋戲(又稱布袋木偶戲、掌中戲、小籠),福州稱作串頭戲,是一種起源於起源於17世紀閩南泉州,後來在臺灣廣泛發展的戲劇形式。在布袋戲中,木偶的頭部通常由木材或其他材料雕刻而成,除了偶頭、戲偶手掌以及人偶足部等部位,偶身及四肢則由布料製成。演出時,表演者將手套穿入戲偶的服裝中,進行操偶表演。 根據布袋戲學者吳明德在《布袋戲名稱考述》中的說法,「布袋」這個詞源自早期的單人式布袋戲,即肩擔戲演出時所使用的大型布袋。這個布袋在演出時不僅可以作為遮蔽主演身體的布幕,還能讓觀眾留下深刻的視覺印象。因此,逐漸形成了將這種戲劇形式稱為「布袋戲」。另一方面,「掌中戲」是業界布袋戲團普遍使用的稱呼,因為突顯了表演者能夠用雙手操控木偶,使之有如百萬兵般翻滾、搖動,將布袋戲的表演提升到了藝術高度。因此,「掌中戲」這個稱呼成為了布袋戲演員們的喜愛。而在民間則俗稱為「布袋戲」。 歷史上,布袋戲曾在福州、泉州、漳州、廣東潮汕地區等地區以及華南其他地區流行,其中在臺灣的發展十分蓬勃。並與宗教信仰、經濟環境、流行藝術形式以及文化價值的傳承密切相關。 戲偶 現代布袋戲偶的小旦 布袋戲偶基本結構包括身架、服飾、盔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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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戲

概述

布袋戲(又稱布袋木偶戲、掌中戲、小籠),福州稱作串頭戲,是一種起源於起源於17世紀閩南泉州,後來在臺灣廣泛發展的戲劇形式。在布袋戲中,木偶的頭部通常由木材或其他材料雕刻而成,除了偶頭、戲偶手掌以及人偶足部等部位,偶身及四肢則由布料製成。演出時,表演者將手套穿入戲偶的服裝中,進行操偶表演。

根據布袋戲學者吳明德在《布袋戲名稱考述》中的說法,「布袋」這個詞源自早期的單人式布袋戲,即肩擔戲演出時所使用的大型布袋。這個布袋在演出時不僅可以作為遮蔽主演身體的布幕,還能讓觀眾留下深刻的視覺印象。因此,逐漸形成了將這種戲劇形式稱為「布袋戲」。另一方面,「掌中戲」是業界布袋戲團普遍使用的稱呼,因為突顯了表演者能夠用雙手操控木偶,使之有如百萬兵般翻滾、搖動,將布袋戲的表演提升到了藝術高度。因此,「掌中戲」這個稱呼成為了布袋戲演員們的喜愛。而在民間則俗稱為「布袋戲」。

歷史上,布袋戲曾在福州、泉州、漳州廣東潮汕地區等地區以及華南其他地區流行,其中在臺灣的發展十分蓬勃。並與宗教信仰、經濟環境、流行藝術形式以及文化價值的傳承密切相關。

戲偶 現代布袋戲偶的小旦

布袋戲偶基本結構包括身架、服飾、盔帽(頭飾),身架包括了頭、布身、手(文手或武手,木製),實心的布腿、鞋(靴子,木製),傳統戲偶高度約30cm,而戲偶頭尺寸以頭盔偶的頭圍(頭部圓周)尺寸來分類,傳統尺寸戲偶頭分為頭號、二號、三號等3種,頭圍分別大約台寸5寸半、4寸半、3寸半,金光戲偶尺寸則有台寸6寸半、7寸、7寸半及大於7寸半等尺寸。

若就角色分類來看,布袋戲戲偶種類有「生」、「旦」、「淨」、「丑」、「雜」、「北」等分類。就傳統布袋戲而言,一個布袋戲班形成,起碼要準備包含此六大類戲偶約60個布袋戲偶;而這就是一般布袋戲藝人所俗稱的一擔籠。

傳統偶頭為木製,其製作流程為砍劈大樣、雕刻粗胚、磨平、糊棉紙、打土底、粉底、上面漆、繪五官及花臉、上亮光漆、裝髮鬚、頭上裝飾等。不管哪角色,早期傳統布袋戲的偶頭木材多產自中國泉州。1920年代以後,臺灣台中萬里公司研發以花園頭模型灌製的賽璐珞偶頭,雖廣為流傳,但正式演出仍以泉州進口的木製唐山頭為主。戰後台灣布袋戲蓬勃發展,在地戲偶雕刻師應運而生,隨著兩岸交通中斷,以及劍俠戲、金光戲的興盛,內台戲的應運而生,都導致戲偶尺寸變大,傳統尺寸戲偶因此沒落。唐山頭中以塗門頭和花園頭最有名。塗門頭的主要製造商是泉州塗門街的周冕號,台灣俗稱塗頭,以花臉見長。花園頭主要來自泉州環山花園頭村(現泉州市豐澤區清源街道環山社區),該偶頭主要的師傅為泉州江加走,以生、旦等素面粉彩見長。泉州產的偶頭木材多採用銀杏木和香梓木,臺灣製的偶頭以樟木、梧桐木為主,少數使用公母柴;現代戲團使用的偶頭材質以進口的印尼白木為主,收藏用偶及傳統尺寸戲偶則普遍採用樟木。

現代電視布袋戲木偶大小約高74~80公分左右,身架及服飾比例拉長,身材比例相當接近真人,約七~九頭身,頭圍則多為台寸7寸。偶頭(如圖1)用樟木或白木雕刻而成,偶頭內有特殊裝置,可以用繩子拉動控制眼睛睜眨,還有用中指扳動嘴唇的控制,也有特殊的偶眼可以左右動。

