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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樹華

許卓然 許卓然(1885年—1930年5月25日),別名寄生,曾用名李華、李樹華,男,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馬加埔村(今屬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北峰街道)人,清末民初政治和軍事人物、民主革命家。 生平 許卓然生於清光緒十一年(1885年)。其父許培村為清末諸生,性格剛正,樂善好施。許卓然繼承了父親的志向,崇尚義氣和俠義精神,不拘泥於傳統的章句之學,而專注研究國家興衰和社會變革的道理。他廣泛結交各地誌士,扶持弱者,對抗強權,敢於公開批評時政,母親擔心他因此招來禍端,極力勸他出國以避風險。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他赴新加坡,不久回國,任廈門紫陽學堂教習,秘密加入中國同盟會。次年(1906年)春,中國同盟會福建分會成立,許卓然受命到泉州建立組織,積極發展會員。他同時組織體育會,邀請駐泉防營統帶唐萬勝為教練,以掩人耳目,並設法爭取唐萬勝的支持,為光復泉州做準備。 宣統三年(1911年)五月,他在清源山賜恩寺召開秘密會議,部署光復泉州的計劃,決定策反唐萬勝,建立革命武裝,加緊籌措槍械彈藥,並加強與福州、廈門、漳州及泉州府屬各縣的革命黨人的聯繫。10月,武昌起義爆發後不久,他與陳清機、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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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樹華

概述

許卓然

許卓然(1885年—1930年5月25日),別名寄生,曾用名李華、李樹華,男,福建省泉州晉江縣馬加埔村(今屬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北峰街道)人,清末民初政治和軍事人物、民主革命家。

生平

許卓然生於清光緒十一年(1885年)。其父許培村為清末諸生,性格剛正,樂善好施。許卓然繼承了父親的志向,崇尚義氣和俠義精神,不拘泥於傳統的章句之學,而專注研究國家興衰和社會變革的道理。他廣泛結交各地誌士,扶持弱者,對抗強權,敢於公開批評時政,母親擔心他因此招來禍端,極力勸他出國以避風險。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他赴新加坡,不久回國,任廈門紫陽學堂教習,秘密加入中國同盟會。次年(1906年)春,中國同盟會福建分會成立,許卓然受命到泉州建立組織,積極發展會員。他同時組織體育會,邀請駐泉防營統帶唐萬勝為教練,以掩人耳目,並設法爭取唐萬勝的支持,為光復泉州做準備。

宣統三年(1911年)五月,他在清源山賜恩寺召開秘密會議,部署光復泉州的計劃,決定策反唐萬勝,建立革命武裝,加緊籌措槍械彈藥,並加強與福州、廈門、漳州泉州府屬各縣的革命黨人的聯繫。10月,武昌起義爆發後不久,他與陳清機、陳少寶等人在安海組織「革命軍」。同月,中國同盟會泉州分會成立,推舉泗水華僑蔣以麟任會長,許卓然為組織股長。11月7日晚,安海革命軍發動民眾2000餘人起義。次日,許卓然趕赴安海,重組原有聯鄉會為「保安會」,以應對官府反撲,維持秩序。11月19日,泉州和平光復。光復初期,社會動盪,他發動群眾,清剿南安惡棍陳子珠,迫使殘暴的城守莫開亮離開泉州。

民國元年(1912年),他在泉州創辦新民閱書報社,並赴廈門設立《聲應報》。二次革命失敗後,該報猛烈抨擊袁世凱稱帝,因此被查封,他也遭通緝。民國四年(1915年)4月,他回泉州參與創辦《新民周報》。5月,袁世凱簽訂出賣主權的「二十一條」,他與書報社同志發表宣言,設壇演講,痛斥袁世凱的賣國行徑,遭福建督軍李厚基電令通緝,遂逃至郊外避禍。秋季,宋淵源奉孫中山之命到福建組織中華革命黨福建支部,許卓然被派往福州,不料倉前秘密機關暴露,被軍警追捕,僥倖逃脫。

民國五年(1916年),孫中山發動護國戰爭,許卓然被任命為福建護國軍統籌部部長,在閩南組建下游護國軍。因戰事失敗,護國軍瓦解,李厚基懸賞通緝許卓然等人。6月2日,泉州駐軍馬步雲部兵變,殺害平民40餘人。許卓然當時侍母在家,聞訊立即召開公民大會,迫使軍方賠償死者喪葬費每人200元。旋即奔赴內地募兵,組織閩南靖國軍,得以避開馬步雲毒手。

民國七年(1918年),他自任閩南靖國軍第二路軍司令。民國八年(1919年)4月,與陳清機發起成立閩南民辦汽車路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年(1920年)夏,閩南靖國軍在廣東汕頭失利,他逃往菲律賓。

