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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進之

張進之為南北朝劉宋時期永嘉安固縣人,出身永嘉郡大族,曾任郡五官主簿及永寧、安固二縣領校尉等職。其人以孝義著稱,遇荒年時慨然散盡家財賑濟鄉里,雖由富轉貧,卻救活眾多百姓;後又冒險庇護被捕的太守王味之,並在其落水時奮力相救,顯示其忠義與勇氣。相傳盜賊至其門前亦不敢侵擾,足見其德行為眾所敬重。元嘉初年,宋文帝下詔免除其徭役,以表旌表。其事見於《宋書》與《南史》孝義傳,為古代孝義典範之一,也常被視為傳統倫理教化的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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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進之

概述

張進之,南北朝劉宋時期人物,永嘉安固縣(今浙江省瑞安市)人,出身永嘉郡大族。其人少年時便胸懷大志,歷任郡五官主簿、永寧與安固二縣領校尉等職。張進之家道原本富足,後因荒年散財救濟鄉里而致貧,但其所救活之人甚眾。其事蹟見載於《宋書.卷九十一.孝義傳》與《南史.卷七十三.孝義列傳》,為古代孝義典範之一。

生平事蹟

早年經歷

張進之生於永嘉安固縣,年輕時便展現出非凡的志向與品德。其家世為永嘉郡大族,家境富足。成年後出仕,歷任郡五官主簿、永寧與安固二縣領校尉等官職,在地方頗有政聲。

散財濟鄉

某年遇到荒年,民生凋敝。張進之不願獨善其身,遂將家中積蓄散出,用以救助鄉里貧困之人。由於救濟範圍廣泛、力度甚大,張進之最終由富轉貧。然而,他的義舉救活了許多鄉民,此舉在當時傳為美談。

義救王味之

張進之後為太守王味之的屬吏。當王味之因罪被捕之際,張進之不懼連坐之罪,將其藏匿於家中,盡心照顧,竭盡誠意。後因本村容易暴露行蹤,張進之又將王味之轉移至池溪之地隱藏。

某日,王味之不慎落水,張進之見狀立即下水營救。二人一度共同沉沒水中,險些喪命,所幸最終脫險,得以保命。此事足見張進之對主君之忠義與捨身之勇。

盜不入門

時值世道紛亂,搶劫掠奪之事層出不窮。有強盜入村劫掠,然而當盜賊行至張進之家門前時,卻相互約束,聲稱不可侵犯其家。此事或因張進之平日急公好義、樂善好施之名遠播 even 使盜賊亦心存敬憚,不願侵擾其門。

受朝廷旌表

宋文帝元嘉初年,朝廷有感於張進之的孝義行為,特地下詔免除其徭役,以示嘉獎。這是官方對其德行的正式肯定。

歷史地位

張進之事蹟之所以流傳後世,主要在於其身上所體現的傳統美德:散財救荒之仁義、庇護主君之忠誠、冒死救人之心勇、以及盜賊敬重之品行。這些事蹟被*《宋書》《南史》*收入〈孝義傳〉,成為後世學子修身齊德的典範案例。

史料來源

  • 《宋書》卷九十一 列傳第五十一 孝義
  • 《南史》卷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三 孝義上

相關條目

  • 永嘉張氏
  • 劉宋孝義傳

備註

本條目所載事蹟主要依據正史記載,惟具體年月細節待進一步考證。張進之雖非道教人物,然其孝義事蹟在傳統社會中被廣泛傳頌,亦為道教倫理教化之重要素材。

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史料來源與卷次有明顯錯誤:張進之事蹟雖見於《宋書》與《南史》孝義傳,但《宋書》應在卷91〈孝義傳〉沒有問題;《南史》則應為卷73〈孝義上〉,但原文寫成『卷七十三。孝義列傳』且史料來源又寫『列傳第六十三』,卷次互相矛盾。
  • 2026-05-06 誤報排除:『正史』用語不當且可能指涉錯誤,宋書、南史屬正史無誤,但『正史記載』在此與前文『具體年月細節待進一步考證』並無直接錯誤,只是沒有明顯事實問題;不列為錯誤。
  • 2026-05-06 誤報排除:『王味之』與張進之的事蹟關係表述可能有張冠李戴風險:原文稱『後為太守王味之的屬吏。當王味之因罪被捕之際,張進之不懼連坐之罪,將其藏匿於家中』,但這段敘述與孝義傳常見記載的忠義模式不太一致,且前後『太守』與『因罪被捕』關係含糊,需核對原史文。
  • 2026-05-06 誤報排除:『二人一度共同沉沒水中,險些喪命』這種敘述缺乏史料依據,且與前文『將其藏匿於家中』的情節銜接不自然,可能是演繹過度。
  • 2026-05-06 誤報排除:『張進之家道原本富足』中的『家道原本富足』屬於語意不清,若要表達家境富裕,應是『家道本富』或『家本富足』;這不是事實錯誤,但敘述不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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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zhang_jinzhi · 最後更新:2026/5/22· 版本:20260522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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