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時益
林時益(1618年—1678年),本名朱議霶,字作霖,清初為避禍改姓名,改姓林,更名時益,號確齋,江西南昌府新建縣人,寄籍贛州府寧都縣,祖籍南直隸鳳陽府泗州盱眙縣,明朝宗室、南明軍事人物。 生平 朱議霶是寧獻王朱權的八世孫,父親朱統鐼是江夏縣知縣,他受封奉國中尉,年幼已經很聰明,成年後輔助父親處理財政,使得胥吏懾服。他個性豪邁,結交同鄉彭士望,看到天下情勢混亂,因此散盡家產結交俠客。弘光元年(1645年)左良玉東下,朱議霶和毛玨、任濟世計劃聚集民眾在九江阻止,但他與當事者商議不合,於是散去民眾。南昌失守,他和宗室適庵,帶著妻子到翠微峰依附魏禧,稱「易堂九子」,改名林時益,受僱耕田,兒子林楫孫、門人吳正名、任安世都帶經鋤地,歌聲表示忠貞。晚年的他謝詩,喜歡模仿二王草法。著有《冠石詩集》五卷、《和確齋文集》。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二十七·列傳第三 《清史列傳 林時益傳》
林時益
概述
林時益(1618年—1678年),本名朱議霶,字作霖,清初為避禍改姓名,改姓林,更名時益,號確齋,江西南昌府新建縣人,寄籍贛州府寧都縣,祖籍南直隸鳳陽府泗州盱眙縣,明朝宗室、南明軍事人物。
生平
朱議霶是寧獻王朱權的八世孫,父親朱統鐼是江夏縣知縣,他受封奉國中尉,年幼已經很聰明,成年後輔助父親處理財政,使得胥吏懾服。他個性豪邁,結交同鄉彭士望,看到天下情勢混亂,因此散盡家產結交俠客。弘光元年(1645年)左良玉東下,朱議霶和毛玨、任濟世計劃聚集民眾在九江阻止,但他與當事者商議不合,於是散去民眾。南昌失守,他和宗室適庵,帶著妻子到翠微峰依附魏禧,稱「易堂九子」,改名林時益,受僱耕田,兒子林楫孫、門人吳正名、任安世都帶經鋤地,歌聲表示忠貞。晚年的他謝詩,喜歡模仿二王草法。著有《冠石詩集》五卷、《和確齋文集》。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二十七·列傳第三 《清史列傳 林時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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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確認錯誤:「朱議霶是寧獻王朱權的八世孫」疑有明顯世系錯誤:朱權為明太祖第十七子,若其為八世孫,年代上與1618年生的林時益不太相稱,且常見相關人物多記為朱權後裔但世系需再核對。 → 正確:朱議霶確為寧獻王朱權後裔,相關傳記中常記為朱權第八世孫,與林時益(1618年生)的時代並不構成明顯世系矛盾。
- 2026-05-06 確認錯誤:「清初為避禍改姓名,改姓林,更名時益」與前文人物本名、字號的敘述可疑,且「改姓林」後仍保留宗室身分敘述,需確認是否為誤寫或混入他人事跡。 → 正確:『清初為避禍改姓名,改姓林,更名時益』屬於林時益/朱議霶的常見傳記說法,表示其在清初避禍而改用林姓與時益之名,並非必然自相矛盾。
- 2026-05-06 確認錯誤:「南昌失守,他和宗室適庵」表述不完整且人名疑有誤:『宗室適庵』不像正式人名,更像號或別稱,缺少姓名,可能張冠李戴或漏字。 → 正確:『宗室適庵』中的『適庵』較可能是人物號或別稱,文本雖簡略但不必然構成錯誤;原句屬於省略式敘述,需對照原始史料才能判定是否漏字或張冠李戴。
- 2026-05-06 誤報排除:「晚年的他謝詩,喜歡模仿二王草法」中的「謝詩」語意不明,若原意為『寫詩』則為明顯錯字;若作傳記敘述也不通順,需核對原始文獻。
- 2026-05-06 確認錯誤:「清初為避禍改姓名」與後文仍以宗室身份、朱姓血緣詳述並行,沒有交代是否改名後仍被史書以舊姓記錄,段落之間存在敘述邏輯上的不一致,需補充來源以免誤導。 → 正確:『清初為避禍改姓名』與後文仍敘及其朱氏宗室身分,並不必然矛盾;前者是其改用姓名,後者是說明其原出身世系,屬不同層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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