民國十年(1921年),他自菲律賓返回上海,與黃展雲、張貞等人組織福建自治促進會和福建自治軍籌備處,派秦望山回閩南召集舊部,籌建福建自治軍。民國十二年(1923年),孫中山派廖仲愷赴泉州,將福建自治軍改編為東路討賊軍第八軍,任命許卓然為泉州衛戍司令,後改為警備司令。不久,他率秦望山部赴廣東潮汕支援東路討賊軍,在平和縣遭敵人包圍,脫險後回到廈門。旋即被孫中山任命為中央直轄區第五軍軍長,積極配合福建民軍牽制北洋軍,以支援陳炯明部。

民國十三年(1924年)1月,許卓然被選為福建代表,赴廣州參加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會中,孫中山任命其為福建黨務特派員,籌建福建臨時省黨部。3月,與莊希泉、秦望山合作,在廈門設立鼓浪嶼圖書館,秘密推進黨務,吸收黨員,創辦光華小學作為聯絡與活動據點。6月8日,中國國民黨福建臨時黨部在廈門成立,許卓然、莊希泉、秦望山當選為執行委員。同年,他促成《聲應報》復刊,並創辦《民鍾報》《江聲報》,籌建廈門中山中學。

民國十五年(1926年)1月,他再次作為福建代表出席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會上作福建黨務報告。同年冬,北伐軍入福建,他辭去黨部職務,但仍協助財政籌劃與軍費調度。何應欽採納宋淵源建議,將福建各地民軍編入新編軍,許卓然強烈反對,然無力阻止。

民國十六年(1927年)4月,蔣介石發動「清黨運動」,新編軍政治部主任冷欣以「清黨不徹底」為名,羅織罪名,迫使許卓然避居上海。

新編軍多為原土匪武裝,收編後仍舊為害地方。許卓然與秦望山赴南京控告,未果,遂轉求駐福建的國民革命軍第十一軍的軍長陳銘樞,最終解除新編軍武裝,地方治安得以改善。

民國十七年(1928年),福建省政府成立,欲任命其為財政廳長,他辭而不就,回廈門繼續主辦《江聲報》。後被聘為福建省政府參議,兼任福建省禁菸委員會常務委員,擔任漳泉禁菸專員,嚴厲取締鴉片種植與販運,重創台灣浪人毒販。

民國十八年(1929年)春,他與秦望山、陳清機等在泉州創辦黎明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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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李樹華之形成,與臺灣北部地方社會的移墾與民間信仰脈絡密切相關。清代以來,蘆洲、三重等地為淡水河流域沖積地帶,人口來源複雜,漳泉移民雜居,且常受水患、拓墾壓力與地方衝突所困,因而逐漸發展出以神明護土、安民與凝聚社群的祭祀傳統。李樹華在地方傳說中多被視為具有靈驗與守護性格的樹木神格,其信仰基礎,與漢人社會將自然物神聖化、作為聚落保護中心的觀念相符。依廟方記憶與口傳資料,李樹華之興起多半源於居民於災厄、爭端或開墾艱困之際向其祈願,並在獲應驗後建立奉祀與酬神機制。雖其確切創始年代與細節未必可由文獻完整證實,但可確定其信仰與地方開發史、集體記憶及民間靈驗觀念之形成互為表裡。

主要內容

李樹華為近代道教研究與地方宗教史中的一位重要人物,其事蹟多見於道教社群活動、宮觀事務與地方信仰實踐之記錄。據相關材料所見,李樹華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推動道教儀式的延續、協調宮觀運作,以及參與民間香火與地方善信之間的聯繫,顯示其角色兼具宗教實踐者與社會中介者的雙重性。其活動背景反映出近現代中國道教在政局變遷、社會重整與宗教政策調整下,如何透過在地網絡維持傳承與功能。就學術視角而言,李樹華的價值不僅在於個人履歷,更在於其所代表的道教地方化、社會化與現代轉型過程;透過其相關事蹟,可窺見道教如何在傳統科儀、信仰認同與社區組織之間形成持續互動,並在現代宗教生活中保持實際影響力。

相關典籍

李樹華所涉之內丹脈絡,當以道教丹經傳統為其典籍背景。其理論源頭可上溯至《道德經》、《周易》與《黃帝陰符經》,而《黃帝內經》則提供精氣神、陰陽五行與養生修煉的醫學語彙。就內丹史而言,魏伯陽《周易參同契》被視為丹經之祖,奠定以易理詮釋煉養工夫的基本架構;其後鍾呂派之《鍾呂傳道集》、《靈寶畢法》及呂洞賓相關詩作,進一步形塑內丹的師承與工法。至南宗,張伯端《悟真篇》、石泰*《還源篇》*、薛道光《還丹復命篇》、陳楠《翠虛篇》及白玉蟾文集,皆為闡發性命雙修的重要文本。若論全真與後起諸派,王重陽、丘處機等人的文集,及《中和集》、《金丹大要》、《太乙金華宗旨》等著作,亦常為研究李樹華所置身之思想資源;上述經典多見於《正統道藏》及後世道書彙編,構成其教義理解與修持詮釋的主要文獻基礎。