在戲偶的本體方面,手可分為木製手以及現在廣為使用的橡膠手,該手內置鐵絲,並可輕易扭成特定的手型(如圖2) 另外,現代戲偶的腳(如圖3)已普遍為塑膠製,裝設有膝、踝二關節,鞋子還可以穿脫交換。至於戲偶本身穿的服裝,近代偶身所著衣服變得更華麗且多層次,甚至已與真人的穿著相仿。除此之外,操控布袋戲,讓其自由表演的裝置為天地同;其裝置設於左右手:右手控制偶頭和戲偶右手,左手持一棒控制戲偶左手(如圖4)

圖1:頭

圖2:手

圖3:腳

圖4:天地同 劇本

布袋戲的傳承著重在布偶操縱技巧與後場音樂搭配,對於演出的劇本大多是以口耳相傳,或是劇團請說戲先生來跟團員們講述故事內容,再由團員上場發揮,因此布袋戲的傳統劇本保存極少。而這些口述劇本,則以三國演義西遊記封神榜、水滸傳小說為主體。

1945年之後,漳泉兩地布袋戲漸趨式微,惟台灣布袋戲仍繼續發展。台灣布袋戲師黃海岱廣招徒弟,為了方便傳藝,便將寫下了劇本綱要傳授給徒弟,黃海岱著名的布袋戲劇本有《五虎戰青龍》、《大唐五虎將》、《三門街》、《昆島逸史》、《秘道遺書》。1960年代黃俊雄著名布袋戲作品《雲州大儒俠》劇本,就來自黃海岱的《忠孝義勇傳》。

在台灣之外,位於漳州的漳州木偶劇團1980年代經濟開放後,也出現專替兒童所寫的兒童劇劇本。這種創新的劇本,台灣的新生代及業餘布袋戲劇團亦嘗試過。不過,大綱式劇本的綱要寫法與即興式的閩南語典雅口白仍為布袋戲劇本的主要特色。

歷史

布袋戲的歷史相當久遠,中國古籍*《[[武林舊事*》]]、《[[東京夢華錄》]]中記載,宋朝宮廷宴會的禮單上就有掌中木偶戲。不過,就現今被人熟悉的傳統布袋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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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5 確認錯誤:「起源於17世紀閩南泉州」過於武斷,且前文又提到宋代已有掌中木偶戲記載,與「起源於17世紀」表述不一致。較合理應為「現代布袋戲形式成形於17世紀左右的泉州/閩南地區」,而非直接說整體起源於17世紀。 → 正確:較合理的表述是:現代布袋戲形式多認為在17世紀左右於閩南泉州一帶逐漸成形,之後在臺灣廣泛發展;不宜直接說整體起源於17世紀。
  • 2026-05-05 確認錯誤:「掌中戲」被說成是業界普遍使用、且因此成為演員們的喜愛,這屬於不當推論,且與常見用法不符;布袋戲、掌中戲是並行稱呼,但「掌中戲」未必是「業界布袋戲團普遍使用」的專屬稱法。 → 正確:「掌中戲」可作為布袋戲的別稱之一,但不能直接推論為業界布袋戲團普遍使用、且因此成為演員喜愛的專屬稱呼;該說法過度推論。
  • 2026-05-05 確認錯誤:「戲偶種類有『生』『旦』『淨』『丑』『雜』『北』等分類」中的「北」明顯可疑;布袋戲/戲曲常見角色分類並無這種固定作為一類的「北」,此處像是誤植或張冠李戴。 → 正確:「北」作為布袋戲戲偶角色分類之一,缺乏常見且可靠的依據,疑似誤植或張冠李戴;此處表述不當。
  • 2026-05-05 確認錯誤:「台灣台中萬里公司」明顯可疑,常見說法是台中的萬里公司,但「台中萬里公司」作為正式地名/公司名寫法不清楚,且上下文在講產地與製作史,這裡表述不精確,可能誤導。 → 正確:較精確應為「臺中萬里公司」或「台中的萬里公司」等寫法;「台中萬里公司」作為正式名稱表述不夠清楚,容易造成誤導。
  • 2026-05-05 確認錯誤:「戰後台灣布袋戲蓬勃發展,在地戲偶雕刻師應運而生,隨著兩岸交通中斷,以及劍俠戲、金光戲的興盛,內台戲的應運而生,都導致戲偶尺寸變大」中,「內台戲的應運而生」語義與前後邏輯不通,且「內台戲」本身不是導致尺寸變大的原因,這段因果關係明顯有問題。 → 正確:這段因果關係不通順;「內台戲」的出現不是導致戲偶尺寸變大的原因,較合理應拆開表述為戰後布袋戲發展、兩岸交通中斷、劍俠戲與金光戲興盛,以及內台戲型態發展,共同促成戲偶尺寸變化。
  • 2026-05-05 確認錯誤:「現代電視布袋戲木偶大小約高74~80公分左右,……頭圍則多為台寸7寸」與前文「金光戲偶尺寸則有台寸6寸半、7寸、7寸半及大於7寸半等尺寸」及「傳統尺寸約30cm」之間沒有直接矛盾,但把「現代電視布袋戲」概括成單一固定尺寸,過於絕對;不同劇團、角色與製作年代尺寸差異很大。 → 正確:將現代電視布袋戲木偶概括為固定單一尺寸過於絕對;不同劇團、角色與年代確有差異,較適合用「多數約為」或「常見約為」等保留式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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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concept:布袋戲 · 最後更新:2026/5/5· 版本:20260505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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