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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鐵冠道人,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北宋文學家、政治家、藝術家。嘉佑二年進士,累官至端明殿學士兼翰林學士、禮部郎中、戶部侍郎、兵部尚書。南宋理學方熾時,加賜諡號文忠,復追贈太師。有《東坡先生大全集》及《東坡樂府》詞集傳世,宋人王宗稷收其作品,編有《蘇文忠公全集》。 其散文、詩、詞、賦均有成就,且善書法和繪畫,是文學藝術史上的通才,也是公認韻文散文造詣皆傑出的大家。蘇軾的散文為唐宋四家(韓柳歐蘇)之末,與唐代的古文運動發起者韓愈並稱為「韓潮蘇海」,也與歐陽修並稱「歐蘇」;更與父親蘇洵、弟蘇轍合稱「三蘇」,父子三人,同列唐宋八大家。蘇軾之詩與黃庭堅並稱「蘇黃」,又與陸游並稱「蘇陸」;其詞「以詩入詞」,首開詞壇「豪放」一派,振作了晚唐、五代以來綺靡的西崑體餘風。後世與南宋辛棄疾並稱「蘇辛」,惟蘇軾故作豪放,其實清朗;其賦亦頗有名氣,最知名者為貶謫期間借題發揮寫的前後《赤壁賦》。宋代每逢科考常出現其文命題之考試,故當時學者曰:「蘇文熟,喫羊肉、蘇文生,嚼菜羹」。藝術方面,書法名列「蘇、黃、米、蔡」等北宋四大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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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

概述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鐵冠道人,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北宋文學家、政治家、藝術家。嘉佑二年進士,累官至端明殿學士兼翰林學士、禮部郎中、戶部侍郎、兵部尚書。南宋理學方熾時,加賜諡號文忠,復追贈太師。有《東坡先生大全集》及《東坡樂府》詞集傳世,宋人王宗稷收其作品,編有《蘇文忠公全集》。

其散文、詩、詞、賦均有成就,且善書法和繪畫,是文學藝術史上的通才,也是公認韻文散文造詣皆傑出的大家。蘇軾的散文為唐宋四家(韓柳歐蘇)之末,與唐代的古文運動發起者韓愈並稱為「韓潮蘇海」,也與歐陽修並稱「歐蘇」;更與父親蘇洵、弟蘇轍合稱「三蘇」,父子三人,同列唐宋八大家。蘇軾之詩與黃庭堅並稱「蘇黃」,又與陸游並稱「蘇陸」;其詞「以詩入詞」,首開詞壇「豪放」一派,振作了晚唐、五代以來綺靡的西崑體餘風。後世與南宋辛棄疾並稱「蘇辛」,惟蘇軾故作豪放,其實清朗;其賦亦頗有名氣,最知名者為貶謫期間借題發揮寫的前後《赤壁賦》。宋代每逢科考常出現其文命題之考試,故當時學者曰:「蘇文熟,喫羊肉、蘇文生,嚼菜羹」。藝術方面,書法名列「蘇、黃、米、蔡」等北宋四大書法家(宋四家)之首;其畫則開創了湖州畫派;並在題畫文學史上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在王安石變法期間,蘇軾雖贊同政治應該改革,但反對王安石操之過急的政策以及其任用的接手者呂惠卿,因此招來新黨爪牙李定橫加陷害;後來蘇軾又因反對元祐更化盡廢新法等保守作為,接連受到以司馬光、程頤為首的舊黨斥退,終生當不了宰相。由於蘇軾在新舊黨爭中兩邊不討好導致仕途失意,被侍妾王朝雲戲稱為「一肚皮不合時宜」。在元祐更化時一度官至兵部尚書;紹聖年間因新黨的章惇為相,又加貶謫至儋州(海南島);徽宗即位,遇赦北歸時病卒於常州。墓在河南郟縣。

生平 家世

祖父蘇序,表字仲先。祖母史氏。父蘇洵,母程氏。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年)十二月十九日(1037年1月8日)乙卯時,蘇軾生於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其父親將他命名「軾」,意為車前的扶手,取其默默無聞卻扶危救困,不可或缺之意。蘇軾有一個弟弟蘇轍,小他兩歲(1039年出生),兩兄弟從小到大一起讀書遊玩,後來也同一年中進士。

蘇軾年幼時父親出遊在外,母親將其養大,並教他讀書,曾令其以范滂為榜樣。蘇軾生性放達,好交友。和其父蘇洵、其弟蘇轍並稱「三蘇」。

蘇洵修編族譜,自稱是初唐相國蘇味道後裔。然而蘇洵自己也承認蘇味道的後人與自己的高祖之間世系不可考證,蘇洵的高祖才是信史的上限。蘇洵的尋根方法,在當時就有人不以為然。柳立言認為蘇洵修撰族譜編寫世系,將三百多年前的唐代宰相蘇味道當做自己家族的始遷祖,是看中蘇味道的知名度,蘇洵編訂族譜的目的是不問親疏,團結蘇姓人士,爭取共享政治和社會資源,以虛構始祖來聯宗。