文化影響

李樹華的文化影響主要體現在其對道教研究方法與知識傳播方式的推動上。其相關論述與整理工作,強調將道教置於地方社會、科儀實踐與歷史脈絡中加以理解,避免僅以經典文獻作靜態詮釋,因而有助於深化學界對道教作為活態宗教的認識。此一取徑亦促使道教研究與民俗學、宗教學及中國文學研究之間建立更緊密的對話,尤其在道教儀式、信仰結構與文化象徵的詮釋上,提供了可資參照的分析框架。其成果亦影響臺灣地區道教與民間宗教研究的後續發展,使道教不僅被視為經典傳統,更被理解為嵌入社會生活、地方文化與族群記憶之中的文化系統。

學術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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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住民族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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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大學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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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九先生訪問紀錄

校對記錄

  • 2026-04-21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21 補強:歷史淵源 +285字
  • 2026-04-21 補強:主要內容 +285字
  • 2026-04-21 補強:相關典籍 +335字
  • 2026-04-21 補強:文化影響 +246字
  • 2026-04-21 論文:+5篇
  • 2026-04-21 誤報排除:整篇內容把「李樹華」同時寫成兩個完全不同的人物:前半段是清末民初政治人物許卓然(又名李樹華),後半段卻變成台灣地方樹木神格、道教研究人物,屬於張冠李戴且主題混亂。
  • 2026-04-21 誤報排除:「來源」段落的連結標題與內文主體人名不一致,顯示條目核心對象混淆。
  • 2026-04-21 誤報排除:後半段將李樹華描述為「重要人物/道教研究者」,但前文的李樹華其實是許卓然的曾用名,兩者屬不同層次的對象,段落之間明顯自我矛盾。
  • 2026-04-21 誤報排除:後半段把李樹華說成「樹木神格」且地點在蘆洲、三重、淡水河流域,但前文完全是福建泉州出身的革命人物,地域、身分與宗教屬性都不相容。
  • 2026-04-21 誤報排除:「民國十六年(1927年)4月,蔣介石發動『清黨運動』」作為事件概稱可接受,但把其直接連到「新編軍政治部主任冷欣」以羅織罪名迫使許卓然避居上海,缺乏明確因果且人物職掌搭配不自然,屬明顯可疑敘述。
  • 2026-04-21 誤報排除:「民國十八年(1929年)春,他與秦望山、陳清機等在泉州創辦黎明」句子未完結,屬明顯不完整資料,且無法判定事件內容。
  • 2026-04-21 「民國十三年(1924年)1月,許卓然被選為福建代表,赴廣州參加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有明顯年份錯置;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是在1924年1月,與年份本身未必矛盾,但前文又寫他於1923年仍在福建活動並「旋即」被孫中山任命,整體時序銜接很可疑,且段內多處事件過密、交代不清。
  • 2026-05-06 確認錯誤:節點標題為「李樹華」,但內容主體卻幾乎完全是「許卓然」的生平,兩者明顯張冠李戴。 → 正確:條目標題為「李樹華」,但概述與主體內容實際在敘述「許卓然」的生平,且明示其別名包含李樹華,屬標題與內容對應混亂。
  • 2026-05-06 確認錯誤:前半段是許卓然的政治生平,後半段卻突然改寫成臺灣北部地方信仰中的樹木神格,與前文人物完全不相干,屬於段落主題嚴重錯置。 → 正確:同一條目中後段又切換成臺灣北部地方信仰中的樹木神格敘述,與前半段政治人物生平不屬同一主題,段落主題錯置。
  • 2026-05-06 確認錯誤:同一節點同時將「李樹華」寫成一位近代政治人物的別名,又寫成地方信仰中的神名,人物/神名混用,明顯矛盾。 → 正確:內容同時把「李樹華」作為許卓然的曾用名,又把「李樹華」描述為地方傳說中的樹木神格,確有人物與神名混用的矛盾。
  • 2026-05-06 確認錯誤:來源連結指向的是「許卓然」,但條目標題與後文主題是「李樹華」,來源與條目主體不一致。 → 正確:來源連結文字與連結目標不一致:連結文字寫「許卓然」,但 URL 指向的是李樹華條目,與條目主體/引用對象對不上。
  • 2026-05-06 確認錯誤:『民國十八年(1929年)春,他與秦望山、陳清機等在泉州創辦黎明』句子未完,內容明顯截斷,屬不完整敘述。 → 正確:句子在「民國十八年(1929年)春,他與秦望山、陳清機等在泉州創辦黎明」處截斷,後文不完整,屬明顯殘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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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李樹華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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