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克塽
鄭克塽(臺羅:Tīnn Khik-sóng;1670年8月13日—1707年9月22日),因其祖父被賜姓朱,又名朱克塽,幼名秦,人稱「秦舍」,字實弘,號晦堂,鄭經次子,鄭成功之孫,為明鄭政權末代延平王。 1681年,馮錫範殺鄭克𡒉,擁立鄭克塽為延平王。即位後追諡父祖為「潮王」。1683年(明鄭永曆三十七年),率眾降清,受封「漢軍公」。 在史料中,鄭克塽尚有許多稱呼。在英國商館的債務紀錄中,以「新藩」(英語:Sinpouan;白話字:Sin-phoan)與「臺灣王」(King of Tywan)稱呼鄭克塽。而日本史書《長崎夜話草》則稱之為「東海王」。 生平 政變奪權 鄭克塽是鄭經的次子。1670年8月13日(永曆二十四年六月廿八),於東寧承天府出生,其母為鄭經的側室夫人黃和娘。鄭克𡒉為其同父異母的長兄。 鄭經西征清朝時,冊立長子鄭克𡒉為世子,授予監國職務、掌理國政;並將陳永華之女陳氏許配給鄭克𡒉,而馮錫範之女馮氏則許配給次子鄭克塽。 1680年,鄭經無功而返,陳永華遭馮錫範設計而卸下軍權,不久逝世。1681年3月17日(永曆三十五年正月廿八),鄭經逝世於承天府行臺。身
郑克塽
概述
鄭克塽(臺羅:Tīnn Khik-sóng;1670年8月13日—1707年9月22日),因其祖父被賜姓朱,又名朱克塽,幼名秦,人稱「秦舍」,字實弘,號晦堂,鄭經次子,鄭成功之孫,為明鄭政權末代延平王。
1681年,馮錫範殺鄭克𡒉,擁立鄭克塽為延平王。即位後追諡父祖為「潮王」。1683年(明鄭永曆三十七年),率眾降清,受封「漢軍公」。
在史料中,鄭克塽尚有許多稱呼。在英國商館的債務紀錄中,以「新藩」(英語:Sinpouan;白話字:Sin-phoan)與「臺灣王」(King of Tywan)稱呼鄭克塽。而日本史書《長崎夜話草》則稱之為「東海王」。
生平 政變奪權
鄭克塽是鄭經的次子。1670年8月13日(永曆二十四年六月廿八),於東寧承天府出生,其母為鄭經的側室夫人黃和娘。鄭克𡒉為其同父異母的長兄。
鄭經西征清朝時,冊立長子鄭克𡒉為世子,授予監國職務、掌理國政;並將陳永華之女陳氏許配給鄭克𡒉,而馮錫範之女馮氏則許配給次子鄭克塽。
1680年,鄭經無功而返,陳永華遭馮錫範設計而卸下軍權,不久逝世。1681年3月17日(永曆三十五年正月廿八),鄭經逝世於承天府行臺。身為外戚又兼任侍衛鎮的馮錫範遂聯合鄭哲順、劉國軒等宗室和將領,於19日(正月三十)向王太妃董友進「克𡒉非鄭氏骨肉,而是李氏之子」等讒言,共同策劃,殺死鄭克𡒉。二月初一(1681年3月20日),根據董太妃的命令,鄭克塽繼承延平王之位。
鄭克塽繼位後,先是晉升宗室和政變功臣的爵位,封叔父鄭聰為輔政公,中提督、武平伯劉國軒為武平侯,侍衛馮錫範為忠誠伯。隨後,又追諡祖父鄭成功為「潮武王」,父親鄭經為「潮文王」,嫡母唐氏為「文妃」。同年六月,董太妃去世,諡「潮武王妃」。
敗亡
明鄭永曆三十七年、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鄭雙方爆發澎湖海戰,清水師提督施琅,打敗明鄭劉國軒及董騰等人,取得澎湖安撫司;劉國軒隨後逃回東寧。
戰敗後,東寧朝廷開始商討接下去的對策,主要分為「再戰派」與「主和派」。再戰派以中書舍人鄭得瀟、建威鎮黃良驥、水師鎮蕭武、中提督中鎮洪拱柱等人為中心,向鄭克塽以及馮錫範力主征伐呂宋,以存續明鄭政權。
然而,原本聽從再戰論的馮錫範,卻又改而聽信劉國軒的主和論,最終選擇投降滿清,而年幼無權的克塽亦從之。七月初五,馮錫範命鄭德瀟寫降表。七月十五,馮錫範將鄭克塽送交施琅。八月十三(1683年10月3日),施琅進入台灣受降。八月十八(1683年10月8日),鄭克塽率文武官員集體剃髮,正式降清。
隨後鄭克塽全家被送往京師,隸屬漢軍正黃旗,受封為「漢軍公」。康熙三十二年(1694年),以鄭克塽需要照顧從福建前來族人在北京的生活,先後賜給鄭家兩位佐領之職,由鄭克塽的三弟鄭克壆擔任初代佐領;之後克塽之子鄭安康、鄭安福、七弟鄭克塙與其子安德也都擔任過佐領。1699年,鄭克塽與鄭克壆奉命將鄭成功、鄭經骸骨送回福建泉州晉江安葬。
康熙四十六年八月廿七(1707年9月22日),年僅37歲的鄭克塽薨於北京,爵位無襲;之後鄭氏在雍正年間被改編入正紅旗。
家族 過繼
鄭士表
鄭芝龍 鄭芝虎 鄭鴻逵 鄭芝豹
延平王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文中寫鄭克塽「1681年」即位,但鄭經實際於1681年3月去世後,鄭克塽才在當年繼位,此處時間點可理解,但後文又寫「二月初一(1681年3月20日)根據董太妃的命令繼承延平王之位」,與前面「1681年,馮錫範殺鄭克𡒉,擁立鄭克塽為延平王」存在表述重複且前後因果不夠一致;不算硬性錯誤但屬內容混雜。
- 2026-05-06 確認錯誤:「1683年……取得澎湖安撫司」不對,澎湖當時應為澎湖的軍事據點/島嶼,不是『安撫司』;這是明顯官制名稱誤用。 → 正確:「澎湖安撫司」確有其名,並非必然誤用;明末清初澎湖曾設澎湖巡檢司/安撫司等地方軍政機構稱呼,需視原文所指時代與建置而定,不能僅憑此句判定為明顯錯誤。
- 2026-05-06 誤報排除:「八月十八(1683年10月8日),鄭克塽率文武官員集體剃髮,正式降清」與前文「八月十三(1683年10月3日),施琅進入台灣受降」時間關係可能倒置或表述不精確;若說『正式降清』一般以受降為準,剃髮是附隨儀節,兩句需區分。
- 2026-05-06 誤報排除:「隨後鄭克塽全家被送往京師,隸屬漢軍正黃旗,受封為『漢軍公』」與前文概述寫「受封『漢軍公』」一致,但『全家』與旗籍、爵位的歸屬對象混在一起,敘述不清;不算明顯事實錯誤,但容易造成誤解。
- 2026-05-06 誤報排除:家族樹部分排版殘缺且出現大量無法辨識的欄位,無法確認是否正確;這是內容完整性問題,但不是可直接判定的單一事實錯誤。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