履歷

慶曆二年(1042年),蘇軾入小學,拜道士張易簡為師,當時居住在眉州一處叫紗縠行的地方。三年,蘇軾入鄉校,以韓琦、范仲淹、富弼、歐陽修等人為榜樣、楷模。

慶曆五年,父親蘇洵因公在外,他的教育都由母親程夫人負責。

至和元年(1056年),娶妻王氏,為青神人王方之女。二年,前往成都遊覽,拜訪了張方平。

嘉祐二年(1057年),蘇軾才20歲,與弟弟蘇轍一同進京參加會考,之後兩人皆中進士。當時蘇軾在禮部論試以一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的論文得到考官梅堯臣的青睞,且將該文推薦給主試官歐陽修,而歐陽修亦十分讚賞,原本欲拔擢為第一,但又怕該文為自己的門生曾鞏所作,為了避嫌而列為第二,結果試卷拆封後才發現該文為蘇軾所作。而蘇軾再以《春秋》對義取為第一,之後在殿試中乙科。同年四月,蘇軾母親程氏去世,他不得不按禮法丁憂回鄉。

嘉佑四年(1059年),服喪完後的蘇軾跟隨父親蘇洵與弟弟蘇轍一起沿著長江下溯,前往荊楚之地。有《南行集》。五年,授河南府福昌縣主簿,但蘇軾並未就任。

嘉佑六年(1061年),參加制科考試,位列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第三等。當時韓琦說:「今歲制科,唯蘇軾、蘇轍最有聲望。」授大理評事,除簽書鳳翔判官。十一月十九日,與蘇轍在鄭州西門外告別,當年十二月到任。當時鳳翔府主政者陳希亮,與蘇軾個人關係極差,兩人互相看不起,但卻與希亮四子陳慥相得甚歡。

治平二年(1065年),罷任鳳翔簽判,還朝直史館。

治平三年(1066年),父蘇洵過世,蘇軾回蜀守喪,英宗憐之,同意以官船載運蘇軾一家。

熙寧二年(1069年),服闋(守喪完畢)任判官誥院兼祠部員外郎,反對王安石變法中對科舉制度的改動,王安石於是屢次在神宗面前詆毀蘇軾,司馬光、范鎮舉薦蘇軾作諫官,王安石力反之,神宗想讓蘇軾寫起居注,王安石向神宗進言,說蘇軾在回家守喪時,乘機販運蘇木(一種染料),最後神宗放棄這個任命。

熙寧三年,因為蘇軾一直反對王安石,王安石門下的御史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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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蘇軾(1037—1101)為北宋文學家、政治人物,其與道教之關係,主要形成於北宋中後期士大夫崇尚內修與方外交遊的文化氛圍之中。宋代道教在朝廷敕封、宮觀制度與方術傳統的推動下,已深度融入士大夫日常生活,蘇軾亦因此接觸符籙、齋醮、養生及仙真傳說等諸多道教資源。其生平屢遭貶謫,政治挫折使其更傾向以道教思想調適身心,並藉由與道士往還、題詠宮觀、書寫神仙故事,逐步形成兼具審美與心性修養的道教觀。尤以黃州、惠州、儋州等外放期間,其作品中對「達觀」「自然」「清靜」等觀念的反覆書寫,反映出他對道教生命哲學的吸收與再詮釋。蘇軾對道教並非全盤皈依,而是以儒家經世為本,旁參道家與道教之學,遂使其與道教的歷史淵源呈現出典型北宋士大夫的交融特徵。

主要內容

蘇軾(1037—1101),字子瞻,號東坡居士,為北宋文學家、政治人物,亦是道教思想與修持文化的重要參與者。其一生屢遭貶謫,尤以黃州、惠州、儋州等地經歷,促使其對養生、服氣、存神與性命之學產生深切關注,並與道士、方士及地方宗教實踐者多有往還。蘇軾在詩文、書札與題跋中,常援引老莊義理,融攝《道德經》《莊子》之自然無為、逍遙齊物觀,形成兼具儒釋道三教會通特色的思想面貌。其所作《東坡養生集》相關文字及諸多論養生篇章,反映宋代士大夫對道教身心修養與長生觀念的再詮釋;而《赤壁賦》《前後赤壁賦》等作品,亦常被視為道家宇宙觀與生命感喟的文學表現。蘇軾不僅接受道教語彙,也在文化層面推動了道教觀念的文人化與審美化,成為宋代道教史與文學史交會的重要人物。

相關典籍

蘇軾與道教思想之關係,主要可由其詩文、題跋與書信等一手文獻加以考察,而其道教相關實踐與觀念,則常見於《蘇軾文集》《東坡志林》《蘇軾全集》等彙編本中,尤以對方士、煉養、服食與神仙觀念之評論最具代表性。就研究而言,宋人筆記與道教文獻亦可互證其交遊與信仰背景,如《雲笈七籤》所錄道教修持材料,有助於理解蘇軾吸收內丹、養生語彙的思想脈絡;《道藏》所收真經、符籙與修仙論著,則為其詩文中道教意象提供經典來源。此外,近代整理之《蘇軾年譜》、諸家《蘇軾研究論集》與相關思想史著作,對其與道教之互動、贈答道士及黃州、惠州、儋州時期之宗教心態,多有辨析。上述典籍合觀,方能較完整呈現蘇軾在士大夫文化與道教傳統交會中的位置。

