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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

華僑華人(英語:overseas Chinese或Chinese diasporas),包括華僑和華人兩個概念。其中,華僑一詞普遍作為寄居海外中國人的稱謂。後指僑居海外,具中華民國國籍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華裔指華僑華人的後代,具有僑居國國籍。 關於海外華人一詞,在中國大陸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定居境外的華僑應當註銷戶口,而當華僑加入或取得住在國國籍後,就喪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就成為外籍華人,也稱海外華人,簡稱華人,在不強調國籍或法律內涵的情況下,華僑、華人有時候會混用,或使用「華僑華人」之綜合稱謂。在台灣方面,因中華民國法律不否認雙重國籍,因此中華民國國民加入或取得住在國國籍仍可保留中華民國國籍,被視為華僑或台僑。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以「中性包容」為由於2018年在行政規定中開始使用「僑民」來取代「華僑」一詞,但表示與傳統僑社來住時仍維持「華僑」稱呼。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對海外華人的定義為「兩岸三地以外之所有旅居海外的華人(包含第一代移民及其後代)」。 中國移民史可以上溯到2000多年以前。明清兩朝執行「海禁」,出洋謀生被視為非法的行為,因此海外移民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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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

概述

華僑華人(英語:overseas Chinese或Chinese diasporas),包括華僑和華人兩個概念。其中,華僑一詞普遍作為寄居海外中國人的稱謂。後指僑居海外,具中華民國國籍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華裔指華僑華人的後代,具有僑居國國籍。

關於海外華人一詞,在中國大陸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定居境外的華僑應當註銷戶口,而當華僑加入或取得住在國國籍後,就喪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就成為外籍華人,也稱海外華人,簡稱華人,在不強調國籍或法律內涵的情況下,華僑、華人有時候會混用,或使用「華僑華人」之綜合稱謂。在台灣方面,因中華民國法律不否認雙重國籍,因此中華民國國民加入或取得住在國國籍仍可保留中華民國國籍,被視為華僑或台僑。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以「中性包容」為由於2018年在行政規定中開始使用「僑民」來取代「華僑」一詞,但表示與傳統僑社來住時仍維持「華僑」稱呼。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對海外華人的定義為「兩岸三地以外之所有旅居海外的華人(包含第一代移民及其後代)」。

中國移民史可以上溯到2000多年以前。明清兩朝執行「海禁」,出洋謀生被視為非法的行為,因此海外移民被朝廷冠以「逃民」、「罪民」等的消極形象,並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華僑。洋務運動之後,清政府對華僑的態度開始轉變。中華民國在創立過程中,得到海外華僑的鼎力相助和支持,此後華僑的地位及形象出現了根本性的改變。文化大革命時期,中國大陸有海外關系的人不被信任,又被冠以「特務」、「裡通外合」等罪名,也挫傷了海外華僑華人,受到各種歧視、打擊和迫害。撥亂反正後,再度為中國的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在人數、文化、政經關係、社會地位均由所恢復提升。

鴉片戰爭前夕,移居國外的中國人達到100萬人以上。到20世紀30年代,移居國外的中國人已達1,000萬人左右。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移居國外的中國人達到1300多萬。目前,海外華僑、華人已達數千萬人,其中華僑約占10%、外籍華人約占90%,分布在五大洲160多個國家和地區,以東南亞和歐美居多。

定義

「華」是中國的古稱,「華人」在20世紀以前特指漢族,20世紀以後,在狹義上指漢族,廣義則包括在文化上與漢族文化具有一體性的人。近代開始,華人、華僑擁有了法律定義,與「中國人」的含義也有所區別。到1980年代,有將移民中國鄰國的少數民族稱為「少數民族華僑華人」,有學者統計,約570萬少數民族華僑華人目前生活在中國以外的國家和地區。

華僑

「僑」是寄居、客居之意。1878年,清駐美使臣陳蘭彬在奏章中把寓居國外的中國人稱為「僑民」。1883年鄭觀應在給李鴻章的奏章中使用了「華僑」一詞。1904年,清政府外務部在一份奏請在海外設置領事館的摺子里提到「在海外設領,經費支出無多,而華僑受益甚大。」此後,「華僑」一詞就普遍作為寄居海外的中國人尤其是東南亞的中國移民及其後裔的稱謂了。

華人 紐約市布魯克林華埠第八大道上的一家普通雜貨店。隨著大規模華人移民持續湧入紐約,曼哈頓、法拉盛和布魯克林的多個唐人街作為傳統的都市聚居區,正在蓬勃發展。紐約都會區是亞洲以外華裔人口最多的地區,截至2017年,估計有893,697名純種華人。 日本橫濱華埠,截至2024年6月,居住在日本的中國人約有84萬,是居於外國人首位的國家。 緬甸勐拉市中心凱旋門區,緬甸華人擁有自己的武裝與自治區,果敢等華人區更是高度自治,而且一直對中文高度保持著語言及書寫能力,大多數目前活躍於中緬兩界的以雲南人居多。

