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
咸寧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的一個地級市,位於湖北省東南部,有「湖北南大門」之稱。全市面積9,751.53平方,城區面積165平方公里,戶籍人口303.61萬人,城區人口65.76萬人。咸寧歷史上長期是武昌府的一部分,1965年成立咸寧地區,首次成為一個政區整體,1998年撤地設市,現為武漢城市圈成員。市人民政府駐咸安區雙鶴路16號。 咸寧市地處長江中游南岸,有「中國溫泉之城」稱號,地貌以丘陵為主,西北平原區河湖密布,2017年共接待遊客5,730萬人。桂花、磚茶是咸寧的特色農產。 詞源 南唐保大十三年(955年),設立永安縣;北宋景德四年(1007年),為避宋太祖永安陵諱,按《易·乾象》「萬國咸寧」與「永安」近義,改為咸寧縣。 建制沿革 春秋至南朝 春秋戰國時,咸寧地區為楚國所轄,秦國吞併楚國後,將楚地劃為四個郡,咸寧地區屬南郡地。 西漢高祖五年(前202年),設下雉縣,隸荊州刺史部衡山郡,通山一帶屬下雉縣。高祖六年(前201年),設沙羡縣,隸荊州南郡,咸安、嘉魚、赤壁一帶屬沙羡縣;設下雋縣,隸荊州南郡,通城、崇陽一帶屬下雋縣。景帝二年(前156年),下雋縣劃歸長
咸寧市
概述
咸寧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的一個地級市,位於湖北省東南部,有「湖北南大門」之稱。全市面積9,751.53平方,城區面積165平方公里,戶籍人口303.61萬人,城區人口65.76萬人。咸寧歷史上長期是武昌府的一部分,1965年成立咸寧地區,首次成為一個政區整體,1998年撤地設市,現為武漢城市圈成員。市人民政府駐咸安區雙鶴路16號。
咸寧市地處長江中游南岸,有「中國溫泉之城」稱號,地貌以丘陵為主,西北平原區河湖密布,2017年共接待遊客5,730萬人。桂花、磚茶是咸寧的特色農產。
詞源
南唐保大十三年(955年),設立永安縣;北宋景德四年(1007年),為避宋太祖永安陵諱,按《易·乾象》「萬國咸寧」與「永安」近義,改為咸寧縣。
春秋戰國時,咸寧地區為楚國所轄,秦國吞併楚國後,將楚地劃為四個郡,咸寧地區屬南郡地。
西漢高祖五年(前202年),設下雉縣,隸荊州刺史部衡山郡,通山一帶屬下雉縣。高祖六年(前201年),設沙羡縣,隸荊州南郡,咸安、嘉魚、赤壁一帶屬沙羡縣;設下雋縣,隸荊州南郡,通城、崇陽一帶屬下雋縣。景帝二年(前156年),下雋縣劃歸長沙國。元狩二年(前121年),南郡東部與衡山郡西部合併設置江夏郡,下雉縣、沙羡縣改隸江夏郡。東漢建安十五年(210年),下雋縣改屬新設的漢昌郡,隨後在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復歸長沙郡。建安十九年(214年),下雉縣改屬西陵郡。建安二十八年(223年),分沙羡縣西南設蒲圻縣,蒲圻縣屬長沙郡。沙羡縣在東吳五鳳三年(256年)被廢,蒲圻縣同在東吳末年被廢。
西晉太康元年(280年),分江夏郡部分地區設置武昌郡,再次設立沙羡縣,隸武昌郡,再次設立蒲圻縣,隸長沙郡。西晉元康年間,荊州所屬的武昌郡劃歸江州,沙羡縣隨之併入江州地域。東晉安帝時(382年-419年),沙羡縣更名沙陽縣,下雉縣裁撤併入陽新縣(同隸武昌郡)。東晉末年,汝南郡流民寓居夏口,太元三年(378年)分沙羡縣地設立僑縣汝南縣,隸江夏郡。
南朝宋永初三年(422年),長沙郡劃歸新成立的湘州。宋元嘉十六年(439年),沙陽縣由武昌郡改屬巴陵郡(屬湘州),蒲圻縣、下雋縣由長沙郡改屬巴陵郡。宋孝建元年(454年),沙陽縣、蒲圻縣劃歸江夏郡,增設郢州,江夏郡由荊州劃歸郢州,武昌郡由江州劃歸郢州。南朝梁大同五年(539年),蒲圻縣、下雋縣改屬上雋郡,同時樂化縣從下雋縣析出,同屬上雋郡。承聖三年(554年),升上雋郡為雋州,雋州治所即為下雋縣。梁承聖三年(554年),改原沙陽縣為沙州。南朝陳初年(約557年),沙州撤銷恢復沙陽縣,改屬雋州。南朝陳天嘉元年(560年),改雋州為上雋郡,屬郢州。
至此,咸寧地區盡屬郢州,分屬武昌郡、上雋郡、江夏郡的六個縣:武昌郡陽新縣、上雋郡沙陽縣、蒲圻縣、下雋縣、樂化縣、江夏郡汝南縣,其中沙陽縣的縣治位於今嘉魚縣,蒲圻縣的縣治位於今赤壁市,下雋縣、樂化縣的縣治位於今通城縣。