文化影響

蘇軾雖非以道士身份立名,然其文學、書畫與思想風貌,深刻形塑了宋以後道教文化的審美與話語結構。其作品屢見對道教神仙、洞天福地、服氣修煉與內丹意象的借用,並以曠達超脫的生命態度,將道教式逍遙觀轉化為士大夫可共享的精神資源。蘇軾與道教人物往還密切,尤重黃老、莊子之學,亦曾參與道教齋醮與民間信仰活動,使其文本在宗教實踐與文人文化之間形成橋接。後世道教典籍、宮觀題詠及通俗傳播中,蘇軾形象常被塑造成兼具才情、風骨與仙逸氣象的文化符號;其詩詞書法中所呈現的自然觀與超然境界,也推動道教美學從宗教內部擴散至更廣泛的中國文化領域。

校對記錄

  • 2026-05-02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5-02 補強:歷史淵源 +314字
  • 2026-05-02 補強:主要內容 +321字
  • 2026-05-02 補強:相關典籍 +302字
  • 2026-05-02 補強:文化影響 +258字
  • 2026-05-06 確認錯誤:「嘉佑二年進士」有明顯時間與科舉事實錯誤;蘇軾與蘇轍中進士是在嘉祐二年(1057),應作「嘉祐二年進士」且原文多處簡繁/年號可疑,但此處本身為可接受;真正明顯錯誤是後文「嘉祐六年」仍寫作赴制科與授官,與蘇軾實際任官時間雖大致相符,但「嘉佑四年(1059年)...有《南行集》」及「嘉佑五年,授河南府福昌縣主簿」屬常見誤差,難以單獨判定為硬錯。更明顯的是「熙寧二年(1069年),服闋任判官誥院兼祠部員外郎」:蘇軾當時實際為判官告院、登聞檢院等職,且「誥院」應為「告院」,此處官署名稱錯誤。 → 正確:「誥院」應作「告院」;蘇軾於熙寧二年(1069)服喪期滿後任判官告院,並非「判官誥院」。
  • 2026-05-06 確認錯誤:「神宗想讓蘇軾寫起居注」及「王安石說蘇軾在回家守喪時,乘機販運蘇木」的因果敘述有明顯史實混淆;蘇軾確曾因新法之議與王安石交惡,也確有被指摘,但「蘇木」案與起居注任命被阻的敘述在此處拼接失真,且『販運蘇木』不是通行的精確說法。 → 正確:蘇軾確曾因王安石進言而未獲起居注之職,並有在居喪期間被指涉商販蘇木的說法,但原句將兩事連接敘述且表述為「販運蘇木」不夠精確,屬史實混雜與措辭失準。
  • 2026-05-06 確認錯誤:「在元祐更化時一度官至兵部尚書;紹聖年間因新黨的章惇為相,又加貶謫至儋州(海南島);徽宗即位,遇赦北歸時病卒於常州」的時間線大致正確,但前文又說『反對元祐更化盡廢新法等保守作為,接連受到以司馬光、程頤為首的舊黨斥退』,其中司馬光確屬舊黨領袖,但程頤不是以政治首領身份主導此事,將其並列為『為首』不準確。 → 正確:「接連受到以司馬光、程頤為首的舊黨斥退」不準確,司馬光可列為舊黨代表人物,但程頤通常不被視為主導政治斥退蘇軾的首領;將二人並列為「為首」屬失真。
  • 2026-05-06 誤報排除:「蘇軾之詩與黃庭堅並稱『蘇黃』,又與陸游並稱『蘇陸』」屬錯配;『蘇陸』通常是蘇軾與陸游並稱,文中前後可接受,但若作為詩壇並稱還需看語境,這裡沒有明顯硬錯。真正較明顯的是『蘇軾的散文為唐宋四家(韓柳歐蘇)之末』,將蘇軾排在『末』不算事實錯誤,屬習慣說法。
  • 2026-05-06 誤報排除:道教主題段落中多處把蘇軾的儒家/文人思想直接說成『道教思想與修持文化的重要參與者』『參與道教齋醮與民間信仰活動』,屬推論性表述,缺乏明確史料支撐;若要求嚴格事實審查,這屬可疑但不一定是硬錯。
  • 2026-05-06 確認錯誤:「其所作《東坡養生集》相關文字」有書名不精確問題;《東坡養生集》是後人輯錄之集子,不能直接說成蘇軾「所作」的成書名稱。 → 正確:《東坡養生集》是後人輯錄蘇軾有關養生文字而成的彙編,不宜表述為蘇軾「所作」的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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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苏轼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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