華人(英語:Huaren / Ethnic Chinese)除了泛指具有中華民族血統的人士之外,還特指旅居海外不具有中國國籍(清朝國籍、中華民國國籍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華裔,也稱外籍華人或海外華人,例如印尼華人、泰國華人、馬來西亞華人、美國華人、加拿大華人、澳洲華人等。華裔(英語:Overseas Chinese Descendants)指華人或者華僑在海外(非祖籍國)出生的後代。

「少數民族」一詞被添加到各種海外華人稱謂中,以指代那些在中國被視為少數民族的人群。「少數民族海外僑胞」等稱謂均已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僑務辦公室在官方政策中不區分漢族和少數民族人口。例如,西藏人可以憑藉向某些華裔人士發放的通行證前往中國。對中國移民少數民族人口的各種估計包括310萬(1993年),340萬(2004年),570萬(2001年,2010年),約占所有中國移民的十分之一(2006年,2011年)。跨境民族不被視為中國移民少數民族,除非他們在中國邊境建立獨立國家「之後」離開中國。

一些與中國有歷史淵源的民族,例如苗族,可能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或者可能認為自己是中國人。

認定

根據中華民國《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華僑身分需滿足的條件是:

僑居國外,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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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確認錯誤:將「華裔」定義為「具有僑居國國籍」不準確;華裔通常指華人後裔,是否具有僑居國國籍並非定義核心,且可包含未入籍者。 → 正確:「華裔」通常指華人後裔;是否具有僑居國國籍並非其核心定義,且可包含未入籍者。
  • 2026-05-06 確認錯誤:「華僑」與「華人」的法律與概念區分有混淆;文中寫成華僑加入或取得住在國國籍後就成為外籍華人、簡稱華人,這種表述過度簡化且不嚴謹。 → 正確:「華僑」與「華人」並非可直接等同;若以中國國籍喪失與否來概括「成為外籍華人、也稱海外華人、簡稱華人」,屬過度簡化,概念不夠嚴謹。
  • 2026-05-06 確認錯誤:中華民國「不否認雙重國籍,因此中華民國國民加入或取得住在國國籍仍可保留中華民國國籍」此說法過度概括,實務上並非所有情況都可保留,且與戶籍、國籍法規定有關。 → 正確:中華民國對雙重國籍的處理並非「所有情況都可保留」的簡單表述;實務上仍涉及國籍法、戶籍及相關公職/兵役等規範限制。
  • 2026-05-06 確認錯誤:「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對海外華人的定義為『兩岸三地以外之所有旅居海外的華人』」不精確,且「兩岸三地」作為排除範圍本身並非通行法律定義。 → 正確:將海外華人定義為「兩岸三地以外之所有旅居海外的華人」不夠精確,且「兩岸三地」並非法定通行定義。
  • 2026-05-06 確認錯誤:「鴉片戰爭前夕,移居國外的中國人達到100萬人以上」「20世紀30年代已達1,000萬人左右」「1949年達到1300多萬」這組數字來源與口徑不明,且前後增幅極大,屬明顯可疑的統計敘述。 → 正確:這組歷史人口數字的來源、統計口徑與估算方法不明,且前後數值跳升幅度大,屬可疑的統計敘述。
  • 2026-05-06 確認錯誤:「目前,海外華僑、華人已達數千萬人,其中華僑約占10%、外籍華人約占90%」屬高度概括且難以核實的比例說法,且各地統計口徑差異大,容易造成明顯誤導。 → 正確:「海外華僑、華人已達數千萬人,其中華僑約占10%、外籍華人約占90%」屬高度概括,且各地統計口徑差異大,難以可靠核實。
  • 2026-05-06 確認錯誤:「截至2017年,估計有893,697名純種華人」用語不當,『純種華人』不是嚴謹人口統計術語。 → 正確:「純種華人」不是嚴謹的人口統計術語,屬不當用語。
  • 2026-05-06 確認錯誤:「緬甸華人擁有自己的武裝與自治區,果敢等華人區更是高度自治」表述明顯過度與失實,容易將地方武裝/自治問題概括成整體華人擁有自治區。 → 正確:「緬甸華人擁有自己的武裝與自治區,果敢等華人區更是高度自治」過度概括且失實,容易將特定地區政治軍事狀況錯誤泛化為整體華人社群狀態。
  • 2026-05-06 確認錯誤:「少數民族海外僑胞」等說法與前文「華僑、華人」定義段落混雜,且「中華人民共和國僑務辦公室」名稱不準確,現行機構為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後相關職能並入統戰系統)。 → 正確:「中華人民共和國僑務辦公室」名稱不準確;現行正式機構名稱與歷史沿革需依官方編制表述。此外,「少數民族海外僑胞」與「華僑、華人」定義混寫也不嚴謹。
  • 2026-05-06 確認錯誤:「西藏人可以憑藉向某些華裔人士發放的通行證前往中國」語句明顯不合理,主詞與受詞錯置,且語義無法成立。 → 正確:「西藏人可以憑藉向某些華裔人士發放的通行證前往中國」語句主詞與受詞明顯錯置,語義不成立。
  • 2026-05-06 確認錯誤:「根據中華民國《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華僑身分需滿足的條件是:僑居國外,」條件列表不完整,且以逗號結尾顯示內容缺失。 → 正確:「根據中華民國《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華僑身分需滿足的條件是:僑居國外,」條件列舉不完整,且句子未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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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華僑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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