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放
种放(955年—1016年1月1日),字名逸,自號雲溪醉侯,北宋洛陽(今屬河南洛陽市)人,父种詡,宋吏部令史,後調補長安主簿。 生平 七歲能寫文章,精於易學。不應科舉,隱居終南山,講學授徒。起居舍人宋維翰曾向朝廷推薦他。真宗朝由翰林學士宋湜與錢若水、王禹偁薦入朝廷,賜官左司諫、直昭文館,授右諫議大夫。後屢隱屢仕,官至工部侍郎。他以所得祿賜,廣置良田,倚仗勢力強買,門人和親屬也多行不法之事。晚年移居嵩山,但仍常到終南山按視田畝。卒於大中祥符八年十一月十九日(1016年1月1日),歸葬終南山,贈工部尚書。著有《退士傳》。 家庭 种放終身未娶,沒有子嗣,死時六十一歲。 側室 邱氏 侍妾 曹宜清 孔二娘 椰氏 婢妾 趙氏 父:种詡 兄:种昭衍(种世衡、种世才之父) 弟:种汶(秘書省正字) 族姊:种時光 侄兒:种世衡 侄兒:种世雍(同學究出身) 侄兒:种世才(孟州司馬) 注釋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宋史/卷457》,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書目 《續資治通鑑》卷二十
種放
概述
种放(955年—1016年1月1日),字名逸,自號雲溪醉侯,北宋洛陽(今屬河南洛陽市)人,父种詡,宋吏部令史,後調補長安主簿。
生平
七歲能寫文章,精於易學。不應科舉,隱居終南山,講學授徒。起居舍人宋維翰曾向朝廷推薦他。真宗朝由翰林學士宋湜與錢若水、王禹偁薦入朝廷,賜官左司諫、直昭文館,授右諫議大夫。後屢隱屢仕,官至工部侍郎。他以所得祿賜,廣置良田,倚仗勢力強買,門人和親屬也多行不法之事。晚年移居嵩山,但仍常到終南山按視田畝。卒於大中祥符八年十一月十九日(1016年1月1日),歸葬終南山,贈工部尚書。著有《退士傳》。
家庭
种放終身未娶,沒有子嗣,死時六十一歲。
側室 邱氏 侍妾 曹宜清 孔二娘 椰氏 婢妾 趙氏 父:种詡 兄:种昭衍(种世衡、种世才之父) 弟:种汶(秘書省正字) 族姊:种時光 侄兒:种世衡 侄兒:种世雍(同學究出身) 侄兒:种世才(孟州司馬) 注釋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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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457》,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書目 《續資治通鑑》卷二十
歷史淵源
種放(後世多稱種放先生)為北宋初年關中隱逸之士,其生平與北宋道教、儒道互動關係密切。據《宋史》與相關筆記文獻所載,種放少有高名,不求仕進,長期隱居終南、嵩山一帶,與道士、方外之士往來甚密,尤重養性、清靜與存神之說。其思想背景承接晚唐五代以來道教內修傳統及隱逸文化,並吸收北宋士大夫推崇的清修風氣。真宗時,朝廷屢徵不仕,反而使其名望益著,遂成為士林與道門共同尊崇的「高士」典型。就道教史而言,種放雖非正式道門宗師,然其以隱居自守、崇尚道法自然的實踐,反映宋初社會對道教清靜養生理念的接受與轉化,也為後來道教與士大夫隱逸文化的交會提供了重要例證。
主要內容
種放,字明遠,北宋初年隱士與道教文化相關人物,長於山林間自守,為當時士大夫所重。其生平事跡見於正史與文人筆記,尤以隱居終南、華山一帶而聞名,常被視為宋初崇尚高潔遁世風尚的代表之一。種放雖以儒士身分見稱,然其思想與行履多受道家清靜無為、遠離名利之旨影響,與道教所崇尚的山林修煉、退身全真之風相契。據傳其交遊於道釋名流之間,並受朝廷屢次徵召而不就,反映宋初政權對山林逸士的延攬與其自我定位之間的張力。後世論者多以種放為宋代理學未興之前,儒、道、隱逸三者交會的典型個案,藉以觀察北宋士人精神世界中對道教清修價值的吸納與再詮釋。
相關典籍
關於種放的事蹟,主要見於北宋文獻對其隱逸與道學氣質的記載,如《宋史》本傳及《宋史·隱逸傳》相關條目,均著重敘述其棲居終南、尚志清高、與當時士大夫往還之情形。北宋筆記與文集如《夢溪筆談》、歐陽修、范仲淹等人文集,亦多有提及種放之名,或記其高蹈不仕,或述其與宋初政治文化互動之影響。至於道教典籍,雖未必將種放列為正式傳承人物,然後世道教志書與地方志往往將其視為終南隱士群體之一,藉以彰顯山林修真、絕俗養性之風。相關材料分散於正史、筆記、文集與地方志之中,彼此互證,可見種放形象兼具隱逸士人與道教文化象徵兩重意涵。
文化影響
種放作為北宋著名隱士與道教相關人物,其文化影響主要體現在士人隱逸觀念與道教清修理想的交會之上。傳統史傳多以其高蹈不仕、結廬終南的行跡,塑造出一種超越功名、歸返山林的典型,因而在宋代以降的士大夫文化中,成為「隱」之人格範式之一。其形象不僅見於正史與筆記,也被後世道教敘事吸納,強化了道教重視存神養氣、遠離塵囂與順應自然的價值。尤其在宋代文人對終南山、華山等地仙道傳說的再詮釋中,種放常被視為將儒家節操與道家逍遙融通於一身的代表,從而影響後世對「山居」與「清靜」的文化想像。其事蹟所衍生的敘述,亦有助於形成地方山岳信仰與隱逸文化互為表裡的格局。
不要混同
不要把 種放 與 先天、陳摶、太極、物、象數、元會 直接混同;它們只是由 《陳摶生平事蹟新考》、《论邵雍思想之结构、来历与其数理论、观物说对于理学之影响(三之一)》 支撐的共現線索。若要建立更強關係,需回查論文中的語句、年代、地域、儀式場景與版本脈絡。
檢驗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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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據與補證
- 朱永清,〈陳摶生平事蹟新考〉,2025。關聯說明:門徒關係。
- 〔台〕戴景贤,〈论邵雍思想之结构、来历与其数理论、观物说对于理学之影响(三之一)〉,2016。關聯說明:邵雍師承鏈中的一環,陳摶傳《先天圖》於種放。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退士傳》、《宋史/卷457》、《宋史》、《續資治通鑑》、《宋史·隱逸傳》、《夢溪筆談》、《陳摶生平事蹟新考》、《论邵雍思想之结构、来历与其数理论、观物说对于理学之影响(三之一)》。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續資治通鑑》、先天、陳摶、太極、象數、元會。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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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種放」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種放」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陳摶生平事蹟新考〉。相關術語包括:《續資治通鑑》、先天、陳摶、太極、象數。