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伶倫

伶倫,亦作泠倫,是中國上古傳說中黃帝時代的樂官,被尊奉為音律的創始者。相傳他受黃帝之命,創制了十二律呂,奠定了中國古典音樂的律學基礎,並創作了著名的樂章〈咸池〉。自此,中國音樂始有專用的樂名與系統化的音律體系。 在道教與中國傳統文化中,伶倫不僅是一位傑出的音樂家,其制律的過程更被賦予了溝通天地、效法自然的神聖色彩。他取法鳳凰鳴聲以定音律的傳說,體現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使其形象超越了單純的歷史人物,成為文化創造與智慧傳承的象徵。 關於伶倫的記載,最早見於戰國末期的典籍《呂氏春秋·古樂篇》。該篇系統記述了上古帝王的樂舞,其中詳細描述了黃帝命令伶倫制定音律的過程。這則記載是後世認識伶倫事蹟的主要文獻依據,將音樂的起源追溯至黃帝時代,並將創制之功歸於伶倫。 根據《呂氏春秋》的記載,伶倫創制音律的過程充滿了神話與象徵意義。其主要事蹟與貢獻如下: 1. 採竹定基準音:伶倫奉命制律,他遠赴大夏之西、阮隃山之北,在嶰谿山谷中選取竹管。他挑選竹節均勻、孔竅厚薄一致的竹子,截取長三寸九分的竹管吹奏,定出的音高稱為「黃鐘之宮」,並命名此吹奏為「舍少」。此音被視為十二律的基準。 2. 聽鳳鳴別十二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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伶倫

伶倫,亦作泠倫,是中國上古傳說中黃帝時代的樂官,被尊奉為音律的創始者。相傳他受黃帝之命,創制了十二律呂,奠定了中國古典音樂的律學基礎,並創作了著名的樂章〈咸池〉。自此,中國音樂始有專用的樂名與系統化的音律體系。

在道教與中國傳統文化中,伶倫不僅是一位傑出的音樂家,其制律的過程更被賦予了溝通天地、效法自然的神聖色彩。他取法鳳凰鳴聲以定音律的傳說,體現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使其形象超越了單純的歷史人物,成為文化創造與智慧傳承的象徵。

歷史淵源

關於伶倫的記載,最早見於戰國末期的典籍《呂氏春秋·古樂篇》。該篇系統記述了上古帝王的樂舞,其中詳細描述了黃帝命令伶倫制定音律的過程。這則記載是後世認識伶倫事蹟的主要文獻依據,將音樂的起源追溯至黃帝時代,並將創制之功歸於伶倫。

主要內容

根據《呂氏春秋》的記載,伶倫創制音律的過程充滿了神話與象徵意義。其主要事蹟與貢獻如下:

  1. 採竹定基準音:伶倫奉命制律,他遠赴大夏之西、阮隃山之北,在嶰谿山谷中選取竹管。他挑選竹節均勻、孔竅厚薄一致的竹子,截取長三寸九分的竹管吹奏,定出的音高稱為「黃鐘之宮」,並命名此吹奏為「舍少」。此音被視為十二律的基準。
  2. 聽鳳鳴別十二律:隨後,伶倫製作了十二根竹管(筒),帶到阮隃山下,聆聽鳳凰的鳴叫聲來區分音高。他根據雄鳳的六種鳴叫和雌凰的六種鳴叫,對應制定了六律和六呂,合稱十二律。這十二律皆能與黃鐘之宮相生相合,因此黃鐘之宮被視為「律呂之本」。
  3. 鑄鐘作樂:黃帝又命令伶倫與另一位大臣榮將,共同鑄造了十二口鐘,用以調和「宮、商、角、徵、羽」五音,演奏華美的樂章。在仲春二月乙卯日,太陽位於奎宿之時,首次演奏這套樂曲,並將其命名為〈咸池〉。