開皇九年(589年),隋滅陳,改郢州為鄂州,原郢州所轄各郡均廢。同時,陽新縣更名富川縣,沙陽縣、樂化縣、下雋縣併入蒲圻縣,汝南縣改為江夏縣。富川縣在開皇十八年(598年)更名永興縣。大業三年(607年),隋煬帝在全國範圍改州為郡,鄂州改為江夏郡。
唐朝建立後,武德元年(618年)改江夏郡為鄂州,天寶元年(742年)再改江夏郡,乾元元年(758年)復為鄂州。唐朝前期屬江南西道,後期藩鎮坐大,鄂州隸屬武昌軍節度使。天寶二年(743年),拆蒲圻縣南部置唐年縣。
進入五代十國後,咸寧轄境先後隸屬南吳、南唐政權。南吳順義七年(927年),唐年縣更名崇陽縣,南唐昇元元年(937年)復為唐年縣。南唐保大十一年(953年),拆蒲圻縣北部置嘉魚縣。保大十二年(954年),析江夏縣南部為永安縣。南唐顯德六年(959年),劃永興縣西部設通山縣。
至此,咸寧地區分屬鄂州的五個縣:蒲圻縣、唐年縣、嘉魚縣、永安縣、通山縣。
宋[[元明清]]
北宋開寶八年(975年),改唐年縣為崇陽縣。太平興國二年(977年),通山縣劃歸新成立的永興軍(次年更名興國軍),隸屬江南西路。太平興國三年(978年),通山縣降為鎮,不久復為縣。景德四年(1007年)改永安縣為咸寧縣。熙寧五年(1072年),拆崇陽縣南部設通城縣。南宋紹興四年(1134年),通山縣再次降為鎮,笠年又復縣。紹興五年(1135年),通城縣併入崇陽縣,紹興十五年(1145年)復析。兩宋時期,咸寧、嘉魚、蒲圻、崇陽、通城五縣屬荊湖北路鄂州,通山一縣屬江南西路興國軍。
元時,咸寧、嘉魚、蒲圻、崇陽、通城五縣屬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武昌路(武昌路系鄂州路更名);通山一縣屬湖廣行省興國路。
明時,咸寧、嘉魚、蒲圻、崇陽、通城五縣屬湖廣承宣布政使司武昌府;通山一縣屬湖廣布政司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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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確認錯誤:「咸寧市……1998年撤地設市」有明顯年代錯誤,咸寧地區撤地設市的時間應為1998年前後沒問題,但原文前文稱1965年成立咸寧地區、首次成為一個政區整體,若指現代政區沿革需更精確表述;此處本身不算硬錯,暫不列入。更明確的錯誤是「南唐顯德六年(959年)」,顯德是後周年號,不是南唐年號。 → 正確:「南唐顯德六年(959年)」有年號張冠李戴問題;顯德是後周年號,不是南唐年號。
- 2026-05-05 確認錯誤:「太平興國二年(977年),通山縣劃歸新成立的永興軍(次年更名興國軍)」的表述有問題。興國軍是宋代行政區,這裡用「永興軍」明顯與史實不符,應是「永興軍」常見於北宋關中軍政區,和此地不合。 → 正確:「永興軍(次年更名興國軍)」與史實不符,該處軍名表述有誤,應核對為宋代地方建置中與此地相符的軍名。
- 2026-05-05 確認錯誤:「南宋紹興四年(1134年),通山縣再次降為鎮,笠年又復縣」中「笠年」應為明顯錯字,應是「次年」或其他年份表述。 → 正確:「笠年」為明顯錯字,應為「次年」或其他正確時間表述。
- 2026-05-05 確認錯誤:「南唐顯德六年(959年)」張冠李戴,顯德是後周世宗柴榮年號,不屬南唐。 → 正確:「南唐顯德六年(959年)」張冠李戴,顯德為後周年號,不屬南唐。
- 2026-05-05 誤報排除:「開皇九年(589年)……富川縣在開皇十八年(598年)更名永興縣」與前文脈絡不矛盾,但「汝南縣改為江夏縣」是否直接改名需核對,文內缺乏足夠支撐;不作硬判。
- 2026-05-05 確認錯誤:「明時……通山一縣屬湖廣布政司興國」句子未完,明顯殘缺,屬於不完整敘述。 → 正確:「通山一縣屬湖廣布政司興國」句子未完,屬不完整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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