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種放」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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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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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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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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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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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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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種放」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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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種放」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论邵雍思想之结构、来历与其数理论、观物说对于理学之影响(三之一)〉。相關術語包括:先天、陳摶、太極、象數、元會。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種放」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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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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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種放」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種放」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论邵雍思想之结构、来历与其数理论、观物说对于理学之影响(三之一)〉。相關術語包括:太極、象數、元會。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種放」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種放」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陳摶生平事蹟新考〉。相關術語包括:象數、元會。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種放」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種放」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论邵雍思想之结构、来历与其数理论、观物说对于理学之影响(三之一)〉。相關術語包括:元會。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種放」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種放」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陳摶生平事蹟新考〉。相關術語包括:《續資治通鑑》、先天、陳摶、太極、象數。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種放」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種放」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论邵雍思想之结构、来历与其数理论、观物说对于理学之影响(三之一)〉。相關術語包括:先天、陳摶、太極、象數、元會。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種放」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種放」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陳摶生平事蹟新考〉。相關術語包括:陳摶、太極、象數、元會。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種放」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種放」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论邵雍思想之结构、来历与其数理论、观物说对于理学之影响(三之一)〉。相關術語包括:太極、象數、元會。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種放」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種放」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陳摶生平事蹟新考〉。相關術語包括:象數、元會。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種放」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種放」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论邵雍思想之结构、来历与其数理论、观物说对于理学之影响(三之一)〉。相關術語包括:元會。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種放」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法緣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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