相關典籍

  • 《呂氏春秋·仲夏紀·古樂》:記載伶倫事蹟的核心文獻。
  • 後世眾多樂律學、史學及類書著作,如《漢書·律曆志》、《宋書·樂志》等,在論及音律起源時,多會引述或承襲《呂氏春秋》中關於伶倫的傳說。

文化影響

伶倫作為樂律始祖的形象,對中國文化產生了深遠影響:

  • 音樂領域:他被後世樂工、樂官奉為行業祖師,其制律傳說確立了中國音樂理論中「以數定律」、「效法自然」的傳統。
  • 道教與神話:其取竹於靈山、聽鳳鳴於山陰的過程,被視為一種探求天地至理的神聖儀式,符合道教崇尚自然、追求天人感應的思想。在一些道教傳說中,伶倫亦被賦予了仙真色彩。
  • 文化象徵:「伶倫」之名後世常成為優秀音樂家或樂官的代稱,而「伶」字也衍生出與表演藝術相關的詞彙,如「伶人」、「名伶」。

來源

  1. 呂不韋,《呂氏春秋·仲夏紀·古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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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4-19 [paper-meta-fixer] 修復 2 條學術專區標題
  • 2026-04-18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18 論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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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4-21 論文:+2篇
  • 2026-05-06 誤報排除:《呂氏春秋》篇目歸屬寫錯:伶倫事蹟出自《呂氏春秋·仲夏紀·古樂》,不是《仲夏紀》以外的其他篇,也不是文中前面寫的《古樂篇》作為正式篇名;另外後文把「最早見於戰國末期」與「核心文獻」說法基本可接受,但篇名需一致。
  • 2026-05-06 確認錯誤:「黃鐘之宮」表述不準確,伶倫傳說中定出的通常是黃鐘律管或黃鐘音,不是把它命名為「黃鐘之宮」作為標準名稱。 → 正確:傳說中伶倫截竹定律,通常說定出的是黃鐘律管、黃鐘之音,較少作為標準名稱寫成「黃鐘之宮」。
  • 2026-05-06 確認錯誤:「咸池」歸屬可能有誤或至少表述過度確定:傳說中《咸池》常被視為黃帝樂舞名或上古樂名,文中直接說是伶倫「創作了著名的樂章〈咸池〉」過於簡化,容易造成把樂章創作者完全歸給伶倫的誤解。 → 正確:《咸池》在上古傳說中多被視為黃帝樂舞或古樂名,直接說伶倫「創作了〈咸池〉」過於武斷,較宜表述為與上古樂名/樂舞相關,未必可完全歸作伶倫創作。
  • 2026-05-06 確認錯誤:「阮隃山」與「嶰谿山谷」的地理敘述混用,與常見版本不完全一致;伶倫傳說通常是到崑崙山下的嶰谷(或嶰溪)取竹,文中寫成「大夏之西、阮隃山之北,在嶰谿山谷中」易顯得地點拼接不清。 → 正確:伶倫取竹制律的常見敘述是到崑崙山下的嶰谷、嶰溪一帶取竹;將「大夏之西、阮隃山之北,在嶰谿山谷中」並列寫法,確有可能造成地點敘述混雜與不夠一致的問題。
  • 2026-05-06 確認錯誤:「黃帝又命令伶倫與另一位大臣榮將,共同鑄造了十二口鐘」中的人物關係與傳統敘述不夠一致;《呂氏春秋》相關敘述通常是伶倫制律,並有另一人(常見作榮將)協助鑄鐘,但把兩者並列為『黃帝又命令伶倫與另一位大臣榮將,共同鑄造』容易讓人誤解為伶倫與榮將是同級主導者。 → 正確:傳統敘述通常是伶倫制律,並由榮將等人協助鑄鐘;若寫成「黃帝命令伶倫與榮將共同鑄造十二口鐘」,容易弱化伶倫制律、他人協助的主從關係,但不算明顯錯誤到完全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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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Ling_Lun · 最後更新:2026/5/6·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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